作者:猛兽
在一片茫茫的雪原上,凛冽的寒风没有丝毫的障碍,带着恐怖的魔音,无情地肆虐着。这里地处光明大陆的最北部,虽然正值盛夏,但满目间,依旧是白雪皑皑,一片荒凉,这块被人称作遗弃冰原的地域,的确是名副其实。
不过,若是细看,还是能在白茫茫中找到几处顽强的绿色,而在那些深绿色苔原的边上,则是一个个或大或小的,用冰雪和岩石堆砌起来的村落。这些村落的居民,正是快要被人类遗忘的种族—野蛮人。
相较于大陆上的其它种族,野蛮人先天的优势极其明显,力大无比、天生就有一定的抗魔能力、更是勇猛好战,这些使野蛮人天生就是出色的战士,并在第一次大陆战争中大放光彩,成为战场上的主力。
然而,也正是这些先天优势,限制了野蛮人的进一步发展,当人类、精灵、矮人等种族创造出强大的武技、魔法,制造出强大的武器时,只靠身体吃饭的野蛮人顿时处在了弱势地位,并在第二次大陆战争后,彻底战败,被迫迁徙到这块苦寒之地,艰辛地为生存而奋斗。
大人们的生存压力,显然还没有完全落到小孩子的头上。在一个中等规模的野蛮人村落里,一群小孩子正在热火朝天的玩着摔角游戏。
“加油!蛮牛!”
“摔倒他!”一群少年围着两个正在摔角的同伴,大喊着为他们加油鼓劲。平时这些男孩子就喜欢用摔角这种看似游戏的方式,来确定谁才是众人中的老大。
而这次还有几个少女,在不远处注视着众人。这些孩子都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,眼见有异性注意自己,更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。希望能给这几个少女,留下自己身体十分强壮的印象。
对这些生活在遗弃冰原的野蛮人来说,强健的体魄和强大的力量,正是他们在这块土地上的生存之本。所以在异性面前,这些少年也本能地想表现出他们强壮的一面。
就在这片喧闹声中,一个野蛮人少年却静静地坐在一块大石头旁边,对身边玩闹的小伙伴视而不见。这个少年有一副标准的野蛮人脸孔,线条硬朗的面孔,加上略显粗犷的五官,让他看上去充满了阳光和开朗的味道。再加上野蛮人天生强健的体魄,要不是表情看上去还略显稚嫩,这个野蛮人少年还真有点地球上动作明星的味道。
不过此时少年两道浓密的眉毛微微皱在一起,似乎正在为什么事情烦恼。与此同时,他一面用手指在面前的雪地上划着什么,一面喃喃自语道:“到了这里应该怎么算呢?这质量和速度变化之间,究竟有什么关系呢?”
那少年苦苦思索着,浑没注意到其他同伴射来的怪异眼光,不知不觉中,他已经在面前的积雪上,划下了一连串的符号。
要是有地球人在少年身边的话,一定会为感到非常的惊讶。因为少年在雪地上,清楚地写出了加速度的变形公式:a=F/m。虽然这条公式在地球上算不得什么,但在一个野蛮人少年的手下出现,实在是有些惊世骇俗了。不过其他人显然不明白,这个少年画出的奇怪符号有什么意义。是以根本没人朝这少年多看一眼,而是继续他们的摔角游戏。
没过多久,众人口中的蛮牛就战胜了他的对手。在伙伴们崇拜的目光中,他得意洋洋地走到这少年面前,气喘嘘嘘地对他说道:“雷蒙,你怎么又一个人在这里发呆啊?快点和我们一起去玩摔角吧!”
在这条件恶劣的遗弃冰原,强壮的身体是野蛮人们活下去最大的依靠,所以对雷蒙这样静静坐着发呆的行为,无论是村子里的大人小孩,都很不以为然。
好在孩子中力量最大的蛮牛和雷蒙的关系不错,所以他才没有被彻底排除在孩子们的圈子之外。不过就算这样,雷蒙在小伙伴中间的人缘,也不十分好。时间一长,雷蒙在村子里甚至得到了一个“呆头鹅”的绰号。
“不了,你们去玩吧。”果然,正在喃喃自语的雷蒙抬头看了蛮牛一眼,淡淡地对他说道:“我要把这个问题弄明白。”
“走吧,蛮牛!别理这个呆头鹅了。”跟着蛮牛过来的其他孩子,听了雷蒙的话后纷纷说道:“他的呆病一定又犯了,这样下去啊,迟早变成白痴呢!”
“就是,雷蒙呆头鹅!”那帮孩子一面起哄,一面拥着他们的英雄—蛮牛,到别处玩去了。而雷蒙则还是一个人,呆呆地看着地上的公式,琢磨着自己最近学的知识。
时间过得很快,太阳不知不觉中已经开始西沉。雷蒙忽然抬头看了看天色,从地上站了起来,向村外走去。
“雷蒙,你去哪儿呀?”蛮牛在他身后高声问道。
“我去外边散散心,不用担心。”雷蒙回头答了一句,依旧不急不缓的走着。
当雷蒙离村子已经有一段距离时,他回头看了一眼,深吸了一口气,突然箭一般的向前蹿去。
若是有村里的大人在此,一定会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因为此时雷蒙的速度,哪里是一个小孩子该有的?就算是村里速度最快的猎人黑豹,也明显不是雷蒙的对手,甚至,连遗弃冰原上以速度著称的风狼,都未必能有雷蒙现在的速度快。
而且,更为怪异的是,雷蒙以这么快的速度奔跑,按理该在雪地上留下更深的脚印才对,可看他身后,却只有两行浅浅的足迹,虽然还算不上是踏雪无痕,但只要大雪再下一会儿,恐怕真的无迹可寻了。
一口气跑出三十多里,雷蒙在一座雪山前停了下来,略微观察了一下后,向山壁的一侧跑了几步,然后轻轻跃入山前的一条深沟里。
“王爷爷,我来啦!”
尽管深沟里什么都没有,雷蒙却还是大声叫道。
“呵呵,小雷子,作业都完成了吗?”
一个苍老而飘忽的声音毫无征兆的响起,与此同时,深沟中出现了一团柔和的亮光,那光芒迅速地凝实变形,很快,一个须发皆白,穿着一身白大褂的老人站在了雷蒙面前。
“王爷爷,你好!”雷蒙恭敬地向老人鞠了一躬。
眼前的这个王爷爷,雷蒙认识他已经有四年了。早在四年前,也就是雷蒙九岁的时候,他父亲带他去感受打猎的气氛,没想到狩猎队遇到了大群风狼的袭击,小雷蒙在一片混乱中走散,不小心摔进了这个深沟,第一次“见”到了这位王姓老人。
通过四年来的了解,雷蒙渐渐了解到,这位老人名字叫做王守义,他并不是光明大陆上的任何一个种族,而是来自于天上的某一颗星星,不,确切的说,是老人的本体居住在某颗星星上。因为事实上,王守义并没有离开他的家乡,出现在这条深沟中的,仅仅是他的一个投影而已。
据老人说,他的家乡被称为地球,而他自己,则是地球上的一位顶级科学家,他研究的课题是宇宙超远程通讯,在四年前,因为一个巧合,他无意中打通了这条通讯通道,发现了这个未知的世界,而更巧的是,雷蒙正好无意中掉进了深沟里,给了老人一个了解异世界的可能,因为据老人说,他这条通道是固定的,只能接收到来自这条深沟附近的信息,而无法接触到其它地点,更无法完成任何的物质交流。
当雷蒙掉进深沟时,他被突然出现的王守义吓得半死,而王守义却是大喜若狂,他通过超级量子计算机的全功率运算,不到三个小时就分析出了雷蒙的语言结构,建立了一套临时翻译软件,从而开始了和雷蒙的交流,或者换句话说,开始了两个文明世界的首次交流。
这种交流,对双方来说都是受益非浅。对王守义来说,发现一个新的文明星球,尤其是这个星球上竟然有着多种智慧生物,竟然有着传说中的魔法,这一切,都深深的吸引着王守义,只可惜他现在还只能与这条深沟进行定点联系,只能让这个唯一知情的野蛮人小孩定期过来与他交流,在这里,他看不到这个异世界的全貌,也无法见识到雷蒙口中的魔法是怎么一回事。
而对雷蒙来说,王守义通过全息影像显示的高楼大厦、宇宙飞船、脉冲大炮,无不深深的吸引着他。而那些卡通动画,游戏画面,影视大作,更是让他沉迷其中。而有一次雷蒙偶然在一部电影中见,一对男女赤裸着身体抱在一起在床上打架。却让他看得面红耳赤,心潮澎湃。之后雷蒙更是一连好几天都梦到同样的情景,过了好几天才渐渐平静下来。
可惜老人口中不时冒出的瓦格纳分体结构、杨立民弱相互作用向量场、超介子震荡波函数这一系列的名词,雷蒙听得直如天书,为了能够真正学到另一个世界的知识,为了能够帮助王爷爷做出那件他一心想要的工具,雷蒙不得不从一加一开始,慢慢的接受王守义超时代的教育。
一转眼,四年已经过去了。经过四年的学习,雷蒙再也不是那个愚昧无知的野蛮人少年了,虽然因为整个大陆的科技水平落后,缺乏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,但雷蒙的努力,还是让他学到了大量的现代化知识。不过,或许是因为野蛮人种族天性率直的关系,雷蒙学习一些现象型的知识总是很快,但那些原理性的学问,雷蒙却总是不易接受,所谓的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,指的就是雷蒙现在的这种状态。
当然,不管自己是否能够接受,雷蒙每次来上课,都是尽心把王守义所讲的内容记在心中,等回家后再仔细琢磨,几年下来,倒也被他攻克了不少难关。
而这一次,王守义要教给雷蒙的,是物质的导电原理。
导体、绝缘体、电阻、正电荷、负电荷……一系列地球孩子耳熟能详的名词,传到雷蒙耳中,却似天书一般,听得他云里雾里。
好不容易等王守义歇了口气,雷蒙立即问道:“王爷爷,刚才你不是说,水是绝缘体吗?怎么现在它又变导体了?”
“纯净的水的确是不导电的。”看着雷蒙疑惑的表情,王守义耐心地解释道:“不过要是水中有了杂质,那它就会变成导体,和那些金属一样,可以让电流通过。而且水中的杂质越多,它的导电性就越好,你明白了么?”
“这么说来……”听了王守义的话,雷蒙沉吟着问道:“村前小河里的水很脏,所以能导电,上次山克大叔就是打雷时在水里被电过。但村后山上的泉水很干净,所以泉水不能导电,对不对?”
“唔……泉水也是能导电的。”听了野蛮人学生的回答,王守义连忙纠正他的错误。
“可你不是说干净的水不导电么?”见魔法师老师否认了自己的说法,雷蒙有些不服气地问道。
“我说的是纯净的水不导电!”听了雷蒙的话,王守义纠正道。不过他很快想到,和雷蒙解释纯净和干净又要费一番口舌,于是索性对他说道:“这样吧,你只要记得,所有的水都是导电的,看上去越脏的水,越容易导电就行了!”
“我知道了……”虽然不明白,为什么会这样子,但雷蒙还是老实回答道。在向王守义学习知识的几年里,有许多问题雷蒙都是靠死记硬背,来记住对方所教的知识。毕竟对这个野蛮人少年来说,想要完全理解那么多科学知识,实在是有些为难他了。
见雷蒙这么回答,王守义满意地点了点头。虽然他也知道,有许多问题雷蒙无法理解。但在王守义看来,只要他记住自己所教的东西就行。至于其中的原理,雷蒙知不知道根本没关系。就象地球上的许多人,虽然会操作电视机。但要他们讲出液晶显示器为什么会出现图象,很多人也不能解释清楚一样。
然而王守义也知道,光让雷蒙对这些他没有兴趣的知识死记硬背,学习的效果是不会好的。看着雷蒙愁眉苦脸的表情,王守义灵机一动,连忙对他说道:“雷蒙,你不是说魔法师能放出闪电打击敌人的么?”
“对啊!”听了王守义的话,雷蒙也是精神一振,快速回答道:“听说最厉害的魔法师,可以从空中降下闪电,把所有的敌人都变成焦炭!”
虽然雷蒙从来没有见过魔法师,但从大人那里得知,第二次大陆战争时,野蛮人大军就是因为敌人的魔法师,才会全军覆没的。所以在雷蒙看来,魔法师才是世界上最强的人。出于野蛮人天生的,对强者的尊崇,雷蒙对魔法师可说是非常着迷,甚至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个魔法师。所以听到王守义突然在上课时提到了魔法师,雷蒙也显得很激动。
“你想想看,要是魔法师在发出闪电前,先想办法用水弄湿一大片地方,结果会是怎么样的呢?”看着雷蒙激动的神情,王守义微笑着问道。
听了王守义的问题,雷蒙歪头想了一会,很就明白过来。只见他眼睛一亮,看着王守义说道:“这样一来,那些被弄湿的家伙就倒霉啦”
“对了,你说得很对!”见目的已经达到,王守义笑着对雷蒙说道:“好了,下面是自由提问的时间了,有什么不明白的,你尽管提问吧。”
“爷爷,我想问一下,为什么质量对加速度有影响呢?”雷蒙马上问道。
“这个嘛,其实很简单,只要根据公式就可以知道……”王守义通过全息影像,结合着他的说明,一层层的向雷蒙解释着。
在一老一少的问答中,天色渐渐暗了下来,王守义看了看手表,结束了这次的讲课,而雷蒙向老人告别后,轻松地跃出深沟,再次展示了他那惊人的速度,向自己的村落狂奔而去。
雷蒙现在的腿上功夫,也是得王守义所授,三年前,王守义不知从哪儿搞来一份呼吸心法,让雷蒙试着习练。说来也怪,这份在地球上无人能练出名堂,被认为是骗人气功的心法,在雷蒙身上却效果卓然,没练几个月,雷蒙就明显感到了自己身体素质的全面加强,而到了现在,雷蒙更是功力大进,早就不把遗弃冰原上的那些凶残生物当回事了。
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小屋,雷蒙先是回忆了一遍今天学到的新知识,确定不会遗忘后,随便啃了几口冻肉当作晚饭,就盘膝坐在石头床上,开始练习那神奇的呼吸心法。
让自己的心情完全平静下来后,雷蒙一面调整自己的呼吸,让呼吸变得缓慢而悠长。一面想象着在自己的体内,有一道热流,正沿着一条特定的线路运行着。很快,雷蒙就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,完全沉浸在体内热流运转时,给他带来的舒畅感觉中。
此时在雷蒙的体内,那些热流已经在体内运行好几周。虽然因为造诣尚浅,在雷蒙体内还好些地方,是这股热流无法达到的。但雷蒙知道,只要自己继续努力,迟早有那么一天,这股热流可以在体内任何地方自由流动。
即便是现在只练成了一部分,雷蒙就已经强大到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地步,而若是把这份心法全部练成,那时还不知会厉害到什么程度。对此,雷蒙深深的期待着,每天的心法修炼,他从没停止过,数年如一日的坚持了下来。
当热流再转过一圈后,雷蒙慢慢把它汇聚到小腹之中,然后缓缓睁开了双眼。起身活动了一下拳脚后,雷蒙才躺上石床,带着满腔的憧憬,甜甜的进入了梦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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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推:《异界兽医》
看名字,似乎是个低俗小白文,但事实上这本书无论男女,无论雅俗,都适合看的,而且越来越精彩。
本书介绍了一个魔兽地位极其重要的世界,穿越到那里的兽医主角,成了唯一一位能替魔兽治疗,甚至改造魔兽的超级祭祀,主角自身实力,以及他宠物小弟的实力自然不断飞涨……
单是几句话,难以概括出本书的优秀,不过,为了看这书,猛兽当时连班都没上,就窝在家里看vip了,貌似有近两百万字吧,而且到后面质量也没差,明显能有个完美的结局,难怪能成为起点07年的新人第一。
传送门如下
时间就如刮过冰原的大风,没有一刻会停滞下来。已经又有四次寒冷的冬季,光临过遗弃冰原了。在这四年里,雷蒙还是象以前一样,定时去王守义那里上课。在回到村子里后,则利用一切时间,复习学到的知识,练习王守义传授的内功心法。
不过令雷蒙觉得有些烦恼的是,最近两年中,王守义除了教他科学知识外,还会抽出时间,教雷蒙一些希奇古怪的东西。比如说《诡辩学》、《三十六计》、《厚黑学》等等,一股脑地给雷蒙讲了一遍。
对雷蒙来说,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,绝对比王守义之前教的科学道理,更要难懂百倍。毕竟那些科学知识,王守义只要求雷蒙死记硬背就行。而这些计谋,却要求他能做到活学活用才行。
这对雷蒙来说,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。每天王守义一讲到这部分,野蛮人少年就觉得头脑发胀,原来还算清晰的思路,立刻变成一团乱麻。雷蒙怎么也弄不明白,为什么有人喜欢用如此复杂的办法,来解决原本可以光明正大解决的问题。不过照王守义的说法,外面的人都是这么做的。雷蒙如果想保全自己的性命,就必须学习这些东西。
既然王守义这么说了,雷蒙自然不疑有他,努力跟王守义学习这些阴谋诡计。不过以野蛮人直爽的天性,让雷蒙学习这些东西,着实有些强人所难。王守义也知道欲速则不达的道理,每次教授时但凡雷蒙有一点进步,都对他大加赞赏。
而时不时能得到魔法师的夸奖,也让雷蒙的学习兴趣大增。这两年下来,虽然离王守义原先的设想差了不少,但雷蒙至少不是以前那个,可以任人用阴谋诡计陷害的野蛮人了。
此时的雷蒙已经年近十八,身材比四年前更是高大魁梧了不少。虽然在村子里,他不是块头最大的小伙子。但要是和普通人类相比的话,雷蒙的身材已经非常引人瞩目了。
而因为近十年的内功修练,让雷蒙无论是在速度还是力量上,都达到了一个极强的境界。只是当初王守义把这套心法传授给他的时候,只是说它能强身健体而已。是以就连雷蒙自己也不知道,他此时的实力虽然还没到天下无敌的地步,却也已经足够强大了。
当年的野蛮人少年,已经成长为一个体魄强健的野蛮人青年。再加上他充满了阳光气息的硬朗面孔,和脸上时不时流露出的憨厚笑容。就连王守义有时候也暗暗感叹,以雷蒙这样的长相和体魄,到地球上混个动作明星什么的,那是绝对没有问题的。
然而令王守义感到烦恼的是,因为他只能在山沟里和雷蒙联系。所以虽然科学家很想通过雷蒙,更多地了解这个神秘的世界。但却不得不让雷蒙留在这个小小的野蛮人村庄,接受他的教育。
好在在这四年中,通过大量的智能模拟运算。王守义总算明白了,为什么他只能在一个特定点,才能和这个世界进行联系的原因。这原因其实说来也很简单,就是因为通信点周围特殊的地形而已。
因为这种地形,恰好能将从王守义处发射的能量,集中到一起。所以误入山沟正好处于能量集中点的雷蒙,才能和他进行信息交流。经过王守义的计算,如果用特殊材料制造一个有特殊形状的接收器,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。
不过打造这么一个接收器,不但需要高纯度的金属,更需要精湛的技术,以保证接收器外形的精确。而以目前野蛮人的冶炼水平,他们显然不能达到王守义的要求。无奈之下,科学家只能把希望寄托在,据说是大陆上最好的铁匠—矮人们的身上。
喜欢生活在温暖地下的矮人,显然不会主动到这既寒冷又没有好酒的遗弃冰原来。所以前思后想的王守义最终决定,让雷蒙前往南方,想办法请一位优秀的矮人铁匠回来。让他帮忙打造一个接受器。
在王守义把这个想法和雷蒙说了以后,立刻得到了野蛮人青年的全力支持。因为按照野蛮人的传统,孩子成年以后,就应该离开村子,出去游历一番。眼看自己就要满十八岁了,雷蒙正为离开村子后,没办法再和自己的良师联系发愁呢。现在见王守义已经找出了,可以让两人在任何地点联系的方法。早就想出去见见世面的雷蒙,自然是十分地赞同。
于是在一个盛夏的清晨,雷蒙背着村民为他准备的食物,一个人出发了。
据说在遗弃冰原的南方,有许多人类的大城市。在那些城市里,居住着成千上万的居民。而许多矮人铁匠,也会居住在这些人类城市中。所以离开了村子后,雷蒙就一路向南方走去。
不过这遗弃冰原的面积实在太得吓人。就算雷蒙一路上基本都是小跑前进的,他也在足足二十多天后,才来到了遗弃冰原的边缘地带。
随着脚下的苔原渐渐变成了草原,雷蒙知道,自己总算是走出了遗弃冰原的范围。不过在经过这二十多天的跋涉后,雷蒙所带的食物已经几乎被吃光了。要知道野蛮人可都是有名大胃口,虽然雷蒙出发时带了不少食物,但现在剩下的,不过只够他吃最后一顿的了。
小心翼翼地把最后一块食物放进嘴里,看着空空如也的包裹,雷蒙有些郁闷地想道:“得想办法找点吃的,否则还没到大城市,恐怕就先饿死啦!”
然而这里已经是草原,和雷蒙熟悉的雪原环境大不相同。在对他来说,想要在这绿油油的草地上找到猎物的痕迹,实在是太困难了。在努力了一番没有收获后,郁闷的雷蒙只得继续向南前进。希望可以幸运地碰到一个村子或者几户人家,也好向他们要点食物裹腹。
当雷蒙翻过一个小山坡后,却发现出现在他眼前的,是一片阴沉沉的森林。只见无数高大的树木拔地而起,向着两边蔓延开去,根本望不到边。显然,这片森林的面积非常大,想要从两边绕过去,看来是不可能的了。
“嚯!好大一片树林啊!”看着那阴沉沉的森林,雷蒙没有一点危险的自觉,反而自言自语地叹道:“这些树长得又高又大,真是不错。要是村子附近有这么一片树林的话,大伙冬天就不用为木柴发愁了。”
因为一直生活在极北苦寒之地,所以这是雷蒙第一见到这么大片的森林。在惊讶之余,他也为自己作出前往南方的决定,而感到庆幸。要不是来到南方的话,也许雷蒙这个野蛮人,一辈子都见不到这么壮观的森林呢。
不过没过多久,雷蒙的感慨就被肚子的叫声打断了。摸了摸已经提出抗议的肚子,雷蒙决定加快脚步穿过这片森林,早点找到一个村庄,给自己弄点吃的。
于是这个初出茅庐的野蛮人小伙子,没有一点冒险者的自觉,就这么闯进了一个他完全不熟悉的环境中。好在王守义也曾经教过雷蒙,该如何在茂密的森林中,依靠观察树枝生长的方向、以及树杆上苔藓的分布,来判断方向的知识。所以在进入森林后,雷蒙倒也没有迷失方向。而是按照他原先的打算,一直向南前进着。
不过正是因为一直向南前进,所以雷蒙也越来越深入这片广袤的森林。虽然这森林阴森恐怖,而且在雷蒙一路上根本没见到任何动物。但对神经大条的野蛮人来说,他的感觉也仅仅是觉得不安而已,并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。直到雷蒙在森林中见到一头巨大的灰狼,他才知道,原来森林中还是有生物存在的。
和雷蒙在遗弃冰原上见过的雪狼不同,这条灰狼除了颜色不同外,连个子也比冰狼大了许多。就象是凭空出现的一样,这头灰狼无声无息地出现在雷蒙前方的森林中。一双闪着绿光的眼睛,一眨不眨地看着饥肠辘辘野蛮人。
显然,和雷蒙一样,这条巨狼一定也是饿得狠了。所以一见到身材魁梧,看上去很是有些肉的野蛮人,立刻低声向他咆哮起来。与此同时,雷蒙也发现,大滴的唾液正从巨狼白森森的牙上滴落下来。看来这巨狼在见到雷蒙后,已经准备享受一顿美餐了。
然而让这巨狼大吃一惊的是,这个落单的人类在见到它后,并没有象其他人那样,慌慌张张地逃跑。而是欢呼了一声,然后站在原地,两眼发光地看着它。
“有吃的啦!”雷蒙正饿得前胸贴着后背,见到这么一条大狼后,立刻欢呼了一声。在饿极了的他看来,这条巨大的灰狼根本不是危险,而只是一大块肉香四溢,咬一口满嘴流油的烤肉而已。
自从练习了王守义教的无名心法后,遗弃冰原上的雪狼,也不知道被雷蒙吃掉了多少。所以当他见到了这条巨狼时,立刻习惯性把它当成了一份美味。要是按照野蛮人的习惯,在见到猎物后,应该立刻展开行动才是。
然而雷蒙在接受了王守义多年的教育后,象“谋定而后动”、“先思考都行动”之类的观点,早就被他所牢记。这条巨狼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品种,所以虽然腹中饥火燃烧,但雷蒙还是想先观察一下对方。同时考虑下,该怎么样才能用最少的力气制服对方。
和冰原上的雪狼相比,这条巨狼显然不是个容易对付的家伙。虽然雷蒙的行为让巨狼很是意外,但它还是一张大嘴,向着对手发出一道风刃。
雷蒙正在考虑,如何向巨狼发动攻击,怎样做才能避敌人锋芒、以已之长,攻敌之短。却见到一道劲风从对方口中飞出,夹杂着地面上的落叶,向自己飞来。大吃一惊的野蛮人连忙一扭身体,躲过了这道风刃的袭击。
“魔兽!”感到一道劲风紧贴着身体掠过,从自己的毛皮上衣上割下几缕兽毛,雷蒙忍不住大声喊道。不过也是因为吃了这一惊,雷蒙野蛮人凶悍的本性被激发了出来。只见雷蒙突然以极快的速度向前冲去,在巨狼再次发出风刃前,就重重地击中了目标。
被雷蒙击中后,风狼比小牛还大的身体,立刻向后倒飞出去,呯“地一声撞在一棵大树的树杆上。这撞击力是如此地惊人,一时之间大树剧烈地摇晃,树叶如雷蒙家乡冬天时的雪花,纷纷飘落下来。
而那头倒霉的巨狼,则在被雷蒙击中时,就已经一命呜呼了。在知道自己面对的是头魔兽时,野蛮人本能地加大了手上的力度。以至于只是一拳,就把巨狼给干掉了。
“呼,这就是魔兽啊!”眼看那巨狼不再动弹,雷蒙凑上前去看了个仔细。虽然雷蒙以前也听说过魔兽的名头,但真的亲眼见到魔兽,这还是第一次。难怪他要凑上前去,看个仔细了。
在大陆上,除了普通的野兽外,还有许多天生就能施放魔法的魔兽。和普通野兽相比,这些魔兽实力更强、智力更高,也更加凶残。和其他职业的等级制度一样,在大陆上,人们普遍把魔兽分成十个等级,每个等级又分为上、中、下三阶。等级越高,就说明魔兽的实力越强。不过在现实中,人们所知的,等级最高的魔兽,只有九级。等级最高的十级魔兽,只是传说中的存在,根本没人亲眼见到过。
而雷蒙遇到的这只巨狼,其实在大陆上,它被智慧种族称之为“魔风狼”。是一种三级下阶的魔兽。这种魔兽只是长得象狼而已,其实和普通的狼并没有多大关系。魔风狼除了动作极快,生性凶残外,还能发出魔法“风刃”作为攻击手段。
一般来说,一头三级魔兽,足以和两个同等级别的战士对抗。一般落单的人类,很难能在遇见它们时全身而退。这也是这头魔风狼在见到雷蒙时,一心把他当场美餐的原因。然而也算是这头魔风狼流年不利,遇见了雷蒙这个修习内功的野蛮人,居然只在对手的一击之下,就一命呜呼了。
要是此时有别人在场,一定会为雷蒙强大实力所震惊。要知道能战胜风狼的人不是没有,随便一个四级职业者,就能在有所准备的情况下,干掉一头三级的魔兽。不过那是在事先有准备,而且经过一番战斗的情况下才行。象雷蒙这样,只是简单地一拳,就击毙了一头风狼的。恐怕在大陆上能做到这样的人,也不会很多。
不过此时周围无人,雷蒙又是第一次接触魔兽,根本不知道这魔风狼的实力究竟如何。所以雷蒙这原本能引起轰动的战斗,现在的结果,只是让他有一顿丰盛的美餐而已。饿了好久的雷蒙,用最快的速度将魔风狼变成了美味的烤肉,就地大嚼了起来。
“唔……这魔兽肉的味道还不错!”雷蒙边大口吃着烤狼肉,一边口齿不清地感叹道。只见他一面继续大快朵颐和,一面玩弄着一块手指大小,青灰色的晶体。这块漂亮的石头,是雷蒙在洗剥巨狼时,在其的脑袋中发现的。当时他只是觉得奇怪,不知道巨狼的头里为什么会有这么一块石头,所以才拿来把玩一番。
不过对雷蒙来说,狼肉的吸引力明显比这不能吃的石头要大许多。很快他就把手里的晶体扔到了地上,一心一意地对付起美味的烤狼肉来。然而一心想要填饱肚子的雷蒙不知道,被他象一块石头搬扔掉的,正是魔兽体内的魔晶。这魔晶只有二级以上的魔兽体内,才会生成。而且一定要魔兽是死于非命的,其体内的魔力才会在其脑中凝结成为晶体。
根据魔兽属性的不同,其魔晶中也蕴涵着不同属性的魔力。魔晶不但可以为魔法师提供额外的魔力供应,更可以被镶嵌在武器盔甲上,让原本普通的武器装备,也能拥有特定的魔法属性。
所以一直以来,魔晶一直是各战斗职业者梦寐以求的珍贵物品。有些高等级魔兽的魔晶的价值之高,更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。就连刚刚被雷蒙扔掉的风狼魔晶,虽然在魔晶中只算是普通货色,但至少也值几十个金币。要是用来买肉的话,足够雷蒙这样的大胃口吃上几个月的了。
不过对雷蒙来说,他根本不知道这就是魔晶,所以只是专心地享受他的第一顿魔兽大餐。虽然他知道魔兽比普通野兽强大,但具体强大多少,却是雷蒙并不清楚的。所以在他看来,自己一拳打死这头魔风狼,也属正常情况。毕竟在遗弃冰原上,被雷蒙以同样方式干掉的雪狼,已经不计其数了。
填饱了肚子后,雷蒙稍事休息,继续向南面前进。然而没走了多久,雷蒙就又遇见了一头黄色的野牛。这野牛头上长着四根长角,肩膀的高度和身材魁梧的野蛮人差不多高。虽然看上去象是吃草的动物,但一见到雷蒙,就红着眼睛向他冲了过来。
“牛肉!”看着野牛向自己冲了过来,雷蒙高兴地大呼小叫。看来这头在其他冒险者眼中,惟恐避之不及的魔兽“四角狂牛”,在雷蒙的眼中,不过是美味的牛肉而已。
虽然四角狂牛无论是在体格还是力量上,都比雷蒙之前遇见的魔风狼要强了不少。但这种土系的魔兽,动作实在比魔风狼慢了不少。而且它所会的魔法,也不过是防御性的“泥土之墙”而已。所以虽然四角狂牛多捱了雷蒙几下子,但最终还是心有不甘地悲鸣了一声,重重地倒在了地上。
眼见怪牛倒了下去,雷蒙忙不迭地跑了过去,开始享受起进入森林的第二顿美餐。以前在遗弃冰原上生活时,雷蒙就特别喜欢冰原上的牦牛肉。所以现在见到这四角怪牛,自然也不会放过。
不过这怪牛实在太大了,虽然雷蒙已经放开了肚子猛吃,但最终只不过是吃它的半条前腿而已。摸了摸被撑得圆滚滚的肚子,雷蒙喃喃自语道:“南方就是好,食物那么多。要是村子附近有那么多食物,大家就不用天天出去打猎了。”
要是有人听到雷蒙这么说,一定会被他活活气死。事实上,恐怕在大陆上,也只有雷蒙一个人,猎杀魔兽只是单纯地为了填饱肚子而已。要知道能被称作魔兽,其实力要比普通野兽强了许多。要不是为了特殊用途,将这些魔兽当成普通猎物猎杀,实在是一件既危险又辛苦的事情。
不过雷蒙当然不会知道这些,在对着象小山一样的四角狂牛尸体感慨了一阵后。他又踏上了,向南方前进的征程。和之前不同的是,此时的雷蒙已经不急着离开这片森林了。先前雷蒙着急,是因为肚子饿没东西吃。现在他发现,这森林中不但有猎物。而且这些猎物还不怕人,会主动迎上前来。这对雷蒙来说,无疑是个天大的好消息。所以就算要在“食物”充足的森林中待上十天半月,恐怕雷蒙也不会有什么怨言的。
从来没有来过南方的雷蒙不知道,其实他现在身处的,就是大陆北部赫赫有名的费伍斯森林。在当地人的语言中,“费伍斯”的意思就是魔兽。换言之,这片占地广袤、阴森恐怖的森林,也就是魔兽森林。
在这片森林中,普通的野兽极少,反倒是魔兽的数量多得惊人。在这片几乎是横亘了整个大陆的森林中,除了象魔风狼、四角狂牛之类的普通魔兽外。据说还有等级更高,实力更加强悍的高级魔兽。这也是为什么费伍斯森林一直以来,都是个人迹罕至之处的原因。
一直以来,主动来到费伍斯森林中的,除了追求利益的魔兽猎人外,就是一些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的冒险者了。不过就算是这两类人,也不敢进入森林的深处。因为在费伍斯森林中,等级越高、实力越强的魔兽,往往生活在森林的越深处。
然而初出茅庐的雷蒙可不知道这些,他一面向南前进,一面把遇见的魔兽当成食物,一路上也不知道过得多么逍遥。在一向贪吃的雷蒙看来,只要这森林中有足够的食物,他才不在乎要在森林中行进多长时间呢。
在接下来的几天里,雷蒙还是象以前一样,一路上走走吃吃,日子过得逍遥自在。因为已经进入到了森林的深处,所以他遇见的魔兽数量激增,实力也有了很大的提高。也许这样的变化对其他人来说,已经是致命的。但对雷蒙来说,不过是在打猎的时候,需要多花点力气将猎物打倒而已。
雷蒙自己不知道,他这么一路行来,已经打倒了好几头五级的魔兽,十几头四级魔兽。至于象四角狂牛和魔风狼之类的三级和二级魔兽,则因为雷蒙已经进入森林深处,反而很难见到了。而被雷蒙扔掉的魔晶数量,也随着他吃掉的魔兽数量而增长着。按照现在的市价,雷蒙已经扔掉了价值几万金币的魔晶了。不过他本人对此毫不知情,还是快乐地向南方前进。
要是放在别处,一个人消灭了如此多的中高级魔兽,雷蒙早就被视作英雄了。然而此时只有他孤身一人,所以他这样的行为,根本没有其他人会知道。至于自己杀死的魔兽究竟有多厉害,雷蒙根本没有在意过。对贪吃的野蛮人来说,判断魔兽等级的标准,可不是它们有多强的实力,而是吃起来的味道怎么样。
在进入费伍斯森林的第十二天,雷蒙和往常一样,猎杀了一头会喷火的蜥蜴当晚餐。虽然这条全身长满了鳞甲的爬行动物,外表看上去的确不怎么样。但雷蒙知道,食物味道的好坏,和其的外表并没有关系。
果然,在烤熟了之后,蜥蜴肉浓香四溢、顺着风飘出好远。而当雷蒙咬了一口蜥蜴肉后,更是差一点连自己的舌头都吞下肚去。这蜥蜴肉实在是太好吃了,居然比雷蒙最喜欢的牛肉还要美味得多。唯一美中不足的是,这条蜥蜴实在是小了点,只有雷蒙的手臂长短而已。除去脑袋和又细又长的尾巴,能吃的部分也不是很多。但也正是这样,让这蜥蜴肉在雷蒙眼中显得更加珍贵了。
“味道真好,以后要多杀两条来吃吃!”雷蒙一面撕下一条蜥蜴腿,一面嘟嘟囔囔地说道。只是他不知道,这种火焰蜥可是五级魔兽,是一种极其罕见的品种。在整个费伍斯森林中,总数恐怕都不会超过二十条。雷蒙想要对抓几条来吃吃的打算,恐怕是没希望实现了。
就在此时,雷蒙突然发现,在前面昏暗的森林中,出现了两个绿油油的光点。在费伍斯森林中度过了十几天后,雷蒙知道,这样的光点肯定是一头魔兽的双眼。果然,随着那两个光点渐渐接近,一头全身纯白的魔兽出现在了雷蒙的面前。
“白老虎呀!”看清楚了这头白色的魔兽,雷蒙感慨地说道:“真是漂亮!”只见这头白虎,除了额头有一个黑色的闪电花纹外,全身上下没有一丝杂色。然而和一般老虎威风凛凛的外表不同,这头白虎身材娇小,不过只有普通的猎犬大小。要不是从它身上散发出的巨大气势,也许雷蒙就真把它当成一只大个子的白猫了。
那头白虎慢慢踱到离雷蒙十多步远的地方,冷冷地看着嘴里塞满了蜥蜴肉的野蛮人。令雷蒙觉得有些奇怪的是,他分明在白虎的眼中,看到了一丝轻蔑的神色。看来这白虎对自己的实力非常自信,根本没把雷蒙放在眼里。
“一只骄傲的老虎?”好奇地看着那头白虎,雷蒙一面把蜥蜴腿塞进嘴中,一面在心中暗暗想道。就在此时,似乎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,那白虎向着雷蒙大吼了一声。不过也许是它的个子太小,所以白虎的吼声听上去更象是小猫在叫。
“哈哈,真可爱!”听了白虎“呜呜”的吼声,雷蒙忍不住大声笑道。说心里话,雷蒙并没有把这只长相可爱的白虎当成敌人。加之他今天的晚餐也已经有了着落,所以野蛮人打算,只要这只小白虎不来惹自己,就放它一马。
然而雷蒙不知道的是,这只白虎虽然看上去娇小可爱,但却是七级中阶魔兽白雷虎。在大陆上,等级高于五级的魔兽,就已经非常少见了。而象这样等级达到七级的魔兽,就更是少之又少了。要不是费伍斯森林中,最近出现了一个更为强大存在,这只白雷虎可说是森林的主宰了。
眼见这个人类如此轻视自己,白雷虎勃然大怒。只见它向前一跃,和雷蒙接近到十步不到的距离。然后双目一瞪,一道闪电自白雷虎额头的闪电花纹中产生,直直向着雷蒙射了过去。
“哇,闪电呀!”眼见一道明晃晃的亮光直射过来,雷蒙一面大喊大叫,一面闪身闪躲。虽然进入了费伍斯森林后,雷蒙也见识过不少魔兽了。但会发射闪电的魔兽,他倒也是第一次见到。
好在雷蒙在修习了内功后,反应速度大增。虽然闪电是在近在咫尺之处射出,但他还是拧身躲了过去。只是因为那道闪电,几乎是贴着雷蒙的身体掠过。所以因为静电的作用,雷蒙黑色的头发根根竖起,让他的脑袋看上去更象是一种背上有次的魔兽—脊刺兽。
只听见“噼啪”一声脆响,那道失去了目标的闪电,击中了雷蒙身后的一棵大树。几乎在是同时,那足有两人合抱粗的树杆开始燃烧起来。而此时的雷蒙根本不敢回头观望,生怕自己一个疏忽,就被对方的闪电变成一段焦炭。
和其他系的魔兽不同,雷电系的魔兽可是非常少见的。而因为闪电的巨大威力,和极高的速度,所以象白雷虎这样的魔兽,绝对是魔兽中最难对付的角色之一。而曾经跟王守义学习雷蒙,自然知道强大的电流,会给人体造成什么样伤害。是以在面对能发出闪电的白雷虎时,雷蒙收起了之前大大咧咧的态度,全神贯注地盯着离他不远的敌人。
那白雷虎似乎也没有料到,雷蒙这个大个子野蛮人,居然能在如此近的距离内,躲过它的电击术。面对这样的敌人,白雷虎也不得不重新评估对手的实力。一时间一人一虎就这么对峙着,谁都没有抢先发动进攻。
和白虎僵持了一会,一阵微风从篝火处吹来,把烤蜥蜴的香味,吹散到了处于下风的一人一虎身边。还没吃饱的雷蒙,在闻到了这诱人的香味后,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两声。而那只突然出现的白虎,在闻到了飘来的香味后,在“呜呜”地叫了两声后,又是一道闪电向雷蒙射来。
不过上次白虎发动的突然袭击,都被毫无防备的雷蒙躲过了。而这次雷蒙早有防备,白虎发出的闪电想要击中他,就更是没什么可能了。眼见又一道明亮的闪电向自己射来,雷蒙只是稍稍一拧身,就从容不迫地避开了对方的攻击。
眼见雷蒙第二次躲过了自己的攻击,那白虎似乎十分生气。在向着他细声细气地咆哮了一声后,白虎的身体先是向后一蹲,然后猛然向着雷蒙扑了过来。
“哇,来真的啦!”眼见白虎向自己扑了过来,雷蒙一面大声嚷嚷,一面侧身闪避。在费伍斯森林中跋涉了十几天后,雷蒙早已经知道,这些魔兽的实力,绝对不能以它们的体形大小来判断。所以面对这头体形娇小白虎的这一扑,雷蒙没有一丝大意,而是全神贯注地迎接对方的攻击。
要知道在进入这片森林后,雷蒙虽然已经猎杀了不少的魔兽。但这头不大的白虎,却是唯一一头,让雷蒙感觉到有一股压迫感的魔兽。所以在白虎第一次向雷蒙发动了攻击后,他就没有一刻放松过警惕。
果然,那白虎身形虽小,但力量却是大得惊人。这一扑之势,居然比刚才从它额头射、出的闪电,还要快上几分。眼见白虎来势凶猛,雷蒙微微一侧身子,避开了对方的锋芒后。重重一拳击出,打在了白虎的肋部。
“嗷!”被雷蒙击中后,那白虎发出一声惨叫。几乎与此同时,身在半空的白虎狠狠一挥尾巴。雷蒙只觉得自己左脸一阵剧痛,就象是被奔跑的牦牛踩了一脚似地,让他的脑袋也有些晕晕乎乎的。
双方的这一回合,可说是不分胜负,都受到了对方的重击。那白虎在半空中翻了一个筋头,重重地落到了地上。而雷蒙则有些头晕眼花,后退了好几步后,背靠在一棵大树上才稳住了身形。
虽然在这次交锋上,看似双方各有胜负。但其实,还是雷蒙稍稍占了一点便宜。要知道他练习的内功,本身就有加快伤势痊愈的效果。所以虽然现在一人一虎,都为对方所伤。但只要战斗的时间稍长一点,雷蒙恢复速度快的优势,就能渐渐体现出来。
果然,当雷蒙让体内假想的热流,在头部运行了几周后。不但脸部没有那么疼痛,就头晕目眩的感觉也渐渐消失了。
而那白虎受了雷蒙的一拳,虽然从外表上看出什么伤势,但却是让它疼得不行。第一次遇见如此强大的人类,白虎此时已经完全收起了对雷蒙的轻视之心,把他当做平生的劲敌来对待。
而雷蒙被对方抽了一尾巴,也是深感震惊。他也没有想到,一只不过猎犬大小的小老虎,居然有如此强大的实力。要知道自从进了这片森林后,雷蒙着实杀了不少魔兽。而在这以前,还没有一头魔兽,能伤害到他呢。
要知道这点白雷虎可是七级中阶的魔兽,就算是在这片魔兽出没的费伍斯森林中,也是食物链顶端的所在。就算是在整个大陆上,七级中阶的魔兽,也可以说是罕有敌手了。特别是对个体能力较弱的人类来说,这样强大的魔兽更是可怕的敌人。
就算是有一整队职业齐备、实力不弱的冒险者,恐怕也不是一头七级魔兽的对手。而现在雷蒙以一人之力,就能和白雷虎斗个旗鼓相当。这件事要是传出去的话,不知道多少国家和领主,会打破脑袋,来邀请雷蒙为他们所用了。
不过这事件的当事人雷蒙,却完全不知道,自己的实力强大到了何等程度。此时的他只想快点解决掉这头恼人的白虎,然后继续把自己的晚饭吃完。要知道大半条蜥蜴还在火上烤着呢,要是不快点拿下来,焦了可就不好吃了!
就在雷蒙想到篝火上的晚餐时,那白虎似乎也看了一眼剩下的大半条蜥蜴。一人一虎似乎想到了同样的事情,同时大喝一声,向对方冲了过去。
这次白虎似乎是学乖了,身体还在半空中时,已经是双眼一瞪,从额头发出了一个足有雷蒙拳头大小的光球。这光球通体发出明亮的蓝光,周围还断有细小的电火花闪烁着。虽然和刚才的闪电相比,这光球运行的速度并不快。但雷蒙却从自己重又变得竖直的头发判断出,这光球中所含的电力,一定比刚才的闪电还要强上许多!
更糟糕的是,因为现在雷蒙正全速度向白虎冲去,所以相对来说,那光球的速度甚至比之前的闪电更要快上几分。身在半空中的雷蒙眼见光球迎面飞来,想要闪身躲避,却已经来不及了。想到王守义曾经教过,自己身穿的毛皮衣服是绝缘体,电流无法通过。雷蒙连忙把右手缩进袖子,然后重重一拳击向迎面而来的光球。
只听得“噼里啪啦”一阵乱响,击中了光球的雷蒙只觉得全身一麻,整个身体都不受控制地抖动起来。而那个明亮的光球,却也被雷蒙这一拳,打得改变了方向,向着右边斜斜飞了出去。
这也多亏了王守义所教的知识,让雷蒙知道要隔着毛皮衣服击开那只光球。否则的话,恐怕他早就被强大的电流,烧成一段焦黑的尸体了。不过因为那光球所含的电流太强大了,虽然有毛皮衣服保护,雷蒙还是受到了电流的影响,全身不可避免地麻痹了一会。
虽然这只是一瞬间的事情,但在和一头七级魔兽战斗时,一瞬间已经足以决定生死了。就在雷蒙感觉,刚刚对自己的身体恢复了控制之时。一个白色的影子已经冲到了他的怀中,狠狠一抓向着雷蒙的脖子抓去。
还好此时雷蒙身上的麻痹感已经消退,他先是向后一仰,先躲过对方这致命的一击。然后抬起一脚,向离自己极近的白虎踢去。而这白虎的灵活程度,远远超过雷蒙的估计。虽然还身在半空,但却已经一扭身子,躲过了雷蒙踢向它腹部的这一脚。
不过这么一来,一人一虎已经完全纠缠在了一起。只见白虎不停用爪子抓,用利牙咬向雷蒙。而雷蒙也不甘示弱,不停地重击白虎比较脆弱的腹部和肋部。一时之间谁都无法占据绝对的优势,只得依靠速度和力量,不停地攻击对方的弱点。
好在这白虎似乎也怕被电到,所以不敢对和它直接接触的雷蒙发射闪电。否则的话,在这种避无可避的情况下,雷蒙早就死于对方的闪电之下了。
作为一头七级魔兽,就算放弃天生可以施展的魔法,其肉搏实力也是非常强的。不过雷蒙也不是个好欺负的角色,在和白虎的肉搏中,虽然无法取胜,但也丝毫不落下风。一人一虎就这么纠缠了好久,最终却还是个不分胜负的场面。
不过虽说如此,战斗的双方却没有要罢手的意思。虽然雷蒙的身上被白虎的利爪尖牙,划出了不少伤口;而那白虎的腹部和肋部,也结结实实地挨了雷蒙好几下重拳。虽然从外表看不出什么,但身受内伤却是一定的。
而那白虎也渐渐明白,这个人类是它仅见的对手之一。为了战胜雷蒙这个劲敌,白雷虎不得不将一直压抑的气息完全放开。而为了和白虎对抗,雷蒙也在不知不觉中,将内功运到了极致。只是打得兴起的双方谁都没有发现,两人完全释放出的气息,已经在费伍斯森林中传播得很远,甚至引起了这森林中最强大存在的注意。
就在一人一虎相互纠缠,谁都无法将对手彻底打倒之时,一声嘹亮的呼啸声突然传入了雷蒙的耳中。与此同时,雷蒙感到了一股可怕的威压,就象是突然而降临的黑夜一般,将他笼罩其中。
和雷蒙战斗的白虎,显然也感受到了这种压力。它一面低声嘶吼,一面放慢了进攻的节奏。雷蒙本来就无心和它战斗,眼见对方似乎无心恋战,抽了个空子向后一跃,脱离了战团。
似乎也知道大难临头,虽然雷蒙主动后撤,但那白虎也没有要继续追击的样子。只见它不停地转动毛绒绒的脑袋,用一双瞪得滚圆的眼睛向四处张望。看样子似乎是想找出,这可怕的威严,是从何处传来的。
对雷蒙来说,虽然这压力让他感到很不舒服。但让他更加的难过的,却是那大半条蜥蜴,在经过了这段时间后,已经被烤焦了。
“哎呀,我的烤肉!”想到蜥蜴肉的美味,雷蒙不禁大叫一声。虽然那威压越来越强,雷蒙还是忙不迭上前几步,一把抓起那大半条蜥蜴,塞进嘴里咬了一口。然而令雷蒙难过的是,那蜥蜴已经完全烤焦,入口就象是木碳一般索然无味,显然是再不能吃了。
“太可惜了。”看着手中黑黑的蜥蜴,雷蒙哭丧着脸说道:“多好吃的肉啊!”
听了雷蒙的话,那白虎向他看了一眼,低低吼叫了几声。似乎是对这个人类死到临头,却还只想着要吃,觉得有些不屑。要知道一般来说,魔兽要比普通野兽聪明得多。特别是四级以上的魔兽,更是开始有了初级智慧。而这头白虎可是七级中阶的魔兽,智慧自然不低。对它来说听懂雷蒙的话,也不是什么难事。
就在白虎用鄙视的眼神看着雷蒙的同时,一个巨大的黑影,无声无息地在一人一虎头顶掠过。然后在空中一个转折,直直向着白虎冲了下来。
“什么东西?”虽然心疼自己的烤肉,但雷蒙对外界变化的反应还是极快。虽然那黑影尚在半空,但其强大的气息,已经让雷蒙锁定了它的行动。感受到空中一个庞然大物直冲而下,他本能地向一边扑倒,然后顺势在地上打了几个滚。
与此同时,那个黑影已经带着凄厉的尖啸声,冲到地面上。其带起的劲风,一下就将还在燃烧的篝火,吹得七零八落。一根根燃烧着的木头,散落在方圆好几十码的森林中。
不过这黑影附冲下来的声势随大,但却没有伤到地面上的一人一虎。除了雷蒙及时扑倒躲避外,那白虎也灵活地躲到了一边,躲过了黑影的第一次攻击。
趴在地上的雷蒙还没来得及站起身来,就象那黑影的方向看去。只见一个体形巨大的生物,正收起双翅,降落在地面之上。而在它的附近,却有几棵大树伏倒在地上。显然,这几棵大树是这生物刚才俯冲之时,被硬生生地撞断的。
不过此时的雷蒙,根本不关心那些大树。他所有的注意力,都集中在了那个突然从天而降的生物身上。
“这……这就是龙吧!”看着林间空地上的那个大家伙,雷蒙觉得自己真是大开了眼界了。居然连只出现在传说中的巨龙,都出现在了他的眼前。
只见这龙全身黑色,虽然体形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巨大。但也比雷蒙见过的,最大的长毛象要大上一点。更令他惊讶的是,这条黑色的巨龙居然有两个脑袋。只见黑龙细长的脖子,在根部就一分为二。而那两个看来一模一样的脑袋,就稳稳地长在黑龙分叉的脖子末端。不过在雷蒙看来,这两个脑袋之间的关系似乎并不好。虽然它们长在一个身体上,但却时不时相互攻击一下。看那样子,是谁都不服气谁。
眼见双头黑龙落到了地面上,那白虎有些不服地向它大吼了一声。虽然黑龙两个脑袋会相互攻击,但在面对外敌时,倒也相当团结。在听到白虎的吼叫后,齐齐张开大嘴,向小小白虎发出了恐吓性的长啸。
眼见一龙一虎有相互干上一架的意思,雷蒙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。虽然现在肚子很饿,很想尝一尝龙肉的味道。但对这种传说中最强大的生物,雷蒙还是有些了解的。在巨龙面前,人类不过是微小的爬虫。就算是大陆著名的强者,面对巨龙时要是没有伙伴的帮助,也是死路一条。所以虽然雷蒙很想知道龙肉的味道,但多少还有点自知之明的他,还是决定趁着黑龙没有注意到自己的时候,来个“三十六计,走为上计”。
然而雷蒙只是微微一动身子,黑龙的一个脑袋就转了过来,冲着他一通大叫。显然,黑龙已经把雷蒙当成了敌人,是不会轻易放过他的。要知道在这费伍斯森林中,白雷虎本来是最强大的存在。这双头黑龙,却是最近刚刚来到森林之中的。作为魔兽中最强大的存在,它一直在到处寻找白虎的行踪,想把这森林中前任的霸主消灭掉。
不过白虎也不是傻瓜,在感觉到黑龙的恶意后,一直小心翼翼地躲避着。没想到今天为了和雷蒙争斗,却暴露了行踪,不得不面对黑龙的攻击。而在黑龙眼中,雷蒙和白虎在一起,自然是它的同伙。所以虽然没从雷蒙身上感到任何威胁,但黑龙还是不准备放过他。
趁着黑龙注意力分散之时,那白虎已经展开了攻击。只见它双目一瞪,一道蓝白色的闪电,直直向着黑龙射了过去。
这白虎显然也知道,这是生死存亡的关头。是以这一道闪电,比刚刚袭向雷蒙的要粗得多了。然而那黑龙似乎根本没把这样的攻击放在眼中,虽然见到了袭击它的闪电,但却不闪不避,任由闪电击中了自己。
就算离黑龙足有三十多码远,雷蒙还是听了响亮而清脆的“噼啪”声。只见黑龙胸前被闪电击中之处,闪过一连串耀眼的电光。然而令雷蒙惊讶的是,这串明亮的电光闪过后,黑龙却象是一点都没有受到伤害,还抬起两个脑袋,同时得意地长啸了一声。
刚刚接触到外界的雷蒙自然不知道,在所有的魔兽中,龙族可是对魔法抵抗能力最强的一类了。虽然并不是对魔法完全免疫,但面对这种程度的攻击,这黑龙还是夷然不惧的。
那白虎似乎对这样的结果,早有准备。虽然一击无效,但它还是趁着黑龙仰天长啸的机会,象敌人冲了过去。只见白虎犹如一道白色闪电般,飞快地跃过它和黑龙之间十几码的距离,挥舞它锋利的爪子,狠狠地向黑龙胸前抓了下去。
然而还没等白虎的爪子碰到目标,黑龙的尾巴就如一条黑色的皮鞭,重重地抽在了它的身上。这一击的力量极其强横,前一刻还在向前蹿的白虎挨了这一下,立刻改变方向,打横里飞了出去。
眼见七级的白雷虎在自己面前,只有挨打的份,连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,黑龙看了飞出好远的白虎一眼,发出一声满含轻蔑之意的长啸。然而这次它的啸声刚刚出口,却感到肚子一疼,却是被人击中了。而这一击的力量极大,竟连黑龙的啸声都被打断了。
气恼之极的黑龙低下两个脑袋一看,却见到一个人影正从它的身边飞速度闪过。不用说都知道,这个人影正是刚才还远在三十码外的雷蒙。
自从黑龙恶狠狠地看了一眼,雷蒙就知道,这个大家伙不会放过自己的。既然这样,那就要和它拼个你死我活才行。虽然雷蒙一路行来,吃了不少的魔兽,但他却不愿意自己也成为其他魔兽的食物。
不过雷蒙发现,这双头黑龙实在太强大了。刚才和他打得不分胜负的白虎,在它面前连还手之力都没有,就被打得飞了出去。于是雷蒙只得利用黑龙放松的一刹那,对它发动了偷袭。
知道这是生死关头,所以这一击雷蒙可是用尽了全力。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,这足以打死四角狂牛的一拳,却是仅仅打断了黑龙的长啸而已。虽然雷蒙作好了一击即退的打算,但他的速度还是不够快。被打疼的黑龙恼羞成怒地挥动它的长尾巴,重重地击在雷蒙的背心。
只觉得胸口一闷,雷蒙突然发现自己双脚离地,然后手舞足蹈地向前飞了出去。一直飞过二十多码的距离,最后才在撞上一棵大树后,才重重地落到了地上。
黑龙这一尾含愤甩出,其中所含的力量何其强大?雷蒙刚刚落到地上,一口鲜血就直喷而出。不过黑龙不愿意放过这个胆敢冒犯它威严的小虫子。在把雷蒙打飞后,黑龙立刻挥动翅膀,向他飞了过去。显然,这黑龙是打算趁着雷蒙无力反击之时,把这个讨厌的人类彻底消灭掉。
然而就在此时,一个明亮的圆球,悄无声息地飞到黑龙身后,然后没入了它的双翅之中。这个明亮的圆球,自然是白雷虎施放的闪电球。
这闪电球的威力,可要比电击术大得多了。虽然黑龙对魔法的抗性极强,但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闪电球击中,还是让它全身麻木了一下。而黑龙刚刚离开地面的身体,也重重落回地面,连躺在地上的雷蒙,都感到了些许的震动。
不过就是这么一缓,倒地的雷蒙已经爬起身来。虽然刚才黑龙的那一击,已经让雷蒙身受重伤。从胸口传来的剧痛,甚至让他怀疑自己的肋骨都断了好几根。但雷蒙还是尽量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,面对随时可能再次发动攻击的黑龙。
虽然雷蒙连运王守义教授的内功心法,希望可以减轻这种不适的感觉,但却发现效果并不显著。雷蒙知道这并不是内功失效了,而是刚才那一击着实不轻,他自己受伤太重的缘故。
雷蒙本以为刚才那全力一击,就算不能重创黑龙,也该让它多少受点伤才是。但却没有想到,最终受伤的却是自己。不过这么一来,也激发了雷蒙的斗志。在强行压下胸口的不适后,雷蒙目光炯炯地盯着黑龙,随时准备再次发动进攻。
似乎是声援雷蒙,另一边的白虎也向黑龙发出了示威的吼叫。虽然这一人一虎刚才还打得不亦乐乎,但这突然出现的黑龙,却让他们无奈地站到了同一阵营中来。再加上雷蒙和白虎都在黑龙手下吃了亏,一人一虎不禁都起了同仇敌忾之心。更何况他们都知道,今天要是不把黑龙干掉,恐怕都要死在这里。所以虽然没有做过交流,但雷蒙和白虎还是很默契地站到了一起。
听到了白虎的叫声,黑龙的两个脑袋,分别转向了胆敢冒犯它的两条爬虫。作为大陆上公认最强的龙族的一员,黑龙的愤怒是有理由的。虽然它的年纪不大,只是生存了四百六十年而已。对天生寿命超长的龙族来说,黑龙现在还是处在幼年期。然而即便如此,作为天生的双头黑龙,它的等级已经是九级下阶了。而要是再过几百年,这双头黑龙绝对可以成为九级上阶的可怕存在。
不过就算是现在,黑龙觉得自己对付这一人一虎,也是游刃有余的事情。虽然白雷虎也是七级的魔兽,但黑龙知道要解决掉它,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。真正令黑龙感到困惑的,却是那个人类。
这人类无论在速度还是力量上,都不亚于七级魔兽白雷虎!这已经让黑龙感到很意外了,然而更令它觉得疑惑的,却是从这个人类身上,根本感受不到一点斗气的存在!正是这奇怪的现象,才让黑龙刚才忽略了人类的存在,而被他偷袭成功。
不过虽然黑龙觉得很是疑惑,但它还是决定开始动手。毕竟就算是同时面对这一人一虎,它也有必胜的把握。毕竟只有黑龙,才是这片森林唯一的王者。其他任何有可能威胁到它的存在,都要被消灭干净!
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,黑龙第一个攻击目标,就是那个感觉到不到一点斗气的人类。作为一个顶级魔兽,黑龙对自己的直觉是十分信赖的。在它眼中,这个人类才是最危险的敌人。至于那头白虎,在解决了人类后,有的是时间对付它。
“啊!冲我来了!”眼见黑龙在顿了顿后,还是继续向自己冲来,雷蒙一面大叫一面展开身形,迅速在森林中穿梭了起来。虽然黑龙身形巨大,而且还会飞翔,速度要比雷蒙快得多。但这里毕竟是障碍众多的森林地形,所以身材巨大但灵活性欠佳的黑龙,一时倒也很难抓住雷蒙。
虽然黑龙有这个实力,将挡在面前的大树连根推倒。但在这追击敌人的当口,这样做并不能加快速度。是以虽然黑龙心中想立刻将这条小爬虫撕成碎片,但也不得不跟在雷蒙身后,玩着猫抓老鼠的游戏。
而那白虎眼见黑龙把主攻目标放在了雷蒙,立刻利用这个机会施放闪电球,向黑龙发动攻击。知道自己的气息已经被黑龙锁住,无论逃到何处,都会被对方找到。所以白雷虎根本没有逃跑的意思,而是抱定了和雷蒙同舟共济一同面对黑龙的打算。虽然不是人类,但白虎也很清楚,如果它现在不帮助雷蒙的话,等黑龙杀死了他后,那下一个牺牲者就轮到它了。
黑龙身形庞大,力量有余而灵活性不足。是以想要在茂密的森林中,追上速度灵活性俱佳的雷蒙,倒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。在几次挥爪没有击中雷蒙后,黑龙似乎有些不耐烦了。只见它一面紧追雷蒙,一面深吸了一口气。紧接着,双头黑龙的两张大嘴同时一张,喷出两道黑蒙蒙的雾气,直向在前面亡命狂奔的雷蒙涌了过去。
那白虎正在攻击黑龙,见到这种情况,猛然大吼了一声。正在拼命奔跑的雷蒙听到这声吼叫,本能地回头一看。却正好见到两团深灰色的烟雾,从黑龙口中喷出,向他涌了过来。虽然雷蒙不知道这黑雾是什么,但既然是从黑龙口中喷出的,肯定不是好东西。此时黑雾已经涌到雷蒙的面前,大惊失色之下,他连忙就地一滚,避开了黑雾的正面袭击。
那黑龙也没料到,雷蒙能在这样间不容发之际,躲避它的攻击。那两团黑雾全数落空,却喷到了雷蒙面前不远的,一棵特别高大粗壮的大树上。
此时雷蒙正从地上跃起,却见到那棵大树被黑雾喷中的部位,在一瞬间就消失得干干净净。只在一眨眼的工夫,那足足需要十来人合抱的树杆,已经有一大半被那片黑雾侵蚀殆尽了。
“好厉害的龙息!”见到了这一幕,想起种种关于巨龙传说的雷蒙忍不住大声喊道。龙息是巨龙一族特有的攻击手段,这种从龙嘴中喷吐出的烟雾状气息,可以轻易熔化包括金属在内的一切物质。
这也是雷蒙运气好,刚才要不是白虎吼了一声提醒,还在拼命逃命的他一定会被龙息喷中。那此时雷蒙的下场,也应该和那树杆一样,已经化为一片灰烬了。
就在雷蒙大声叫嚷的同时,一阵“咯啦啦”的巨响在他身边响起。原来是那棵树杆被熔化了大半的大树失去了支撑,巨大的树冠带着一大截树杆,重重地倒了下来。
眼见这棵参天大树以雷霆万钧之势向自己压了下来,雷蒙赶忙连滚带爬地向前跑去。好在他见机得早,行动速度又快。所以那棵大树带着恐怖的呼啸声,重重砸在地上时,雷蒙已经向前跑出了一段距离,这才避免了被沉重的树杆砸成肉饼的下场。
不过这棵倒下的大树,其实也救了雷蒙一命。黑龙在眼见龙息攻击未果的情况下,紧接着已是一爪向雷蒙挥去。要不是那棵大树正好在此时倒下,挡住了黑龙攻击的话。恐怕此时雷蒙已经被它的这一爪,抓成两截了。
死里逃生的雷蒙顾不上擦去额头的冷汗,继续向前逃窜。而黑龙微微扑了几下翅膀,跳过倒伏在地的大树,继续追击雷蒙。
虽然一时没被黑龙追上,但雷蒙知道,要是一直这样逃跑下去,被对方赶上只是迟早的事情。所以他一面狂奔,一面不时回头观察黑龙,希望可以找出对手的弱点。
然而令雷蒙失望的是,在他身后紧追不舍的黑龙,看上去强大而凶悍,似乎根本没有弱点。就连那威力强大的闪电球,在击中了黑龙后,也不过是令它的行动稍稍一滞,却并不能真正伤害到黑龙。
“真是倒霉,怎么遇上这么一个厉害的家伙!”雷蒙一面在口中抱怨,一面继续绕着白虎狂奔。虽然白虎的电系魔法,对黑龙构不成什么伤害,但至少可以延缓它的行动。也正是如此,雷蒙才没被黑龙追上,否则的话这场追逐早就结束了。
在经过一阵追逐后,黑龙又渐渐地接近了雷蒙。眼见目标已经在龙息的攻击范围之内,黑龙又是一口龙息向着雷蒙喷了过去。
不过吃过一次亏的雷蒙早有准备,在听到黑龙深深吸气的声音时,他立刻改变奔跑方向,向着右边疾跑而去。只感到一股灼热感从身后掠过,雷蒙知道,这次自己又在生死边缘走了一遭。
不过他的危机还没有就此过去。眼见这个卑微的人类,居然两次躲过龙息的攻击。愤怒的黑龙突然向右跃起,就在它落下的同时,右前爪也重重地挥向了雷蒙的后背。
刚刚逃过一劫的雷蒙,根本没料到黑龙会连续发动攻击。虽然听到背后劲风呼啸,但再想要躲避,却已经来不及了。只听见“嗤啦”一声雷蒙背后的衣服,已经被黑龙锋利的爪子拉开了一条大口子。而他的后背上,也多了三条鲜血淋漓的可怕伤口。
要知道野蛮人的身体可是十分强壮的,稍弱一点的攻击,对他们几乎造不成什么伤害。而雷蒙身怀神气的内功,身体更是非常强韧。在之前猎杀其他的魔兽时,雷蒙曾经受到一头四角狂牛的正面冲击。
虽然当时四角狂牛正在全力冲击,那些锋利的牛角在运起真气的雷蒙身上,也不过只留下几道浅浅的白痕而已。而此时这黑龙看似随意地一抓,却将雷蒙抓得鲜血淋漓。但从这点来看,也足以知道黑龙实力有多强大了。
见到了对手的鲜血,黑龙又是一爪向雷蒙抓去。就在此时,白虎施放的闪电球击中了黑龙,让它的动作缓了一缓。而雷蒙则趁此机会,摆脱了黑龙的攻击范围。
眼见这个该死的人类又躲过了自己的攻击,黑龙愤怒地长啸了一声,继续向前追去。因为年纪尚小,黑龙能喷吐的龙息次数很好,两次几乎已经是极限了。而雷蒙居然能连续两次躲过龙息攻击,不能不说他的运气实在好得令人羡慕。
继续在森林中狂奔,雷蒙突然觉得自己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。因为速度极快,所以他立刻失去了平衡,在地上滚了几圈。等雷蒙再次稳住身形,却发现黑龙已经近在咫尺,对方的两只脑袋,同时瞪着四个眼睛,看着坐在地上的野蛮人。
“糟糕。”知道在这种情况下,想要再次站起身来逃跑,是不可能的了。雷蒙本能地想要在身边抓住什么,作为武器使用。然而他的手一摸,却摸到了一根冷冰冰的铁棒。不过当雷蒙把铁棒拿到眼前时,却发现这是支完全由钢铁打造的长枪。这支长枪份量极重,而且枪尖看上去极为锋利。应该是哪个进入费伍斯森林的冒险者留下的。
心中一喜,雷蒙连忙将这根铁枪横在胸前,然后缓缓站起身来。刚才被黑龙在身后一通猛追,早就让雷蒙觉得十分郁闷。要不是为了保住性命,他才不会如此狼狈地在森林中逃窜呢。
而雷蒙的血管中流的,毕竟是野蛮人悍不畏死的鲜血。现在眼见已经无法再逃,他却也镇定下来,手中紧握铁枪,准备和黑龙进行最后的一搏。
看着手握铁枪,站在自己面前的雷蒙,双头黑龙的四只眼睛中,同时毫不掩饰地流露出嘲讽之色。
虽然雷蒙的实力很强,一路上已经干掉许多魔兽了。但那些不过是四级和五级的中级魔兽而已,就连白雷虎这只七级魔兽,也能和他斗个旗鼓相当。而这双头黑龙却是魔兽中的王者,九级魔兽的最高存在。所以无论从哪方面来说,雷蒙都不是黑龙的对手。
事实上,要不是龙族寿命极长,没有活到五百岁的龙类,无法使用龙语魔法的话。雷蒙早就被龙语魔法干掉了,哪还能容他活到现在?不过就算是这头双头黑龙年纪幼小,有许多攻击手段无法运用。但要是雷蒙准备和它硬碰硬地干上一场的话,也是一点获胜的机会都没有的。
那白虎似乎也看出来,此时雷蒙已到了生死关头,是以不停地向黑龙施放着明亮的闪电球。然而对白虎的魔法攻击,黑龙根本没有放在心上。虽然每次和闪电球接触,黑龙的动作都会缓上一缓。但此时它和雷蒙的距离可说是近在咫尺,所以就算有白虎的帮助,雷蒙也没有把握,在黑龙的眼皮底下转身逃跑。事实上雷蒙毫不怀疑,只要自己一转身,黑龙锋利的爪子,就会从后面把他割成两半。
“这黑龙的皮肤一定是绝缘体,所以才不怕电。”说也奇怪,在这生死关头,雷蒙的脑中居然冒出这么一个念头来。看来王守义对他近十年的教育,还是卓有成效的。否则的话,雷蒙也不会在这个时候,突然想到了这个科学道理。
事实上,雷蒙的推测倒是没错。龙族之所以有如此强的抗魔能力,的确和它们神奇的外皮很大的关系。这层外面长着鳞甲的表皮,虽然只有两指来厚。但却对各系魔法的攻击,都有非常强的抵抗能力。这也是为什么龙族能在魔兽世界中,稳稳占据第一把交椅的原因之一。
不过那黑龙可不愿意做雷蒙学习的教材,眼见他似乎有些发呆,黑龙怒吼一声,重重地一爪向雷蒙击打过来。被对方的怒吼惊醒过来,雷蒙知道躲闪已经来不及了。慌忙中只得举起手中的铁枪横在头顶,希望可以架住黑龙的这一击。
然而黑龙的力气多么巨大?这一爪当头击下,力量更是非同小可。雷蒙只觉得双臂猛地一震,胸前气血一阵翻涌。与此同时,耳边则响起一阵令人牙酸的金属摩擦声。紧接着一股巨大的压力自铁枪上传来,让雷蒙站立不住,单膝跪在了地上。
赶忙抬头一看,雷蒙才发现自己居然奇迹般地挡住了黑龙的一击。虽然那杆铁枪几乎弯成了直角,但雷蒙恐怕是古往今来仅凭自身力量,挡住巨龙正面攻击的第一人了。
直到此时,心中一宽的雷蒙才觉得,一股热流自咽喉处逆冲而上。忍不住“噗”地一声,喷出一口鲜血来。
见到敌人虽然身手重伤,但却还是挡住了自己的一击。黑龙觉得失了面子的同时,更四感到愤怒无比。要不是它已经无法再喷出龙息的话,早就将雷蒙化成灰烬了。
那白虎似乎也为雷蒙的实力所镇静,在大吼了一声为他加油后。又一个闪电球向着黑龙飞来,好歹暂时延缓了它的攻击。
看到黑龙被闪电球击中后,身体总会不可控制地麻痹一下。雷蒙知道,其实闪电对黑龙还是有一定效果的。突然,他的脑中灵光一闪,一个念头突然出现:“要是能让闪电穿透龙皮,直接击中它的肌肉内脏,恐怕效果会好得多吧。”看了一眼手中的铁枪,一个大胆的计划立刻在雷蒙的心中形成了。
此时黑龙身上的麻痹效果已过,又是一爪向雷蒙挥来。但看到了希望的雷蒙自然不会再和它硬拼,而是强忍伤痛向后一跳,躲过了对方的这一击。
没料到刚刚还要和自己正面对抗的敌人,突然又选择了逃跑战术,那黑龙也是愣了一下。雷蒙抓住这个机会,双手用力,将弯曲的铁枪扳直了。
见雷蒙似乎还打算继续战斗下去,黑龙长啸一声,粗壮的尾巴突然一甩,向着敌人抽了过来。
此时的雷蒙已经有了计较,他看准身后不远处的一棵大树,一个闪身就躲到了树后。因为这棵树十分粗壮,所以当雷蒙躲到树后面时,他的身影完全被树杆遮掩住了。
这么一来,黑龙不得不转过大树,去寻找雷蒙的踪迹。然而让黑龙惊讶的是,在树后居然找不到那个卑微的人类了!朝四周看了一眼,最近的树木也在很远的地方。黑龙知道雷蒙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,跑到那些树木后面去。于是它两只脑袋四处转动,想把失踪的敌人给找出来。
然而这雷蒙不知躲哪去了,虽然黑龙有两只脑袋四只眼睛,但急切之中,居然没有见到他的踪影。因为从雷蒙身上根本感受不到斗气的波动,所以黑龙只得依靠眼睛来搜寻他的踪迹。然而就在黑龙四处寻找的目标的时候,突然感到一阵劲风从空中激荡而下,直刺它的背部。
这劲风中所含力量之强,就是在黑龙几百年的寿命中,也是非常罕见的。饶是黑龙的物理防御力十分强大,也不敢轻撄其锋。吃了一惊的黑龙一面快速向一边躲避,一面转动脑袋向后上望去,想知道究竟是谁那么大胆子,竟敢偷袭它。
当黑龙看到从天而降的偷袭者时,不禁愤怒地大吼了一声。这人不是别人,正是刚才消失在大树后的雷蒙。原来他刚才自树后消失,并不是躲到了别处,而是迅速爬上了大树,然后一跃而下发动进攻。
只见雷蒙紧握有些弯曲的铁枪,正从高处跃下。看雷蒙的样子,似乎是想借助从高处落下的力量,一举将铁枪刺进黑龙的背部,重创这个可怕的敌人。
看到雷蒙的行为,黑龙既生气又觉得好笑。且不说他手中的铁枪能否刺穿黑龙坚韧的外皮,就算是真的刺穿了,也不见得能伤到它的内脏。要知道九级魔兽的生命力可是十分顽强的。就算雷蒙运气好到,能将铁枪插入黑龙的心脏。黑龙在临死之前,也有足够的时间,将他撕成碎片。
更何况象黑龙这种等级的魔兽,智商都十分地高。平时对自己的要害部位,就保护得十分周全,更别说是在战斗之中了。就象现在,虽然雷蒙的攻击既凌厉又出乎黑龙的意料。但它几乎是本能地一侧身体,就将身体的要害部位移出了雷蒙的攻击范围。
然而雷蒙的攻击目标似乎并不是黑龙的心脏,只见他双手紧紧握住铁枪,从高高的树上跃下,同时将铁枪刺向黑龙。这一刺可说是雷蒙集中了全部力量的一击,威势本就十分惊人。再加上他从高处跃下的力道,其威力更加令人侧目。
虽然雷蒙身在半空,但铁枪的枪尖却已经发出了尖锐的呼啸。此时就连黑龙也毫不怀疑,如果这一枪真能刺中要害的话,绝对可以重创它无疑。
然而此时黑龙巨大的身躯已经移开,而身在半空的雷蒙根本无法再改变方向。任何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,雷蒙的这一击是绝对无法伤到黑龙的要害了。按理来说,此时雷蒙最好的选择,就是放弃这次攻击,找机会重新来过。毕竟此时还算是雷蒙占有先机,只要他放弃攻击,全身而退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。
此时雷蒙野蛮人凶悍的性格,似乎已经发挥到了极致。在明知无法重创对手的情况下,他还是重重地大喝了一声,运起体内所有的内力,用力将铁枪刺向了黑龙。
只听见“噗”地一声轻响,雷蒙手中的铁枪果真穿透了黑龙的皮肤,深深地刺进了它的身体。不过雷蒙刺冲的部位,却实在是偏得离谱。只见这一枪只是刺在了黑龙长长的尾巴根部。虽然铁枪扎得很深,几乎有四分之一都刺进了黑龙的身体,但这个位置刺得实在不妙。在白虎看来,雷蒙的这一枪除了使黑龙更感愤怒外,根本没有其他作用。
果然乍一受到这样的黑龙彻底愤怒了!虽然受伤不重,但身为处在魔兽金字塔龙族,居然在战斗中,被一个爬虫般卑微的人类所伤。这巨大的耻辱灼烧着黑龙的神经,让它的反应突然加快了起来。
还没等雷蒙的双手松开那杆铁枪,黑龙长长的尾巴已经灵活地一抖,将他高高地抛到了空中。没等手舞足蹈的雷蒙落到地面,黑龙的尾巴已经如皮鞭般,重重地抽在了他的身上。
就连远处的白虎,似乎也能感到黑龙尾巴带起的劲风。只听见“啪”地一声脆响,雷蒙魁梧的身躯就象是一颗小石子般,飞快地在空中划过一道曲线,重重地撞在远处的大树上。
这下攻击是黑龙含愤击出,威力自是非同小可。重重撞在大树上的雷蒙刚刚落地,那两人合抱的大树就发出隆隆地巨响,缓缓向后倒了下去。刚才雷蒙的那一撞,居然已经将如此粗地一棵大树生生撞断了!
好在雷蒙内功修为不浅,在受到攻击的一刹那,体内真气几乎是本能地护住了他的重要器官,这才没有当场死亡。但饶是如此,此时雷蒙的体内也已经有多根骨头折断。特别是雷蒙直接被黑龙抽中的右腿,骨头更是已经断成了三截,此时正以一种奇怪的形状,反过来折在他的身后。
而趴在地上的雷蒙,虽然还能勉强撑起了身体。但同时也有大量的鲜血,从他的口鼻处不停地涌出。显然,不管从哪方面看,雷蒙都没有再战的能力了。
虽然重创了敌人,但黑龙还是十分愤怒!这条低贱的爬虫居然敢伤害到伟大的黑龙,实在是罪该万死。因为那铁枪正好插在黑龙的尾根部,所以它一时倒也无法将其拔出。不过这点小伤对黑龙来说,根本无关紧要。胸中燃烧着怒火的黑龙,此时正一步步向雷蒙走去。
不过现在的黑龙并不想急着杀掉雷蒙。在它的计划中,一定要好好折磨折磨这个人类。然后才让他在无尽地痛苦中,慢慢地死去!
虽然趴在地上无力移动,但雷蒙还是可以感觉到,随着大地的每一次震动,黑龙也离他越来越近。勉强抬起头,看到那支铁枪还插在愤怒的黑龙尾部,雷蒙心中微微一宽。他心里知道,这次能不能活下去,就看自己的判断正不正确了。
那白虎倒也挺讲义气。虽然知道此时黑龙的注意力全部在雷蒙的身上,它倒也没有趁机开溜。这白虎之所以这么做,一方面自然是佩服雷蒙面临强敌时,毫不放弃的拼搏精神;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它已经被黑龙发现,想要在有飞翔能力的黑龙面前逃脱,显然也是不现实的。所以白虎也已经下定了决心,无论能否战胜黑龙,这一次都要拼上一拼。
所以虽然黑龙完全没把白雷虎放在眼中,但它还是又向黑龙施放了一个闪电球。不过和前几次一样,虽然在被闪电球击中后,在那一瞬间黑龙的身体有麻痹反应。但抗魔力极强的黑龙还是很快就恢复过来,继续向雷蒙走去。
眼见黑龙已经走到自己面前,两只脑袋上的四只眼睛都在恶狠狠地盯着自己。知道它很快就要出手,雷蒙终于忍不住用尽全身力气喊道:“攻击那把铁枪!”
那白虎作为七级魔兽,已经可以大概听懂人类的语言。所以在听了雷蒙话之后,它先是愣了一下,然后很快发出一只闪电球,直奔插在黑龙尾部的铁枪。
虽然黑龙也听到了雷蒙的喊叫,但它根本没把这当一回事。那白虎已经向它发动了数次攻击,每次都是无功而返。所以黑龙也不认为,对方这次的攻击会有什么不同。此时它的心思都放在了雷蒙身上,一心想要好好折磨他一顿。让这个该死的人类后悔,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世界上!
看着已经无力站起身的雷蒙,眼中流露出讥讽之色的黑龙缓缓伸出一只前爪,想把这个人类的两条腿卸下来再说。这个人来人往身手灵活、动作极快,所以黑龙想先拔掉雷蒙的双腿,以免一会又要到处追他。
就在黑龙的利爪要碰到雷蒙的一刹那,白虎终于听从了他的意见,向着铁枪施放了一个闪电球。
也许是眼见雷蒙的生命危在旦夕,白虎这次施放闪电球时也是尽了全力。明亮的蓝色圆球外,不停地有细小的电火花闪过。当这个闪电球接触到了那柄铁枪时,所有的电力顿时通过铁枪,进入了黑龙的身体。
此时黑龙锋利的前爪,几乎已经接触到了雷蒙的身体。只要黑龙稍一用力,已经无力行动的雷蒙,恐怕就要永远和他的两条腿说再见了。
然而就在此时,黑龙的身体突然剧烈地抽搐了一下。紧接着,它整个巨大的身躯都缩成了一团。就连黑龙原本微微舒张的翅膀,也紧紧地包裹住了它自己的身体。而那两条长长的脖子,更是向后弯曲到了背部的中央。原本充满凶光的四只龙眼,也一齐向上翻去,露出了眼球下的条条血管。
那白虎眼见袭击出现成效,立刻又是一个闪电球向着那杆铁枪射了过来。这次黑龙的情况更惨,不但整个龙身聚成了一团。离黑龙近在咫尺的雷蒙甚至隐约见到两屡轻烟,缓缓从黑龙的鼻孔中冒了出来。
“哈哈,成功了……”眼见黑龙倒在地上痛苦地颤抖,雷蒙不顾口鼻中还有鲜血泌出,得意地大声笑道:“咳咳……王爷爷教的知识果然厉害!”
那白虎可没雷蒙这么放松,眼见自己的攻击手段见效,不停地施放出一个又一个闪电球,射向那根露在黑龙身体外的铁枪。
此时那半露在黑龙身体外的铁枪,俨然就是一根“引雷针”,不停地将闪电球中蕴涵的巨大电力,引入黑龙的身体之总。在连续不断地受到电击后,黑龙再也没有九级魔兽威风凛凛的摸样。而是紧紧地缩成一团,全身剧烈地颤抖着。
对黑龙的这种情况,雷蒙也有所了解。因为王守义曾经教过他,电流会刺激生物肌肉发生收缩,而生物的心脏,也会因为电流的刺激停止跳动。不过这黑龙不愧是九级魔兽,生命力着实强悍。虽然已经受到了数个闪电球的攻击,全身已经收缩成了一个大球。但黑龙就是摇摇晃晃地不肯倒地,看样子它的心脏虽然受到了电流的攻击,但却还在顽强地跳动着。
而那白虎此时也显出了疲态,不但施放闪电球的速度慢了许多。就连放出的闪电球,也是既小又黯淡。就连雷蒙这个外行都看得出来,这闪电球的威力是大不如前了。
这黑龙虽然狼狈,但却一时不得死。雷蒙越看越是担心,生怕白虎的闪电球一停,这黑龙又恢复生机。真要那样的话,雷蒙可就是必死无疑了。然而此时雷蒙身受重伤,无力再次发动攻击,只能寄希望白虎的闪电球,最终可以干掉黑龙了。
似乎也知道胜败在此一举,远处的白虎突然大吼一声,一个蓝紫的闪电球自它额头渐渐成型。只从这闪电球的颜色,和其周围深蓝色电火花上就可以知道,这个闪电球的威力非同小可。事实上这也是白雷虎用尽全力,施放的一个闪电球。虽然其威力和白雷虎平时施放的闪电球相比,要大上许多。但相对的,施放其所用的时间也要长一些。
而黑龙此时也知道,要是这个闪电球再击中自己,恐怕它的结局会非常凄惨。是以虽然全身还在微微抽搐,但黑龙还是转过巨大的身躯,向着白雷虎冲了过去。要是白虎在施放出闪电球前,受到黑龙的攻击的话,那雷蒙和它都必死无疑了。
对这一切雷蒙看得清楚,就在黑龙转过身去,那条长尾巴在他面前掠过时。雷蒙突然大喝一声,双手紧紧抓住了黑龙的尾巴。双手紧紧抓住黑龙长满鳞片的尾巴,雷蒙用尽全力猛向后拉。虽然和黑龙相比,野蛮人的力量还是小了一些。但在雷蒙拼命地拉住尾巴后,黑龙想要快速冲到白虎面前,对它发动进攻的打算,一时倒也无法实现。
知道此时已是生死关头,黑龙猛地一挥尾巴,将雷蒙甩了出去。几乎与此同时,因为雷蒙争取到了时间的白虎双目一瞪,终于将那蓝紫色的闪电球放了出来。而那白虎在施放了这个闪电球后,似乎也用光了全身的力量。在低吼了一声后,也在趴在地上不动了。
雷蒙眼看蓝紫色的闪电球击中铁枪,那黑龙立刻剧烈地抽搐起来。这次抽搐前所未有地强烈,看来白虎用尽全力施放的闪电球,威力果然不小。在坚持了一会后,黑龙的身体突然完全伸展开来。雷蒙只听见它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啸,而后紫黑色的龙血,同时从黑龙的两张嘴中喷了出来。
虽然这龙血又腥又臭,但此时的雷蒙根本无法行动,只得眼睁睁地被龙血淋了个全身湿透。“呸!呸!臭死了!”虽然一时无力站起来,但雷蒙还是一面吐着溅到口中的龙血,一面大声抱怨。
雷蒙不知道的是,古往今来,能用龙血沐浴的人,实在找不出几个来。而黑龙喷出的这两口鲜血,虽然腥臭无比,但却蕴涵着它的生命精华。被龙血淋满了全身的雷蒙,不但身体会变得更加强韧、不容易受到伤害。更是在抗魔能力上,也会有大幅度的提高。
而黑龙强大的生命力,似乎也随着这口鲜血,完全流失到了体外。在不甘心地看了雷蒙一眼后,黑龙巨大的身体颓然倒在地上。而它的一只脑袋,在落地时几乎就要砸到雷蒙的身上。
“总算死了,好险!”看着近在咫尺的,没有丝毫生气的龙眼,雷蒙总算是松了一口气。刚才那一番战斗实在是险之又险,要不是雷蒙同时拥有野蛮人悍不畏死的精神,以及从王守义那里学来的知识,恐怕此时倒下的就是他自己了。
不过虽然胜得极其艰难,但以一人之力,再加上一头七级魔兽,就能干掉传说中的双头黑龙,这样的成就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。这黑龙也算是倒霉,虽然拥有一身水火不侵、还能绝缘的外皮。但却遇上了通晓电流传导知识的雷蒙,这么冤枉地被低它两级的白雷虎活活电死了。
然而此时的雷蒙,似乎并不在乎自己完成了一件多么伟大的惊人壮举。晚上根本没吃饱的他看着黑龙巨大的尸体,喃喃自语道:“不知道龙肉味道如何……”虽然一心还想着吃,但受伤极重的雷蒙终于抵抗不了袭人的疲倦感,终于昏昏沉沉地晕了过去。
也不知道过了多久,躺在地上的雷蒙微微动了一下,随后发出一声轻轻的呻吟。在昏睡了许久后,他终于苏醒了。
“哇!”然而当雷蒙缓缓睁开眼睛后,却立刻吓了一跳,整个人也立刻坐了起来。只是雷蒙的动作实在太大,牵扯到了伤处,不免让他呲牙咧嘴地痛呼了一声。原来刚刚苏醒的雷蒙发现,之前跟他打了个平手的白虎,就在离自己近在咫尺的地方。白虎的双眼此时正炯炯有神地盯着雷蒙,也不知道它在想些什么。
“我现在可打不过你,你别过来啊!”眼见那白虎有要凑上前来的意思,雷蒙连忙大声说道。
要知道之前和黑龙那一战,雷蒙受伤可是着实不轻。别说外伤和骨折,就连内脏和经脉,都受到了不小的伤害。即使是这样,也还是要多亏他平时练习的内功。否则的话,雷蒙在第一次受到黑龙攻击时,恐怕就已经一命呜呼了。
好在雷蒙的野蛮人血统和他平时练习的内功,不但让他在黑龙的攻击下保住了性命。更在雷蒙昏迷的时候,令他严重受伤的身体恢复了一些活力。不过就算是如此,雷蒙此时的身体也十分虚弱。要是那白虎现在向他发动攻击的话,雷蒙根本不是它的对手。
然而令雷蒙觉得惊讶的是,那白虎似乎没有要攻击他的意思。在听到雷蒙说话后,它只是轻声对他呜咽了两声,然后慢慢走到野蛮人的身边,伸出粉色的舌头去舔雷蒙的脸。
“哈哈,好啦别舔了,好痒!”虽然雷蒙不怕疼,但痒他可受不了。在他看来,被白虎的舌头轻轻地舔舐,还不如被黑龙打一下呢。
听了雷蒙的话,白虎停下来看了看他,然后转身向回走去。
“你去哪啊?”眼见白虎离开,雷蒙勉强撑起身体问道。然而白虎并没有走远,它很快又回到了雷蒙的身边,并且将含在嘴中的一块黑色的晶体,吐在了他的身边。
“这是黑龙脑袋里的东西吧?”拿起那块手指大小的晶体,雷蒙对白虎说道:“可惜这东西又不能吃,没什么用啊!”用惋惜地口吻说完这句话后,雷蒙漫不经心地把手中的晶体抛到了身边的地上。
对现在的雷蒙来说,最要紧的就是大吃一顿,填饱空空如也的肚子。其实在昏迷之前,雷蒙的肚子就饿得够戗。在苏醒过来后,他更是觉得腹中饥火燃烧。是以现在雷蒙一心只想着怎么弄些东西吃,根本没有精力关心其他问题。
不过雷蒙不知道的是,他随手抛掉的,可是双头黑龙的魔晶。要知道魔兽体内的魔力,平时是分散在其体内各处的。只有当魔兽被其他生物杀死时,他们体内的魔力才聚集到脑中,形成魔晶。正因为如此,高等级的魔晶就显得犹为珍贵。就算是象雷白虎这种七级魔兽的魔晶,也已经可说是价值连城了。
而象这种九级魔兽的魔晶,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宝贝。这块黑龙魔晶要是落在识货之人手中,就算用一个小国家来交换,恐怕也不会愿意。而雷蒙现在就象扔一颗石子般,把魔晶扔到一边。就连一边的白虎,似乎也被他这样的行为吓了一跳。
对雷蒙有些不满地低吼了两声,白虎连忙跑过去把魔晶含在嘴里,然后重新放到了雷蒙的身上。也许是担心雷蒙再次把魔晶扔掉,白虎先向着他威胁性地吼了一声,然后低下头看着那块魔晶。那样子象是在警告雷蒙,不许再把魔晶扔掉了。
白雷虎是七级魔兽,更是费伍斯森林中仅次于双头黑龙的强大存在。象这种等级的魔兽,除了有很高的智慧外,更会又其他魔兽所没有的傲气。今天白虎之所以会和雷蒙发生冲突,其实完全是那条火焰蜥惹的祸。要不是白雷虎闻到了火焰蜥诱人的香味,才不会主动现身,和雷蒙大打一场呢。
不过令白雷虎意外的是,这个看来普通的人类,居然能和它打个旗鼓相当。更倒霉的是,一人一虎的争斗,居然还引来森林中最强大的双头黑龙。好在雷蒙机智勇敢,一人一虎这才转危为安。在看似完全不可能的情况下,战胜了双头黑龙。
因为这是条双头黑龙,所以在死后就能生成两块魔晶。在骄傲的白雷虎看来,既然黑龙是雷蒙和它联手杀死的,那魔晶也应该一人一块才是。此时白虎已经吞下了一块黑龙魔晶,在它看来,另一块魔晶自然就是雷蒙的了。
雷蒙虽然见识不多,但并不是个笨蛋。在见到白虎这样的反应后,也知道这块黑色的魔晶是件珍贵之物。于是一面将魔晶收好,一面对白虎说道:“好好!我收好它!”
见雷蒙把魔晶收好,白虎从吼咙里发出轻轻的咕哝声,表示对他表现的满意。此时雷蒙也确定,这白虎对自己并没有恶意,也渐渐放松了下来。而白虎经过刚才一战,其实也受了不轻的伤。只是看到雷蒙一直昏迷不醒,这才强撑着守到现在。现在白虎眼见雷蒙已经苏醒,终于也安心地在他身边趴了下来稍作休息。
“你的毛和真白啊,比遗弃冰上的雪豹还白。”看着身边的白虎,雷蒙一面摸着它柔软的皮毛,一面喃喃对白虎说道:“干脆我给你起个名字,就叫小白吧!”
也不知道白虎听没听明白雷蒙的话,反正它似乎没有拒绝自己新名字的意思。于是费伍斯森林的主宰,七级魔兽白雷虎,有了一个新名字—小白。
虽然肚子饿得厉害,但此时的雷蒙实在没有力气去找东西吃。虽然黑龙庞大的尸体就在一边,但因为之前被小白电得狠了,全身肌肉内脏都焦了,已经根本不能吃了。听到肚子不停地咕噜叫,雷蒙只得先想办法治疗自己的伤势,然后再想办法找东西吃。
勉强盘膝坐好,雷蒙开始按照王守义所教的方法,开始练功运气。随着雷蒙渐渐入定,他体内残存的真气,也开始沿着经脉运行起来。也许是野蛮人的体质,特别适合这套内功心法的缘故。在真气所到之处,雷蒙身体所受的伤害立刻迅速愈合起来。这种愈合的速度,恐怕只有神殿牧师的神恩术,才能与之相提并论了。
不过雷蒙本人显然不知道这一点,在用意念指挥真气在体内运转了九九八十一周后,他缓缓将再次变得充沛的真气尽数收进小腹之内,然后双腿一用力,就站起了身来。
“咦,小白呢?”睁开双眼的雷蒙第一个注意到的,就是那只白虎已经不见了。雷蒙不知道,白雷虎先前已经吞吃一枚黑龙魔晶。此时的白虎已经回到自己的窝中沉睡,以完全消化利用黑龙魔晶中包含的能量。等白虎吸收了魔晶中的能量再次复出时,它的等级至少能上升一级,成为一头八级上阶的魔兽。
想到和小白共同对抗黑龙的情形,雷蒙一时倒也有些放不下那只长相可爱的白虎。不过雷蒙很快想到,这白虎能和他打个平手,实力已然不弱。想必在这森林中,也没有什么魔兽可以欺负它。想通了这一节后,雷蒙也不再为小白担忧,转而把注意力转移到自己的肚子上去。
“真是快饿死了,该找点东西吃了!”雷蒙一面摸着自己瘪瘪的肚子,一面喃喃自语道。好在按照他以前的经验,这森林中的魔兽数量极多,而且都有主动攻击人的习性。所以雷蒙决定,继续向南前进,顺便在路上打头魔兽充饥。
然而出乎雷蒙意料的是,他一路向南走了好远,却连一只魔兽都没有碰到。似乎这片充满魔兽的森林之前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件,所以一下子变得安静了起来。
“真怪,究竟出了什么变故,怎么连一只魔兽都看不到啦?”雷蒙一面向南芳前进,一面有气无力地喃喃自语道。只是雷蒙不知道,他就是自己口中的那个变故。
之前雷蒙和黑龙大战时,黑龙和白虎可都将自身的气势提升到了极致的。这费伍斯森林两大巨头的对决,早就把方圆近百里的魔兽吓得逃离此地了。再加上雷蒙身上还留有没有洗掉的龙血,周围的魔兽感受到他身上黑龙的气息,无不望风而逃。哪还有魔兽会主动上前,成为雷蒙的食物呢。
“不行了不行了!”又勉强前进了一会,雷蒙一下子躺到了地上,大声嚷嚷道:“饿死了,还是先休息一会再走吧!”说完这句话后,又累又饿的雷蒙也不管会不会有魔兽突然出现袭击他,很快进入了梦乡。
本来以雷蒙现在的实力,就算再有几天不吃东西,也不会显得如此狼狈。只是他重伤初愈,本来身体就有些虚弱。再有这么长时间滴水未进,就算是铁打的人也受不了。
“哇!牛肉!烤蜥蜴!龙肉!!”也不知道雷蒙梦见了什么,虽然已经进入了梦乡,他还是一面匝巴嘴巴,一面含糊不清地喃喃说道:“这些肉都是我的!小白,不许跟我抢哦……”
且不说雷蒙在梦中享用他的大餐,此时就在离他不远的南面,一个冒险者小队,正在谨慎地向北方前进着。
这个冒险者小队一共六人,虽然人数不多,但职业配备倒也算齐全。此时冒险者们正组成一个标准的警戒队形,缓缓向前推进着。
走在最前面的两人,都是身材高大,穿着亮晃晃的全身盔甲。不过两人中一个手持一把长枪,看样子应该是个骑士。而另一个身材更加魁梧些的,则在腰间悬着一把双手长剑,应该是个战士无疑了。
在这两人身后几步远的地方,则跟着一男一女两个人。这两人身穿见习魔法师的长袍,想必都是还没正式定级的魔法师。那个男的身材欣长,长相也很是英俊,只是他的脸上不时流露出高傲的表情,让人觉得有些不太舒服。
而和他并排而行的女子,却是让人一看就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。这是一个美丽的年轻女子,在她俏丽的小脸上表情温柔,一双蔚蓝的大眼睛中,时不时闪过柔和的眼波。虽然身处危险的费伍斯森林中,但这个女子仍旧显得十分镇定,丝毫没有慌乱的表情。
而在这四人的两翼,则远远地跟着两个手持长弓的游侠,正警惕地注视着周围的情况,防止有魔兽突然袭击众人。
虽然这六个冒险者敢于深入危险的费伍斯森林,但从他们的外表看,都十分年轻。那个年纪最大的骑士,也不会超过二十岁。而其他的人包括两个魔法师在内,也不过是刚成年的年纪而已。
“威廉,我们是不是太深入森林了?”骑士杰克一面缓缓前进,一面小声问身边的战士:“到目前我们至少进入森林三十里,已经大大超出老师叮嘱的十五里距离了。”
“我也感到不太妙。”听了骑士的话,威廉也有些担忧地说道:“根据地图,这里已经是四级魔兽出没的地带了。要是我们真的碰上了一只,大家可都要倒霉了。”
“威廉,你在说什么呢?”走在后面的男性魔法师听到了两人的谈话,大声说道:“说出来大家听听嘛!”他的声音放得极大,把小队里的人都吓了一跳。要知道这可是魔兽出没的费伍斯森林,要是因为他的一句话把周围的魔兽都招来了,那众人可就要倒霉了。
“拜伦,你小声点。”这男性魔法师的话音刚落,他身边的少女就小声说道:“这里可不是学院,要处处小心才是!”虽然她的话中带有责备之意,但语气听来却仍旧十分温柔。加上少女柔和的嗓音,虽然是一句责备的话,但却让人听了根本无法生气。
听了少女的话,那个叫拜伦的魔法师似乎有些尴尬。不过当他见到小队的其他成员,也纷纷用责备的眼光看着自己,立刻有些不服地说道:“安妮,你们也太小心了。我们一路进入森林深处,连一只魔兽都没见到嘛!”不过虽然拜伦口中这么说,但却也可以压低了声音,不象刚才那么大声了。
拜伦的话正好说出了杰克心中的担忧,于是他作了一个手势让队员们集中起来,一脸担忧地对众人说道:“各位,我看我们应该讨论一下,是不是还要继续前进了。”
“当然要前进!”杰克话音刚落其他人还没开口,拜伦就抢先说道:“我们一路行来,连一头魔兽都没见到,这次的试炼又怎么能完成呢?所以我建议继续前进!”
“不过我们已经过于深入森林,按照地图上的标记,这里已经是四级魔兽的地盘了。”听了拜伦的话,杰克皱着眉头说道:“要是再往前走的话,恐怕会遇见危险。”作为队伍中年纪最大成员,杰克更多地考虑到了队员们的安全。所以在骑士看来,大家应该立刻向回走才是。
“但是这么一来,我们只能三个月后再申请试炼资格了。这样一来,不但会影响到我们的学业进度,更会让所有人在学院里丢脸!”听了杰克的话,战士威廉也发表了反对意见。作为拜伦的死党,威廉一直以这位财务大臣儿子马首是瞻。
“既然这样,我们就投票决定吧。”眼见众人意见不统一,一直没有开口的安妮柔声说道。她的这个提议,得到了所有人一致同意。很快,投票结果就出来了。
在众人中,杰克和安妮赞成中断试炼,而拜伦、威廉以及另外一个游侠阿伦,则要求将试炼继续下去。剩下的一个游侠是个身材娇小的女孩萝丝,她似乎没有什么主见,所以选择了弃权。既然赞成继续试炼的队员居多,于是冒险者们摆开队形,继续向北方前进。
原来这群年轻的冒险者,是洛克帝国魔武学院一年级的学生。他们这次冒险进入费伍斯森林,是为了完成学院一年级的升级试炼。根据魔武学院的规定,任何一个年级的学生,只要完成了基础知识的学习。就可以在同年纪中寻找伙伴,一同完成本年级的试炼任务。只要完成任务,这队学生都能进入下一个年级学习。
当然,为了公平起见,一个试炼小队最多只能有六人参加。学院这么做,一是为了让学生在实战中得到锻炼,二也是让他们学会该如何在战斗中相互配合。当然,对这些学生来说,试炼任务可不是轻易就能完成的。象拜伦等人这次的任务,就是进入费伍斯森林,获得一枚三级魔兽的魔晶。
对这些初出茅庐的一年级新人来说,猎杀一头三级魔兽可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。其实洛克帝国魔武学院每个年级的升级试炼,都是非常危险的任务。事实上,魔武学院每年至少有两成的学生,在各种试炼中丧命。
但也正是因为如此,那些能从魔武学校毕业的学生,都是有丰富经验,从实战中生存下来的精英。这些精英的存在,大大增强了洛克帝国的战斗力,这也是为什么洛克帝国能被称为大陆三大帝国最重要的原因之一。
安妮等人这次的试炼任务,是获得一枚三级魔兽的魔晶。本来在费伍斯森林中,三级魔兽很是常见,甚至在森林的周边地区,就能见到四角狂牛之类的三级魔兽了。然而也是安妮等人运气不好,在他们进入森林时,正好是雷蒙大战双头黑龙的时候,附近的魔兽早就逃得不知所踪。所以他们虽然已经深入森林很长一段距离,但却见不到任何魔兽的踪迹。
这些冒险者毕竟只是一年级的新生,还是第一次来到费伍斯森林进行试炼。所以包括杰克在内的众人,都没有对这极其异常的情况产生足够的警惕。而要是其他有经验的冒险者见到这样的情况,一定会立刻选择离开森林。
毕竟在号称魔兽天堂的费伍斯森林里,连续前进三十里都没见到一头魔兽,实在是太反常了。而反常往往就意味着危险,对有经验的冒险者来说,遇见反常情况时最正确的选择,应该就是立即离开。
可惜的是虽然老成持重的杰克,以及安妮都不赞成继续前进。但在拜伦等人的坚持下,他们还是作出了危险的决定。在作出了决定后,杰克作了一个手势,示意大家可以原地休息一会,然后继续前进。
此时冒险者们已经前进了一个上午,见了杰克的这个手势,其他人纷纷散开,到附近的树丛中方便去了。虽然在野外冒险时条件艰苦,就连生理问题,都只能在野外随便解决。但众人还是尽量相互远离,以保护自己的隐私。而队伍中的安妮和萝丝身为女性,离其他男子更是远了许多。出于少女的羞涩,就连她们两个女孩自己,相互之间的距离也是不近。
找到一片茂密的草丛后,安妮褪下裤子蹲了下去。就在她解决完问题后,却突然发现就在身后不远处,居然躺着一个满身血污的大个子。只见他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,也不知道是死死活。
“啊!”安妮毕竟是个年轻女子,乍一遇见这样情况,第一个反应就是大声惊叫起来。而那个躺在地上的伤者,似乎也被安妮的叫声所惊,居然转过头向她这里看了过来。这个躺在地上的血人,自然就是饿得全身无力的雷蒙了。本来野蛮人以为,自己就要饿死在这里了,却没想到被一声惊叫给重新唤醒了。
眼见那人没死,安妮既惊讶又害羞。见到雷蒙正向自己看来,安妮一面羞涩地转身用背对着那人,一面弯下腰去拉落到膝盖以下的裤子。然而安妮这么一来,却正好将她的臀部暴露在了雷蒙的面前。
一时之间只见安妮浑圆挺翘的臀部,正好对着躺在地上的雷蒙。因为她是向前弯着腰的缘故,所以臀部的曲线更显得夸张。而躺在地上的雷蒙顺着安妮笔直的双腿看上去,竟能隐约见到她雪白的臀瓣间稀疏的芳草。
见到这动人心弦的一幕,雷蒙立刻又想起了之前王守义给他看的电影中,那一男一女赤裸裸纠缠在一起的镜头。虽然已经饿得够戗,但雷蒙毕竟是个年轻男子,气血旺盛。受了这样的刺激,竟有一屡鲜血从鼻中流出。好在他本来就满身都是血污,虽然脸上多了这小小的一屡鼻血,倒也没有人看得出来。
不过安妮美妙的臀部曲线,也只是瞬间暴露在雷蒙面前而已。虽然是个魔法师,但安妮此时的行动,却比以敏捷著称的刺客还要快上几分。就在眨眼的工夫,安妮已经拉上了裤子。而雷蒙自然也见不到那副,令他心动神摇的景象了。
“安妮,你没事吧?”听到了安妮的惊呼,其他冒险者立刻向她这里赶来。而第一个到的,则是游侠萝丝。一方面萝丝同为女孩,所以本来离安妮就近。而且她又是游侠,本来速度就快,萝丝是第一个赶到安妮身边的。
“我……我没事。只是突然见到一个人,吓了我一跳!”出于少女的羞涩,安妮决定隐瞒自己的美臀被那人看光的事实。眼见萝丝一脸担忧地走过来,连忙指着还躺在地上的雷蒙说道:“看,他就在那里!”
“呼,原来是因为这个啊。”看到满身血污躺在地上的雷蒙,萝丝也松了一口气:“我们还以为你遇见魔兽了呢!”
只是萝丝不知道,安妮刚才的遭遇,对她来说却比遇见魔兽更是糟糕。虽然那个还是躺在原地没动,但安妮知道,自己最羞人的部位已经都被他看了去。这对一个从没和男子有过亲密接触的女孩来说,无疑是个重大的打击。若是一些泼辣点女子,遇见这种情况,也许立刻就要了对方的性命也有可能。
然而安妮却是一个善良的女孩。所以虽然发生了这种事情,但她并没有迁怒于雷蒙。现在安妮心中,只想永远忘记这件尴尬的事情,再也不要想到它才好。
此时杰克也来到安妮身边,他也看见一个大个子正倒在前方十来码的地方,也不知道是死是活。不过从他身上污秽的血迹来看,这人一定经历过一场残酷的战斗。考虑到费伍斯森林中魔兽的凶悍程度,杰克觉得,这个家伙一定是凶多吉少了。
“没事了,是一个遇难者。”眼见身后的伙伴神色紧张地赶了上来,杰克小声对他们说道。
“原来是个死人啊!”走在最后面的拜伦听了杰克的话,立刻快走几步赶了上来。当他见到满身血污,发出腥臭味的家伙倒在地上时,不禁捂着口鼻皱眉说道:“呸,这死鬼好臭!我们还是快点离开吧!”
“等等!”就在众人准备离开的时候,一直没有说话的安妮突然开口了:“这人还在动,应该还有救!”
“安妮,这种濒死的冒险者在费伍斯森林中多得是。要是我们见到一个救一个的话,就没办法完成试炼了。”见安妮似乎有上前救助的意思,拜伦连忙柔声对她说道:“而且这家伙全身是血,就算我们想救,恐怕也救不活他了。”
“不能见死不救!”听了拜伦的话,安妮只是简单地回答了一句,就向那倒地的伤者跑去。虽然这人刚刚还看到了安妮身上最隐秘的地方,但要让安妮看着他就这么死去,她却也是于心不忍。
眼见劝不住安妮,拜伦只得向威廉使了一个眼色。后者立刻开始警戒起来。而本就想救人的杰克,也主动地观察起周围的情况。
跑到了那个伤者的身边,安妮被扑面而来的腥臭味熏得有些头晕。不过虽然如此,她还是强忍恶心的感觉,向那个伤者施展了一个初级治疗术。只见一道淡蓝色的魔法光华闪过,那个趴在地上的伤者微微动了一动。虽然他还没有苏醒,但已经让安妮对救活此人,有了更大的信心。
虽然初级治疗术,只是一种最简单的治疗法术而已。但因为安妮是专精水系的魔法师,所以她施展的治疗法术效果要更好一些。眼见伤者动了一下,安妮一心想要再接再厉,把这个不幸的冒险者救活。然而就在她准备再施展一个初级治疗术时,一边的拜伦却制止了她。
“安妮,不要把魔力浪费在这个废物身上吧。”用充满了不屑的眼神看着地上的伤者,拜伦柔声对安妮说道:“如果你把魔力耗尽了,万一我们遇见了魔兽,那可就糟糕了!”
似乎不同意拜伦的说法,安妮秀眉一皱,正要开口反驳他。却听到那个伤者微微呻吟了一声,似乎在说着什么。
顾不上对方身上的污秽,安妮连忙俯下身去,将自己秀气的小耳朵贴进对方的嘴巴,想听清楚他在说什么。见到这一幕的拜伦却是脸色铁青,看向那个伤者的目光也变得更加阴沉了。
作为洛克帝国财务大臣的独子,来在洛克帝国范围内拜伦向来是要风得风,要雨得雨。自从一进入魔武学院后,拜伦就被安妮的美貌所征服,一心想要将她弄到手。不过对拜伦的热情,安妮一直是对他不冷不热,保持一定的距离,这让他十分烦恼。要不是安妮的家族是拜伦无论如何都惹不起的,说不定他早就用其他手段得到安妮了。
现在见到安妮居然和那个半死的冒险者如此接近,拜伦的心中暗暗发怒。想到自己都一直没机会和安妮如此接近过,妒火中烧的拜伦已经暗下决心。就算安妮将此人救活了,也要让他再死上一回!
此时安妮已经抬起头来,似乎听清楚了对方的呻吟。只是她的脸上的表情着实有些怪异,让一边的杰克也很是奇怪。
“他说什么?”还没等杰克开口,拜伦已经抢先问道。
“他说……他饿,要吃东西。”虽然听得很清楚,安妮在回答伙伴们的问题时,俏脸上还是带着一丝古怪的表情。也许她根本没有想到,这个她本以为受到魔兽攻击的冒险者,其实只是饿得没力气了而已。
这个倒在地上的冒险者,正是和白虎联手消灭了双头黑龙的雷蒙。虽然他的模样看上去可怕,全身是血,但那其实都是黑龙的鲜血而已。虽然受伤不轻,但拥有内功的雷蒙恢复得很快。虽然此时伤势还未痊愈,但也已经没有大碍了。
而雷蒙之所以会倒在这里,完全是因为另一个原因—饿的。因为身上沾了龙血,其他魔兽还没见到他,就闻风而逃。所以这几天里,雷蒙根本什么都没吃到。这对本来就是个大胃王的野蛮人来说,无疑比黑龙更可怕。好在雷蒙遇见了安妮一行人,否则的话真不知道还要饿上多久呢。
虽然不清楚雷蒙的来历,但安妮和杰克还是立刻从行李内取出干粮,放到了饥肠辘辘的野蛮人手中。而雷蒙自然也不客气,接过干粮后简单地道了谢,立刻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。
就在雷蒙忙着填饱他空空如也的肚子时,试炼小队的众人也在一边,为要不要留下这个不速之客,而在激烈地讨论着。安妮和杰克认为,既然遇见了雷蒙,自然应该把他带出费伍斯森林。而拜伦则坚持,应该以试炼任务为先,不管这个看来无用的家伙的死活。
双方各执己见,谁都说服不了谁。本来杰克提议,还是象之前一样,大家投票表决,但这次安妮却不同意这样的做法。在她看来,见死不救的行为是绝对不能容忍的。为了表明自己的决心,安妮甚至表示,如果其他人不愿意接受这个新伙伴。那安妮宁愿一个人带着他,离开费伍斯森林。
眼见安妮的态度如此坚决,拜伦只得放弃了将雷蒙扔在森林中的打算。于是试炼小队有些不情愿地,接受了一名新队员。虽然这个新队员看上去,不但肮脏狼狈,更是对小队的试炼任务没有一点帮助。
在统一了意见后,安妮微笑着走到已经吃完的雷蒙身边,柔声对他说道:“你好,我叫安妮,是洛克帝国魔武学院的学生,见习魔法师。”
“雷蒙,野蛮人。”听了安妮的自我介绍,雷蒙大声地对她说道:“多谢你的食物!”
一听这个大个子居然是传说中的野蛮人,冒险者们都来了兴趣,纷纷围了上来。要知道虽然知道,野蛮人还生活在大陆极北的遗弃冰原。但因为中间有费伍斯森林相隔,所以在大陆其他地方,已经很久没见到野蛮人的踪迹了。所以对这个传说中拥有可怕蛮力的种族,冒险者们都感到十分好奇。
“你现在感觉怎么样?”虽然知道自己面前的居然是个野蛮人,但安妮的脸上还是写满了温柔的笑容。
“厄……半饱!”听了安妮的话,雷蒙直愣愣地回答道。
听了雷蒙的回答,安妮也不禁哑然失笑。她的本意是问受伤的雷蒙身体如何,能否坚持行走。却没料到这家伙一心想的只是食物,居然给了一个这样的回答。不过安妮知道,嘲笑别人是不礼貌的行为,所以连忙止住笑容,为雷蒙介绍起队伍中的其他人来。
“饭桶!”当最后介绍到拜伦时,本来就十分不爽的他冷冷地嘲笑雷蒙道:“而且还是个混身发臭的饭桶。”要知道刚才安妮给雷蒙的干粮,足够普通人吃上两天了。而雷蒙不但将其全部吃光还自称半饱,这个饭桶的称号,倒也不是很夸张。
听到了拜伦的话,安妮微微皱了皱眉。不过虽然他的话十分刻薄,但在有些方面还是很有道理的。比如雷蒙身上的血污和臭味,的确令人难以忍受。而对安妮这样的女孩子来说,更是觉得雷蒙身上实在是太脏了。
于是在稍一犹豫后,安妮小声对杰克说道:“杰克,我们刚才经过一条小河的,你带他去洗一洗吧。”
“好的!”听了安妮的话,杰克答应道。在骑士眼中,一个人应该保持整洁的仪表。更何况现在是在费伍斯森林中,雷蒙身上的血腥更容易引来魔兽的攻击。不过队中的众人可都不知道,雷蒙身上的血污却能帮助他们避免魔兽的袭击。
“不能分散,会有危险!”听到了安妮的话,拜伦连忙阻止道:“万一有魔兽袭击怎么办?”
“这……”听了拜伦的话,安妮和杰克都感到有些为难。平心而论,拜伦这话也有些道理。但要是象他说,众人不能分散,那雷蒙该怎么去河边洗澡呢?要知道队伍里有两个女生,总不见得雷蒙在河里洗澡,要安妮和萝丝在一边看吧。
“我有办法。”看着安妮为难的神色,拜伦得意洋洋地对雷蒙说道:“你,过来一点。”
“哦?”听了拜伦的话,雷蒙愣愣地向前走了几步。虽然看出来拜伦不喜欢自己,但雷蒙根本没有把这放在心上。所以听拜伦这么说后,雷蒙立刻照做了。
看着雷蒙站在众人面前,拜伦先是得意地一笑,然后开始施展魔法。只是一眨眼的工夫,一个巨大的水球就出现在了雷蒙的头顶。还没等雷蒙反应过来,拜伦手指一动,那个大水球立刻当头落下,把雷蒙从头到脚淋了个透。
“哈哈!”“呵呵!”眼看雷蒙促不及防的狼狈模样,拜伦和威廉得意地大笑起来。要知道在大陆上人类的传说,野蛮人本就都是些笨蛋而已。而这个叫雷蒙的野蛮人,不但拖累了拜伦等人的试炼任务,安妮更是对他照顾有加。所以心中早就对雷蒙不满的拜伦,抓住这个机会,好好地戏弄了他一番。
“拜伦!”见同伴如此捉弄雷蒙,安妮有些不满地对他说道:“你怎么可以这样?”
“我是在帮他洗澡啊,而且我们又不用分散,这样多安全?”虽然见安妮似乎有些生气,但拜伦还是强词夺理道:“我这样是为了雷蒙好啊!”
以安妮对拜伦的了解,又怎么会他话中的捉弄之意?只是在这样的情况下,她并不愿意当众责怪对方,所以只得上前几步,低着头对雷蒙小声说道:“抱歉,我的伙伴实在有些过分了……”
“没关系,这样很好嘛!”见安妮向自己道歉,雷蒙连忙对她说道:“以前在村子里,我们都是这样洗澡的,早就习惯了。”
雷蒙说的倒是实话,在夏天里,野蛮人村子里所有的男子都是在河边脱个精光。然后将水从头上倒下,将自己淋个全身湿透来洗澡的。当然,因为现在有两个女孩在场,雷蒙是无论如何不肯脱掉衣服的。所以在他看来,这样洗澡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。
不过雷蒙的大实话,在安妮听来,却是他心胸开阔的表现。没想到这个野蛮人居然如此通情达理,安妮也是觉得心中一暖,连忙抬头看着雷蒙,想对他说点什么。然而当安妮的目光落在雷蒙的脸上,却也不由自主地呆了一呆。
不知道什么原因,雷蒙身上腥臭的龙血,被水一淋,立刻流了个干干净净,连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。这么一来,原本被血污沾了个满头满脑的雷蒙,也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。虽然以野蛮人的标准,雷蒙的长相略显“阴柔”。但在普通人类的眼中,雷蒙的外貌却还是粗犷之极的。
无论是雷蒙线条硬朗的脸庞,还是他高大粗壮的身材,处处都表现出野蛮人强壮而且粗犷的特点来。就连他一双野蛮人特有的黑色眼眸中,也看不到一丝智慧和心机。再加上雷蒙脸上不时流露出的憨厚表情,任谁一眼看上去,都知道他一定是个没有心机的老实人。
这是安妮第一次见到雷蒙的真面目,想到刚才就是这个男人,见到了自己最隐密的地方,安妮不由自主地愣了一下。不过安妮很快就缓过神来,立刻意识到,自己刚才反常的行为一定落入了伙伴的眼中。连忙后退几步,用开玩笑的语气对雷蒙说道:“看不出来,你还很英俊嘛!”
这句话一出口,安妮就有些后悔。因为雷蒙虽然长得端正,但绝对不能以英俊来形容。虽然安妮这么说,的确能掩饰她刚才的失态。但在安妮看来,自己这么说,无疑是在拿雷蒙开玩笑,未免有些不尊重他的意思。
然而出乎安妮意料的是,听了她的话后,雷蒙只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,显然没有为安妮的话感到不快。不过就在安妮暗暗松了一口气,以为这场小小的风波已经过去时。雷蒙却直直地看着安妮,认真地对她说道:“其实你很漂亮!”
雷蒙此言一出,在场的人都是大吃一惊。虽然在社交场合中,男士称赞女士漂亮,也是常有事情。但那都是出于礼貌而已,说的人也就是姑且一说,听的人自然也不会过于在意。而众人都十分清楚,刚才雷蒙称赞安妮漂亮时,不论是表情语气,都是极其真诚,一点没有做伪的痕迹。
虽然地处北方的洛克帝国民风彪悍,在礼节上也不象南方各国那样讲究。但雷蒙刚才对安妮真心的称赞,却也是非常少见的。在冒险对众人眼中,这样真诚的称赞,只有在男子面对心上人时,才会说得出口。特别是在为人特别稳重的骑士杰克眼中,这样的称赞已经和求爱差不多了。
正是因为如此,当安妮听了雷蒙的称赞后,才会既惊讶又害羞。而站在不远出的拜伦,则用恶狠狠的眼光看着雷蒙。显然,对雷蒙这个突然出现的野蛮人,拜伦是越来越讨厌了。
不过说出这句话来的雷蒙,却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妥。在他看来,这个年轻女孩的确十分漂亮。既然是说的是实话,那又有什么不对呢?
“咳咳……”就在此时,杰克用咳嗽声打破了现场的尴尬:“我看,既然雷蒙身上有伤,那我们还是先退出森林,把他送到安全的地方吧。”
“对,应该这样!”听了杰克的话,拜伦难得地赞同他的看法。在他看来,越早摆脱这个讨厌的野蛮人越好。而且拜伦已经暗暗打定主意,等到了费伍斯森林外后,一定要找一些人,好好教训一下讨厌的野蛮人。
冒险小队中的其他队员,也不愿意带着一个象雷蒙这样的野蛮人在森林中冒险。于是一致同意,先把雷蒙送出去森林再说。虽然这样会损失几天的时间,但却也是无奈的选择。
于是一行人转向南方前进。而对他们的决定,雷蒙也没有意见—反正他本来就是要去南方的。而且跟着这些冒险者,还有饭吃。这对最近一直都没有遇见魔兽的雷蒙来说,无疑有着很大的吸引力。
不过在路上,雷蒙对刚才拜伦凭空造出一个水球,给他洗澡的本事很是好奇。知道拜伦并不喜欢自己,于是他小声地问安妮:“刚才拜伦怎么能凭空弄出那么多水给我洗澡的?”
“那是魔法啊!”听了雷蒙的话,安妮耐心地回答道:“这是最初级的水系魔法,没有多大的用处,一般只是用来灭火的。”
“啊哈,这就是传说中的魔法啊!”听了安妮的话,雷蒙显得既惊讶又羡慕。要知道在野蛮人看来,魔法师无疑是强大而神秘的存在。雷蒙没有想到,自己刚来到南方,居然就能遇见魔法师。虽然拜伦刚刚只是造出个水球给雷蒙洗澡,但在他心目中,却已经把这些冒险者当成是一群强者了。
也许是因为一路走来,都没有遇见魔兽的关系。所以在往回走的途中,众人都放松了不少。不过他们谁都不知道,因为此地离黑龙的尸体已远,再加上雷蒙身上的龙血已被洗去。那些本来闻风而逃的魔兽,已经开始回到它们原来生活的地方。
“雷蒙,你去南方做什么?”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雷蒙,杰克随口问道。从先前的谈话中,杰克已经知道雷蒙要去南方。只是众人都想知道,为什么他要冒那么大的风险,从遗弃冰原穿过费伍斯森林到南方去。
“我想找个出色的矮人铁匠,跟我一起回村子去!”听了杰克的问题,雷蒙老实回答道。
“哈哈,就你这么一个乡巴佬,还想请矮人铁匠跟你走?”听了雷蒙的话,一直对他深怀不满的拜伦立刻出言讥讽道:“你知道聘请一个矮人铁匠要花多少钱么?更何况还要这些喜欢温暖气候的矮人,跟你去寒冷的北方?”
“这么麻烦?”听了拜伦的话,雷蒙也是一愣。当初离开村子的时候,他只是一心想着找一个矮人铁匠回去。却没有想到,原来在外面的世界,矮人铁匠如此难请。
“还不止这些呐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威廉冷笑着对他说道:“矮人铁匠虽然手艺精湛,但他们对工具的要求也是非常高的。特别是炼钢用的火炉,更是要用最好的火泥砌成才行。这一具火炉的价格,哼哼,恐怕你把你们的村子卖了,都还是买不起啊!”威廉本就是拜伦的死党,知道拜伦讨厌这个野蛮人,自然也是处处针对雷蒙,一有机会就打击他。
想到就算是找到了矮人铁匠,也没钱请他们跟自己去遥远寒冷的北方,雷蒙的心也是凉了半截。他是个直性子,心里想什么,脸上立刻就会表露出来。
走在雷蒙身边的安妮眼见他脸上流露出失望之色,心中有些不忍。刚想出言劝慰几句,却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蹄声,从右边传了过来。
几乎与此同时,在右翼警戒的萝丝已经大声喊叫起来:“魔兽!”听到了游侠的警告,杰克和威廉立刻向右奔去,准备抵御魔兽的攻击。而他们身后的安妮和拜伦,则照着教科书书上的标准站术,分别给两人加持了灵甲术。
这魔兽来势极快,只是这么一会工夫,已经出现在了众人的视野之中。除了雷蒙以外,其他冒险者一见到这头魔兽,无不倒吸一口凉气,心中暗叫倒霉。
原来出现在他们面前的,是一头身形巨大,外形和四角狂牛极其相似的魔兽。其唯一和四角狂牛不同的是,它硕大的头颅上长了六支弯角。这种魔兽,其实是四角狂牛的变异品种。在魔兽漫长的生命中,如果有机会吞下比它等级更高魔兽的魔晶,那它就会发生变异。
不过这种情况极其少见,所以大陆上没有对这些变异魔兽的等级作出划分。但有一点是肯定的,就是变异后的魔兽一定会变得更加强大。四角狂牛本来是三级下阶的魔兽,正好是安妮等人的猎杀目标。但现在他们面对的是变异的四角狂牛,其等级至少上升了一级。
可别小看这区区一级的差别。一般来说,一头四级魔兽的实力,至少和三到五头魔兽实力相当。也就是说,现在冒险者们面对这六角狂牛,至少等于三头四角狂牛的实力。以安妮等人的实力来说,战胜一头四角狂牛还能勉强做到。而现在他们却是面对一头,至少是四级的六角狂牛。就连一向高傲的拜伦也知道,恐怕这次是凶多吉少了。
此时那六角狂牛已经在离冒险者五十码左右的地方,站定了下来。作为一头四级的变异魔兽,六角狂牛已经有了一些智慧。虽然它对其他人类根本不怕,但那两个身上有魔法波动的人类,却让它有些忌惮。要知道在费伍斯森林中,生存竞争是十分激烈的。哪怕受了一点小伤,后果也有可能是致命的。所以在面对魔法师的时候,六角狂牛显得有些谨慎,并没有立刻发动攻击。
眼看体形巨大的六角狂牛就在不远处,正红着眼睛对众人喷着鼻息,不停地用它巨大的前蹄刨着地面。冒险者们虽然一心想要离开,但却没有一个人敢转身的。他们心里都很清楚,现在任何一个人要是轻举妄动的话,一定会立刻招致对方的攻击。
然而和其他战战兢兢、如临大敌的模样完全不同。此时雷蒙看着六角狂牛的眼神,却是喜悦而炽热的。在野蛮人的眼中,这头巨大的魔兽,早就已经是篝火上的烤肉了。虽然不久前还吃了安妮两天的口粮,但对雷蒙来说,这么点东西,根本填不饱他饿了几天的肚子。是以现在突然见到一头魔兽,难怪雷蒙如此激动了。
“哈哈,好吃的送上门啦!”就在众人和六角狂牛对峙之际,狂咽了一通口水的雷蒙忍不住大声笑道:“烤牛肉!这下可以吃个饱咯!”
听了雷蒙这放肆的话语,冒险小队的众人都是大惊失色。虽然野蛮人莽撞是出了了名的,但谁都没想到,这个野蛮人居然这样鲁莽。这是普通的牛么?这可是变异魔兽六角狂牛,遇上了这么一个劲敌,到最后谁吃谁还不知道呢!
而雷蒙的话音刚落,那六角狂牛立刻撒开四蹄,向着冒险者们冲了过来。显然,刚刚雷蒙突然大声说话,已经惊动了这个家伙。所以现在它开始发动进攻了。
眼见魔兽已经发动了攻击,杰克大喝一声,双手紧握长枪,用枪尾重重抵住地面,而枪尖则斜斜地指向前方。这一招本是长枪兵对付敌人骑兵的方法,但杰克用在此时,倒也十分合适。
而杰克身边的威廉,则紧紧握住手中的双手剑,站在杰克身后一步远的地方,随时准备发动攻击。与此同时,左右两翼的两个游侠,也已经向六角狂牛射出了一轮利箭。只是他们的箭矢在对皮坚肉厚的六角狂牛来说,根本没有一点威胁。只见那两支利箭虽然准确地射中了目标,但都颓然落到了地上,根本连六角狂牛的厚皮都没有射穿。
就是这么一会的工夫,六角狂牛已经奔到了众人的面前。面对杰克的长枪,它根本没有犹豫,巨大的身躯如疾驰的火车头般冲了过来。
只听到“砰”地一声,杰克魁梧的身躯就飞了出去。人在空的他还不忘大喊一声:“快躲!”骑士的长枪,却已经在刚才的撞击中折断掉在了地上。显然,就连杰克的长枪,也刺不穿六角狂牛的厚皮。
眼见六角狂牛直冲过来,战士威廉只是象征性地挥了一下双手剑,就躲在一边,让敌人从身边冲了过去。虽然后面的两个魔法师非常需要他的保护,但威廉知道,就算自己拼了性命,也无法阻止六角狂牛的冲击。既然如此,那还不如把活下去的希望留给自己呢。
六角狂牛没有一丝停留,直向离威廉二十码远的两个魔法师冲去。不愧是变异的魔兽,虽然它已经一路冲过了近百码的距离,但却只用了极短的时间。虽然在它一开始奔跑时,安妮和拜伦就开始施法。但对这两个见习魔法师来说,平时施放一个最简单的火焰箭,都要吟唱好一会的咒语。是以虽然六角狂牛就要冲到他们面前了,两人还是连一个魔法都没施展出来。
“不好!”眼见魔兽已经近在咫尺,拜伦连忙一边躲避,只留下安妮和雷蒙,还站在原地。
“雷蒙,快跑!”虽然自己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,但安妮还是跨上了一步,挡在了雷蒙的面前。见到这个只到自己胸口的女孩,居然想为自己挡住狂奔而来的魔兽。在那一刹那间,感受到安妮善良内心的雷蒙只觉得心中一暖,决定以后一定要好好保护她。
此时六角狂牛已经冲到了两人面前,甚至连它眼中的血丝,安妮都能看得清清楚楚了。眼见自己决无幸免之理,安妮闭上了自己漂亮的双眼,等待死神的降临。
然而就在此时,安妮只觉得自己腰身一紧,然后整个身体就如腾云驾雾般离开了地面。而与此同时,“呯”地一声巨响突然在安妮身边炸响,让她的双耳也是地嗡嗡作响。
“我没死?”没有感觉到意料中的剧痛,安妮悄悄睁开双眼,却看到了一幕令所有人都位置震惊的情形。
只见那头刚刚还狂奔而来的六角狂牛,此时正倒在雷蒙的面前。虽然还在不停地挣扎,但从它口鼻处流出的鲜血来看,这头魔兽已经身受重伤。显然,这狂奔而来的魔兽,正是被雷蒙打倒在地上。
见到这副情形,就算是安妮是个见过大场面的女孩,也不禁愣了一愣。要知道这头六角狂牛至少是四级魔兽,就算是一个五级的战士,恐怕也不可能单凭一己之力将其制服了。更何况雷蒙是只在转瞬之间,就将其撂倒在地了。
不过惊讶的神色很快就在安妮脸上褪去,取而代之却是一副害羞的表情。因为回过神来的安妮已经感觉到,自己的双脚还是悬空的。而围住她纤腰的,正是雷蒙的左臂。
“你抱够了没有?还不把我放下来?”眼见其他人已经围了过来,安妮连忙小声对雷蒙说道。
“啊,对对!”听了安妮娇嗔的话语,雷蒙连忙小心翼翼地把她放在地上。不过虽然放开了安妮,但雷蒙还是很怀念搂住少女腰肢时,那柔软中带着弹性的触感。再想到之前见到的安妮的美臀,雷蒙更是心中一荡,不由自主地望向安妮的纤腰和她纤腰下挺翘的丰臀。而此时安妮正好红着脸向他看来,两人眼光一接触,立刻转到了不同的方向去了。
刚才眼见六角狂牛冲到面前,雷蒙只得抱开安妮,顺手给了魔兽一拳。不过因为雷蒙大伤初愈,而且体内真气还未恢复到全盛状态,这一拳居然没有立即打死六角狂牛。但即便如此,这魔兽现在也只能倒在地上喘息,眼看已经不行了。
看着这个费伍斯森林里“捡”来的野蛮人,居然一拳就打倒了一头四级魔兽,围上前来的冒险者们,都惊讶得目瞪口呆。虽然传说中野蛮人是个力大无比,勇猛好战的种族。但令所有人没想到的是,野蛮人居然厉害到这个程度。
安妮等人当然不知道,雷蒙是修炼了内功心法,实力才如此强大。而内功心法和斗气完全不同,这个世界上的人当然感觉不出来。他们只是以为,所有野蛮人都有如此可怕的蛮力。此时所有冒险者心中只有一个念头,那就是幸亏这些野蛮人只是生活在遗弃冰原,而且数量也不多。否则的话,以这些野蛮人的实力,只要他们有心南下,那整个大陆都要落入野蛮人的掌握之中了。
“哈哈,这下有吃的了!”雷蒙丝毫不知道,自己的行为给其他人造成多大的困扰。在他看来,既然好不容易遇见了“食物”,正是应该大吃一顿才是。于是乐呵呵的野蛮人在众人异样的目光下,生起篝火,烤起了一大块牛肉。而其他冒险队员很难想象,在打倒了魔兽后,雷蒙居然不先去取魔晶,而是烤起肉来。雷蒙的行为让大家越想越觉得奇怪,纷纷看着正在欢天喜地地烤肉的雷蒙
眼看一块牛肉就要熟了,雷蒙这才发现,其他人正在用异样的眼神看着自己。以为他们也和自己一样,急着要尝一尝烤牛肉的味道,于是对他们说道:“很快就能吃了,你们别着急!”
听了雷蒙的话,众人心中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。看来这个野蛮人真的淳朴得可以,在他的眼中,一块烤肉的价值可要比魔晶高得多了。
“雷蒙,你今后有什么打算没有?”见雷蒙还是把所有注意力放在了那块烤肉上,杰克缓缓走到他身边,蹲下身子轻声问道。刚才骑士虽然被六角狂牛撞飞,但好在没受重伤,只是有点行动不便而已。
“我?今后的打算?”听了安妮的问题,雷蒙的目光好不容易从烤肉上移开,停留在了杰克的身上。在思考了一会后,雷蒙缓缓说道:“目前当然是尽快找到一个矮人铁匠回村子。等那样东西打造好了,我要周游整个大陆,好好开开眼界!”
“那你怎么找到愿意跟去回村的矮人呢?”听了雷蒙的话,杰克继续问道。
“这……”听了安妮的话,雷蒙也不知该怎么回答。
“我看,你跟我们回洛克西斯城吧。”见雷蒙不知如何回答,杰克继续对他说道:“以你的力气,一定能在洛克帝国出人头地。到那时候别说一个矮人铁匠,就是十个,也能轻易请到了!”
听了杰克的话,雷蒙思考了一会,终于大声应道:“好,我就跟你们去洛克西斯!”
“太好了!”见雷蒙答应去洛克西斯,杰克由衷地感到高兴。作为洛克帝国飞鹰军团元帅的儿子,杰克一直在寻找提高军队战斗力的方法。今天在见到雷蒙的实力后,误以为所有野蛮人都如此强大的实力。杰克立刻想到,要是飞鹰军团能够征召足够数量的野蛮人,那整个军团的战斗力都会大大增强。难怪他见雷蒙采纳了自己的意见,答应前往洛克西斯,会显得如此高兴了。
虽然在冒险者中,除了安妮外的其他人,对雷蒙并无好感。但考虑到费伍斯森林中处处是危险,而这野蛮人的蛮力惊人,众人倒也没有对此提出反对意见。毕竟在这危机四伏的地方,有一个实力强大的保镖,也未尝不是件好事。
既然决定下来,雷蒙打算在填饱了肚子后,立刻跟着众人向南面前进。在雷蒙大快朵颐的同时,威廉早就取出了六角狂牛的魔晶,作为参加试炼众人升级的凭证。而其他人则抗拒不了雷蒙的好意,纷纷品尝了他烤出来的魔兽肉。
也不知道的确是雷蒙的手艺了得,还是心理作用。杰克等人对雷蒙烤的魔兽肉,吃得是赞不绝口,就连一向文雅的安妮,也破例多吃了一小块。
吃饱喝足后,众人带着雷蒙,向着南方前进。虽然雷蒙典型的野蛮人外貌,让他看上去显得神经十分大条。但其实雷蒙也是个粗中有细的人,所以没走了多少路,雷蒙就把众人对他的态度,弄得一清二楚。在几个冒险者中,拜伦和威廉对雷蒙是十分讨厌的,从来不会给他好脸色看。而也许是受到大陆上一贯轻视野蛮人的传统,那两个游侠则对雷蒙不冷不热。而对他态度最友善的,就是安妮和杰克两人了。
杰克是看中了野蛮人在军队中可能发挥的巨大作用,所以对雷蒙特别热情。而安妮虽然没有杰克那么热情,但对野蛮人的态度也很友好。只是因为之前在方便时,被雷蒙看去了春光的缘故。所以安妮在面对雷蒙时,总是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丝羞涩的神情来,让一边的拜伦看得怒火中烧。
雷蒙一心想要早点赚够钱,早点聘请一个矮人铁匠回村子。是以刚刚走了没多久,就忍不住问身边的骑士:“杰克,什么方法赚钱最快啊?”
“要说赚钱,当然是魔法师这个职业赚钱最快啦!”听了雷蒙的问题,还没等杰克回答,一边的拜伦就得意洋洋地对他说道:“可惜野蛮人的智商太低,这条路你恐怕是走不通咯!”
“魔法师?”听了拜伦的话,雷蒙有些疑惑地反问道。一直以来,在雷蒙的印象中,魔法师是个威力强大而且神秘的职业。但他怎么也想不明白,为什么魔法师还是最赚钱的职业。
“雷蒙,拜伦说得没错。”见雷蒙一脸的迷惑,安妮小声对他说道:“在大陆上,魔法师有很高的地位。任何国家的王室或者贵族都愿意每年出资几万枚金币,换取一位高级魔法师一年的服务。就算只是一个低级魔法师,也能靠制造出售一些小的魔法物品,获得丰厚的利润。”
“原来是这样的!”听了安妮的解释,雷蒙恍然大悟道:“那怎么样才能成为一个魔法师呢?”刚才和六角狂牛对峙时,雷蒙记得安妮也曾经吟唱过咒语。知道这个漂亮的女孩也是个魔法师,所以雷蒙觉得,这个问题问她再合适不过了。
“哧!”还没等安妮回答,那边的拜伦就已经发出一声不屑的笑声。这家伙斜眼瞟了雷蒙一眼,撇着嘴说道:“你以为人人都能成为魔法师的么?不要以为自己有几分力气,就能为所欲为了。魔法师可不是拉车的马,力气越大越好的,哈哈!”
“拜伦!”似乎对拜伦如此讽刺雷蒙有些不满,安妮用略带责备的语气轻轻对他说道:“雷蒙刚刚救了我们大家,你这样对待他未免不太好。”
说也奇怪,一向嚣张的拜伦听了安妮的话,立刻止住了笑声,讪讪地对她说道:“我……也就是开个玩笑而已。”
“我想雷蒙并不会欣赏这样的玩笑,以后还是不要再这样了吧。”听了拜伦的话,安妮还是小声地对他说道。
“好……好的!”听了安妮的话,拜伦连忙低下头去小声回答。不过谁都没有看到,此时拜伦英俊的脸上,一丝恶毒的神情一闪而过。
“雷蒙,只要你能进入洛克抹武学院魔法系学习的话,就有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魔法师哦。”见拜伦不再反驳自己,安妮转过头对雷蒙说道:“不过我觉得,以你的特点,似乎肉搏系的职业更加适合你。”
“我还是想成为一个魔法师。”听了安妮的话,雷蒙有些倔强地回答道。事实上,当雷蒙还是孩子的时候,就幻想着自己将来能成为,传说实力强大的魔法师。而雷蒙现在又得知,魔法师还是个最容易赚钱的职业。对急需大量钱财,找个矮人铁匠回村子的他来说,魔法师无疑是最佳的选择了。也难怪雷蒙会如此执着,一心想成为一个魔法师了。
“你有这样的决心非常好。”见雷蒙一脸坚毅的表情,安妮微笑着对他说道:“等我们到了洛克西斯,你可以去洛克魔武学院报名。看看自己有没有可能,成为一个人人尊敬的魔法师。其实我们都是那个学院的学生,我很希望能有你这样一个同学呢!”
“我一定会的!”听了安妮的话,雷蒙大声答道。
“嗯,希望我能在学院里见到你。”听了雷蒙充满信心的回答,安妮脸上的笑容更甜了。
此时众人已经走到费伍斯森林的边缘地带,所以大家的警惕性都降低了一些。就连原来在两翼警戒的游侠,也已经回到了队伍中来。就在众人以为,不会再遇见什么魔兽,这次试炼就要结束的时候,一个意外就在此时发生了。
只听见“呯”地一声,在队伍最右面的游侠阿伦,毫无先兆地倒在了地上。还没等雷蒙等人反应过来,一个淡淡的身影出现在众人面前的空地上。而后就在所有人的注视下,这个身影渐渐变得鲜明而生动起来。
见到这副情景,安妮忍不住失声低呼道:“隐身术!”
这隐身术是一个五级魔法,也就是说,这个突然出现在众人面前的,至少是个五级魔法师。要是他对冒险者们有敌意的话,恐怕在场的所有人都会有大麻烦了。
此时那个淡淡的影子,已经完全实化成一个人体。只是在雷蒙等人的眼中,要把这个家伙称作为“人”实在是有些牵强。只见他全身的皮肤,都呈现出一种衰败的灰白色。在很多地方,这些灰白色的皮肤都已经完全脱落,露出暗灰色的肌肉来。
而在那人的脸上,有几处甚至连肌肉都已经完全腐烂,让人可以直接看到他惨白的头骨。好在这人的两只眼球还都完好,甚至还能不时地在眼眶里转动一下,让他看上多少有了点生气。不过尽管如此,这人看上去还是更象一个亡灵生物而非一个活人。
“阁下是谁?什么要在这里拦住我们?”众人中杰克的年纪最大,所以在遇见这种情况时,出面和对方打交道的也是他。
“喋喋喋喋……”还没回答杰克的问题,那个看上去是僵尸亲戚的家伙就先是一阵狂笑,然后才用嘶哑的嗓音对众人说道:“你们这些小家伙,本来是没有资格知道我的姓名的。不过今天我心情好,所以破例告诉你们,我就是伊万&;#8226;巴洛夫!”
“淫魔伊万!”听了对方的回答,沉着的杰克也忍不住失声惊呼起来。拜伦和威廉,则是已经被吓得脸色苍白。而幸存的游侠萝丝,在听到对方自报姓名后,更是吓得面无人色,混身颤抖地靠在安妮的身后。
“这家伙很厉害?”见众人都是如临大敌的样子,雷蒙小身地问身边的安妮:“淫魔伊万,这名字一听就不象是好人啊!”
“他是大陆上几百年来,最令人恐惧的魔法师之一。”看着站在面前不远处的伊万,安妮小声对身边的雷蒙说道:“据说他学习的是一种邪恶的魔法,所以虽然他的魔法造诣很高,但却受到所有人的唾弃。不过这人已经几十年没有出现过了,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,没想到今天还能在这里遇见他。”
其实这被杰克称为淫魔伊万的家伙,学习的的确是一种邪恶的魔法。学习了这种魔法后,伊万可以通过和处女交姌,而大幅度提高实力。不过那些被他侵犯过的处女,却都因为体内能量被吸干,而落得个惨死的下场。
所以在大陆上,这淫魔伊万可说是比亡灵法师更为邪恶的存在。当然,对淫魔伊万的这些恶行,安妮都是知道的。但她一个女孩子家,自然不好意思在雷蒙面前,说出这么露骨的话来。所以刚才听得雷蒙问起,安妮对伊万的恶行,也只是含糊地带过而已。
也许是因为正在和雷蒙交谈,安妮引起了伊万的注意。这个淫魔法师的一双眼睛在安妮的俏脸上一转后,立刻用难听的声音大声说道:“那个金发小美女,你先别和那野蛮人亲亲我我了。如果你对他感兴趣,一会等我拥有了新身体后,就让你尝尝滋味,哈哈哈哈!”
“什么新身体?”听了伊万的话,杰克忍不住出声问道。要知道淫魔伊万成名于几百年前,在这几十年中根本没有出现过。所以虽然听过他的凶名,但杰克这样的年轻人,毕竟没有亲眼见过他的恶行。所以此时杰克还能保持一份镇定,听到伊万说什么新身体,这才忍不住出言相问。
“今天我心情非常好,所以可以回答你的这个问题。”听了杰克的话,伊万用嘶哑的声音回答道:“我看中了这个大个子的身体,今天就要将他的身体为我所用!”说完这句话,伊万伸出如枯枝般的手,指了指站在安妮身边的雷蒙。
这淫魔伊万利用为人不齿的方法,虽然大大提高了魔法水平,但却也逃不过岁月的交替。在为非作歹了几百年后,伊万的魔法造诣虽然越来越高,但他的身体却已经开始衰败了。本来以他的情况,完全可以通过黑暗魔法,把自己变成不死生物,从而继续生存下去。
但对淫魔伊万来说,要是他变成了不死生物,那就再也不能通过和处女交姌,来提高自己的实力了。所以他隐居几十年,潜心研究灵魂转移术,最近才获得成功。而作为伊万灵魂的新居所,这个身体必须是没有学习过魔法斗气的。只有这样,才能完全接受溶合伊万的灵魂。所以当伊万在费伍斯森林边缘见到雷蒙时,立刻把他当成灵魂转移术最佳的人选。
“原……原来您要的是他啊。”听了伊万的话,一直没有说话的拜伦送了一口气,结结巴巴地对他说道:“那我们立刻就走,不妨碍您办正事了!”
“嘿嘿,你这个小子倒是有点意思。”听了拜伦的话,伊万喋喋笑道:“居然这么轻易就抛弃了自己的伙伴,看来只要再过上几年,你卑鄙无耻的程度,就要赶上我老人家了。”
“嘿嘿,您过奖了!”虽然伊万的语气中带着强烈讽刺的意味,但处在生死关头的拜伦,还是装做没有听出对方的意思,面不改色地说道:“如果您不反对,那我们就先告辞了!”
听了拜伦的话,安妮和杰克都皱起了眉头。就在不久之前,雷蒙还以一己之力,救了所有人的性命。而现在他遇见了危险,拜伦居然立刻翻脸不认人。他这样的作为,着实让两人很是鄙视。
不过还没等杰克出言反对,伊万已经开口说道:“这可不行,你们是见过野蛮人的,我可不想让我的新长相,被任何一个人知道!你们还是睡一会吧,嘿嘿嘿嘿!”
这句话一说完,只见伊万枯瘦的双手在空中一挥,几道魔法光芒立刻从他手中射出,击中了除雷蒙和安妮在外的所有人。
只见被魔法光芒击中的众人,先是纷纷张大了嘴巴打起了哈欠。然后很快连身体也开始摇晃起来,最后竟一个个丢下手中的兵器,倒在地上呼呼大睡起来。就连同样身为魔法师的拜伦,也抵挡不住这魔法的威力。压在威廉的身上,用一种极为不雅的姿势,呼呼大睡起来。
“集体睡眠术!”见此情景,刚才还比较镇定的安妮也变了脸色。要知道虽然睡眠术不过是二级魔法,但却只能针对单个目标发挥作用而已。象这伊万这样,一个睡眠术就能让一群人都陷入沉睡的,可是一件极其不简单的事情。更何况刚才他施法时,既没有吟唱咒语,也没有动用魔法卷轴,完全是依靠本身对魔法的理解,瞬间施放了魔法。从这点可以看出,这伊万虽然为人令人唾弃,但魔法水平的确是非常惊人的。
“嘿嘿,小美人,看来你倒挺识货的啊!”听了安妮的惊呼,伊万笑着对她说道。只是这淫魔伊万的身体已经开始腐坏,所以他这一笑,却把自己的嘴角都撕裂开来,露出嘴中残缺不全的牙齿。
不过伊万并没有为自己的“尊容”感到尴尬,反正那个野蛮人就在眼前,他淫魔伊万很快就会有一副强壮的身体和崭新的面貌。想到只要施展了灵魂转移术,自己又可以象以前一样。一面尽情地享受那些处女娇嫩的身体,一面提高自己的魔法水平。伊万只觉得一股火焰在心中燃烧了起来。
“小美人,我先办一些更重要的事情。”看了一眼身体强壮的雷蒙,伊万淫笑着对安妮说道:“等我先得到了这具强壮的身体,再回来好好地疼爱你一番,让你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快乐!”
“无耻!”听了伊万的话,安妮的俏脸一红,大声斥责道:“你这个无耻的魔鬼,我就算是死,也不会让你碰我一下的!”对这个淫魔的事迹,安妮可是知道得很清楚的。她绝对不愿意,先成为伊万的玩物,然后成为对方提高魔法水平的垫脚石。所以在伊万对安妮流露出兴趣时,她已经打定了主意。万一真的无法避免那可怕的事情发生,就抢先自杀,以免受到对方的侮辱。
“这可由不得你了!”听了安妮的话,伊万一抬手,一个粉红色的魔法球从他的指尖飞出,直接钻进了安妮的体内。
“这是我独有的催情术,能将你这样不听话的小美女,变成饥渴的荡妇。”见被魔法击中的安妮,正在查看自己是否受到伤害,伊万得意洋洋地说道:“现在让我先得到这大个子的身体,一会再来对付你!”
听了伊万的这通话,觉得没有希望的安妮正要结束自己的生命。却突然感到全身一麻,连一个小手指都动弹不了,更别说要自杀了。
原来这伊万生存了几百年,对象安妮这样不肯屈服的女子,早就有了一整套对付的办法。在对她施展了“催情术”后,伊万就已经猜到她会动手自杀。所以紧接着对安妮施展了麻痹术,让她暂时失去行动能力。
“大个子,现在轮到你了!”解决了安妮的问题,伊万阴恻恻地对雷蒙说道:“你最好老实一点,这样我也能省力一点,你也能少受点苦!”
“雷……雷蒙,快跑!”眼见自己已经无法幸免,僵立在原地的安妮用尽最后一死力气,挣扎着对雷蒙说道:“这个……坏蛋,要……抢你的身体!”
“抢我的身体?”听了安妮的话,雷蒙有些惊讶地问道:“怎么抢?”在他看来,身体是唯一真正属于自己的。没有见识过伊万恐怖的魔法,雷蒙实在很难想象,这个看上去就快要烂掉的家伙,为什么会让其他人那么害怕。
“喋喋喋……”听了雷蒙的问题,伊万边笑边对他说道:“大个子,现在我就让你看看,我怎么抢你的身体!”
话音刚落,伊万抬手做了一个奇怪手势。几乎与此同时,一张巨大的蜘蛛网凭空出现。粗大的蛛丝缠在雷蒙身上,几乎把他包成了一个巨大的虫茧。
在见到雷蒙失去了行动能力后,伊万开始吟唱起一串冗长的咒语。作为一个等级不低的魔法师,有一些低级的魔法,伊万完全可以不用念咒,而瞬间施放魔法。不过在施放一些高级的魔法时,伊万还是需要吟唱咒语才行。
现在淫魔法师吟唱的,正是灵魂转移术。在用蛛网术困住了雷蒙后,见已经没有了其他的威胁,伊万正准备施展这个法术,将自己的灵魂转移到雷蒙的身体中,霸占这个年轻而强壮的身体。
身处手指粗细蛛丝的包围之中,听着伊万吟唱着古怪的咒语,此时的雷蒙才感到有了些许害怕。想到刚才安妮要自己逃跑时,那焦急的语气,雷蒙本能地感到了危险。此时的他体内真气运转,一股巨大的力量从体内生成。
只见雷蒙双臂用力向外张开,撑得围住他的蛛丝吱嘎作响。虽然象伊万这种等级的魔法师,施展出的蛛网术强度极大,足以困住力大无比的四角狂牛。但这种程度的束缚在雷蒙的眼中,却根本算不上什么。在雷蒙第二次用力后,那些手指粗的蛛丝纷纷崩断,让他重又恢复了自由。
这场面落在正在施法的伊万眼中,无疑让他感到了极其大的震撼。要知道淫魔伊万之所以会选择夺取雷蒙的身体,除了他年轻强壮外。更主要的原因是,伊万在雷蒙的身上,没有感到任何斗气或者魔力波动的感觉。
所以当伊万见到雷蒙这个“普通”的野蛮人,居然生生地挣脱了他的蛛网术时。饶是他活了几百年,见多识广,一时之间也觉得有些不知所措。
因为这个灵魂转移术,需要双方都在清醒的情况下,才能顺利实施。所以伊万并没有对雷蒙施展睡眠术,而是想用睡眠术来限制他的行动。没想到这个决定,却让伊万处于被动之中。
这伊万不愧是个实力强大的魔法师,眼光也是十分地独到。在见到雷蒙从蛛网术中挣脱出来后,很快明白他不是普通之人。伊万也是当机立断,冒着被魔力反噬的危险,立刻中断施法过程,转而在自己身上加持了一个高级灵甲术。
这高级灵甲术是个三级魔法。虽然伊万已经是个七级中阶魔法师了,但他能瞬间施放的魔法,最高等级也不过是三级魔法而已。而几乎与此同时,雷蒙也已经跑过了几十码的距离,冲到了伊万面前。
没想到这个大个子速度如此之快,居然比那些高级游侠全力冲刺时的速度,还要快上几分。伊万吃惊之下,下一个准备瞬发的敏捷术,就没有施展成功。而还没等伊万开始施展下一个魔法,雷蒙的拳头已经重重地打在了他的胸腹部之间。
虽然和安妮等人可以施展的,一级的普通灵甲术相比,伊万给自己加持的高级灵甲术,防护能力高了许多。但雷蒙全力一击,可是连六角狂牛都能打倒的。虽然高级灵甲术为伊万化解了一部分攻击力,但还是有相当的力量,直接作用在了他的身上。
因为更注重精神的锻炼,所以一般来说魔法师们的身体是相当孱弱的。而这伊万已经生存了几百年,身体早就衰败不堪了。所以当雷蒙重重一拳击中了目标后,淫魔伊万立刻没有了刚才神气的模样,整个人如虾米般躬成了一团,不停地作着干呕。而在他刚才就已经裂开的嘴角,有一丝紫黑色的血液正缓缓流淌下来。
见到这副景象,雷蒙自己也有些吃惊。虽然不知道自己的实力有多强,但雷蒙知道自己这一拳,可是能打倒六角狂牛的。原来他以为,伊万的身体可以用“破烂”来形容,肯定受不了自己的这一拳。但现在看来,这身体都开始腐烂的魔法师承受能力也不弱,居然硬生生地承受了这次打击。
而雷蒙不知道的是,此时伊万的心中更是惊讶万分。要知道这高级灵甲术,虽然是个三级魔法。但在身为七级中阶魔法师的伊万施展出来,足以抵御一个五级战士的全力一击了。而且伊万身上的那件法师袍,虽然破破烂烂,但却是件经过永久防御力加持的魔法物品。这件法师袍是伊万当年杀了自己的老师,从他身上剥下来的。就算是一个完全没有学过魔法的人,在穿上这件法师袍后,也能轻易地抵御住一个三级战士的攻击。
而这件法师袍穿在象伊万这样的高级魔法师身上,其防御效果还能有大幅度的提高。所以根据伊万自己的估计,在加持了高级灵甲术后,他至少能抵御住一个八级战士的全力一击!
然而就算是伊万拥有如此强大的防御力,他还是被雷蒙的一拳打得口吐鲜血。自己居然会被一个既无斗气,又不会魔法的家伙打得如此凄惨。饶是伊万见多识广,但这次就算他想破了脑袋,恐怕都想不出其中的原因来。
雷蒙可没有伊万想得那么多,在最初的惊讶过去后,他立刻举起了拳头,向着弯着身子的伊万重重打了下去。“既然动手了,就一定要做得彻底。”这个原则,可是当初王守义教给雷蒙的。而在雷蒙这第一次和人类的交手时,他决定将这一原则彻底贯彻下去。
然而令雷蒙吃惊的是,就在他的双拳要击中伊万时,却发现目标突然消失不见了。以至于雷蒙的双拳除了空气外,什么都没有打到。正因为如此,这一拳大部分力量,都由雷蒙自己来承受。所以在一拳打空后,雷蒙只觉得胸口一阵烦闷,让他觉得很是难过。
不过此时雷蒙可顾不了身体上的不适,而是到处寻找着伊万的踪迹。然而让雷蒙惊讶的是,这个家伙就这样在眼前消失了,就好象他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。
雷蒙自然不知道,伊万身上的魔法物品,除了那件法师袍外,就还有一个可以随机传送使用者的戒指。刚才眼见雷蒙的拳头就要落到自己身上,伊万立刻发动了戒指上的魔法阵,让其把自己传送到了一个未知的地方。
不过这枚戒指,只能将使用者传送到一个随机的地方。所以伊万虽然使用戒指,暂时脱离了危险。但却发现,自己已经被传送到了费伍斯森林的深处。虽然伊万是一个七级中阶的魔法师,但他在离开费伍斯森林时,也是吃足了苦头。
不过对伊万的遭遇,雷蒙可是毫不知情。在确定那丑陋的魔法师已经离开后,雷蒙立刻跑到伙伴们身边,查看起他们的情况来。
“杰克,杰克,快醒醒!”雷蒙第一个跑到骑士面前,边摇晃他的身体边大声喊道:“那家伙跑了,起来继续赶路啦!”然而伊万施展的睡眠术,显然效果极佳。虽然雷蒙大力摇晃着杰克,让人担心要是杰克再不醒来,他的身体就要被雷蒙摇散架了。但杰克却还是鼾声连连,没有一点要苏醒的样子。
“没用的,他们中了伊万的睡眠术,在魔法力量没有消失前,是不会醒的。”就在此时,安妮的声音在雷蒙身后传来。显然安妮身上麻痹术效果已经消退,此时她已经能自由行动了。然而让雷蒙感到奇怪的是,安妮的语气没有了平时温柔淡定的感觉,反而透露出几分急促和不安。不过他一时也没想那么多,而是为确定杰克安然无恙而感到欣慰。
“原来只是睡着了么?这样就好,我还以为他们不会醒了呢。”听了安妮的话,雷蒙站起身来对她说道:“那我们就休息一会,等他们醒了再出发吧!”
“嗯……好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安妮犹豫了一下对他说道:“我去那边休息一会,你千万不要过来!”安妮的这句话说到后面,语气已经有些严厉,和她平时温柔的形象大不相同。
“别走太远,小心遇到魔兽。”听了安妮的警告,以为她又要去解决生理问题,雷蒙只是提醒了一句,并没有跟上去。
根本顾不上回答雷蒙,安妮慌慌张张地向树丛后面跑去。虽然此时她身上的麻痹术已解,但那催情术却已经渐渐开始发挥效力。此时安妮只觉得似乎有一团火焰,正在她体内熊熊燃烧。不但让安妮觉得全身发热,更是连她的俏脸,都被这看不见的火焰映得通红。
这本伊万已经计划好,在他夺取了雷蒙的身体后,安妮身上的麻痹术正好失效。而与此同时,伊万的催情术则开始发挥作用,以保证安妮无法从他手中逃脱。
然而因为雷蒙的关系,此时伊万已经身陷费伍斯森林深处,安妮也算是暂时躲过一劫。不过这淫魔伊万的催情术,的确十分霸道。虽然此时始作俑者伊万已经远离安妮,但她还是感到自己的身体,渐渐起了羞人的变化。
此时的安妮全身发热,俏脸更是烫得厉害。她胸前本来就很是丰满的一对玉球,此时也变得更加坚挺,甚至把安妮衣服的前襟也撑得紧绷绷的。因为衣服紧紧裹住了安妮的前胸,以至于她胸前那两点小小的突起,都在衣服上留下了清晰的痕迹。
因为胸前最敏感的部位,不停地摩擦着衣服。安妮觉得一阵阵麻痒的感觉,从胸部直冲大脑,让她手脚发软,似乎连站都有些站不住了。而与此同时,安妮感到在她的双腿间,似乎有细细的热流涌出,眼看着就要顺着大腿流下来。
吃了一惊的安妮连忙绞紧双腿,想阻止这羞人的事情发生。然而安妮没有料到的是,随着她双腿这么一绞,一股难言的快感从两腿间传来。这快感是如此地强烈,一时之间安妮只觉得脑海中一片空白,而她的双腿也软得再无一点力气。只听见“呯”地一声,安妮终于倒在了地上。
虽然倒在了地上,安妮体内那股火焰,却燃烧得更加猛烈了。此时的她呼吸急促、脸色通红,一双湛蓝的美目中,更是象要滴出水来一般。而安妮修长的双腿,则紧紧地绞在一起。似乎只有这样,她才能抵挡从体内爆发的阵阵快感一般。
此时安妮情欲高涨,只觉得全身燥热不已。只见她一双纤手不由自主地搭上了衣襟,解开了最上面的三个衣扣,露出胸前一大片雪白的肌肤来。而安妮并没有因此满足,把一双洁白修长的手臂,也从长袍解脱了出来。
安妮的上半身,几乎是一丝不挂,就连她丰满坚挺的胸部,也有大半裸露在外。看着自己坚挺的胸部,安妮稍一犹豫,最终还是把手轻轻地放在了高耸的突起上。一开始安妮只是轻轻地抚摸着自己,在感受到这样带来的快感后,她不由自主地加大了手上的力道,而胸前传来的令人迷醉的快感,终于让安妮忍耐不住,一丝若有若无的呻吟声,从她微张的双唇中传了出来。
几乎与此同时,雷蒙就已经出现在了她的身边,有些紧张地问道:“安妮,你怎么了?”
其实不远处的雷蒙,一直在留意安妮的情况。听见她倒地的声音后,雷蒙就想过来看个究竟。然而想到安妮离开时严厉的语气,他才强自忍耐没有前往而已。但后来在听到安妮的呻吟时,以为她受伤的雷蒙再也待不住了,连忙赶到安妮的身边,想看看她究竟遇到了什么危险。
然而赶到安妮身边的雷蒙话刚出口,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。只见安妮俏脸通红,媚眼如丝地躺在一片草地上。而安妮身上的见习法师袍,几乎完全离开了她的身体,只有一片衣角,还留在安妮平坦的小腹上,遮住了她身上最隐秘的部位。
乍一见到这样的情景,雷蒙只觉得脑袋中“轰“地一声响,似乎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。只见在阳光的照耀下,安妮那雪白细腻的肌肤似乎是透明一般,让人一看就有要上前摸一下的冲动。而她丰满的胸部和前端那嫣红的两点,则让雷蒙看得双眼发直,连眨都不舍得眨一下。
而此时安妮也发觉身边有人,连忙睁开迷离的双眼,看了一眼处在呆滞状态下的雷蒙。虽然此时催情术的作用越来越强烈,但安妮的神智却还算清楚。想到自己这样羞人的样子,都被这个年轻男子看去了,安妮原本就红的俏脸上,又多了一层红晕。然而虽然心中害羞不已,但体内升腾的欲火,却使得安妮只是看了雷蒙一眼外,并没有其他的动作。
安妮不知道的是,在雷蒙看来,她看着雷蒙的双眼中,除了一丝羞涩外,只剩下赤裸裸的欲望和邀请。此时雷蒙的大脑已经恢复了工作能力,他第一个想起的,就是王守义给他看过的,那些电影中男女主人公纠缠在一起的镜头。再加上又有一个活色生香的美女几乎全裸地出现在面前,雷蒙这个年轻男子如何忍耐得住?只听到雷蒙从喉咙中发出一声低呼,然后就扑到了安妮的身上。
感觉到雷蒙压在自己的身上,安妮本能地想要将他推开。然而此时催情术的效果已经完全爆发,安妮的双手只是象征性地抗拒了一下,就自然地抱住了雷蒙宽阔的肩膀。
虽然雷蒙在此之前从未真正接触过女性,但他此时却犹如神助般,把从电影中学到的那些技巧,熟练地运用在了安妮的身上。只见他的舌头轻扫过安妮的锁骨,灵活地在对方高耸的胸前活动,很快就进入了自己角色。
而安妮这个未经人事的女子,又怎么经得起这样的挑逗?再加上催情术的效力已经完全发挥,所以她很快就沉迷在如狂风暴雨般的欲望之中。而血气方刚的雷蒙,也已经迷失在安妮性感的身体,和她娇媚的表情之中。只见他从安妮丰满的胸前抬起头来,扯掉她身上最后的障碍,轻轻分开安妮修长的双腿,侵入到她早就变得泥泞不堪的花径之中。
沉迷在欲望之中的安妮,突然觉得双腿间传来一阵刺痛,知道自己已经从一个少女,转变成一个女人了。轻轻地叹息了一声,算是向少女时代告别。安妮很快就迷失在雷蒙那有力的冲撞之中……
也不知道过了多久,爆发后雷蒙终于停下了动作,心满意足地伏在安妮赤裸的身上。而在他身下的安妮虽然没有说话,但也是一脸的满足。只见她不但紧紧抱着身上的雷蒙,更是连一双修长的玉腿,也交叉着围在雷蒙的腰上。
“谢谢你……”就在雷蒙的喘息渐渐平稳的时候,安妮小声地在他耳边说道:“谢谢你为我做的这一切。”
“谢……?”虽然此时的雷蒙感到有些疲惫,但听了安妮的话后,他还是撑起身子,疑惑地看着安妮问道:“谢什么?”
虽然已经和雷蒙有过最亲密的接触,但安妮对和对方赤裸相对,还是有些不好意思。在瞥了雷蒙健壮的胸肌一眼后,连忙害羞地转过头去对他说道:“谢谢你刚才救了我的命啊!”
听了安妮的话,雷蒙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。说心里话,雷蒙刚才之所以那样做,完全是见到了安妮撩人的模样后,情不自禁而已。是以他根本想不明白,为什么自己在对安妮做了那些事后,对方不但没有责怪的意思,还要感谢他的救命之恩。
刚刚从女孩变成女人,安妮的心情显然有些波动,没有注意到雷蒙的异常。她美丽的双眼看着空中的白云,继续小声说道:“人人都说,女人中了伊万的催情术后,一定要找一个男人发泄情欲,否则的话,就只能等着被体内的欲火活活烧死了。”
“嗯。”听了安妮的话,雷蒙漫声应道。虽然他还是不明白,为什么安妮说自己救了他的命。但雷蒙至少知道,在这种情况下,多听少说是最佳选择。所以他并没有接话,只是安静地听安妮继续说下去。
“不过因为这催情术十分歹毒,除非施术者亲自出马。要是想借助其他男人的话,那个男人会受到魔力的侵袭,生还的可能性只有两成而已。”说到这里,安妮似乎又有些感动,转过头看着雷蒙柔声说道:“我原来想远远地离开大家,省得连累你们。没想到你对我这么好,居然甘愿为了救我,冒这么大的风险!”
听了安妮的话,雷蒙不禁在心中暗叫一声侥幸。说实话,雷蒙之前和安妮发生关系,完全只是受了她的吸引,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会有这么危险。当然,就算雷蒙再笨,也不会在此时对安妮说出实情。看着安妮满含深情的双眸,雷蒙只得笑道:“是我们的运气都不错,否则现在至少有一个已经死了,呵呵!”
“是啊!”听了雷蒙的话,想到他冒生命危险拯救自己,安妮心中感动,忍不住紧紧地抱住了他。
不过安妮这一抱,却使雷蒙的胸口,紧紧贴在她丰满的胸部上。感受到安妮胸前那两团既柔软又有弹性的所在,雷蒙只觉得一股热气自小腹升起,刚刚老实点的小雷蒙居然又有蠢蠢欲动的趋势。
“你又使坏了!”和雷蒙紧紧抱在一起的安妮,自然可以感觉到他身体的变化。只见她一面娇嗔着把雷蒙推开,一面认真地对他说道:“雷蒙,虽然我现在是你的人了,但希望你能为我暂时保密。”
“哦,为什么?”见安妮如此认真地和自己说话,雷蒙一面偷看安妮丰满的胸部,一面有些奇怪地反问道。
“这个……我有自己的难处。”听了雷蒙的问题,安妮迟疑地对他说道:“希望你能体谅我,暂时不要将我们的关系公开。等我到从魔武学院毕业后,我一定会向所有人表明我们之间的关系,行么?”
“这样啊……”听了安妮的话,雷蒙沉吟没有回答。说实话,在野蛮人的世界里,强壮而有实力的男子,经常会拥有多个女性。所以今天和安妮的一番缠绵,其实并没有给雷蒙带来什么困扰。但依野蛮人的传统,男女之间有了亲密的关系,一般是不会刻意隐藏这眼的事实的。所以在听到安妮要自己对两人的关系保密时,雷蒙还是有些不太习惯。
“对不起,雷蒙。”见雷蒙沉吟不语,安妮以为他心中不快,连忙低着头对他说道:“我真的是有自己的难处,实在是……”
“好了,你不用再解释了。”见到安妮楚楚可怜的模样,雷蒙心中不忍,柔声对她说道:“我答应你的要求,这几年绝对不会在别人面前,提起我们的关系。”
“谢谢你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安妮脸色一喜,忍不住在他脸上狠狠亲了一口。
本来按照野蛮人的传统,雷蒙对男女之间的关系,就没有那么在意。所以在答应了安妮保密两人的关系之后,也并没有多大的不快。倒是在被全身还是赤裸的安妮又亲了一口后,初尝男女间滋味的雷蒙,又开始蠢蠢欲动了。
“你别胡思乱想啦!”发现了雷蒙身体的变化,安妮害羞地对他说道:“杰克他们也快醒了,你先去看看他们的情况,我随后就来。”
听了安妮的话,雷蒙只得有些不情愿地穿上衣服,准备去看看其他人的情况。见雷蒙这么听自己的话,安妮也是心中高兴。在雷蒙离开之时,又给了他一个香吻。自然,雷蒙也没有浪费这样的机会,也趁机在安妮丰满的翘臀上重重摸了几把。
回到其他人昏睡的地方,雷蒙发现他们果然已经有了苏醒的迹象。很快地,众人中身体最好的杰克先醒了过来。接下来就象是约好了似地,拜伦等人几乎同时醒了过来。不过这些人在见到雷蒙后,却都是吓了一跳。原来众人在昏睡前,就知道伊万要夺取雷蒙的身体。在他们看来,雷蒙绝对不会是伊万的对手。所以当众人见到雷蒙时,还以为他是淫魔伊万,之所以留下来是要斩草除根,将所有人统统杀死呢。
面对惊恐不安的众人,雷蒙花了好多口舌解释。直到穿好了衣服的安妮回来为他作证,众人才总算相信,他们已经摆脱了淫魔伊万的追踪。惊魂稍定的众人在休息了一会后,继续向南方前进,向洛克帝国的首都—洛克西斯城进发。
在这一路上,雷蒙严守承诺,不但没有向众人提及他和安妮的关系。更是在平时,他也尽量和安妮保持一定的距离,以免两人表现得过于亲密,引起其他人的怀疑。对雷蒙来说,这么做其实很正常。因为野蛮人一向是个注重承诺的种族,所以雷蒙觉得,既然自己答应了安妮,暂时不让两人的关系暴光,那就得做到才对。
然而雷蒙却不知道,他在这一路上的作为,看在安妮的眼中,却是让她既欣慰又心疼。本来安妮还担心,雷蒙在这一路上的表现,是否会引起其他人对两人关系的怀疑。然而出乎她意料的是,雷蒙居然表现得比她希望的还要好。没想到雷蒙居然如此在乎自己的难处,这让安妮对他的印象更是好了许多。
到了后来,反倒是安妮受不了两人之间这种冷漠的关系。在周围没人的时候,主动对雷蒙有些亲密的表示。对安妮这样的表示,雷蒙当然不会拒绝。只是安妮害怕被人发现,只允许雷蒙对她稍有一些亲密的举动而已。雷蒙再想有些更过分的动作,都被安妮一一拒绝了。
出了费伍斯森林后,就几乎见不到什么魔兽了。虽然魔兽的个体实力,要比人类强大许多。但它们还是不敢轻易地,入侵到人类密集的地区来。而不用再担心魔兽的袭击,冒险者们前进的速度快了许多。在跋涉了十多天后,一行人终于来到了洛克西斯城外。
作为北方第一大国的首都,洛克西斯城绝对可以用“雄伟壮阔”来形容了。无论是大陆上的什么人,在第一眼见到这个城墙周长五十余里、高四十五码、在城墙顶部可以并骑五匹骏马的雄伟都市,无不为它的气势所赞叹。
而对从小生活在遗弃冰原那个数百人口的小村庄,在路上见到一个稍大的小镇,都要惊叹半天的雷蒙来说。在见到这座雄伟的洛克西斯城后,着实让他本来就不小的嘴巴,大大地张了老半天。在飞进去十多只小虫,吃了路上扬起的大量尘土后,雷蒙才终于反应过来,由衷地赞叹道:“这座城市,实在是太宏伟了。”
“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!”看着雷蒙惊讶的表情,拜伦不屑一顾地轻声笑道。虽然在这一路上,因为雷蒙在众人面前,刻意和安妮保持一定的距离,让拜伦没有以前那么讨厌他了。但作为一个非常有优越感的贵族子弟,拜伦还是会经常嘲笑野蛮人。
听拜伦又在嘲笑雷蒙,安妮的俏脸上隐约流露出愤怒的表情。在和雷蒙接触了一段时间后,安妮更是觉得这个野蛮人虽然外表粗犷,但其实却是一个内心细腻的好人。要说一开始安妮因为雷蒙舍身相救,对他的感情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感激之情的话。在这一路行来后,安妮对雷蒙的感情中,喜欢和好感的成分已是越来越多。要不是暂时不能公开两人的关系,在听到拜伦嘲笑雷蒙后,安妮早就要和他翻脸了。
看到了安妮不快的神色,趁着没有其他人注意,雷蒙悄悄握了她的小手,然后给了安妮一个真心的微笑。虽然作为一个野蛮人,雷蒙的笑容算不上好看。但当安妮见到他的笑容时,却不由地感到心中一暖,就连刚才拜伦带给她的不快,似乎都已经荡然无存了。
“我们快进城吧,早点把魔晶交给学院的老师才是。”眼看就要完成试炼,众人最沉着的杰克,也显得有些激动。
毕竟参加这次试炼了众人中,除了死于伊万手下的阿伦外,其他同伴都只在魔武学院学习了半年而已。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,从一年级新生升到二年级,在学院的历史上,也是非常少见的。这对注重荣誉的杰克来说,无疑是十分令人兴奋的事情。
听了杰克的话,众人开始向城里走去。穿过宽阔的城门后,雷蒙终于进入了这有“北方奇迹”之称的洛克西斯城。
只见连接城门的,是一条宽大的街道。在街道两边,尽是连成一排的建筑。在这些建筑物中,几乎都开设着各色店铺。琳琅满目的商品陈列在货架上,让雷蒙看得目不暇接。也许是因为地处北方,树木相对较少的缘故,城内的建筑物基本都由石材建成。虽然这样的建筑坚固耐用,但因为建造水平的问题,大多数建筑物只有两层的高度而已。不过即便如此,对从来没有到过大城市的雷蒙来说,这些成排的建筑物还是让他觉得十分了不起。
而在城里的大街上,到处都是熙熙攘攘的人群。要知道象洛克西斯这种规模的城市,本身就有近百万的人口。再加上这里又洛克帝国的政治经济中心,所以从北方各地来到这座城市的冒险者、商人、流浪者,也达到了一个巨大的数字。
只见街上除了普通的人类外,甚至还有长相俊美的精灵、个子虽矮但嗓门却很大的矮人,以及比矮人更加瘦小,混迹在人群中的半身人。看着这些以前从没见到过的种族,雷蒙甚至觉得自己的眼睛都不够用了。因为是第一来到洛克西斯城,生怕自己走丢的雷蒙只得一面紧紧地跟在杰克身后,一面好奇地看着街上的一切。
当然,在这些新奇的景象中,雷蒙最关心的,还是他此行的最终目标—矮人。和身材高大的雷蒙相比,这些矮人中最高的,伸长了手臂,恐怕也够不到他的胸口。不过虽然矮人们名符其实,个个都矮得可以,但从他们粗壮的手臂和结实的身体来看,这些矮人个子虽矮,气力却肯定不会小。
同样给雷蒙留下深刻印象的,是这些矮人们长长的胡须。跟着其他人一路走来,雷蒙发现所有的矮人男性,都留着一把长长的大胡子。有些矮人胡子的长度,甚至垂到了他们的腰带以下。这些矮个子配上这么长的胡子,让他们看上去有些滑稽。
不过这些家伙的脾气似乎都有些暴躁。雷蒙就因为多看一个胡子特别长的矮人几眼,那家伙立刻对他吹胡子瞪眼的。要不是杰克及时地把雷蒙拉走,恐怕那矮人就要冲上来给他点厉害瞧瞧了。
雷蒙没有注意到,就在他兴致勃勃地看着街上的一切时,他本身也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。虽然近百年来,野蛮人一直生活在遗弃冰原上,已经有好久没有在大陆上其他地方出现了。所以大陆上绝大多数的居民,已经渐渐淡忘了,这个曾经统治过大半个大陆的种族。但作为一个纯粹的野蛮人,雷蒙那粗犷高大的外形,还是让他在洛克西斯的街道上显得有些鹤立鸡群。
虽然那些注意到雷蒙的人,都惊讶于为什么一个野蛮人,会出现在洛克帝国的首都。有几次还有人想上前来,和不停在东张西望的雷蒙交谈一番。但这些人似乎对杰克和拜伦很是忌惮,在见到这两人也在队伍中后,纷纷闪避开去。
“学院到了!”就在雷蒙暗暗计算,请一个矮人铁匠究竟需要多少钱时,杰克的声音在他前面响起。
雷蒙闻言连忙抬头一看,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一座雄伟的古堡前。只见在古堡前广场上,矗立着几尊高大的雕像。这些雕像身穿盔甲或者长袍,手持各种武器,从所穿的衣物和武器来看,他们的职业分别是战士、魔法师、骑士、武道家和游侠。
发现雷蒙正在打量着这些雕像,杰克小声对他说道:“这就是当年创建魔武学院的几位前辈的雕像,在整个洛克帝国,大家都称他们为‘六贤者’。”
“六贤者?明明只有五尊雕像嘛?”听了杰克的话,雷蒙有些不解地问道。
“那是因为一位贤者是行走于黑暗中的杀手。”听了雷蒙的问题,杰克向他解释道:“为了不让敌人看到他的外貌,这位前辈一生没有画过画像,更别说为他塑像了。所以在学院广场上,就只有五位贤者的雕像了。”
“这位前辈还真是奇怪呢。”听了杰克的介绍,雷蒙有些不大理解地说道。作为一个野蛮人,英雄主义早就深入到雷蒙的内心深处。所以他对这个盗贼前辈放弃扬名的大好机会,宁愿选择默默无闻感到很难理解。
“六贤者的境界,又怎么是你一个野蛮人能理解的?”听了雷蒙的话,拜伦照常打击了他一次:“还是快点把魔晶交给导师吧,这么一来,我们就能成为二年级的学生了!”
只是拜伦这么说的时候,似乎忘记了这枚六角狂牛的魔晶,完全是依靠雷蒙才得到的。所以他这话一出口,就引来了安妮和杰克鄙视的目光。就连一向没有什么主见的萝丝,也对拜伦侧目相视。
不过拜伦本人可没感觉到,他的话有什么问题。只见他一面想象着自己升入二年级的情形,一面率先向学院内走去。作为拜伦的跟班,威廉自然也步趋亦趋地跟在他的身后。而杰克和萝丝则向雷蒙歉意地一笑,随后也跟了上去。
倒是一直在众人面前,刻意和雷蒙保持距离的安妮,有意无意地拉在了最后。在见到雷蒙脸上没有任何不快的神情后,安妮终于放心地一笑,示意雷蒙和她一起进入学院。
从六贤建立魔武学院至今,已经过去了三百年的时间。在这三百年中,学院培养出无数在各自领域中的精英人士。与此同时,学院也因为有这些精英学生的缘故,使其在帝国中的地位大大提高。
特别是最近的近百年中,洛克帝国魔武学院的名望不但在帝国内如日中天。就是在整个大陆上,也是声明显赫,成为许多梦想成为强者的年轻人首选的学院之一。
跟着其他人走进城堡,第一次进入魔武学院的雷蒙,立刻被学院内庄严肃穆的气氛感染了。只见在城堡大厅的墙上,悬挂着许多人物的画像。从杰克的解说中雷蒙知道,这些人都是学院历年的学生。因为对国家和甚至是整个大陆有着巨大的贡献,所以才有资格将画像悬挂在大厅的墙上。
而在学院内来来往往的,或着盔甲,或穿着法试长袍的学生们,则让雷蒙感到很是羡慕。想到自己在不久的以后,也会穿上见习法师的长袍,成为一个实力强劲,同时还能赚大钱的魔法师。雷蒙就觉得心中一阵兴奋,恨不得立刻就能获得在学院学习的资格。
不过虽然洛克帝国魔武学院一向以风气开放著称,并不拒绝招收其他国家的学生。但当雷蒙在报名处报名时,还是遇到了不小的麻烦。
因为安妮等人急着把试炼物品教给导师,所以雷蒙一个人找到了报名处。在报名处里,雷蒙只见到一个中年人,正坐在办公桌后面打磕睡,连忙走上前去大声地说道:“大叔,我想报名参加魔法师班的学习!”
“啊?哦哦!”被雷蒙的大嗓门吓了一跳,那中年连忙直起身来擦了擦嘴边的口水,这才板下脸问道:“姓名,性别,年龄,国籍?”
“我叫雷蒙&;#8226;阿瑞斯,男的,十八岁。”回答了前几个问题后,雷蒙犹豫着对那中年人说道:“大叔,我……我不知道自己是哪国人。”
“叫我先生,或者老师!”这次那中年人算是听清楚了雷蒙对自己称呼,很是不满地斥责道:“在这里,见到任何学院的教工,都应该称呼先生或者老师,明白了吗?”
“明白了,大……先生。”听了对方的话,雷蒙连忙答应道。
“你怎么会不知道自己是哪国人?真是笑话。”看了一眼身材高大的雷蒙,那中年人有些奇怪地问道。
“因为我的家乡在遗弃冰原,我不知道那里属于什么国家……”见对方问起,雷蒙连忙解释道。
“好了好了。我对你的家乡在什么地方没兴趣。”也许是那几句“大叔”惹恼了那中年人,也有可能是睡觉被雷蒙吵醒的缘故,总之那中年人对雷蒙的态度可不算好。此时中年人不耐烦地打断了雷蒙的解释,挥手对他说道:“总之你不会是洛克帝国的公民,所以学费是每学期五百金币,先付三年的,一千五百金币!”
虽然洛克帝国魔武学院久负盛名,对大陆各国公民和各种族都完全开放。但在收费上,对本国学员和外国学员却有非常大的不同。为了避免大量外国学员涌入学院学习,并在学业有成后回他们的故乡为国效力,魔武学院对外国学员收以高额的学费。而对洛克帝国本国的学员,却只收象征性的学费,甚至对成绩特别优秀的学员,还有奖学金发放。
而安妮等人都是洛克帝国的公民,在当初加入学院时,都只付了几个银币的报名费而已。所以在带雷蒙来报名时,都忽略了学费的问题。以至于当雷蒙听到要那么多的学费时,着实吃了一惊。
“要那么多钱?”听了对方的话,雷蒙惊得目瞪口呆。在野蛮人的村庄里,基本上都是以物易物,很少用到金钱这种东西。所以在来到南方以前,雷蒙对金钱也没有什么概念。不过后来在和安妮等人旅行的时候,雷蒙渐渐了解了金钱的作用。
在洛克帝国中,十枚金币就能让一户人家舒服地过上一年了。而现在雷蒙的口袋里,只有安妮趁众人不注意时,悄悄塞给他的两个金币而已。相比之下,魔武学院一年五百金币的学费,对雷蒙来说无疑是笔巨款了。
“嗯,因为你不是洛克帝国的公民,所以必须缴纳巨额学费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立刻知道他没有那么多钱,那中年人面无表情地对他说道:“如果你有加入学院的意愿,可以先签署一份意愿书。学院会为你保留学籍半年,如果在此期间你能筹措到学费,就可以正式进入学院学习了。”
作为久负盛名的洛克帝国魔武学院,可不会象那些骗人的学院那样,随便找几个老师,同时给一帮学生上课就行了。在魔武学院中,每位导师带的学生,不会超过两位数。这么一来,不但每个学生可以得到老师更多的关注。老师也能对学生更加熟悉,从而针对各人的特点因材施教。所以这中年人,才会说出“暂时保留学籍”这样的话来。这表示学院已经为雷蒙留了位置,只要他在两个月内凑齐学费,随时能来学院上课。
听了那中年人的话,雷蒙不再犹豫,连忙对他说道:“好,我愿意。请你把意愿书给我吧!”
“拿去,在这里写上你的姓名!”把一张羊皮纸和一支羽毛笔放到雷蒙的面前,那中年人指着纸上的一个地方对他说道:“只要签上名再交一个金币的意向金,你就暂时算是学院的学生了!”
一个金币雷蒙倒还是有的,于是他快速地签了名,然后摸出一个金币,交到那中年人的手中。
“现在你可以去筹措学费了。”掂了掂手中的金币,那中年人对雷蒙说道:“不过我要提醒你,如果在半年之内没有筹集到足够的学费。那学院就会取消你的学籍,而且这意向金也不会退还了。”
“知道了,大……先生。”听么对方的话,雷蒙大声回答了一声,然后转身出了报名处。知道一千五百枚金币可不是个小数字,现在的雷蒙正急着去找安妮等人,问他们怎么样才能赚到那么多钱呢。
就在雷蒙高大的身影消失在门口的同时,一个身材高瘦、穿着一件普通长袍的老人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报名处。那中年人刚刚要把雷蒙签署的意愿书放好,见到这个老人,连忙站起身来,恭敬地对他说道:“院长大人,您好!”
“嗯,坐吧!”似乎早就习惯了其他人恭敬的态度,老人一面随意和那中年人打了招呼,一面饶有兴趣地问道:“刚才那个小伙子,是来报名入学的吗?”
“正是,院长大人。”见院长问起,那中年人连忙回答道:“不过他似乎没有筹措到学费,所以我按照惯例,让他签了意向书,保留半年的学籍。”
“嗯,很好。”听了属下的回答,那老人缓缓问道:“他报了什么职业?战士,还是骑士?”
“大人,他报的是魔法师。”见院长问起,那中年人连忙老实回答道。
“哦?魔法师?”听了属下的回答,这老人也有些意外,只见他眯起双眼喃喃自语道:“野蛮人报了魔法师?这倒有点意思……”
说到这里,这老人似乎下了决心,提高声音对那中年人说道:“这样吧,如果半年之内这年轻人回来报名的话,你就将他安排到我的班级去吧。”
“院长您要亲自教导他?”听了老人的话,那中年人吃惊地说道:“这年轻人真是好运气,竟然能得到院长亲自教授他魔法知识。”
“呵呵,我也是一时好奇。”听了那中年人话,老人呵呵笑道。几乎是在同时,他的身影已经渐渐变淡,很快就消失不见了。
雷蒙自然不知道,此时的他已经受到了魔武学院院长的注意。此时他正在学院前的广场上,等着伙伴们的到来。
没过多长时间,安妮和杰克就喜孜孜地向雷蒙走来。正是因为在费伍斯森林意外地遇见了雷蒙,所以众人顺利地通过了这次试炼。从现在开始,安妮等人已经是学院二年级的学生了。
因为不愿意再见到雷蒙这个野蛮人,所以拜伦和威廉并没有回来和雷蒙见面。回到广场上和雷蒙见面的,也只有安妮和杰克两人而已。不过雷蒙对此并不在意,事实上,他也不愿意见到那个脸上写满了高傲,没事就喜欢讽刺自己的贵族青年。
到了雷蒙跟前后,细心的安妮很快就注意到,雷蒙脸上的表情并不高兴,连忙收敛了笑容问道:“怎么了,雷蒙?报名不顺利么?”
“学费太贵了。”听了安妮的问题,雷蒙嘟囔着回答道:“我要先想办法赚钱才行。”
“学费?”听了雷蒙的话,杰克先是愣了一下。不过他很快就想到,雷蒙并不算是洛克帝国的公民,所以必须缴纳大笔的学费,才能进入学院学习。
几乎与此同时,安妮也想到了同样的问题。只见她的神色,也变得难看起来。虽然安妮家族的实力十分强大,这一千五百枚金币放在其他时间,还没有她一年的零花钱多。但作为洛克帝国的传统,无论家族的实力多么厉害,在帝国的影响有多巨大。家族中的年轻人在进入魔武学院学习后,一切事情都只能靠他自己而已。
否则的话,不但本人会遭到其他人的鄙视,就连家族的荣誉也会受到损害。所以虽然安妮非常想帮助雷蒙,但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。
“你打算怎么办?”倒是杰克显得比较冷静,虽然他也没有能力帮助雷蒙,但却给他提出了一个很好建议:“我建议你去白月城,那里的佣兵工会非常发达,而且佣兵任务也多。以你的实力,很有可能在半年筹措到足够的学费。”
“那好,我就去白月城吧!”听了杰克的话,雷蒙咧嘴笑道:“不过我不认识路啊……”
“没关系,我可以画张地图给你。”见雷蒙采纳了自己的意见,杰克边转身边对他说道:“你在这里等我一会,我去找纸笔画地图。”
“你……真的要去么?”见杰克走远,安妮低着头小声问道。自从两人有了肌肤之亲后,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单独相处,所以安妮显得有些不好意思。
“是啊,否则赚不到那么多钱呢!”听了安妮的话,雷蒙大大咧咧地对她说道:“没钱可进不了学院呢!”
“那……那你一定要小心点!”见雷蒙心意已决,安妮抬起头看着他说道:“没有把握的任务不要接,万一遇到了危险,千万别逞强,不要和敌人硬拼知道么?”
“我心里有数。”听了安妮的话,雷蒙笑着对她说道:“放心吧,打不过就跑,这点道理我还是明白的!”本来以野蛮人的传统,真的遇到了敌人,就算是明知不是敌手,也是要拼上一拼再说的。但经过王守义多年的教育,雷蒙明白,保存自己和打击敌人一样重要,是以才会说出这眼的话来。
听了雷蒙的话,虽然安妮有些放心,但还是忍不住要叮嘱几句:“你要记得,现在的你可不是一个人啦。不管你去多长时间,我……我都会在学院等你的……”安妮这句话说后面,声音越来越轻,到最后几乎微不可闻。不过身怀内功的雷蒙耳聪目明,还是清楚地听到了安妮所说的话。
虽然雷蒙的神经有些大条,但一个女子对他说出这样的话来,就算是傻子也能明白她的意思了。听了安妮这几乎是表白的言语,看着她羞涩的表情。再想起当初在费伍斯森林中,安妮在身下婉转承欢时娇媚的模样,雷蒙也是心中一荡。想起在王守义处看过的电影,雷蒙心头灵光一闪,学着电影中男主角的动作,缓缓俯下头去在安妮光滑的额头轻吻了一下。
“呀!”没想到雷蒙这个粗犷的野蛮人,居然还有如此细腻的一面。被他亲了一下的安妮心中喜悦,在低呼出声的同时,已是羞得满脸通红。
“放心吧,半年之内,我一定会平安回来的。”见了安妮害羞的模样,雷蒙一面握住她的小手,一面保证道:“就算我凑不齐学费,最多半年也一定会回来找你。”
听了雷蒙的话,安妮觉得稍稍好过了一点,抬头对他说道:“嗯,你千万小心。我……我一定会等你的!”
就在此时,雷蒙已经看到杰克正兴冲冲地从远处走来。想到答应安妮的承诺,雷蒙连忙放开安妮的小手,后退一步后,装作若无其事地站在一边。
见雷蒙如此作做,知道他是为了自己着想,安妮心中不禁对雷蒙更增添了几分好感。趁着杰克还没走到两人身边,又是含情脉脉地看了雷蒙好几眼。安妮这娇媚害羞的表情,却是害得雷蒙差点把持不住,几乎要抱着她狠狠亲上几口,以表达对她的爱意。
“雷蒙,地图我画好了!”此时杰克已经走到两人身边,骑士一面把一张羊皮纸递到雷蒙手中,一面认真地对他说道:“路线我都画在上面了,祝你一路顺风。我相信以你的实力,在半年赚够学费是没有问题的。希望在半年以后,我们能成为同学!”
“放心吧,我一定在半年内回来找你们!”听了杰克的话,雷蒙信心满满地对他说道。只是雷蒙的这句话,看上去虽然是对杰克说的,但他的双眼却一直看着一边的安妮,似乎也是向她作出了一个保证。
“那你就快点上路吧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杰克一面把两个金币塞在他的手里,一面对他说道:“一路顺风!”
知道在半年赚够学费,并不是件轻松的事情,雷蒙也决定尽早出发。于是他最后向两人告别,然后转身大步向未知的未来走去。只是雷蒙和杰克都没有注意到,看着渐渐远去的雷蒙,安妮美丽的大眼睛中,饱含着深情的泪水。
离开了认识不久的伙伴,和生平第一个女人,一开始雷蒙的心情的确有些不好。不过雷蒙毕竟是个年轻人,而且又继承了野蛮人乐观的天性。所以在离开洛克西斯城,一路上见识了种种新奇的事物后,雷蒙的心情已是好了许多。
因为是一个人赶路,不需要照顾同伴的速度,所以雷蒙的行程比之前要快了许多。本来按照杰克的估计,从洛克西斯城到白月城,至少有十天的行程。而雷蒙一路走来,却只用了短短的五天工夫,就看到了白月城的城墙了。
和雄伟壮观的首都洛克西斯城相比,这白月城可要逊色多了。不但城墙低矮破旧,就连城里的建筑物,也显得有些破破烂烂。不过虽然白月城的建筑看上去不怎么样,但城里却着实非常热闹。因为这里是洛克帝国,佣兵工会北部分会的所在地。所以在城里窄小的街道上随处都可以见到各个种族,身穿各式装备的佣兵。
知道自己即将成为这些佣兵中的一员,一路上雷蒙也好奇地打量着他们。不过虽然佣兵的脾气普遍都不太好,而且有好些家伙的确被雷蒙看得有些不耐烦。但一路上除了有佣兵用眼神恶狠狠地警告雷蒙外,倒也没有人真的找他的麻烦。看来这白月城虽然规模不大,但治安倒还是很不错的。
离开洛克西斯前,杰克曾经告诉雷蒙,要想靠完成佣兵任务赚钱,首先得拥有佣兵的身份才行。而佣兵工会除了发布任务外,另一项职能就是授予申请者,与之实力想符的佣兵等级。急于想得到佣兵身份,雷蒙一路上不停地找看上去象佣兵的行人,打听佣兵工会的地址。
急着想要得到佣兵身份,雷蒙一路问了不少的行人,终于找到了坐落于城南的佣兵工会。这是一幢二层楼的建筑,整座建筑巨大豪华,可说是雷蒙在白月城内见到过的,最好的一幢建筑物了。
在佣兵工会的门口,不时有佣兵进出其中。虽然是第一次来这里,但神经大条的雷蒙倒也不觉得进展,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。在工会里面,有数量众多的佣兵,在各任务发布点前徘徊,寻找合适自己的任务。
雷蒙在一边冷眼旁观,发现从这些佣兵的装备来看,他们多是些肉搏系的职业。而在这面积不小的大厅中,魔法师却几乎看不到。要知道在大陆上,魔法师可是地位高贵的职业。只要学习魔法稍有所成,就会成为各国王室和贵族争相邀请的对象。就算魔法水平至不济的,也能依靠制造出售一些魔法用品,而有很好的收入。所以除了偶尔会有想在实战中提高水平的魔法师,会参加佣兵小队外。在佣兵工会中,是很少能见到魔法师的身影的。
雷蒙一个人在大厅中待了好久,终于见到一张桌子前围着的人都散开了。于是他连忙走上前去,大声对桌子后面的工作人员说道:“先生,我想申请佣兵资格!”
听到雷蒙的话,那个佣兵工会的工作人员抬头看了他一眼,然后冷冷地问道:“你有战斗职业等级吗?”
要知道白月城的佣兵业十分发达。在佣兵工会中,每天象雷蒙这样,想通过当佣兵赚钱糊口的人,也不知道有多少。所以佣兵工会对象雷蒙这样,想进入佣兵业的新人,也是有一定要求的。
“战斗职业等级?没有。”听了对方的问题,雷蒙干脆地回答道。
“那好吧,把你的斗气或者魔力注入这个水晶球中,等先确定了你的战斗职业等级后,再决定你的佣兵等级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知道他是一个菜鸟。那工作人员随手从桌下取出一个透明的水晶球,放在雷蒙的面前。
“注……注入什么?”听了对方的话,雷蒙有些担心地反问道。
“斗气魔力都可以!”听了雷蒙的话,那人有些不耐烦地对他说道:“你最好努力一点,如果测试的结果表面,你没有任何战斗职业等级的话,那也没有资格获得佣兵资格!”
“好,我知道了!”听了工作人员的话,雷蒙被吓了一跳。虽然知道自己没有斗气或者魔力,但害怕得不到佣兵资格的雷蒙还是一咬牙,伸出大手搭在那水晶球上。
“可以开始了!”见水晶球还是水一般透明,那人皱着眉头催促道:“你动作快点,我时间有限!”
“好!”被对方这么一催,雷蒙心一横,运起丹田中的内力,通过手掌直逼出去。对一没斗气、二没有魔力的雷蒙来说,内力是他唯一能注入那水晶球中的力量了。因为害怕水晶球感应不到内力,雷蒙可是用尽全力将内力注入其中的。没想到还没等他注入全部内力,那水晶球竟然“呯”地一声,炸成了无数亮晶晶的粉末。
“我不是故意的!”没想到自己居然把水晶球弄坏了,雷蒙连忙大声辩解。然而那工作人员却象是没有听到雷蒙的话一样,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发呆。
“这……这怎么可能!”看着撒得桌上地上到处都是粉末,佣兵工会的工作人员目瞪口呆地喃喃自语:“水晶球爆炸了,难道他是五级以上的强者?”
要知道这种透明的水晶球,可说是最伟大的魔法发明之一。虽然现在看上去,这水晶球是清水一般全透明的。但只要向其注入斗气或者魔力,水晶球就会根据承受力量的大小,发出颜色各异的光芒来。
和职业等级一级到五级相对应的,这水晶也能发出红、黄、蓝、绿、紫五种颜色的光芒。而每种光芒的强弱,则表示测试者在当前等级中,是属于高、中、下哪个阶段的。目前整个大陆的职业工会,都是通过水晶球来判断测试者的等级的。用这种方法测定等级,不但简单易行,而且十分准确。
当然,当被测试者的等级超过五级后,这水晶球就无能为力了。不过一个冒险者的战斗职业如果超过了五级,那他也可以算是一个难得的高手了。达到这种境界的高手,自然不需要通过水晶球,来向其他人证明自己的实力。
事实上,当一个人的战斗职业达到五级以上后,要想准确地测定其等级,已经没有什么必要了。因为到了那个境界时,实力并不是影响战斗胜负的唯一因素了。战斗时的环境,战斗者当时的状态,甚至是其当时的心情,都会影响到战斗的结果。所以在大陆上,对五级以后高手的等级划分,一向是比较模糊的。不过虽然如此,但有一点达成共识的是。如果水晶球测试的是一位五级以上的强者,那就有爆炸的可能。
然而要这工作人员相信,雷蒙是一位五级以上的强者,却的确有点困难。作为佣兵工会的工作人员,他虽然只是个三级中阶的战士,但眼光却着实不错。在他的眼中,雷蒙身上既没有斗气,也不可能存在魔力。这个有些傻傻的年轻人除了身材高大一点外,几乎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优点。所以这工作人员很快断定,一定是水晶球出了故障,才会在刚才突然炸成了粉末。
“你稍等一下。”既然作出了判断,这工作人员立刻从边上的同事那里,又借来了一个水晶球,准备重新给雷蒙作一个测试。
“再试一次吧。”小心翼翼地把水晶球放在桌上,这工作人员紧张地对雷蒙说道。此时在雷蒙的周围,已经聚集了一些看热闹的佣兵。刚才那水晶球爆炸,倒是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。不过虽然在场的都是身经百战的佣兵,但却没有一个人可以看得出来,雷蒙体内含有斗气或者魔力。是以大家和那工作人员一样,都以为刚才只是个意外。现在见雷蒙重新测试,这些佣兵都等着看结果究竟如何呢。
然而第二次的结果和上次一样,那水晶球也是在瞬间,就炸裂了开来。不过因为有了前车之鉴,所以雷蒙这次只输入了少量的内力。所以这只水晶球并没有炸成粉末,而只是裂成了几大块而已。
“啊?!又碎了!怎么会这样?”没想到第二次测试,又遇上了水晶球“故障”,这样的巧合快让那个工作人员抓狂了。然而现在摆在他的面前的,还有另外一个大麻烦,那就是正等着领取佣兵徽章的雷蒙了。
按照佣兵工会的规定,只要拥有战斗职业等级,就可以取得一级佣兵等级资格。而后佣兵等级的提升,却要靠完成佣兵任务后,佣兵经验的累积才能完成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提升佣兵等级,可要比提升职业等级困难和危险得多。毕竟佣兵任务,大多数都是有一定的危险性的。换言之,佣兵经验可不是但靠修炼就能获得的,而都是拼了性命才得来的。
不过雷蒙却有些另类,要说他有职业等级吧,偏偏没人能从他身上感受到斗气和魔力。要说他一点实力都没有吧,这个家伙却在众目睽睽之下,连续弄爆了两只水晶球。这让佣兵工会的工作人员,感到好是为难。
不过刚才雷蒙连爆两只水晶球,早已引起了其他佣兵的注意。这帮佣兵都是些惟恐天下不乱的家伙,眼见一个身上没有任何斗气的傻大个,一连冲爆了两个水晶球。纷纷鼓噪起来,要求佣兵公会给他颁发佣兵徽章。
眼看其他佣兵都帮着雷蒙说话,那个工作人员虽然心中不乐意,但却不敢惹了众怒。只得不情不愿地取出一个徽章,扔到了桌子上对雷蒙说道:“这是一级佣兵徽章,你可以凭借这个徽章,接受一级佣兵任务来做。等到积累了一定的佣兵经验,就可以升级了。”
“好啊!谢谢大叔啦!”接过徽章后的雷蒙一高兴,又漏出家乡对年长者的称呼。当然,雷蒙的这句“大叔”,有引来了其他佣兵的一阵轰笑。不过雷蒙自己倒并不在乎,就在其他人哄堂大笑的时候,他已经开始流览起一级的佣兵任务了。
“帮助雨果公爵清理庭院。”
“驯服驿站的烈马。”
“赶走城南玉米地里的野兔……这都是什么任务啊?”查看了几项一级佣兵的任务,雷蒙不禁觉得有些气馁。象这样的小事,在雷蒙的家乡,都是每家每户的家务事而已。没想到在南方,这些事情居然要麻烦到佣兵来解决。不过对雷蒙来说,这倒并不重要。最重要的是,这些任务的报酬实在太低了。一般一项任务只有一、两个金币的报酬,有些任务甚至只有几是个银币而已。
对要在半年内筹到一千五百枚金币的雷蒙来说,这些任务的报酬实在是低了点。不过雷蒙好歹也受过王守义的教育,知道“聚沙成塔”的道理。所以虽然对任务的报酬有些不满,但雷蒙还是从中挑选了一个报酬最高的任务,作为自己佣兵生涯的开始。
“帮助雷明顿公爵夫人救下树上的小猫,绝对不能让她的爱猫受到伤害。”这就是雷蒙佣兵生涯的第一个任务,看着手中写着任务的羊皮纸,前往任务地点的雷蒙一个劲地摇头叹息。
虽然知道一级佣兵任务,几乎都是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。但就算以雷蒙宽容的眼光来看,把救猫都作为佣兵任务来发布,实在是太儿戏了一点。不过这位公爵夫人似乎十分喜欢她的小猫,所以任务报酬也开得很高,足有五个金币。正是因为看在钱的份上,雷蒙才接下了这个任务。
公爵夫人的别墅就在城外不远,在验看了雷蒙的任务凭证后,一个身穿礼服的管家,把雷蒙带了花园中的一棵大树下面。这是一棵足有五十码高的大树,在高高的树顶上,有一只小猫紧紧地抓住树稍,无论如何都不敢掉头下来。
而在大树下,除了累得几个满头大汗的仆人外。还有一个体重和几个仆人的总和差不多的女子,正看着树顶的小猫尖声地大呼小叫着。看到这样的情形,雷蒙终于明白,为什么那只可怜的小猫不敢下来了。事实上雷蒙毫不怀疑,面对这么一个大呼小叫的肥胖女人,此时就算是一只老虎在树顶上,它也不一定敢下得树来。
“夫人,这位先生是接受任务的佣兵。”那管家完全无视这混乱的情况,直接走到那胖女人身边,小声对她说道。
“佣兵?好啊!”听了管家的话,那胖女人根本没看雷蒙一眼,一直盯着树稍上的小猫尖声说道:“快让他把我的小宝贝救下来,花多少钱我都愿意,只要不让它受到伤害!”
“这位先生,你快点工作吧。”听了胖女人的话,那管家连忙对雷蒙说道:“想办法把它安全地弄下来。”
“哦,好!”雷蒙一面漫声应道,一面抬头看着在树稍顶部的小猫。虽然在这样的距离上,一个游侠可以轻易地用箭将猫射下来。就连一个低级的战士,也可以用大力摇晃大树的方法,迫使小猫从树顶上掉下来。但因为不能伤害到小猫,所以这两种办法现在都不能使用。
眯着眼看了一会树顶的小猫,雷蒙试探着问那管家:“这位大伯,为了救猫,可以对周围的环境有点破坏么?”
“只要救下我的宝贝,就算你把房子拆了也没关系!”还没等管家回答,那个胖女人就在不远处尖声喊道:“你动作快点,我的宝贝已经在上面待了半天了!”
听那公爵夫人这么说,雷蒙心中有了底。在示意要其他人站开一些后,雷蒙用双手环抱那棵大树,然后运起内力用劲向上一拔。只听到一阵断裂声从雷蒙脚下的土地内传出,紧接着原来平实的泥土,也开始渐渐向上拱起。原来雷蒙这用力一拔,居然把整棵大树都连根拔了起来。
因为害怕大树摇晃得太厉害,所以雷蒙并不敢用太多的力气。就算是这样,这棵大树还是被他慢慢地连根拔了起来。
“呀,简直是太惊人了!”看着大树被雷蒙拔了起来,那肥胖的公爵夫人用扇子遮掩着她涂得猩红的双唇,惊讶地尖声叫道。不过她很快就把注意力,转移到了那只小猫身上。大声地命令那些仆人:“你们这些蠢货,快点把我的小宝贝给我抱过来啊!”
此时大树已经被雷蒙放倒在地上,那些如梦初醒的仆人连忙跑过来,把那只惹了大麻烦的小猫抱到了公爵夫人的怀中。而此时的雷蒙,已经在管家的手中接过五个金币的奖励,离开了这回荡着尖叫声的别墅。
“哈哈,做佣兵还是挺赚钱的嘛。”顺利地完成了第一次的任务,雷蒙掂着手中的五个金币,心满意足地走在白月城的大街上。眼看着天色已晚,第一次来到白月城的雷蒙决定,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,明天继续去佣兵工会接受任务。
打定了主意后,雷蒙小心地把自己的第一笔收入放进怀中。却在把手抽出来时,从怀中带出了一块淡青色的魔晶。这块魔晶是雷蒙在离开费伍斯森林时,猎杀的最后一头魔兽时得到的。不过雷蒙却没有注意到,正是这块掉落的魔晶,已经引起了某人的觊觎。
“先生,这块魔晶您准备出售吗?”就在雷蒙刚想把那魔晶收回到怀里的时候,一个娇柔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。这还是第一有人称呼雷蒙为“先生”,让他在觉得新奇之余,也对声音的主人有了一些好感。
当下雷蒙迅速转过身来,却见到在自己面前正站着一个身材娇小,长得十分可爱的年轻女子。这个女子有一双褐色的大眼睛,此时正灵活地看着雷蒙粗犷的面孔。虽然她的年纪似乎比雷蒙还要小上几岁,但在面对雷蒙这个大个子时,却还是一副满怀信心的表情。
虽然和安妮相比,这个少女还没发育完全的身体,看上去还有些清涩。但因为她穿了一身武道家专用的紧身布服,倒也把少女玲珑的身材表现无疑。此时少女褐色的双眸,正停留在雷蒙憨厚的脸上,也不知道在心里转些什么念头。
“你愿意出钱买我的魔晶?”看着对方灵活的双眼,雷蒙粗声粗气地问道:“多少钱啊?”
“我愿意出十枚金币,收购你的这块魔晶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那少女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颉之色,脆生生地对他说道:“这只是块低级魔晶,并不值钱。十个金币已经是很高的价格啦!”
要是此时安妮或者杰克也在的话,一定会大声斥责这个贪心的少女。要知道虽然雷蒙手中的的确是块低级魔晶,但其价格至少也值三十枚金币。而这少女报出的价格要便宜了三分之二,但她的语气却似乎还像是自己吃了大亏似地。
不过不知道魔晶价格的雷蒙,还是被对方可爱的外表所欺骗。听了那少女的话后,忙不迭地点头道:“行,我卖,我卖!”
见雷蒙如此急着出售魔晶,那少女灵活的大眼睛又是一阵乱转,然后撒娇似地对他说道:“好啊,不过这位哥哥,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钱,你跟我到家里去取钱,行吗?”
虽然还不知道雷蒙的名字,但这少女却已经开始叫他哥哥了。虽然注意到对方称呼的转变,但质朴的雷蒙却不疑有他,边点头边答道:“行啊,没问题!”
不过雷蒙急于出售魔晶的表现,在对方眼中却完全有了另一层含义。这少女一面继续装出一副娇羞可爱的样子和雷蒙周旋,一面在心中暗暗想道:“哼,这大个子看上去挺老实的,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人。一听要到我家去,立刻就变得这么激动。嘿嘿,看来今天又能小赚一笔了。”
不过雷蒙根本没有注意到,那少女脸上有些意味深长的微笑。而是兴冲冲地跟着对方,离开行人比较多的大街,穿梭于白月城密如蛛网的小巷之中。这少女显然对白月城非常熟悉,在带着雷蒙走了一阵后,两人已经来到了一个非常偏僻的所在。不但周围没有一个行人,就连路边的民居中,也见不到有灯光透射出来。
要不是白月城不算高大的城墙近在眼前,雷蒙真要怀疑自己已经离开白月城,到了一个被废弃的小镇了。只是雷蒙觉得有些奇怪,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少女,怎么会住在如此偏僻的地方呢。
“我家就在前面,很快就到了。”看出了雷蒙脸上疑惑的表情,那少女连忙装出一副羞涩的样子对他说道:“不过这里的居民很少,我……我每天晚上经过这里,都会非常害怕呢。”说到这里,似乎为了证明自己心中的恐惧,那少女玲珑的身躯也靠在了雷蒙的身上。
“有我在,不用怕!”出于男性的本能,雷蒙大声对身边的少女说道。听了雷蒙的话,似乎真的把自己的安危,完全地系在他的身上。那少女不但更加紧密地依偎在雷蒙的身上,甚至还把他一条粗壮的手臂,紧紧地抱在了怀里。
透过薄薄的武道家服,雷蒙感觉到少女玲珑前胸,正轻轻地压在自己的手臂上。虽然这少女的身体还未完全长成,她的身体远不如安妮那么丰润。但在雷蒙还是清楚地感觉到,少女身体那惊人的弹性,一团柔软中那若有若无的两个硬点。
自从和安妮有过亲密接触后,食髓知味的雷蒙对女性的免疫力,可是大大下降了。所以当那少女“挂”在了雷蒙的手臂上后,他明显感到身体的某一个部位开始发生着变化。
听到雷蒙的呼吸渐趋沉重,那少女也是暗暗得意。虽然表面上装出一副清纯可爱的模样,但这少女地男人了解之深,可是要远远超出他人的预料。事实上,那些首次来到白月城的男人,可有不少栽在了这少女的手中。一般她都是先选中那些带有珍贵货物的陌生人,然后装出一副清纯可爱的模样,让那些男人降低警惕性。随后她就会把猎物带到偏僻之处,然后利用自己二级武道家的实力,从这些男人手中强抢看中的货物。
当然,平时这少女是不需要牺牲色相的,因为对付那些普通商人,一个二级武道家的实力已是绰绰有余了。然而她今天的目标是个超级大个子,所以这少女才会这么做作一番,希望先让雷蒙的警惕性降到最低,然后才突然对他动手。
此时这少女眼见雷蒙虽然呼吸急促,连脚步也开始有些散乱。觉得时机差不多的她又悄悄拉开自己的衣襟,然后娇声娇气地对雷蒙说道:“哥……人家觉得好热呀!”
听到这少女娇媚的声音,本来就有些心猿意马的雷蒙低头一看,却正好看到少女修长的脖子和一大片雪白的肌肤。看到这诱人的一幕,同时感受着从手臂上传来的,丰润柔软的触感,雷蒙只觉得胸中的火焰越来越炽热了。
“真奇怪,为什么会那么热呢?”见雷蒙低下头来,那少女一面用灵活的大眼睛看着他,一面嗲声嗲气地说道:“我好象觉得身体里有一团火在烧呢!”
事到如今,只要是心智正常的男人,都看得出这少女的所作所为,正是赤裸裸的引诱。雷蒙本来就个满腔热血的年轻人,自然无法抵御这样明显的诱惑。看着一脸媚态的少女,雷蒙只觉得脑子一热,不由自主地低头去亲吻少女那娇嫩的樱唇。
“终于上钩了!”眼见雷蒙闭着双眼俯下身来,早就等着这一刻的少女心中一喜,立刻运足斗气,重重地一拳击中了雷蒙的后脑。按照她的估计,这一拳虽然打不死对方,至少也能让这大个子晕上一整夜。
然而事实却并不如这少女所想,她只觉得击中目标的右手一阵剧痛。而这大个子却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,还是俯身亲了下来。
被这意外的状况惊呆了,那少女一时忘记了躲避,竟然眼睁睁地看着雷蒙的大嘴印在了她的双唇之上。
“唔……”因为双唇被堵,所以一时间这少女什么话都说不出来。然而对她来说,恶梦只是刚刚开始而已。还没等少女摆脱雷蒙的大嘴,她惊恐地感觉到,对方的大手已经伸进了自己衣服。
此时的雷蒙完全沉浸在欲望之中,根本没有察觉对方有什么异常。在成功地突袭了对方的双唇后,雷蒙一面尽情享受着少女柔嫩的双唇,一面向她身上其他的地方发动进攻。
因为刚才少女故意拉开了自己的衣襟,所以雷蒙的手轻而易举地就伸到了她的胸脯上。虽然少女尽力抵抗着对方的入侵,但她的那点力气如何能和雷蒙抗衡?几乎没花什么周折,雷蒙的大手就覆上了少女鸽子般娇嫩的胸膛,把她胸前不大的两团凸起,完全罩在了手掌之下。
感受到雷蒙粗糙的手掌落在胸脯上,那少女紧张得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。这少女用这种方法打劫外来的商人,也不是一次两次了。然而却没想到这次会栽在雷蒙手下,不但魔晶没有到手。反而偷鸡不成蚀把米,居然对被方占了这么大的一个便宜。
更令少女感到羞愧的是,自己的身体似乎并不抗拒对方的抚摸。虽然心中把这大个子恨得要死,但在对方的爱抚下,她居然隐约感到一丝快感在体内升腾起来。在既愤恨又羞愧的心情下,这少女只希望这场恶梦快点结束,以后永远也不见到这个狡猾的大个子。
然而欲火中烧的雷蒙,并没有就此住手的意思。他一面轻轻地揉捏着少女鸽子般娇嫩的胸脯,一面腾出一只手来,解开了对方紧身长裤的腰带。失去了依凭的长裤,无声无息地顺着少女光滑的双腿滑了下来,露出她结实笔直的双腿。感觉到雷蒙的大手,正伸向身上最隐密的地方。那少女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,一面紧绷双腿,一面在雷蒙的嘴唇上重重地咬了一口。
“哎哟,你怎么咬人?!”正在肆意品尝少女的香舌,雷蒙被对方的突然袭击弄得很是意外。他怎么也想明白,为什么刚才还一直引诱自己的少女,此时却显得如此绝情。
然而当雷蒙看到少女美丽的小脸时,却发现有两行泪水,正顺着她的俏脸滑了下来。而她原本灵动的神态也已经看不到了,取而代之的,是一副楚楚可怜的混合着恐惧和绝望的表情。
见到少女这样的表情,雷蒙觉得头脑稍稍清醒了一点,连忙停下**着对方胸脯的大手问道:“你怎么了?”
“呜……你,你欺负我!”见雷蒙并没有急着得到自己的身体,少女从慌乱的情绪中稍稍恢复了一些,大声哭道:“你这个大坏蛋!”
见到少女这样的表情,雷蒙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。虽然在雷蒙看来,刚才的确是对方主动引诱自己的,他不过是响应对方的要求,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。然而这少女此时的表现,却明确表明她并不愿意两人之间有什么亲密的接触。虽然在雷蒙看来,拥有几个女人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。但象勉强对方这样的事情,他倒也是做不出来的。
所以在犹豫了一下后,雷蒙放开了少女的身体,有些不满地对她说道:“刚刚那么引诱我,现在却又不愿意了。不愿意你就早点说嘛,浪费我的感情!”
“你……”听了雷蒙的话,那少女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。虽然一开始的确是她引诱雷蒙的,但后来少女的小嘴被雷蒙堵得严严实实,哪还说得出拒绝的话来?不过现在雷蒙的这番话倒是说得义正词严。听他这么一说,似乎所有的错的确都是对方造成的了。
不过这少女此时却没有心思,和雷蒙去争辩这些问题。她一面迅速整理好身上的衣服,一面就要离开这个让她觉得怎么都看不透的家伙。不过就在少女要离开时,对方的一句话又让她停下了脚步。
“喂,魔晶你倒底还要不要啦?”看少女要离开,雷蒙连忙向对方说道:“要的话就快点把钱给我吧!”
听了雷蒙的话,那少女倒也不急着离开了。这大个子虽然看上去粗鲁,但却也不象是个坏人。既然他急着要把魔晶出手,这少女决定再把价格压低一点。算是为自己刚才吃的亏,找回一点补偿了。
“魔晶我当然要。”转过身看着雷蒙,那少女伸出一只手对他说道:“不过刚才你欺负我,所以我要求赔偿。现在我出五个金币,你卖不卖?”
就算雷蒙再不了解魔晶的价格,也知道五个金币实在太便宜了。于是在一番讨价还价之后,雷蒙以八个金币的价格出售了魔晶。于是双方交钱拿货,这笔买卖算是做得皆大欢喜。
“我叫雷蒙,你叫什么?”把八枚金币小心翼翼地放好,雷蒙对那看着魔晶眉开眼笑的少女说道:“我是来白月城当佣兵的,可能要在这里住上一阵子呢。”
本来这少女不想搭理雷蒙,但当她听到对方要在白月城住上一阵子时,立刻改变了主意,对雷蒙说道:“我叫艾米莉,是白月城的商人。以后你有什么魔法物品,可以卖给我,我会给你很公道的价格。”
“好啊!”对艾米莉的提议,雷蒙表示同意。在他看来,那些魔法物品反正是要卖,倒不如卖给这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。不过雷蒙却不知道,这艾米莉虽然年纪不大、长相可爱,但却是白月城最可怕的奸商。那些和艾米莉做生意的佣兵,没有一个不被她狠狠刮掉一层皮的。
不过因为艾米莉是个美貌的少女,而且在面对男性顾客时,又善于运用她可爱的魅力。所以虽然几乎所有的佣兵都知道,艾米莉不是个好对付的商人。但她在白月城的买卖,倒也做得风生水起,算是个挺成功的商人了。
雷蒙当然不知道艾米莉的这些事迹,在他看来,她不过是新认识的伙伴而已。所以在见到艾米莉收起了魔晶后,雷蒙开口问道:“艾米莉,城里哪里能让我安顿下来的么?我今天忙了一天啦,现在是又累又饿呢!”
“安顿?”听了雷蒙的话,艾米莉立刻对他说道:“当然有地方啦,老板娘的旅馆既干净又便宜,而且食物的味道也很好!”
“那快带我去吧!”听了艾米莉的介绍,雷蒙有些迫不及待了。说心里话,他对干不干净倒没有太高的要求,但便宜和美食,倒着实让雷蒙心动不已。特别是美味的食物,对一整天都没吃东西的雷蒙来说,诱惑实在太大了。
“行,我带你去!”对艾米莉来说,她也很乐意给一直照顾她的老板娘介绍一点生意。不过在见到雷蒙一脸高兴地向她走去时,艾米莉立刻大声警告:“你这个色狼,不许离我那么近!还有,不许把刚才的事情告诉其他人!”
“好,我知道!”对急于找到地方吃饭休息的雷蒙来说,这点小要求完全可以答应。而且之前安妮也曾要求雷蒙,不要把两人的关系告诉其他人。在雷蒙看来,这完全是女孩子们害羞的表现而已,所以他也没有对此考虑太多。
见雷蒙答应了自己的条件,艾米莉这才转身带他前往目的地。不过也许是刚才的经历实在太可怕了,在美少女的心目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。所以一路上只要雷蒙稍稍靠近艾米莉,就会受到对方的警告和白眼。不过雷蒙一心只想填饱肚子,对艾米莉的态度毫不在意。也许是被雷蒙的实力所震慑,这次美少女倒没有耍什么花招,老老实实地把他带了一家旅馆前。
和白月城内其他的建筑不同,这家旅馆居然完全是由粗大的圆木建成的。还没进门,雷蒙就已经听到了旅馆里传出的喧哗声,同时还闻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食物香味。感到肚子正在“咕噜咕噜”地叫唤,雷蒙一把推开旅馆的门,准备进去好好大吃一顿。
因为正好是晚饭时间,所以旅馆的大厅里几乎坐满了客人。两个女招待正如蝴蝶般,在几张桌子中间穿梭,为客人送上他们的酒菜食物。此时众人都已吃得面热耳酣,所以并没有几个人注意到刚刚进来的雷蒙。
见到桌上大盆的食物,雷蒙早就按捺不住了。饥肠辘辘的他很快在大厅的一角找到一个空位子,然后迈开大步向那张桌子走去。
然而还没等雷蒙走出两步,就和一个女招待撞了个满怀。雷蒙只感到一个柔软丰满的身躯撞进了自己怀里,然后就传来一阵餐具落地的乱响。
几乎与此同时,一个有些稚嫩的声音带着几分惊慌地在雷蒙怀中响起:“对,对不起!”
“没事。”几乎是本能地,雷蒙大声回答道。直到此时,他才看清楚和自己撞在一起的那个女招待的长相。
这是一个满脸稚气的少女,如果不看她的身材,雷蒙一定以为她是个十三、四岁的小女孩而已。然而这个有着小麦色肌肤的小女孩,却有着丰满异常的身材。身材高大的雷蒙低下头去,正好能看到对方高耸的胸部。这双可称得上巨大的肉球,长在一个一脸稚气的女孩身上,却有着异乎寻常的吸引力。以至于虽然雷蒙一心想要大吃一顿,但在见到这对巨乳后,还是不由自主地愣了一愣。
然而那少女显然没有注意,雷蒙的目光正落在她的胸部上面。此时她圆圆的小脸上写满了沮丧,带着哭腔对他说道:“先生,您的衣服被我弄脏了,我,我实在……”
听出了那少女话中的内疚,而且她又是个这么可爱的小姑娘。雷蒙连忙安慰她道:“没关系,真的没关系。反正这件衣服已经旧了,我正准备不要了呢。”
“原来是这样……”听了雷蒙的话,女招待的心情似乎好了一点。不过她似乎想起了什么事情,立刻对雷蒙说道:“欢迎光临,请您那边坐。我……我要把这里收拾一下。”
“好,你忙吧!”对这个性格有些迷糊的少女印象不错,雷蒙随意应了一句,然后向自己预定的目标走去。只是在那女招待蹲下身,收拾散落一地的餐具时,雷蒙惊讶地发现,在她娇翘的臀部上,有一根毛绒绒的尾巴微微摇晃着。
“原来是半兽人……”看到那根货真价实的尾巴,雷蒙在心中暗暗想道:“没想到在这家小旅馆,居然还有半兽人生活着。”
和野蛮狂暴的兽人不同,半兽人无论是在外貌还是性格上,都和人类非常相似。只是在身体上的某些地方,还留有一点点他们兽亲的痕迹而已。就象这个女招待,不但在翘臀上长了一根长尾巴,更是在她的头顶还有一对小小的猫耳朵。从这两个明显的特征来看,这个女招待应该是个猫女。
虽然和人类非常相似,但兽人普遍发育得较早。这也是这个猫女招待为什么还是一脸稚气,身材却已经十分火爆的原因。不过象这样美貌的半兽人女子,往往回沦为贵族和有钱人的玩物。而这个这个猫人少女却能留在旅馆里,做一个普普通通的招待,这就显得有些奇怪了。
不过此时雷蒙急着要填饱自己的肚子,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深究下去。而是坐到了桌子边上,向另一个招待要了一大份食物,狼吞虎咽地开始享受这顿美食。
“雷蒙,向你介绍一下,这位就是旅馆的老板娘。”就在雷蒙享受着面前的美食时,艾米莉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,坐在他的对面说道:“我已经跟她说了,你要在白月城住上一段时间,她答应给你一个优惠的价格。”
“你好啊,年轻人。”还没等雷蒙咽下口中的食物,一个优雅的女声已经在他耳边响起:“艾米莉已经对我说了,今后你就在这里住下吧,我们会好好照顾你的。”
“那太好了。”雷蒙一面咽下嘴里的食物,一面抬头看着艾米莉口中的旅馆老板娘。然而当他看清楚这个站在桌边的女人时,却立刻被她的容貌惊呆了。
旅馆老板娘是一个成熟美丽的女子。只见她长着一头卷曲的亚麻色长发,那双眼神迷离的蓝灰色眼睛,似乎可以看透别人的心底。一身合身的白色长裙,则把她丰腴的身材,完美地体现了出来。
而旅馆老板娘充满了成熟气息的风采,则是连安妮都不曾拥有的。雷蒙实在很难想象,象这么一个美丽的女子,居然会在白月城中经营一家小小旅馆为生。
虽然和安妮也有过亲密的接触,但对雷蒙这样的毛头小伙子来说,旅馆老板娘这样充满了成熟风情的女子,无疑有着极大的吸引力。一时间为对方的美丽所震撼,雷蒙有些手忙脚乱地站起身来,对着老板娘自我介绍道:“你好,我叫雷蒙。”
“色狼!”看着雷蒙反常的表现,坐在他对面的艾米莉忍不住小声骂了一句。
不过许是见惯了男人看到自己时的表现,旅馆老板娘对雷蒙的行为并不觉得十分奇怪。而是充满风情地向他一笑,然后缓缓说道:“你好,雷蒙先生,我叫苏菲·;迪迪安。既然你是艾米莉的朋友,叫我苏菲就行了。”
“好,苏菲。”面对苏菲这样既漂亮,又充满了成熟风韵的女人,雷蒙不知道该说什么好,在讪讪地打了个招呼,就呆呆地站在了桌前。
虽然雷蒙有些不知所措,但苏菲可没愣着。对着雷蒙妩媚地一笑后,她开始进入旅馆老板娘的角色:“既然你要长住,又是艾米莉的朋友。那房价一个月一个金币,供应早餐和晚餐,你看怎么样?”
说实话,苏菲提供的价格的确非常优惠。雷蒙一听立刻满意地应道:“行,没问题!我先付三个月的房钱吧。”
“很好,我很欣赏你这样痛快的人。你继续享受你的晚餐吧,一会我让莉莉丝带你去房间,”苏菲一面接过雷蒙递来的三枚金币,一面微笑这对他说道:“我先失陪了。”
说完后,也不等雷蒙回答,苏菲转过身向旅馆的二楼走去。雷蒙注意到,苏菲背影的曲线近乎完美。特别是在她上楼的时候,微微扭动着纤细的腰肢和浑圆的臀部,让旅馆里所有的男人,都美美地饱了一次眼福。
“哼,你们男人都这样,看到苏菲姐姐就是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。”坐在雷蒙对面的艾米莉把他的表情尽收眼底,很是不满地抱怨道:“男人全是色狼!”
不过此时苏菲已经上楼,雷蒙的注意力重新回到了食物上。只见他正忙着对付盘子里剩余的食物,根本没把对面的艾米莉放在眼里。
“哼,我先走了!”见了雷蒙狼吞虎咽的样子,艾米莉跺了跺脚对他说道:“你别忘记我们的约定,在任务中有什么收获,一定要优先出售给我!”
“知道了!”野蛮人对承诺一向是非常看重的,所以听了艾米莉的话,满嘴食物的雷蒙含糊不清地对她说道:“只要有什么好东西,我一定第一个通知你!”
“这还差不多。”听了雷蒙的回答,艾米莉的心情好了一点,站起身来对他说道:“我先回去了,有事找我的话可以去找苏菲,她知道在哪能找到我。”
“知道了。”雷蒙一面继续对付眼前的食物,一面答应艾米莉。见刚刚还关注着苏菲的雷蒙,此时却把把注意力全部放在了食物上。艾米莉觉得自尊心受到了打击,狠狠白了雷蒙一眼,然后就恨恨地离开了喧闹的旅馆。
对艾米莉的离开,雷蒙并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。虽然一路上已经在许多旅馆里落过脚,但雷蒙还是非常喜欢这种热闹的气氛。所以虽然已经吃完了晚餐,但雷蒙还是留在大厅里。饶有兴趣地看着其他喝着麦酒的客人,津津有味听着他们谈论各自冒险经历中的趣事。
直到大厅里几乎没有什么客人了,那先前和雷蒙撞在一起的猫人少女,才来到他的身边说道:“先生,我叫莉莉丝,现在可以带您去房间了么?”
累了一天的雷蒙见总算可以休息了,连忙跟着猫人少女向旅馆的二楼走去。只是在楼梯上的时候,莉莉丝那长着尾巴的翘臀,老是在雷蒙面前晃来晃去,着实让他有些心猿意马。虽然这猫人少女明显年纪不大,甚至还没艾米莉高。但她却能发育得如此完美,不但胸前十分伟大,就连翘臀也显得丰满而浑圆。以至于雷蒙在短短的楼梯上时,不由自主地咽了好几次口水。
“先生,这里就是您的房间。”把雷蒙领到走廊上的一扇门前,莉莉丝一面为他开门一面对他说道:“因为您会常住,所以苏菲给你安排了一个比较安静的房间。在这个房间对面,就是苏菲的房间了,我则住在您的隔壁。今后如果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,您可以直接到隔壁来找我。”
“那太好了,谢谢你了。”没想到自己可以和一大一小两个美女做邻居,雷蒙也是十分高兴,微笑着对莉莉丝说道:“以后怎么就是邻居了,呵呵!”
“嘻嘻,是啊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莉莉丝笑着推开了房门,对他说道:“先生,请休息吧!”
“既然我们已经做了邻居,那以后就叫我雷蒙吧。”虽然先生是尊称,但雷蒙却觉得听得好不习惯,于是对猫人少女说道:“我也叫你莉莉丝,怎么样?”
“好啊,雷蒙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莉莉丝高兴地对他说道:“我还要下去做事,你早点休息吧,晚安!”
见猫人少女既善解人意,又非常可爱的模样。雷蒙忍不住摸了摸莉莉丝的小脑袋,然后对她说道:“晚安!”
被雷蒙摸了脑袋的莉莉丝小脸一红,然后给了他一个可爱的微笑,转身下楼去了。而雷蒙则关上房门,重重地倒在了柔软的大床上。
躺在柔软的大床上,雷蒙忍不住舒服地呻吟了一声,然后喃喃自语道:“哎呀,这张床好软,比前几家旅馆舒服多了。”一天没有休息的雷蒙的确有点累了,躺在如此舒服的床上,很快就进入了香甜的梦乡。
第二天一早,雷蒙早早起了床。在旅馆里吃了早餐后,一级佣兵雷蒙立刻直奔佣兵工会,去查看有没有合适自己的任务。
和昨天一样,一级佣兵的任务基本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。不但任务报酬不能让雷蒙满意,就连完成任务后积累的佣兵经验,也是少得可怜。不过雷蒙也发现,在一级佣兵任务中,向白月城周围的地区送信的任务,不但相对报酬不少,连累积的佣兵经验也比较高。觉得自己总算找到了合适的任务,雷蒙连忙接受了其中的一个送信任务。
不过这任务虽然看上去容易,但做起来却并不轻松。因为这任务的目的地,离白月城着实不近。虽然雷蒙一出了城,就利用他比常人快得多的速度,向前狂奔而去。但也一直到了下午,才把那封信送到目的地。再等他回到白月城的旅馆,连晚饭时间都已经过了。要不是苏菲叮嘱莉莉丝给雷蒙留了一份晚餐,恐怕他今晚只能饿着肚子睡觉了。
经过这一次任务后,雷蒙总算明白。在佣兵工会的任务中,是没有什么捷径可走的。虽然有些任务看上去获益更多一些,但要付出的代价也会更高。不过雷蒙觉得,其实送信任务还是比较适合适合自己的。要是能有个合适的交通工具,送信任务不但能让雷蒙在短时间内得到不少报酬。更能让他迅速积累佣兵经验,早日升级为二级佣兵。
第二天一早,雷蒙并没有急着去佣兵工会接受任务。而是让莉莉丝带着他,在白月城的木匠铺和铁匠铺逛了一圈。在这两个地方,雷蒙花了好几个金币,定做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。虽说白月城佣兵和冒险者数量不少,木匠铺和铁匠铺的老板也按照这些顾客的要求,打造过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。但就算是这两个见多识广的老板,也不知道雷蒙定做的这些零件,究竟是干什么用的。
不过雷蒙显然是胸有成竹,等到定做的东西全部完工后,他才在众人好奇的眼神中,把那些零件一股脑地背在身上,和莉莉丝一起向旅馆走去。
“雷蒙,这都是些什么东西呀?”看着雷蒙背上的那些零件,莉莉丝睁大眼睛好奇地问道。因为是雷蒙要莉莉丝陪他出来的,所以在之前等待零件完工的时候,雷蒙给猫人少女买一件新衣服。
虽然在雷蒙眼中,只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情而已。但他的这一举动,却赢得了莉莉丝很深的好感。于是在涉世不深的猫人少女眼中,雷蒙已经变成了一个和善可亲的朋友。正因为这样,所以莉莉丝和雷蒙说话时的口吻,也随便了许多。
“这个嘛,等一会你就知道了!”看着猫人少女好奇的眼神,雷蒙习惯性地摸了摸她的小脑袋,卖了一个关子。
两人说说笑笑,很快就回到了旅馆。就在旅馆前的大街上,雷蒙开始着手将这些零件拼装起来。来往的行人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怪东西,纷纷在雷蒙周围驻足观看。到了后来,就连苏菲也闻讯出了旅馆,好奇地看着这个怪东西渐渐成型。
丝毫没有顾及周围人好奇的目光,雷蒙把最后一个零件装到他的新发明上,长长地吁了一口气:“呼……总算完成了!”
“雷蒙,这究竟是什么东西?”看着这奇怪的东西,就连沉着的苏菲也忍不住开口问道。
本来还想卖个关子,但当见到苏菲迷离的双眼正看着自己时,雷蒙的心脏不争气地跳了几下,老实回答道:“这叫自行车。”
“自行车?!”听了雷蒙的话,苏菲更加好奇了。只见她饶有兴趣地绕着雷蒙口中的自行车转了一圈,然后微皱秀眉开口问道:“它真能自己行驶么?难道这辆车是用魔法驱动的?可是它只有两个轮子,又怎么能保持平衡呢?”
“只要骑动起来,它就能保持平衡了。”对苏菲这么多的问题,雷蒙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好。说实话,他也对自己的这个新发明,也没有十分的信心。
本来这自行车,是雷蒙在跟王守义的学习过程中,见到过的一种交通工具。虽然按照王守义的说法,自行车在他的世界里,是最普通的代步工具了。不过在雷蒙的世界里,这绝对是个新奇的玩艺儿。
不过因为生产水平的关系,雷蒙的自行车并没有采用链条驱动装置,而是把踏脚板直接连接在了轮子上。虽然雷蒙知道,这样做自行车骑起来会比较吃力。但对买不起马匹代步的他来说,这自行车无疑是最佳的交通工具了。
“骑动?”听了雷蒙的话,苏菲睁大眼睛看着他,惊讶地问道:“难道这自行车不是乘坐的,而是象马一样骑行的么?”此时的苏菲就象一个好奇的小女孩,完全没有了平时成熟稳重的风情。不过虽然如此,但她混合着成熟和天真的神情,却更显动人。以至于原来许多看着雷蒙自行车的男人,不由自主地被苏菲这难得流露的风情所吸引,纷纷目不识丁地看着这位美丽的旅馆老板娘。
“自行车么,的确是骑的。”听了苏菲的问题,雷蒙一面深深地看了她一眼,一面回答道:“不过我以前也没骑过,不知道会不会摔交呢。”
“雷蒙,那你就快试试吧!”听了雷蒙的话,一直在一边的莉莉丝突然对他说道:“这自……自行车是你发明的,如果连你都不能骑,其他人就更不行了。”
“嗯,我现在就骑着试试!”听了猫人少女的鼓励,雷蒙也不犹豫,长腿轻轻一挎,就骑到了自行车上。在苏菲和众人的注视下,雷蒙用力蹬起两个踏脚板,只见自行车果然如他所说,快速地向前疾驶而去。
看着这看似简单的机械,居然能在人力的驱动下以如此快的速度前进。苏菲和莉莉丝对雷蒙能发明出自行车这种巧妙的交通工具,都是十分惊讶。特别是见过一些世面的苏菲,更是被自行车精巧的结构和奇特的构思所打动。
“不知道他是怎么想到这么巧妙的点子的。”看着越骑越远的雷蒙,苏菲在心中暗暗想道:“真是没有想到,这个看上去憨憨的大个子,居然这么聪明。”
雷蒙身怀内功,气力比常人要打了许多。虽然这自行车有些粗制滥造,而且也没有链轮调速度器之类的零件,但在雷蒙的全力催动下,速度也的确十分惊人。只是这是雷蒙第一次骑自行车,虽然身怀内力的他,无论从反应速度还是平衡性上说,都是这个世界上顶尖高手。但骑在自行车上,还是有些摇摇晃晃。这让看着雷蒙骑车远去的苏菲和莉莉丝,都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。
好在雷蒙运动神经发达,没过一会,就掌握了骑车的要领,动作也开始熟练起来。等到他在旅馆门前的大街上骑了几个来回后,更是已经可以放开一只手,只用一手来操控自行车的握把了。
等雷蒙试车结束,以一个漂亮的姿势扶着车在旅馆门前站定后。莉莉丝立刻走上前来,用崇拜的语气对他说道:“雷蒙,你太棒了!这自行车比马车还要快呢!”
“而且也更灵活。”一边的苏菲似乎也对雷蒙的新发明十分佩服,一面深深地看着他,一面柔声说道:“没想到你还是个工程学的天才,居然能发明出这样的交通工具来。”
“呵呵,你们说得我都不好意思了。”从来没被别人这么称赞过,雷蒙挠着脑袋对两人说道:“忙了一天了,肚子好饿,有吃的么?”
“嘻嘻,我现在就给你去准备!”虽然和雷蒙相处的时间不长,但苏菲和莉莉丝都知道,他最怕的就是挨饿了。所以听了雷蒙的话,莉莉丝立刻去厨房为他准备晚餐了。而此时也的确到了晚餐时间,旅馆大厅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。虽然身为旅馆老板,但苏菲似乎并不喜欢这热闹的场面。在对着雷蒙焉然一笑后,苏菲那风姿绰约的背影就消失在了楼梯上。
虽然雷蒙整整一天没有去佣兵工会,但他却制造出了自行车,也算是收获不小了。因为有了新的代步工具,所以第二天一早,雷蒙就骑着他众人瞩目的自行车,去佣兵工会接受送信的任务了。
因为送信任务都是有时限的,所以一般来说,佣兵工会并不允许一个佣兵同时接受两个送信任务。但因为雷蒙有自行车代步,所以他的送信速度,甚至比骑马的帝国信差,还要快上几分。所以在几次任务过后,有一些任务委托者,甚至点名道姓要雷蒙为他们送信。
这么一来,佣兵工会也开始允许,雷蒙同时接受两个、甚至三个送信的任务。于是在白月城的街道上,市民们经常可以见到,一个身材魁梧的大个子骑着自制的自行车。一边大声嚷嚷要路人小心,一边在街道上疾驰而过的景象。
过了几天后,雷蒙和他的自行车竟然成为了年轻人眼中的时尚。只要雷蒙骑着自行车在街上经过,就会吸引不少年轻人羡慕的目光。几乎所有的年轻人都认为,象雷蒙这样骑车在大街上飞驶,要比坐那缓慢笨重的马车帅得多了。特别是那些怀春的少女们,更是觉得这个骑车的大个子有种特别的吸引力。有几个胆子特别大的少女,甚至会在雷蒙经过身边时,向他献上热辣的飞吻。
本来雷蒙就是个热血青年,虽然那些少女的姿色平庸,但那充满活力的年轻身体,对雷蒙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。可惜的是雷蒙似乎天生就是个飞车党,骑车的速度快得惊人。虽然那些少女一见到雷蒙,就会向他使眼色、抛飞吻。
但这些少女都只是普通人而已,反应速度可没有那么快。以至于在飞吻抛出时,骑着车的雷蒙早就从她们身边掠过,远远地骑到前面去了。也正是因为如此,雷蒙并不知道自己在白月城有多受欢迎。
因为接受的任务都是些报酬经验很高的送信任务。而且雷蒙完成任务的效率又特别高,所以在短短的一个月后,他不但攒了一百多个金币的报酬。甚至连佣兵经验,都累积到足够他升级成为二级佣兵的程度了。
要知道佣兵等级升级,可要比职业等级升级难得多了。虽然只是从最低的一级升到二级,雷蒙的速度也已经是十分惊人了。以至于在发现他有资格成为二级佣兵后,佣兵工会的工作人员,还特意请示了工会的会长,这才把二级佣兵的徽章发给了雷蒙。
然而作为有史以来,从一级佣兵升到二级速度最快的人,雷蒙本人对此并不十分在意。升级对他来说,最重要的就是总算可以接受二级的佣兵任务。不用再去做那些既无聊,报酬又少得可怜的一级任务了。
在获得二级佣兵资格后,雷蒙找了一个消灭白月城西草原上狼群的任务。这个任务是报酬最高,自然也是最危险的二级任务。那佣兵工会的工作人员,见刚刚升到二级的雷蒙就敢接受这个任务,不禁有些担心地对他说道:“这任务可不简单,你要考虑清楚再决定啊。”
“我已经决定了。”虽然雷蒙知道对方是为自己好,但还是坚持对那工作人员说道:“这个任务报酬和经验都高,最适合我了。”
“唉,现在的年轻人,都是要钱不要命呐。”听了雷蒙斩钉截铁的回答,那工作人员一面喃喃自语,一面在记载任务的羊皮纸上添加了雷蒙的姓名和编号。只是大大咧咧的雷蒙没有注意到,在他名字的前面,已经有另外四、五个名字,已经被红色墨水划掉了。在佣兵工会中,这表示在雷蒙前面接受这个任务的佣兵,都已经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死亡了。
办妥了接受任务的手续后,雷蒙决定今天提早一点回旅馆。虽然只和苏菲和莉莉丝两位美女,相处了一个来月的时间。但雷蒙对她们悉心的照顾,还是觉得十分感动的。对憨厚直爽的雷蒙来说,他早就在心里把两人当成
不过当雷蒙回到旅馆时,却发现今天的气氛有些不大对头。虽然此时还没到晚饭时间,但平时总会有几个老顾客,在底楼的大厅里喝酒。而此时雷蒙却发现,在空荡荡的大厅里除了两个陌生人外,竟然没有其他客人了。
只见这两个陌生人一个悠哉优哉地坐在一张桌子前,而另一个则态度恭敬地站在他的身后。单从后者的态度上来看,那个坐着陌生人就不是个普通人物。更令雷蒙吃惊的是,平时不常待在大厅里的苏菲,居然也站那人面前。不过此时苏菲脸上,已经没有了平时的淡定沉稳,取而代之的是却是一股淡淡的怒气。
“怎么样,亲爱的苏菲。”就在雷蒙想要上前问个究竟的时候,那坐着男子开口说道:“上次我就已经征求过你的意见啦,这可是我第二次问你同一个问题了。难道我这么有诚意,你还不愿意答应我么?”虽然从这男子的话里,雷蒙推测出是他在要求苏菲什么事情。但他的语气中却流露出高高在上的优越感,和不容他人拒绝的自信,让人听了感到很不舒服。
“对不起,拉班男爵。”静静地听完对方的话后,苏菲终于开口了:“对您的错爱我很感激,不过我已经一个人生活惯了,不能答应您的要求,对不起!”
“你说什么?!”听了苏菲的话,这被称作拉班的男子霍然站起身来,怒气冲冲地对她说道:“苏菲,你只是个普通的平民而已,而我是个货真价实的贵族!现在我放下身份请求你和我在一起,已经给足了你面子。你可不要得寸进尺,作出让自己后悔的决定!”
“抱歉,我作出的决定,永远不会后悔。”见对方已经撕破了脸皮,苏菲的脸色更是难看。她冷冷地看着拉班,淡淡地对他说道:“对不起,拉班男爵。我想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好谈的,如果没其他事的话,就请身份高贵的你离开这里吧!”
这拉班身为一个贵族,几时受过象这样的侮辱?虽然他因为沉迷于苏菲的美色,两次上门要求苏菲做他的情妇。但在拉班的心底,还是很是看不起苏菲平民身份的。现在眼见对方不但干脆地拒绝了自己,在语气上也很不客气。拉班恼羞成怒之下,口不择言地大声喝道:“你不过是个死了丈夫的寡妇而已,难道还以为自己是贵族的千金小姐么?莫非你还是忘不了你那个死鬼丈夫,所以还一直守着这家旅馆,不愿意答应我的要求吗?”
听了拉班无理的话,苏菲脸上最后一丝冷笑也消失得无影无踪。对方最后的这番话,无疑深深刺痛了苏菲的心。此时苏菲迷离的双眼中,隐约含着一点晶莹的泪光。但面对拉班,她还是强忍着,没有让泪水流下来。
“苏菲,这是怎么回事?”一边的雷蒙看到这里,再也待不下去了。他一面大声喝问,一面向着苏菲走了过去。
看到一个大个子向这边走来,那个一直站在拉班后面的男人双眉一皱,突然重重向对方的怀里撞去。这个男子是拉班的贴身保镖,已经是个四级上阶的杀手了。因为白月城的领主执法极严,就算是贵族,也不能在城内随意争斗。所以拉班的保镖想用这种手段,给这个多管闲事的家伙一点教训。
这保镖身为四级上阶杀手,身手敏捷自不必说。而雷蒙此时正好大步向苏菲走来,速度也是不慢。还没等周围的人反应过来,两人已经重重地撞在了一起。只是那保镖故意要让雷蒙吃一点苦头,所以在两人撞在一起时,他的手肘看似无意地撞在雷蒙的胸腹之间。
因为从雷蒙身上感受不到一点斗气的痕迹,所以以这保镖的设想。这一下至少撞得雷蒙脸色苍白,抱着肚子呕吐不已。然而令他吃惊的是,虽然这一撞结结实实地命中了目标。但雷蒙却象是没事人一样,从他身边一步跨了过去。
“高手!”眼见自己的偷袭无效,拉班的保镖也是暗暗惊讶。他实在没有想到,这个貌不惊人的大个子,居然能如此轻易地化解自己的攻击。说实话,在这个杀手的印象中,还没有人能在不动声色的情况下,接下他这毫无先兆的攻击。觉得这个大个子实在有些神秘,拉班的保镖惊疑不定地站在原地,看着雷蒙魁梧的背影。
而另一个当事者雷蒙,似乎对此丝毫没有放在心上。他根本没有回头看那杀手一眼,而是大声嚷嚷道:“苏菲,这两个家伙是什么人?”
“哟!怪不得苏菲你不愿意答应我的要求呢!”见到雷蒙脸上关切的表情,拉班怪声怪调地大声说道:“原来是看上这个大个子啦。不过你的品位似乎差了一点,这小子除了个子大点外,实在找不出什么优点来啊!”
“你……”没想到拉班居然说出如此无礼的话来,苏菲的俏脸立刻便得苍白。不过她还是强忍怒气,冷冷地对拉班说道:“你不要以为人人都象你这样肮脏,他只是我旅馆的客人而已。”
“是么?哈哈!”显然不相信苏菲的话,拉班仰天一阵长笑,然后转身向旅馆外走去。不过在走到旅馆门口时,拉班突然停下脚步,恨恨地向后说道:“没有人可以拒绝我,我一定会让你答应我的要求,哼!”说完这句话,拉班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旅馆。而他的保镖则在看了雷蒙一眼后,也跟着离开了旅馆。
“你……你没事吧?”见苏菲娇媚的俏脸上一连苍白,雷蒙犹豫着小声问道。本来他是想好好教训一下,这个欺负苏菲的家伙的。但刚才苏菲亲口对那拉班说,雷蒙只是她旅馆的客人而已。这让已经把苏菲当成朋友的雷蒙有些犹豫,不知道该不该管这件事。
自从丈夫去世后,苏菲一人支持着这家旅馆,可谓是阅人无数。而雷蒙又是个直肠子,心里想些什么,都清清楚楚地在脸上写着。现在雷蒙这犹犹豫豫地表情,被苏菲看在眼里,她自然立刻明白对方在想些什么。
想到刚才雷蒙对自己发自内心的关心,苏菲心中也有些愧疚。不过刚才的这事说大不大,说小却也把小。眼看此时晚餐时间已到,大厅里已经陆续有客人进来。觉得在这里说话不太方便,苏菲看着雷蒙长长地叹了一口气,小声对他说道:“你跟我来吧。”
“麦克,你给我去查一下,那个大个子是什么来头!”此时在一辆精致的马车中,拉班正寒着脸对他的保镖下命令:“查清楚他的底细后,想办法在城外做掉他!哼,尽敢跟我抢女人,活得不耐烦了!”
“遵命!”虽然对雷蒙能若无其事地接下自己的一撞感到有些惊讶,但对这保镖来说,拉班的话就是命令。所以他立刻毫不迟疑地接受了这个任务。
“哼,看来那个女人还是不舍得她的破旅馆。如果没有了这家旅馆,看她还会不会这样硬气!”还在为自己刚才被当中拒绝感到愤怒,拉班一脸阴狠地对保镖说道。
“主人,这很容易。”听了拉班的话,那保镖小声对他说道:“白月城那么大,偶尔发生一点意外,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。”
“哈哈,说得好!”想到苏菲那诱人的成熟风情,以及旅馆里那个丰满的猫人少女,拉班只觉得有一股火焰在胸中燃烧,不禁自言自语地说道:“苏菲……我一定要得到你!”
雷蒙当然不知道,他已经被拉班视为潜在的情敌。此时的他正跟在苏菲身后,亦步亦趋地向楼上走去。虽然心中还是十分气恼,但苏菲在上楼时那摇曳的腰肢,左右扭动的丰臀,还是将她成熟的风韵完全展现在了雷蒙面前。要说刚才雷蒙还在为苏菲把他当场普通客人,而感到有些失望的话。此时的他已经完全沉醉在,苏菲迷人的风采中了。
苏菲当然没有想到,跟在身后的雷蒙正尽情在欣赏着她丰腴的身材。满怀心事的她直接把雷蒙领到了自己的房间,然后示意对方坐在床边的一张椅子上。
虽然住在这里已经一个多月了,但这还是雷蒙第一次进入苏菲的房间。整个房间都以一种暧昧的粉红色作为基调,再加上弥漫在房内淡淡的香味,让雷蒙刚刚平静下来的心跳又有加速的迹象。
此时的苏菲似乎已经平静下来,看着老老实实坐在椅子上的雷蒙,她先是妩媚地一笑,然后风情万种地坐在了自己的床上。
“对不起,雷蒙。”知道雷蒙心中有些疑惑,苏菲开门见山地对他说道:“我刚刚必须那么说,否则的话拉班会对你不利的。”
“那个拉班是什么人?”听了苏菲的话,知道她刚才也是一番好意,雷蒙对苏菲的事更加关心起来,连忙追问道:“他要你答应什么事啊?”
听了雷蒙的问题,苏菲略一犹豫,还是老实回答道:“拉班是个贵族,也是白月城的税收官,他要我做他的情人。”虽然拉班已经两次找上门来,这件事也不止只有一个人知道。但现在要苏菲当着雷蒙的面说出来,还是让她的俏脸上飞过一丝红晕。
虽然雷蒙神经大条,但刚才两人之间的不快,他也看得出来。要是苏菲真的答应了那个拉班,两人见面时自然不是这种气氛,忍不住开口问道:“你不答应,所以他就来捣乱了?”不过在雷蒙看来,一个男人只要有实力,拥有众多的女人并不奇怪。只是继承了野蛮人的传统的雷蒙,最看不起那些强迫女人的男人。所以他在说出这句话时,语气中已经带上了几分不屑。
“我当然没有答应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苏菲缓缓对他说道:“虽然拉班是一个贵族,但只要在这白月城里,他倒也不敢对我乱来。只是拉班生性善妒,刚才见你出头为我说话,难免不会迁怒于你。而你身为一个佣兵,经常要出城执行任务。我刚才说你只是旅馆里的客人,就是为了保护你的安全。”
“原来如此啊。”听了苏菲的话,雷蒙心中也是有些感动。不过他本身就是个大大咧咧的人,对拉班可能的报复并没有放在心上,而是对苏菲有更多的担心:“只是他老是这么纠缠你,会吓得没人敢上门的。这么长期下去,可不是件好事啊!”
听出了雷蒙话中的关切之意,苏菲向他嫣然一笑,柔声安慰道:“我本来不指望靠旅馆赚钱,只想守住死去的丈夫留下的产业而已。所以只要旅馆能维持得下去,我是绝对不会放弃的。”
也许是想到丈夫去世时的凄惨,抑或是回想起自己一个女人,苦苦支撑着一家旅馆。既要在旅馆平日的经营上花费心血,还要时刻面对类似拉班这样,对自己不怀好意的男人。此时的苏菲,已经没有了平时迷人的风情。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疲惫,和难以言表的伤心。
“反正我会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。”见苏菲难得流露出这柔弱的一面,雷蒙也是看得心头一痛,连忙对她说道:“有什么事情,尽管开口说,我一定会帮你的!”
听出了雷蒙话中的诚意,苏菲也是心中感动。虽然这个年轻人比她要小上好几岁,但当苏菲看着雷蒙坚毅的表情、魁梧的身躯时,却不由自主地感到了一份安全感。也许是刚刚受到拉班的逼迫,此时的苏菲特别软弱。在听了雷蒙的话后,苏菲竟随口对他说道:“我觉得好累,能不能借你的肩膀靠一下?”
“当然可以!”对苏菲的这个要求,雷蒙自然是满口答应。早就把苏菲当成了好朋友,这么一点小小的事情,雷蒙自然不会推辞。
见雷蒙满口答应了自己的要求,苏菲微微一笑。然后就将她丰满的娇躯缓缓凑了过来,轻轻地靠在雷蒙宽阔的肩膀上。
眼看着苏菲轻轻依偎在自己的身上,感受到她丰满柔软的身体紧紧贴在自己的胸前。雷蒙紧张得全身僵硬,连动都不敢动一下。虽然他已不是未经人事的男孩,但苏菲成熟的风韵和身上淡淡的幽香,还是给雷蒙很大的刺激。
稍稍犹豫了一下,雷蒙伸出双手轻轻抚上了苏菲挺拔的玉背。本来雷蒙只是想安抚一下苏菲的情绪,但从她背上传来的温润柔滑的触感,立刻让雷蒙忘记了初衷,转而在苏菲的背上轻轻抚摸了起来。
而苏菲似乎非常享受这样的抚摸,不但没有责怪雷蒙的意思,反而换了一个姿势,更加紧密地靠在雷蒙的胸前,让自己靠得更加舒服一点。只是她这么一来,可苦了血气方刚的雷蒙。
此时雷蒙只感到苏菲丰满的双峰紧紧贴在自己胸前,让本就蠢蠢欲动的他更觉欲火难耐。而他只要稍稍低下头去,就可以从苏菲底垂的领口,看到那两团被挤得有些变形的肉球,已经中间那深深的沟壑。要是把眼光再往下移,则可以欣赏到苏菲优美的腰肢曲线。以及她因为向前靠在雷蒙身上,而显得特别浑圆突出的翘臀。
“真是要命啊。”感觉到自己身体的某一个部分正越来越坚挺,雷蒙不禁在心中暗暗叹息。虽然此时的苏菲是如此地诱人,但雷蒙知道,她只是把自己当成一个要好的朋友而已。是以虽然受到极大的诱惑,雷蒙还是强忍冲动,保持着自己目前的动作。
也许是刚才面对拉班时,苏菲用光了自己的精力。而雷蒙宽阔的胸膛,又给了她难得的安全感。是以在靠了一阵后,雷蒙发现苏菲的呼吸渐渐变得缓慢而悠长,原来她竟已睡着了。
“呼……”轻轻松了一口气,雷蒙笨手笨脚地把苏菲抱到床上,让她好好睡上一觉。不过在睡梦中,苏菲已经卸下了所有的防备。特别是当苏菲双臂微张地仰躺在床上,将她本就突出的胸部衬托得更加醒目时,看着这一幕的雷蒙忍不住狠狠咽了一下口水。
不过虽然体内的欲火几乎难以抑制,但雷蒙还是强忍住冲动,没有对苏菲动手。当然,虽然雷蒙没有动手。但在为这美艳的旅馆老板盖上被子前,他炽热的目光,还是在苏菲丰满的胸部和修长的双腿上,转了好几个来回。一直到被子把苏菲诱人的娇躯盖得严严实实后,雷蒙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,悄悄带上房门出去了。
站在二楼的走廊上深深吸了几口气,勉强压下欲火的雷蒙才感到,自己的肚子早就空空如也了。想起此时正是晚饭时间,雷蒙连忙向楼下大厅走去,打算好好慰劳一下自己的肚子,也算是庆祝自己升级成为二级佣兵了。
然而就在雷蒙一心想着美味的食物,迫不及待地向楼下跑去的时候。却突然看见一个娇小的身影子,正快速向楼上冲来。
本来这旅馆的楼梯虽然不宽,但也足够两人同时侧身通过了。只是雷蒙本来就是个大个子,几乎完全占据了整个楼梯的宽度。而对方似乎有什么急事,根本没注意到下楼的雷蒙。还没等雷蒙还出“小心”二字,就只听到“哎哟”一声娇呼,那娇小的身影已经撞进了他的怀里。
本来雷蒙以为,象这样笨手笨脚的,只会是莉莉丝而已。虽然只在旅馆里住了一个多月,但走起路来风风火火的雷蒙,可不是第一次和猫人少女撞在一起了。不过雷蒙很快就感觉到,今天这个撞进他怀里的身体,虽然没有莉莉丝那丰满,却多了几分力量柔韧。
知道和自己撞在一起的不是莉莉丝,雷蒙连忙低头一看,却发祥地艾米莉正有些恼怒地看着自己。
“你这个色狼!”还没等雷蒙说话,艾米莉已经抢先开口了:“快点让开,我要上去看苏菲!”
刚才莉莉丝见拉班又来骚扰苏菲,连忙从后面溜出去找艾米莉。虽然艾米莉只是个二级武道家,但猫人少女却把她当成了可靠的对象。而孤身一人生活在白月城,艾米莉经常受到苏菲的照顾,所以她也把苏菲视为最好的朋友。所以一听到这个消息,立刻心急火燎地赶了过来,没想到却在楼梯上和雷蒙撞了个满怀。
“苏菲刚睡着呢,你就不要去吵她啦!”见艾米莉一脸的焦急,雷蒙轻声对她说道:“让她好好休息会,我们去大厅吧。”
“嗯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艾米莉有些不情愿地应了一声,和他坐到了一张桌子前。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,艾米莉倒也经常在旅馆里出现,和雷蒙也熟悉了不少。虽然艾米莉也知道他其实并不是个坏人,但在两人单独相处时,还是对他还是没有什么好脸色。
“色狼,你要是欺负苏菲,我可饶不了你!”刚刚在桌边坐下,艾米莉就开始警告雷蒙。不过雷蒙并没有把美少女的警告放在心上,此时他的注意力,已经全部放在了即将送上来的食物上。
因为雷蒙已经是旅馆里的老面孔,是有名的“大胃王”,所以很快就有一大盘食物送到他的面前。
雷蒙正要大快朵颐,却看到莉莉丝进了旅馆。刚才正是她去通知艾米莉,苏菲遇到了麻烦。虽然半兽人的体质要比普通人类还一点,但猫人少女的速度,还是赶不上身为武道家的艾米莉。所以直到此时,猫人少女才气喘嘘嘘地赶到。
一看就看到了坐在桌边的雷蒙和艾米莉,莉莉丝脸色一喜,向着两人走了过来。“雷蒙、艾米莉,你们都在啊?苏菲怎么样了?”虽然还在微微喘息,但莉莉丝还是立刻开口询问苏菲的情况。虽然莉莉丝是在旅馆里打工,但苏菲一直把她当成自己的亲人对待。所以猫人少女对苏菲的事情,还是非常上心的。
看了一眼莉莉丝微微起伏的丰满胸部,雷蒙对她说道:“苏菲没事了,她正在楼上休息呢。”
“哦,那就好。”对雷蒙十分信任,听了他的话后,猫人少女悬着的心放了下来。不过艾米莉的一句话,又让她为苏菲担心起来。
“别高兴得太早,这拉班一向是个不达不罢休的家伙。”看了一眼如释重负的莉莉丝,艾米莉恨恨地说道:“他一定会通过其他办法,来威胁苏菲的。”
“咦?苏菲不是说,只要在白月城内,没有任何敢为非作歹的么?”听了艾米莉的话,正在对付面前晚餐的雷蒙吃惊地问道:“她刚才还说,只要不离开白月城的范围,那个什么拉班就拿她没有办法。”
“哼,虽然领主一向严格法纪,在白月城里的确没有人敢乱来。”看了一眼满脸不解的雷蒙,艾米莉用教训的口吻对他说道:“但拉班不但是贵族,更是城里的税收官。他在白月城实力不小,一定会用一些见不得人的手段,来逼苏菲就犯的。”
“那我们怎么办呀?”听了艾米莉的话,莉莉丝又开始着急了。对猫人少女来说,旅馆就是她的家,而苏菲也是她的家人。现在听艾米莉话中的意思,这拉班是无论如何不会放过苏菲了。想到要是自己没有苏菲的保护,一定会沦为那些贵族和有钱人的玩物,莉莉丝圆圆的大眼睛中,已经隐约可以见到一点泪光了。
“从势力上我们处在劣势,只有暂时忍耐了。”听了莉莉丝的话,同样为苏菲担忧的艾米莉长叹了一口气说道:“可惜苏菲坚持留在白月城,否则的话只要趁拉班不备,离开这个地方,那他也拿苏菲没有办法了。”
虽然大口地享用着美味的晚餐,但雷蒙一直在注意听了两个少女的对话。想到自己明天将要去西部草原完成佣兵人物,雷蒙连忙对莉莉丝叮嘱一番:“嗯,我看那个拉班不象好人,从明天起我要离开几天,你和苏菲一定要小心点。”
“你要去哪里啊?”听了雷蒙的话,莉莉丝又吃了一惊。虽然知道雷蒙是个佣兵,经常要完成任务。但自从有了那辆奇怪的“自行车”后,就算是路途再远的送信任务,雷蒙都能在当天返回。所以当听到他说要离开几天后,不但莉莉丝十分吃惊,就连艾米莉也感到有些惊讶。
“呵呵,我要去完成一个佣兵任务呢!”直到此时,雷蒙才想起自己已经是个二级佣兵了。他一面得意地取出二级佣兵徽章,一面对两个少女说道:“我接受了清除城西草原上狼群的任务,明天一早就要出发了!”
“什么?!”听了雷蒙的话,莉莉丝和艾米莉,几乎同时说出这两个字来。不过猫人少女这句“什么”中,更多地包含了欣喜和意外。看得出来,她是真心为雷蒙在那么短的时间内,成为二级佣兵而感到高兴。而艾米莉的那声“什么”中,除了意外和惊讶,却还有一丝恐惧和惋惜,这让雷蒙觉得很是有些奇怪。
“你为什么用这种口气对我说话?”咽了下口中的食物,雷蒙看着艾米莉问道:“似乎你对我成为二级佣兵,并不感到高兴嘛。”
“哼,你成为几级佣兵,关我什么事情!”听了雷蒙的话,艾米莉先是象往常一样讽刺了他一句。不过艾米莉似乎怀有心事,在刺了雷蒙一句后,立刻沉下脸对他说道:“虽然你现在是二级佣兵了,可这个消灭狼群的任务,却是不应该接的!”
“为什么?不就是一群狼么。”听了艾米莉的话,雷蒙有些不服地说道:“有一百枚金币的报酬呢,比其他二级任务高多了!”
“就是因为这样,所以我才说你不该接受这个任务!你以为佣兵工会的钱是好赚的么?如果不是这个任务特别危险,他们会开出这么高的报酬么?”听了雷蒙的话,艾米莉白了他一眼说道:“据我所知在此之前,至少有四个佣兵为了完成这个任务,而丢掉了性命。要不是佣兵工会规定,消灭普通野兽的任务,只能定为二级的话。恐怕这个任务早就被定为三级任务了!”
“啊!那么危险?”听了艾米莉的话,莉莉丝忍不住大声说道:“雷蒙,你就别去做这个任务了,再回佣兵工会接一个新任务吧!”
“这可不成。”听了猫人少女的话,雷蒙笑眯眯地对她说道:“这个任务报酬那么高,我可不愿意放弃呢!”
“死要钱的家伙!”听了雷蒙的话,艾米莉狠狠地对他说道。不过美少女似乎忘记了,她自己也曾经为了一块魔晶,而用美色引诱过雷蒙,甚至还差点真的被他非礼了。看着雷蒙一脸不在乎的表情,艾米莉更加生气,站起身来对他说道:“你爱去就去,不过在狼嘴里送了性命,可别怪我没有提醒过你!”说完这句话后,美少女重重跺了跺脚,然后气乎乎地离开了旅馆。
“雷蒙,你真的一定要去么?”等到艾米莉离开后,莉莉丝怯生生地对雷蒙说道:“如果真象艾米莉说的那么危险,你还是不要去了吧!”
听出了猫人少女话中,对自己真切的关心,雷蒙心中也是有些感动。不过在他看来,一群野狼根本算不上什么。为了不让莉莉丝为自己担心,雷蒙摸着她的小脑袋微笑地说道:“放心吧,莉莉丝。我最多三、四天就会回来的。到那时候,我骑自行车带你兜风去吧!”
“好呀!”莉莉丝毕竟还是小孩心性,听了雷蒙的话,立刻就高兴起来。要知道雷蒙的自行车,现在可是全城闻名了。想到可以和雷蒙一起,坐着神奇的自行车在城里穿梭,莉莉丝的小脸上流露出一丝兴奋的神色。
“呵呵,这几天好好照看苏菲,等我回来一定带你骑车!”见莉莉丝脸色转晴,雷蒙站起身来对她说道:“我现在就去休息,明天一早就出发,争取早点回来。”
“嗯!”见雷蒙心意已决,他又显得这么有信心。莉莉丝也不多什么,只是一脸崇拜地向他点了点头。
当下雷蒙回到自己房间休息,为完成第二天的任务,作一些必要的准备。
第二天一早,雷蒙就离开了旅馆,带着莉莉丝准备的食物,向白月城西的草原进发。白月城地处洛克帝国西北角,因为和兽人生活的西部荒野距离最近,所以白月城也算是帝国西北部的重镇之一。而又因为城市周围都是人迹罕至的荒原森林,非常适合冒险者和佣兵猎杀魔兽。这得天独厚的条件,让白月城也成为各地商人云集的一个城市。
不过最近几个月来,有一群野狼占据了城西的草原,几乎把城西的道路完全阻断了。以至于许多商人不得不多绕几天的路程,从另外几个方向进城。所以白月城商会才佣兵工会悬赏,要求他们除掉这群恶狼。不过这群恶狼数量众多,以至于接受这个任务的佣兵,几乎个个都是有去无回。
当然,对这些事情雷蒙都不清楚。在他看来,消灭一群野狼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。当年在遗弃冰原上,那些雪狼被雷蒙当成解谗的点心,也不知道被他杀了多少。是以现在的他根本没把这个消灭狼群的任务放在心上。
雷蒙骑着自己制造的自行车,从白月城西边的城门出了城。这城西草原离白月城只有十五里远,占地广袤,直接和兽人的地盘西部荒原相接。上了城外的大路后,雷蒙蹬着自行车加速向前骑去。不过一心想要早点完成任务的雷蒙并没发现,在身后一百多码的地方,有一个骑着马的人正若即若离地跟着他。
区区十五里的路程,就算雷蒙不骑车跑着过去,也不需要很长时间就能到达。更何况他现在骑着自行车,更是只用了一会,就来到了城西草原的边缘。只见一大片沁人的绿色,在天地间铺展开来,无论是往左还是往右,都一眼望不到边。
而在草原上,有一条好算宽阔的土路从中穿过。因为近年和兽人部落并没有发生战争,所以经常有些胆大的商人,往返于这条道路。从人类社会贩卖各种生活用品到兽人部落,然后从那里把兽人的特产运回洛克帝国。
不过雷蒙知道,沿着大路前进,找到野狼群的可能性并不大。所以在沿着大路前进了一段后,雷蒙把自行车藏在半人高的草丛中。然后离开大路,向草原深处走去。而那个一直骑马跟在他身后家伙,也远远地下了马,悄悄地跟在雷蒙的身后。
因为正是盛夏,所以一望无际的草原上除了半人来高的杂草外,并无任何可以遮挡视线的物品。而雷蒙高大的身躯,在这无遮无掩的草原上自然十分醒目。所以那个从白月城一路跟来的神秘人物,并不用十分费劲,就能轻而易举地掌握雷蒙的动向。
一心想要早点找到野狼群,雷蒙根本没有注意身后的尾巴。他只是一面向草原深处前进,一面不停地东张西望着,希望可以早点找到那群野狼。
不过虽然草原上的野狼经常袭击过往的客商,但真的想要在广袤的草原上找到它们,却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。漫无头绪地在草原上转了大半天后,眼看天色渐暗。雷蒙这才选一块比较干燥的地方,压平上面的杂草,就地休息起来。
因为草原不比遗弃冰原,动物在草地上留下的痕迹,远没有在冰雪上的明显。所以虽然雷蒙一路上都非常仔细,但却还是没有找到任何狼群留下的蛛丝马迹。想到这片草原如此宽阔,要在这么大的地方找到目标,无疑是大海捞针,雷蒙心中也是有些焦急。
不过事到如今,就算心里再着急也没有用。看着天色渐渐暗了下来,雷蒙决定先吃点东西,然后连夜寻找狼群的下落。
就在离雷蒙几十码远的地方,一个身影静静地藏在草丛中,静静地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。这人正是拉班的那个保镖,昨天护送拉班到家后,他就去查了雷蒙的底细。在知道雷蒙不过是个二级佣兵,既没有什么来头也是某个佣兵队的成员后。拉班立即指使他的心腹,立刻让这个可能的情敌,消失在这个世界上。所以这杀手才一路跟随雷蒙到此,准备在城外无人之处,把他消灭掉。
出于杀手谨慎的本能,拉班的保镖决定,等天黑以后再动手。不过害怕被雷蒙发现,这杀手只能卧在草丛中一动不动。看着不远处的雷蒙,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干粮。想到自己却只能趴在草丛中,成为周围蚊子飞虫的食物。这杀手不禁也是气愤难平,心中暗下决定,等一会动手时,一定要好好折磨一下这个大个子,好出出心中的这口怨气。
眼看着天色越来越暗,杀手只觉得心中的杀意越来越难以抑制。眼见雷蒙还在享用他的食物,这杀手正要准备动手。却听到一阵狼嚎从不远处传了过来,连忙收敛气息,继续呆在原地观察情况。
几乎与此同时,雷蒙也听到了阵阵狼嚎声。没想到找了大半天没见着的狼群,此时居然自己找上门来了。雷蒙心中一阵高兴,随手把没吃完的食物一扔,跳起来向着狼嚎声传来的方向望去。
不过这一看,却让雷蒙也吓了一跳。只见在不远的草原上,一大群野狼正向雷蒙靠拢过来。虽然雷蒙在仓促之间,无法准确估计狼群的准确数量。不过只看黑压压的一大片狼群,任何人都能估计出来,这群野狼的数量至少在三百以上。
“艾米莉果然说得不错,佣兵工会的钱果然不是好赚的。”看着不远处黑压压的狼群,雷蒙自言自语地说道。说心里话,雷蒙以为这所谓的狼群,最多不过几十只而已。没想到在这丰饶的城西草原上,居然会有数以百计的野狼集合而成的狼群。
其实大陆各地的野狼,都有集群生活的习性。不过因为遗弃冰原条件恶劣,所以那里的雪狼每群的数目也少,不过三、五只而已。要是有十来只雪狼聚集成群,就已经是少见的大狼群了。
虽然雷蒙身材高大,但在数百只野狼面前,还是显得有些渺小。在这数百只野狼看来,雷蒙只是今晚开胃的点心而已。所以还没等后面的野狼赶到,跑在最前面的几只狼已经长长嚎叫了一声,向着雷蒙扑了过来。
好不容易找到了这群野狼,雷蒙也正想开始动呢。没想到那些野狼倒抢先向自己冲了过来,雷蒙也是大吼一声,向着领头的几头野狼扑了过去。
虽然每头野狼的实力并不强大,但数百头野狼集合在一起,其实力着实不可小觑。一般人类遇见这种规模的狼群,无不望风而逃。就算是成群结队的佣兵队,也尽量避免和狼群发生冲突。所以这群野狼纵横草原数年时间,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大胆的人类。
不过野狼只是普通猛兽,并不象魔兽那样,有很高的智商。所以虽然雷蒙的这个举动有些反常,但并没有引起它们的注意。眼见雷蒙也冲了过来,领头的几条野狼猛地飞身跃起,狠狠向雷蒙扑了上来。
这领头的几条野狼体形庞大,行动迅速。要是普通人被它们这么一扑,肯定难逃被活活咬死的厄运。然而雷蒙虽然身无斗气,但却是是身怀内功的大高手。虽然雷蒙本身对此并不知情,但却并不妨碍他对付这群野狼。
野狼群那常人看来根本无发闪避的攻击,在雷蒙看来不过是慢得可笑的动作而已。面对几头扑上来的野狼,雷蒙不闪不避,直直迎了上去。只到和对方的距离足够接近,雷蒙才突然轰出几拳,分别命中几头野狼的要害之处。
雷蒙的这几拳虽然没出全力,但也已经是非同小可。那几头野狼连惨叫都没机会发出,就被雷蒙拳上含的暗劲震碎内脏,“呼”地一声向后飞去。雷蒙的力量十分之大,那几具向后飞出的狼尸余势未衰,重重撞进狼群之中。一连把几头野狼砸得头破骨折,眼看是活不了了。
而这几头野狼的遭遇,不但没有给其他同伴以警示,反而激起了整个狼群的凶悍之气。一时间只听得狼嚎声此起彼伏,数量更多的野狼向雷蒙冲来,然后就是不要命地向他猛扑上来。
面对这样的场面,雷蒙毫不迟疑。也是一声长啸,然后和身冲进了野狼群中。只见他虽然被群狼围住,但却不见有丝毫恐惧的表情。神情自若地左边一拳右面一脚,收割着那些向他扑来的野狼的性命。
要知道雷蒙可以单凭一己之力,和七级中阶的白雷虎战个旗鼓相当的高手。虽然野狼数量众多,但两者之间的实力差距实在相差太大,根本不是数量优势可以弥补得了的。虽然这群野狼个个悍不畏死,犹如流水般不停地向雷蒙扑上去。但等待它们的,却无一例外的是重重的一拳或者一脚。而一旦被雷蒙击中,那些野狼则再无生存的可能,立刻化为一具具尸体,颓然落到草地上。
只不过一会工夫,死在雷蒙手下的野狼已有近百头之多。虽然余下的野狼还在向他发动攻击,但这场战斗的结果却已经显露端倪。这番情景落在不远处那杀手的眼中,让他心中着实惊疑不定。
虽然在旅馆之中,杀手已经对雷蒙的实力有所了解。但他着实没有想到,这家伙的实力居然如此之强。居然能以一己之力,对付几百只野狼。看着雷蒙魁梧的身躯在狼群中横冲直撞,所到之处没有一头野狼可以幸免,这杀手也在心中暗道侥幸。
“没想到这家伙居然如此厉害,但身上居然又感觉不到一点斗气的波动,真是太奇怪了。”看着雷蒙敏捷的身手,那杀手在心中暗暗想道:“幸亏刚才没有动手,否则的话真不知道是谁杀谁了。”
本来这杀手见野狼群遇见了雷蒙,还以为这次已经不用他亲自动了。本来他打算看着狼群撕碎了雷蒙后,就回去向主人报告这个消息,却没料到看到的却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。虽然雷蒙已经杀死了百十头野狼,但动作丝毫不见缓慢,还是保持着之前的屠杀效率。
面对这样的情景,这杀手越看越觉得心惊肉条。没想到这大个子的实力,比他估计得还要强大许多。此时这杀手的心中很明白,要是两人正面冲突的话,他肯定不是雷蒙的对手。
然而这杀手也知道,他的主人拉班是个说一不二的人。既然他已经下令要自己杀死雷蒙,那不管有什么理由,自己一定要把雷蒙的人头拿下才行。看着正和群狼斗得热火朝天的雷蒙,那杀手只是微一沉吟,一丝奸笑就悄悄爬上了他的面孔。
只见他尽量收敛起身上的气息,然后如爬虫般紧贴地面,缓缓向人狼大战的战场移动过去。虽然惊讶于雷蒙的实力,但这杀手对自己隐藏踪迹的本事,还是非常自信的。所以他趁着雷蒙和野狼战斗,无暇他顾的机会,一步步向前移动。终于在一刻钟的时间后,来到了一大堆死狼的尸体边。
这里已经是战场的边缘地带,有许多被雷蒙干掉的野狼尸体,都堆积在这里。就在这杀手向战斗移动的这段时间里,雷蒙又消灭了近百只夜狼。此时那原本数量庞大的野狼群,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一的数量了。
不过野狼毕竟只是野兽,虽然明知它们不是雷蒙的对手。但在凶残之性被激起后,仍旧是不顾死活地向雷蒙扑来。被近百头野狼包围着的雷蒙环顾四周,竟然没有发现一头逃跑的野狼。这个发现也让雷蒙暗暗高兴,看来这次歼灭狼群的任务,可以完成得非常完美了。
而那杀手则趁人和狼都在奋力拼杀的机会,躲在了一堆狼尸下面。不过此时雷蒙和群狼正拼得如火如荼,谁都没有注意到在战场的边缘,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情。
在消灭了二百多只野狼后,雷蒙也渐渐感到有一丝疲惫了。虽然他对付这些野狼,全部都是一击毙命。但这一击之中,也是要含有不少力量才行的。虽然修炼了好几年的内功,雷蒙的造诣着实不弱。但毕竟人力有时而穷,强大如雷蒙不可能一直不停地战斗下去。
“要是会魔法就好了,一个魔法轰过去,管叫这些野狼全部变烤猪!”看着剩下的几十头野狼,雷蒙不禁在心中暗暗想道。当然,因为今天这一战,更加坚定了雷蒙学习魔法的决心。在他看来,就算当魔法师不能赚那么多的钱,就单单冲着魔法师强大的实力,都一定要成为洛克魔武学院的学生。
不过要进入魔武学院学习,就得先凑齐巨额的学费才行。一想到以后成为魔法师后威风的样子,雷蒙觉得力气又回来了,手也不酸了、人也精神了。看了一眼所剩不多的野狼,雷蒙大喝一声,向着野狼最多的地方冲了过去……
又过了不长的时间,空旷的草原上只有雷蒙一人站着了。那刚刚还数量众多的野狼,除了少数几只见势不妙,逃离了战场外,其他的都已经躺在了雷蒙的脚边。这一战雷蒙以一己之力,消灭了三百多头野狼。虽然还有几头野狼逃离,但单凭着不到两位数的野狼,已经对来往的行人构不成任何威胁了。看着黑压压一大片狼尸,雷蒙轻轻松了一口气,然后坐到地上休息起来。
“唉,肚子又饿了!”看着空中的两轮圆月,雷蒙摸了摸肚子叹了一口气道:“可惜这里没有木柴,烤不成狼肉了。”
不过虽然吃不成烤狼肉,但雷蒙还带着一些干粮呢。虽然干粮的味道远不如烤肉,但在这种情况下,雷蒙也只好凑合着吃上一点填饱肚子了。狼吞虎咽地吃了一些干粮,感到肚子里又有东西了,雷蒙这才一拍脑袋,大声说道:“好险,差点把最重要的事情忘记了!”
要知道佣兵完成任务,必须要带回一点信物,这才好向佣兵工会证明。就象这次雷蒙接受的屠狼任务,就要求他把每只野狼的右耳都带回去,作为完成任务的凭证。本来雷蒙以为,在城西草原不过只有几十头野狼而已,却没想到自己一共杀了三百多条野狼。看着好大一片野狼尸体,雷蒙不禁面露苦笑。天知道这么狼耳朵,要割到什么时候去。
不过想到完成任务后的报酬,雷蒙无奈地取出随身携带的匕首,开始一只只割死狼的耳朵。
“一百九十七、一百九十八、一百九十九……”百般无聊的雷蒙一面割着狼耳,一面暗暗在心中数数。虽然雷蒙刚才杀狼的时候,杀得是一个淋漓痛快。但现在割起狼耳朵来,却让他累得够戗。看到还有三分之一的狼耳朵没割下来,雷蒙长长叹了一口气,手下不停地割了起来。
其实这也就是雷蒙性子耿直,有些不知变通了。试问除了雷蒙自己外,谁又能知道这群野狼的确切数量?其实只要他割个百把十个狼耳朵回去,佣兵工会也会认为他完成了任务。
不过直肠子的雷蒙可没想到这一点。在他看来,既然任务要求割下所有的狼耳朵,那就必须全部割下,一只都不能少!
此时天色已经渐渐开始变亮,雷蒙也割下了大部分死狼的耳朵。此时只有被聚成一堆的十来具狼尸,还没有被割下耳朵。雷蒙计算了一下时间,如果割完这十几只狼耳就立刻动身的话,恐怕不用等到天黑,就能回到旅馆了。
“加把劲,把活干完吧!”想到就能吃好旅馆里热腾腾的食物了,雷蒙一面给自己打气,一面向那堆狼尸走去。
然而就在雷蒙揪住一只狼耳朵,正要下手割的时候。两具野狼的尸体突然凌空飞起,向着他的头脸重重地撞了过去。而与此同时,一个淡淡的身影则紧跟在狼尸后面,向着雷蒙的怀中撞了过去。在黎明的微光中,一道淡淡的寒光出现在那人影手中,犹如一道闪电般刺向雷蒙的心脏。任谁都不会怀疑,只要这寒光刺中雷蒙的心脏,他会立刻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。
这人影自然就是隐藏在狼尸堆中的杀手。之前他趁着战场一片混乱之时藏身于此,已经有大半夜的时间了。作为一个杀手,除了善于隐藏自己的行踪外,最擅长的就是控制自己的身体,长时间地保持同一个状态了。是以这杀手虽然在狼尸堆中待了半夜,却丝毫不影响身体的敏捷性,让他可以在这一刻,展开雷霆万钧般的一次攻击。
而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杀手,他选择的时机无疑也是非常合适的。在这之前雷蒙已经杀光了野狼,而且又忙了大半个晚上,割下几百只狼耳。此时还剩最后十多只狼耳,又是天色将亮未亮之时。对人类特别是辛苦了一晚上的雷蒙来说,这正是他身体最疲惫,精神最倦怠的时候。
在这杀手看来,虽然面对面正大光明地战斗,他肯定不是雷蒙的对手。但要是在这种情况下出手偷袭的话,他能得手的机会几乎是百分之百的。
然而现在的情况,却完全出乎那杀手的意料。虽然他的攻击着实出人意料,但雷蒙的反应速度,更是令他吃惊不已。就在那两具狼尸刚刚飞起之时,雷蒙已经作出了反应,开始迅速向后退却。几乎是与此同时,开始后退的雷蒙双足一勾,已经有另外两具狼尸飞了起来,挡在了他的身前。
而这时候正是那杀手,用手中匕首刺向雷蒙之时。眼看自己进攻的线路被挡,那杀手无奈之下只得先拨开这两具狼尸体,然后再向雷蒙的心脏猛刺过去。然而就是这么一瞬间的阻碍,雷蒙已经调整了自己的身体,进入到完美的防御状态中。
眼见对方手中的匕首如闪电般刺向自己的心脏,雷蒙却是不闪不避,也是用手中的匕首迎了上去。
没想到对方在如此出其不意的情况下,居然还能把身体调整到防御状态,那杀手开始也是吃了一惊。不过当他见到,雷蒙居然挥动匕首和自己硬拼时,不禁在嘴角扯出一丝狞笑。要知道杀手这个职业,一向是使用匕首最熟练的。而这个大个子虽然实力不弱,但却妄想用手中的匕首抵挡自己的匕首。这“愚蠢”的行为在那杀手看来,无疑注定了敌人的灭亡。根本不相信雷蒙能用匕首防住自己的这次进攻,那杀手臂上加劲,准备一举将雷蒙刺杀。
也难怪那杀手会有这有这样的想法,在大陆上,力量和速度一向是难以调和的一对矛盾体。一般来说,象战士和骑士这样的力量型职业,就很难在速度和敏捷性上,有和同等级的刺客等职业相比。同样的,刺客这样注重速度的职业,在力量上也敌不过同等级的战士。而象游侠这样的职业,虽然号称速度和力量并重。而事实上,游侠在速度上比不上刺客,在力量上也比不上战士,只是在两者之间取得一个平衡点而已。
刚才这刺客眼见雷蒙力量十分恐怖,对付野狼都是一拳或者一脚,就要了对方的性命。所以早就将他当成力量型的战士,自然不会想到,雷蒙能用这小小的匕首,抵挡住自己的进攻。
然而雷蒙修习的内功心法,却和这个世界上任何战斗职业都不一样。神奇的修炼方法不但让雷蒙拥有巨大的力量,更让他同时拥有极快的速度。所以那杀手的嘴角的狞笑刚刚浮现,就只听到“叮”地一声响,两人的匕首竟然真地撞到了一起。
没想到最不可能发生的事情,居然就这样实实在在地发生在眼前。饶是那杀手一向十分冷静,此时心中也是惊讶无比。然而还没等他在表情上反映心中的惊讶,就感到一股大力从匕首上传来,整个人身体一麻,然后就向后飞了出去。
只见那杀手在空中手舞足蹈地飞出好远,然后“啪”地一声,重重摔在了长长的草丛之中。虽然草原上的野草很长,杀手这一摔并无大碍。然而在刚才和雷蒙匕首相交时,他已经受到了对方内劲的冲击。是以虽然看上去并没有受伤,但这杀手却已经无法站立了
而他紧紧握在手中的匕首,则已经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握柄。那锋利的刀刃,则在刚才那一撞中断裂了。这把断裂的匕首本是那杀手得意的武器,无论从材质还是做工上看,都比雷蒙手中那把用来割皮切肉的匕首好上许多。但就是雷蒙那把极其普通的匕首,在他浑厚内力的催动下,居然轻易地砍断了那杀手视若珍宝的兵器。
不可置信地看着手中断裂的匕首,那杀手终于认识到,自己和那大个子间的实力差距有多么巨大。然而此时对他来说,一切都已经晚了。此时的杀手只觉得喉头一甜,一口鲜血立刻喷了出来。而此时雷蒙也赶到了他的面前,有些惊讶地看着满脸的杀手。
“原来是你啊!”虽然脸上有血,但雷蒙还是很快地认出了躺在面前的这个家伙:“你不就是那个拉班的保镖嘛!”
“哼,我一生杀人无数,却没料到会栽在你的手上。”面目阴沉地看着毫发无损的雷蒙,那杀手恨恨对他说道:“你尽可以对我百般羞辱,但却不可能逃过主人的追杀!”
“你们还真是够狠的啊!”听了对方的话,雷蒙也是冷冷地对他说道:“没想到会为了争风吃醋,毫不犹豫地动杀人的念头!”
“哈哈,别说是为了争一个女人,就算只是为了更加微不足道的小事,杀一个人也算不得什么!”自知自己今天无法幸免,那杀手说的话倒也算是硬气。
不过在雷蒙看来,一个要死的人表现得再怎么硬气,也是一种愚蠢的行为。他实在搞不明白,既然死都要死了,为什么还要考虑到自己的面子,说那些于事无补的空话。在雷蒙的观念中,既然别人想杀他,那他也不会对那人客气。虽然此时这杀手已经失去还手之力,但雷蒙还是不会放过他的。
“杀人者人恒杀之。”对着杀手文邹邹地说了一句从王守义那里学来的话,雷蒙一脚踢中对方的胸口,立刻将他送进了地狱。
“呼,这个拉班果然不是好人。”看着已经一动不动的杀手,雷蒙喃喃自语道:“看来苏菲果然是惹上了麻烦,这次回去以后,看看能不能帮她解决这个问题吧。”因为雷蒙本来就是个野蛮人,对他来说,遇事依靠拳头解决问题,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。
所以当雷蒙遇见拉班这个敌人后,第一个想到的,自然就是和对方明刀实枪地打上一架,以解决这个心腹之患。不过雷蒙似乎没有想到,那拉班既是贵族,又是白月城的税收官,又怎么会轻易和他打架呢。
站在原地呆呆地想了一会,雷蒙觉得还是尽快赶回旅馆为好。是以用最快的速度割下剩余的几只狼耳,雷蒙带着一大包野狼的耳朵,踏上了回城的旅程。
不过这里离雷蒙收藏自行车的大路边,毕竟有着一天的路程。虽然不用象来时那样,时时放慢脚步,寻找狼群的踪迹。但雷蒙经过连番的战斗,体内的真气毕竟有所消耗,连带着他的步伐,也不如平时那么快速轻盈。
所以当雷蒙走到藏匿自行车的地方时,天色已经渐渐变暗。好在北方的夏夜来得较晚,借着夕阳的余光,雷蒙骑上自行车,心急火燎地向白月城赶去。
短短十五里的距离,对骑车的雷蒙来说,并不是很长的路程。没过多久,白月城那有些破旧的城墙就出现在雷蒙的视线中。
虽然不是第一次见到这副景象,但此时的雷蒙心中有所牵挂,竟然有种回到家的感觉。不过此时可不是感慨的时候,再加上雷蒙神经大条,这种温馨的感觉在他心中,也只是一闪而逝而已。想到拉班的心狠手辣,雷蒙不禁双腿用力,加速向白月城内骑去。
此时天色已暗,城门附近除了站岗的士兵外,已经几乎没有什么行人了。归心似剑的雷蒙在通过城门时,根本没有减速,而是一个劲地低头猛冲,向着城内疾驶而去。因为骑着白月城目前最拉风的交通工具,那些士兵在很远的距离就认出了雷蒙。还以为他在执行什么紧急的送信任务,这些士兵并没有阻拦他。
不过虽然这些士兵没有阻拦雷蒙,任他快速穿过了城门。但就在雷蒙进入白月城后,突然有一个娇小的身影从路边窜了出来,飞快地向着他冲了过来。
“莉莉丝!”虽然天色已暗,那人跑得又快。但眼尖的雷蒙还是一眼就认出,这个娇小的身影,正是旅馆里那个笨手笨脚的猫人少女。
此时莉莉丝完全发挥了她运动神经迟钝的特长,虽然看着雷蒙骑车飞快地迎面而来。但她愣是管不住自己的双腿,还是向着雷蒙和他的坐骑猛冲过来。
此时雷蒙的速度极快,眼见莉莉丝娇小的身躯向自己撞来。要是真的被自行车撞实,恐怕猫人少女不死也得重伤。来不及多想的雷蒙双足用力,魁梧的身躯凌空飞起,从自行车的车头前跃过,正好把一头撞来的莉莉丝搂在了怀里。
几乎是与此同时,还在快速前进的自行车,则结结实实地撞在雷蒙的后背上。虽然雷蒙皮坚肉厚、又有内家真气护体,但这一撞还是让他好不疼痛。
“呀!”直到此时,莉莉丝的惊叫才出口。不过当猫人少女睁开圆圆的大眼睛后,却发现自己正依偎在雷蒙宽阔的胸膛前,根本没有受到任何伤害。
“莉莉丝,你怎么啦?”看着怀里惊魂未定的猫人少女,雷蒙用带着几分责备的语气说道:“为什么那么不小心,差点被我撞伤你!”
“我……我在这里等你,一看到你就跑过来了,没想到会有危险呢!”听了雷蒙的话,莉莉丝连忙低下头,怯生生地对他说道:“人家担心你,接受那个任务会有危险呀!”原来莉莉丝人小鬼大,昨天听了艾米莉的一席话后,心中暗暗担忧雷蒙的安危。正好这两天旅馆里出了点事,也没有客人上门。所以猫人少女几乎整天等在白月城西门附近,等着雷蒙回来。
“傻姑娘,我不是对你说我不会有事的么?”听出了莉莉丝话中的关切之意,雷蒙也不好意思再责备她。看着深深低着头的莉莉丝,雷蒙有些爱怜地摸着猫人少女的小脑袋,小声问道:“现在正是晚餐时间,你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了?苏菲那里能忙得过来吗?”
“现在根本没客人。“听了雷蒙的话,莉莉丝小声对他说道。
“咦,现在这个时候怎么会没客人的?”听了猫人少女的话,雷蒙奇怪地问道:“旅馆出了什么事了?”
“唉,昨天你走了以后,那个拉班又来过啦!”听了雷蒙的话,莉莉丝叹了一口气对他说道:“他说白月城最近税收不足,所以要提高旅馆的税收。要苏菲每个月上缴三十个金币,否则旅馆就要关门了!”
“三十个金币?!这也太多了吧!”听了莉莉丝的话,雷蒙也是吃了一惊。已经在旅馆住了一个月的他知道,虽然旅馆看上去生意不错,每天都是宾朋满坐。但这行的利润可是很微薄的,每天能有几十个银币的收入就不错了。而那个拉班制定旅馆一个月的税收,甚至比一个月的利润还高。显然,拉班是铁了心要让苏菲的旅馆关门。好让他可以更加容易地,逼迫苏菲成为自己的情妇。
“苏菲说,如果交那么多税,旅馆就开不下去了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莉莉丝也撅起小嘴表示不满:“不但如此,这两天还多了好几个凶巴巴的人,整天坐在旅馆里,害得都没有客人上门了。”
“一定是那个拉班在捣鬼!”听了莉莉丝的话,雷蒙气愤地大声说道。虽然以野蛮人的传统,他们是不屑于做这种见不得人的事情的。但经过王守义苦心教育后,对这种拙劣的阴谋,雷蒙还是一眼就能看透的。
“是啊,苏菲也这么说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猫人少女接口说道:“可是又没有证据,那几个坏人也只是坐在旅馆里,并没有做什么坏事。所以就算告到领主那里,也没有什么用处的。”
“我们别在这里傻站着了,先回旅馆再说吧!”眼见天色已晚,雷蒙不放心留在旅馆里的苏菲,连忙对莉莉丝说道:“我骑车带你回去吧!”
要知道和洛克西斯城相比,白月城虽然不大。但从城西走到城东的旅馆,也是需要一段时间的。而莉莉丝又是为了不放心雷蒙,特意到城西来等他的。雷蒙无论如何做不到,自己骑车赶回去。却把这么一个可爱的猫人少女扔在这里,让她自己走回家去。
“好呀!”听了雷蒙的话,莉莉丝也是眼睛一亮。要知道雷蒙的自行车,早就成为白月城年轻人心目中最时尚的交通工具了。而在白月城里,有许多年轻女孩,都想坐在雷蒙的自行车上,在城里兜兜风。
不过雷蒙一直忙着完成佣兵任务,根本没见他骑车带谁兜过风。现在听雷蒙主动要骑车带自己回旅馆,莉莉丝只觉得心跳得厉害,连小脸都有些发烧。可惜现在天色已暗,雷蒙并没有看到猫人少女这可爱的模样。
“快上车吧!”担心旅馆的情况,雷蒙扶起自行车,用一只手就把莉莉丝抱到了车上。然后他也长腿一跨,坐到了猫人少女的前面。
在和猫人少女接触了一个月的时间后,雷蒙知道她是个笨手笨脚的女孩子。所以在确定身后的莉莉丝已经坐好后,雷蒙不放心地叮嘱了一句:“你抱住我的腰吧!”
“哦,好的!”听了雷蒙的话,莉莉丝低声应了一声。随后就伸出双手,紧紧地搂住了雷蒙粗壮的腰身。此时两人之间几乎没有空隙,所以莉莉丝那丰满的胸部,几乎完全贴在了雷蒙的背上。
虽然担心着旅馆的情况,但雷蒙还是不可避免的感受到,来自猫人少女胸前的压迫感。那既丰满又柔软的感觉,让平时骑车平稳的雷蒙,一路上好几次差点摔倒。特别是在骑车经过有些不平整的道路时,猫人少女因为害怕的缘故,更是紧紧地搂住了雷蒙。以至于雷蒙甚至可以清楚的感受到,莉莉丝丰满胸部上那小小的硬点。
这样的刺激,让初尝女人滋味,但在最近却和女性无缘的雷蒙心动神摇。要不是此时正在大街上,而又挂念着旅馆和苏菲的情况。恐怕雷蒙早就抑制不住心中的火焰,把身后这个丰满可爱的猫人少女,变成一个真正的女人了。
骑车穿过早就烂熟于胸的街道,雷蒙终于带着莉莉丝来到了旅馆门前。稳稳地停下自行车,微微松了一口气的雷蒙抢先下车,然后才把莉莉丝从车上抱了下来。
在抱猫人少女下车时,借着旅馆门口泄出的灯光,雷蒙清楚地看到她的脸上有一抹隐约可见的红晕。看来刚才那亲密的接触,也让莉莉丝有些意乱神迷。不过女孩毕竟是女孩,她们永远有着自己的矜持。虽然刚才和雷蒙那亲密的接触,也让从没接触过男人的猫人少女沉迷其中。但纵然心中有万般不舍,莉莉丝终于没有勇气向雷蒙表明心迹。在被抱下车后,她只是羞涩地看了雷蒙一眼,就转身跑进旅馆去了。
看着莉莉丝娇小的身影进了旅馆,雷蒙停好自行车,提着他的战利品——一袋狼耳朵,大步地走了旅馆。
“小子,你进来干什么?!”雷蒙刚刚走进旅馆的大厅,就听到一声粗鲁的喊叫。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,两个满脸横肉、毫不掩饰身上杀气的大汉,正大模大样地坐在一张桌子边。看来这两人就是莉莉丝所说的,吓得客人不敢进门的恶人了。
而在另一张桌子前,则坐着苏菲和另一个不速之客——拉班。看来在莉莉丝离开的时候,这个阴险的家伙又来旅馆游说苏菲了。
不过看到平安回来的雷蒙,拉班显然愣了一下。对自己保镖的忠诚,拉班是绝对有把握的。而现在这个在资料上,既无魔力又没有斗气的二级佣兵,居然平安地回到了白月城。拉班立刻想到,自己的心腹保镖,已经永远回不来了。
不过拉班虽然是个贵族,但这杀人的事情,还是不适宜大张旗鼓的。准备在白月城外将雷蒙干掉的事情,除了他的保镖知道外,就只拉班自己心里清楚了。所以虽然此时他本人已经不敢小看雷蒙,但他带来的两个大汉,却以为雷蒙不过是个普通人而已。
见雷蒙没有理睬自己,而是愣愣地向拉班走去。这两个大汉立刻站起身来,运起斗气向着雷蒙狠狠撞了过去。根本在雷蒙感觉不到任何斗气的影子,这两个大汉满心以为,这一撞至少能把这大个子撞得口吐鲜血,软瘫在地才是。
“小心!”刚刚进门的莉莉丝见到这一幕,忍不住开口提醒雷蒙。猫人少女可不知道雷蒙的实力,而在最近两天里,这两个大汉已经用同样的办法,撞伤了不少不信邪的客人了。
作为白月城的领主,莫里&;#8226;米德亲王是个有着与众不同思维的管理者。在他看来,城市的安定,是治理领地的重中之重。只有城市稳定了,才能吸引更多的商人和冒险者来到这里。而作为领主,莫里也能从他们的贸易中,收取更多的税收。事实上,白月城的佣兵工会如此兴旺,这也是个非常重要的因素。
为了保证自己的政策顺利实施,莫里对在城里违法的人员,向来是毫不留情的。事实上就在不久以前,莫里还当众绞死了一个当街调戏妇女的贵族。是以虽然拉班也是贵族,但他想要对付苏菲,也不敢把事情闹得太大,只是使用一些见不得人的手段而已。而他想要雷蒙的性命,更是只敢派人在城外行事而已。
现在这两个面目狰狞的大汉,也是拉班的手下。他们两个都是三级下阶的战士,虽然算不上什么顶尖好手,但吓唬吓唬来吃饭的客人,装作不小心地样子“教训”一下那些不信邪的酒鬼,还是绰绰有余的。
不过不幸的是,他们这次遇上的是雷蒙。看着这两个大汉双手的位置和形状,雷蒙立刻明白了他们的打算。心中对这些仗势欺人的家伙很是气恼,雷蒙决定好好教训他们一下。
莉莉丝的警告声犹在耳畔,那两个大汉已经并排走到了雷蒙的身前。就在他们运足斗气,狠狠撞向看似毫无防备的雷蒙之时。却突然发现眼前人影一花,竟然失去了目标的踪影。
几乎与此同时,两人觉得背后被人轻拍了一下。而一股明显的热流,也在同时涌入了他们的身体。虽然这股热流在进入两人的体内后,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。但还是让这两个大汉吃了一惊。
连忙向两边跳开,同时回头向后观望。两人正好看到雷蒙憨厚的笑容,在他们面前闪过。只是此时这两人看着雷蒙的目光,除了惊异之外,还带着几分恐惧。要知道这两个大汉虽然不是顶尖的高手,但要想躲过他们的目光,突然出现在他们身后,这绝对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。
只是这两人不知道,刚才进入他们体内的热流,才是雷蒙真正杀着。这用内力伤人的方法,本是记录在王守义传授给雷蒙的内功心法中的。本来雷蒙一直以为,这种所谓杀人不见血的方法,不过是被夸大的了说法而已。但在佣兵工会测试时,雷蒙以这种方法炸坏了两个水晶球。这才知道,原来这种杀敌方法是确实存在的。
不过为了避免麻烦,雷蒙并没有在这两人体内注入过多的内力。按照他的估计,这两人至少也要在一天之后,才会因为内脏受损而死亡。
对两个面露惊恐之色的大汉微微一笑,雷蒙大大咧咧地坐在了苏菲的边上。“拉班先生,你怎么又来了?”看着脸色阴晴不定的拉班,雷蒙憨笑着对他说道:“谢谢你在城外对我的招待,虽然我不怎么喜欢意外,但那次偶遇真的让我感到很刺激呢!”
看着咧着大嘴微笑的雷蒙,拉班突然感到十分不安。此时的他也没有了刚才那悠然自得的神情,而是有些尴尬地回答道:“你……你在说些什么?我完全听不明白!”
“你一定明白的,不是么?”意味深长地看了对方一眼,雷蒙缓缓对他说道:“既然苏菲不同意你的提议,你就不要再来烦她了。现在请离开这里吧,这家旅馆不欢迎你!”
听着雷蒙斩钉截铁的话语,看着他脸上坚毅的表情。坐在雷蒙身边的苏菲呆呆地看着他,突然觉得心中涌起一股感动。自从上次在雷蒙的怀中睡着后,苏菲就对他有了不同寻常的感觉。而这次雷蒙明知道对方是城里的贵族,还敢于为自己撑腰。这让苏菲古井不波的心底,突然起了一阵微小的涟漪。
作为一个贵族,拉班几时被一个平民如此奚落过?面对一脸悠然之色的雷蒙,拉班心中涌起一股将他立刻干掉的冲动。不过在白月城里,就算身为贵族,也不能做出出格的事情来。莫里那个老家伙可不是好惹的,作为帝国皇帝的亲叔叔,他杀死一个拉班这样的男爵,根本不会有人出面说一句责备的话。
所以在前思后想了中间的利害关系后,拉班强忍心中的怒火,站起身冷冷地对苏菲说道:“亲爱的,这可是我最后一次征求你的意见。你也看到了,我完全有能力,让你赖以为生的小旅馆在最短的时间内垮掉!”
看着没有一个顾客的旅馆,苏菲只觉得心中一阵伤心。然而就在此时,她感到一只温暖的大手,悄悄地握住了自己冰凉的小手。不用看也知道,这只大手正是雷蒙的。感觉到那手上传来的热度,苏菲抬头一看,正好看到雷蒙正对她微笑着。
也许是雷蒙这并不好看的微笑,给了苏菲勇气。重重地反握住雷蒙的大手,苏菲清澈的目光落在拉班身上,斩钉截铁地对他说道:“拉班,就算你再问我一百次,我的回答也是——不!”
“好,你们等着瞧!”眼看着雷蒙和苏菲两手紧握的样子,拉班最后一点贵族的风度也消失无踪。在撩下一句狠话后,他转身狠狠地踢翻一张椅子,带着两个手下离开了旅馆。
“谢谢你……”等到拉班离开了旅馆,苏菲转过头看着雷蒙柔声说道。此时她眼色迷离的蓝灰色双眼中,已经没有了刚才的绝决,取而代之的,却是浓得化不开的柔情。
虽然雷蒙的年纪比苏菲小了不少,但苏菲却在他的身上,找到了自己久违的安全感。自从苏菲的丈夫去世后,已经有好长时间,没有人给她这种安全感了。看着这个少年魁梧的身躯和坚毅的表情,苏菲只觉得自己关闭已久的心门正在缓缓打开。事实上,现在就算雷蒙要苏菲立刻陪他上床,苏菲也绝对不会拒绝。
“应该的,我们是朋友嘛!”然而神经大条的雷蒙,却根本没有注意到苏菲眼中的柔情,白白放过了这个好机会。虽然此时的雷蒙已经品尝过男欢女爱的滋味。但那不过是因为安妮中了催情术后情不自禁,正好阴差阳错地被他撞见,才发生的一段“意外”而已。真要雷蒙能从女孩们的语气眼神中,明白她们心中所想,也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。
听了雷蒙的话,苏菲先是一愣,连带她眼中动人的柔情,也很快消失无踪。不过苏菲就很快恢复了正常,有些勉强地对雷蒙笑着说道:“你刚刚从外面回来,一定饿坏了,让莉莉丝给你送点吃的来吧。我累了,先上去休息了!”
“好的,你去吧!”没有听出苏菲话中淡淡的恼怒,雷蒙的注意力,已经全部集中在了即将送上来的食物上了。
听了雷蒙的话,苏菲缓缓上楼去了。而一直不发一言的莉莉丝,则立刻给雷蒙送上了一份热腾腾的食物。因为旅馆中根本没有其他客人,所以猫人少女就坐在桌边,笑眯眯地看着雷蒙狼吞虎咽地享受两天来的第一顿热食。
吃过了晚餐后,雷蒙帮助莉莉丝关上店门,然后就会自己房间休息了。因为这几天拉班经常前来捣乱,所以旅馆里的厨师和另一个女招待,根本没有来上班。所以在关上店门后,旅馆里就只有雷蒙、苏菲和莉莉丝三个人而已。
在和雷蒙道过晚安后,莉莉丝也回房休息了。而雷蒙则关上房门,开始了每天晚上要做的功课。自从王守义把内功心法教授给雷蒙后,他每天晚上都会进行修炼,让丹田内的真气,在体内运行几个周天。
盘膝坐在床上,雷蒙很快就进入物我两忘的状态,开始引导真气在体内运行起来。此时的雷蒙虽然心中空灵,但感官反而变得十分敏锐。在体内真气运行了三周后,他突然感觉到有人正在接近。
此时天色已经很晚,大街上应该很少有人走动才对。然而这三个人似乎是约好了一样,虽然是出现在三个方向,但却同时向旅馆靠拢过来。
感觉到有些不对劲,雷蒙立刻收功,然后来到窗前向外望去。只见在沉沉的夜色中,只有近处的几户人家窗口,还透射出淡淡的灯光。在这种情况下,除非是有夜视能力的精灵,否则的话想要通过视力来发现敌人,几乎是不可能的。
虽然自从修习了内功后,雷蒙的感官变得比以前敏锐许多。但要他在这种情况下,看清外面的情况,却还是有些勉强。雷蒙在窗口探头探脑看了很久,却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情况。正在以为是自己神经过敏,准备关窗继续修练内功时。雷蒙却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,正从街角慌慌张张地向北边走去。
“拉班的手下!”虽然没看见那人的面孔,但雷蒙还是一眼就认出,这人正是之前拉班带到旅馆中的两个手下之一。看着对方那慌张的行为,雷蒙立刻肯定他有什么要紧的事情。想到对方是从旅馆附近离开的,雷蒙毫不迟疑地从二楼窗口跳了出去,远远地跟在那个家伙的身后。
在黑夜的掩护下,雷蒙不近不远地跟在那大汉的身后。目标似乎有什么急事,一路上根本没有回头,一直向城北跑去。虽然这大汉之前已经被雷蒙以内力攻击过,但此时他的内伤还没发作,所以奔跑的速度也是不慢。
这白月城说小不小,说大却也不大。跟在那大汉身后没跑多久,雷蒙就看到了白月城的北部城墙。既然后面的雷蒙看到了城墙,那跑在前面的大汉也没有不看到的理由。不过他并没有犹豫,而是立刻改变了前进的方向,向着西面跑去。
“怎么回事?”没想到对方会有这一手,雷蒙不禁在心中感到奇怪。苏菲的旅馆位于白月城的东南角,就算这大汉的目的地在城市的西北角,他也没必要选择这条路线。此时的雷蒙再回想起这大汉离开旅馆时,故意弄出的声响,以及一路上从不回头观察这些细节,立刻有一个词语浮现在了雷蒙的脑中。
“调虎离山!”看着前面那大汉不紧不慢的步伐,一个可怕的词语突然出现在了雷蒙的脑海中。此时的他顾不上继续跟踪对方,而是立刻转身向旅馆跑去。
“这些混蛋!”想起起自己入定时感应到了另外两个人,雷蒙一面责备自己的冲动,一面将速度提到极限,拼命向南面跑去。对全力奔跑的雷蒙来说,从城北跑到城南,几乎是转瞬即至。还没等那大汉反应过来,雷蒙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之中。
然而雷蒙还是醒悟得太晚了,还没等他到跑到旅馆附近,就见到前面有一片明亮的火光。
“真该死!”见到这副情景,雷蒙心中更加焦急。在跑过最后一段距离后,雷蒙终于发现,自己最害怕的事情发生了。
只见旅馆的底楼,已经完全陷入一片火海之中。虽然大火一时之间还没烧到二楼,但这旅馆是木结构的建筑,相信火势很快就会蔓延上去。住在旅馆附近的市民早就被惊动了,然而虽然众人不停用盆盆罐罐向火场浇水,但这点水对熊熊大火来说,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。
“该死的,都是我不好!”此时的雷蒙已经明白,刚才那个故意泄露行踪的大汉,正是想把自己引走。这么一来,剩下的两人才能从容地在旅馆里放这么一把大火。不过现在雷蒙最担心的是,在楼上的苏菲和莉莉丝的情况。如果她们还在楼上的话,就算不被大火火火烧死,也会被浓烟给呛死。
随手撕下一片衣襟,包在了脸上。雷蒙从一个救火的市民手中抢过一盆水来,全部淋在了自己的头上。还没等那市民反应过来,雷蒙已经“呼”地一声,冲进了燃烧着大火的旅馆之中。
此时旅馆一楼已经完全变成了一片火海,到处都有火舌窜动,大厅中的温度高得惊人。虽然雷蒙事先在身上淋了水,但此时那些水份早已蒸发干净,让他热得几乎喘不过气来。好在雷蒙在这里已经住了一个多月,虽然此时旅馆内已经面目全非,但他还是凭借记忆,找到了原来楼梯的所在。
不过此时楼梯已经被烧掉大半,只剩下最下面几级用石头砌成的台阶,还保留着原来的模样。不过对雷蒙来说,有这几级台阶已经足够了。只见他在火海中一阵助跑,然后在那几级台阶上轻轻一蹬,跳到了已经开始有火苗蹿起的二楼。
“苏菲!莉莉丝!”因为火势凶猛、浓烟滚滚,所以雷蒙几乎看不清二楼的情况。他只能一面眯着眼睛寻找两人的踪迹,一面大声呼唤她们的名字。
“咳咳……我,我在这里!”就在雷蒙几乎要绝望的时候,他突然听到了莉莉丝的回应。大喜过望的雷蒙连忙向声音传来的地方跑去,却看到猫人少女身穿一套可爱的睡衣,正坐在床边绝望地哭泣着。
“你还好吧?”此时的雷蒙顾不上多说什么,一把将莉莉丝抱在了怀里,焦急地问道:“苏菲呢?”
“她就在这里啊!”被雷蒙抱在怀里的莉莉丝勉强伸出小手,指了指身边的大床。雷蒙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,果然看到同样身穿睡衣的苏菲,正一动不动地躺在上面。
连忙过去探了一下苏菲的鼻息,发现她还有微弱的呼吸,雷蒙连忙用床单把苏菲绑在自己的背上。在确定背上的美女不会因为自己的行动而滑落后,雷蒙又一把抱起了身材娇小的莉莉丝,准备带两人离开火海。
因为事发时苏菲和莉莉丝都在休息,身上只穿了很单薄的睡衣。而此时两人同时贴在雷蒙的前胸后背,和他进行着最亲密的接触。虽然可以同时感觉到,苏菲和莉莉丝胸前那令人心醉的柔软。但此时的雷蒙可没猎艳的心情,一心只想着如何带着两个美女脱离目前的险境。
虽然苏菲和莉莉丝都是身材苗条的美女,但两人的重量加在一起,也有一百七、八十磅的重量。虽然对普通人来说,背负了这么重的份量后,就很难自如地行动了。但对雷蒙来说,这点重量根本算不上什么。此时他背着一大一小两个美女,在旅馆里寻找合适的出口。
本来对雷蒙来说,想要出去可说是易如反掌。只要他运起内力随便一撞,立刻就可以撞开木制的墙壁逃离旅馆。但问题是现在他的身上还挂着两个娇滴滴的美女,又怎么能带着她们去撞墙呢?
此时火势已经蔓延到了二楼,被雷蒙抱在怀里的莉莉丝眼见情况危急,不过被浓烟呛得眼泪直流,大声地对雷蒙说道:“雷蒙,你自己走吧,不用管我啦!”
“别瞎说,我一定会带你们出去的!”没想到猫人少女会这么说,雷蒙心中一阵感动,暗下决心一定要把两人带出去。
此时大火已经在整座旅馆中蔓延开来,雷蒙可以清楚地听到,这两层的建筑物开始发出“吱吱”的响声。显然,旅馆的结构已经被大火破坏,也许就在下一刻,整座建筑物就会坍塌成一片废墟了。
就在此时,走廊尽头的一堵墙壁突然“哗啦”一声倒了下去,露出一个足够供两个人穿过的大洞。见此情景的雷蒙没有一丝犹豫,立刻冲过已经变得灼热的走廊,从那洞中跳了出去。
就在雷蒙的双脚刚刚离开走廊地板的同时,就从他身后传来一声巨响。木结构的旅馆终于坚持不住,在一片火海中倒了下去。只见冲天的火光中碎片乱飞,粗大的支柱纷纷倒下,原来的精致的旅馆,在一刹那间就变成了一片燃烧着的废墟。目睹这一场面,前来救火的市民纷纷发出阵阵惊呼。因为旅馆倒塌的声势惊人,相对之下从二楼背着两人跳下的雷蒙,却反而没有人注意到。
虽然有不少人知道,在旅馆里应该还有个美艳的老板娘、丰满可爱的猫人少女,以及刚刚冲进去救人的大个子年轻人。但此时旅馆一塌,恐怕这几个人已经葬身在火海之中了。
因为离开了浓烟,而且在落地时又受到了震荡,此时苏菲居然苏醒了过来。她一面茫然四顾,一面无力地问道:“咳咳……我是在哪?”
“你醒啦?”正在为苏菲担心的雷蒙听到她的声音,连忙放开怀里的莉莉丝,然后小心翼翼地把苏菲从背上解了下来。
“雷蒙?!”此时的苏菲已经恢复了神智,看着满脸都是烟灰的雷蒙惊讶地问道:“你怎么会在这里?我们这是在哪啊?”
“苏菲,是雷蒙救了我们呀!”此时莉莉丝也转到苏菲身边,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对她说道:“要不是他,我们一定已经被烧死了!”
“对了,火!”被莉莉丝这么一提醒,苏菲立刻想到了刚才那可怕的场景。她一面颤抖地抱着雷蒙,一面惊恐地问道:“怎么会着火的?旅馆怎么样了?”
然而还没等雷蒙回答,苏菲已经越过他的肩膀,看到了变成一片废墟的旅馆。两行眼泪立刻从她漂亮的眼睛中流了出来,在她一片烟灰的脸上划出两道泪痕。
“全完了……”看着还在熊熊燃烧的废墟,苏菲痛苦地喃喃自语道:“怎么会这样的。”
“你别伤心了。我保证,一定帮你把旅馆重建起来。”感到怀中美女彻骨的痛苦,雷蒙轻轻拍着苏菲的玉背,柔声安慰道:“放心吧。”
听了雷蒙的话,苏菲犹如溺水的人突然抓到一根木头般,重又燃起了一丝希望。此时的她不禁紧紧抱着雷蒙健壮的臂膀,小声地问道:“真的?”
“当然!”雷蒙一面轻声安慰苏菲,一面扶着她站起身来说道:“我一定会帮助你建造一家比现在更加好的旅馆。不过现在,我要先去算一笔帐!”
“什么?!”没有听明白雷蒙最后一句话的意思,苏菲有些不解地问道。
“以后再向你解释!”然而此时的雷蒙已经没有时间解释了,眼看白月城的城防兵已经到了现场,雷蒙急促地对苏菲说道:“你带着莉莉丝去士兵那里,我很快就会回来找你们的!”说完这句话,雷蒙头也不回地向远处跑去,很快就消失在一片黑暗中。
“我一定等你回来!”在雷蒙的身后,苏菲拉着莉莉丝的小手,看他消失的方向自言自语地说道。
当然,苏菲的这句话雷蒙根本没有听到。此时他的全部注意力,都集中在前面那个模糊的身影上。刚才在安慰苏菲时,雷蒙的眼神偶尔扫过一个角落,却发现了一个老熟人——拉班。
没想到这家伙胆子如此之大,居然在放火后并没有立刻离开,而是留在现场欣赏起他的“劳动成果”来了。见到这样的情形,雷蒙当然不会放过他。所以在见到拉班离开时,他立刻远远地跟了上去。反正现在白月城城防兵也已经赶到,雷蒙不用担心苏菲和莉莉丝的安全。
害怕惊动到前面的拉班,雷蒙几乎把内力运用到极致。只见在幽暗的街道上,一道淡淡的人影不时在房屋之间闪过。其速度之快,让人根本看不清其真面目。好在现在天色一晚,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。否则的话,要是被人看到这一幕,恐怕真的要以为有鬼魂在城里游荡呢。
雷蒙如此小心,在前面的拉班自然察觉不到,自己已经被人盯上了。在晚上见到苏菲和雷蒙紧紧握在一起的双手,拉班就知道,自己的愿望一定实现不了了。想到千娇百媚的苏菲还有那身材火爆却长着一张娃娃脸的猫人少女,都落到雷蒙这个傻大个的手中,拉班就觉得心中有股邪火在熊熊燃烧。作为一个有身份的贵族,拉班无论如何忍受不了这样的事情发生。终于决定,如果他得不到,那其他人也不能得到的决定。
于是当天夜晚,他就带了那两个手下,潜到旅馆附近,准备放一把火,连人带旅馆都烧成灰烬。没想到雷蒙的警惕性那么高,居然有所察觉。无奈的拉班只得派一个手下引其离开,反正雷蒙是个佣兵,以后还有机会在城外干掉他。
不过拉班没有想到,雷蒙还是很快赶了回来。不过当他见到雷蒙义无反顾地冲进火场,心里着实开心了一下。等亲眼看到旅馆烧成了一片废墟,那三个挑战他权威的男女葬身火海,拉班才满意地转身离开。
“哼,叫你们这几个狗男女让我难堪!”拉班一面回想着旅馆坍塌时惊人的声势,一面在心中得意洋洋地想道。此时复仇的喜悦充满了拉班的心胸,也降低了他原本应该有的警惕性。
虽然是贵族,但在莫里领主治理下的白月城,还是要处处小心才是。为了不引起其他人的怀疑,按照拉班的安排,此时他应该直接出城,然后骑快马赶上一晚上的夜路,在天亮时到达白月城北的橡树村。这么一来,万一以后有人想起,在旅馆着火前他曾和苏菲有过冲突。拉班也有足够的证据证明,自己当时不在现场了。
丝毫没有察觉身后有人跟随,拉班很快来到东面的城墙下。就在雷蒙的注视下,拉班抽出随身携带的长剑,然后用力向上跃起。
出乎雷蒙意料的事,这个看来四肢不勤的贵族,居然也是个身怀斗气的家伙。只见拉班身上闪过一阵淡淡的斗气光芒,他则在同时高高跃起在空中。虽然拉班的这一跃已经尽了全力,然而却并没有能跳过城墙。然而就在达到最高点后,拉班突然向着城墙刺出一剑。只见他身上斗气光芒又是一闪,那长剑尽然深深地刺进了城墙之中。有了这个着力点,拉班又一力身影再次拔高,轻轻巧巧地就翻过了城墙。
“嘿,没看出来,这家伙还有两手么。”在暗处的雷蒙目睹了这一切,忍不住喃喃自语道。杰克曾经对雷蒙说过,只有四级以上的战士,才能发出斗气的光芒。这拉班身上的斗气光芒虽然微弱,但至少也是个四级战士了。
不过报仇心切的雷蒙可不管那么多,在确定对方已经离开城墙后,雷蒙也来到城墙下用力一跃。虽然在雷蒙身上,看不到一点点斗气的光芒。但他跃起的高度,可要比拉班高了许多。只见雷蒙庞大的身躯象没有重量似地,轻飘飘地不断上升,居然直接跃过城墙,然后才向下落下,直接落在了城外的泥地上。
“嘿,跳得比以前更高了!”回头看了一眼城墙,雷蒙小声地说了一句。不过他很快就安静下来,侧耳倾听了一阵后,立刻向北方追了下去。
此时的拉班正骑在一匹骏马上,催马快速向北狂奔。按照他的计划,至少要在今晚跑出一百八十里,才能在天亮时赶到橡树村。为了达到这个要求,他已经事先在路上准备了三匹骏马轮流替换。
不过狂奔的骏马并没有甩开跟在拉班身后的雷蒙,在沿着大路跑了一会后,雷蒙已经见到前面有个骑马的身影,正在快速地向北前进。这里已经是白月城外,雷蒙根本不怕前面的拉班发现自己。所以他根本没有掩饰行踪的意思,找到了自己的目标后,雷蒙加快脚步追了上去。
此时雷蒙的速度,比前面的奔马还要快上许多。当然,这完全是他催动丹田内力的结果。不过虽然雷蒙此时的速度极快,但内力消耗却也不小。按照雷蒙自己的估计,在二十里的距离内,他完全可以跑得比骏马更快。但到了二十里以后,恐怕就跑不过马匹了。
不过虽然如此,但对雷蒙来说,二十里的距离已经足够了。事实上在他发足狂奔之下,只追了五里路不到,已经离前面的拉班不到三十码远了。
虽然拉班一心赶路,但此时也已经发现了身后的雷蒙。没想到这大个子徒步的速度居然比奔马还快,拉班不禁既是惊讶,又是恐惧。想到自己还有几个手下,正在前面等着自己换马。拉班立刻狂催胯下的骏马,希望可以在被追上之前赶到换马处。也好和自己的手下一起,对付这个可怕的大个子。
眼看前面的拉班拼命打马,前进的速度又快了不少,雷蒙的心中也是有些焦急。担心城里苏菲和莉莉丝的情况,雷蒙边跑边从怀中掏出割肉的小刀,对准前面的马屁股就掷了过去。
此时雷蒙离前面的马匹不过十几码远而已。所以虽然他没有练过飞刀,但那把匕首还是劲道十足地射中了前面的马屁股。雷蒙这一掷几乎用尽了全力,那把小小的匕首不但轻而易举地射中了前面的骏马,更是直接穿过了骏马的身体。然后还余势未衰地向前飞了十几码,这才落到了地上。
而那奔跑的骏马突然遭受这么沉重的打击,突然双足腾空一阵痛嘶,然后倒在地上直接死去了。而马上的拉班没想到雷蒙还会来这一手。根本没有防备的他直到骏马倒地前的一刹那,才离开马匹向前跳到地上,躲过了被死马压在身下的命运。
“你,你想做什么?”刚刚勉强站稳脚步,拉班就发现雷蒙已经到了自己的面前。知道自己无论如何跑不过这个大个子,拉班拔剑在手,有些紧张地问道。
“你心里还不清楚?”看着拉班恐惧的表情,雷蒙用带着嘲弄的语气对他说道:“拉班先生,没想到你这个贵族还能做出这种事情来呀!”
“我,我做什么了?”听了雷蒙的话,拉班眼神闪烁地对他说道:“我正要去橡树村收税,你却无缘无故杀了我的坐骑。要是误了莫里亲王的事,你担当得起吗?”
“你现在还对我说这些?”见拉班死不承认自己做过的事,雷蒙也不多费口舌,冷冷地对他说道:“受死吧!”
“啊,雷蒙先生,请您放过我吧!”见雷蒙一步步向自己走来,拉班突然跪倒在地,痛哭流涕地对他哭道:“我知道是我错了,这些钱就当是我烧毁旅馆的赔偿吧!”此时的拉班完全没有贵族高贵的气质,边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哭喊,边从怀里掏出一个口袋,用不握剑的坐手递到雷蒙的面前。
“去,别给我来这一套!”之前在着火的旅馆内寻找苏菲和揧莉丝时,雷蒙就下定决心要彻底解决拉班这个麻烦。是以虽然现在对方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,但雷蒙对他没有丝毫的怜悯之心。
“就请您放过我吧!”此时的拉班似乎斗志全无,一面可怜巴巴地哀求雷蒙,一面向着他膝行过去。
“你给我起来!”虽然对拉班恨之入骨,但要雷蒙杀死一个跪在自己面前的敌人,他似乎还有些下不了手。然而就在雷蒙命令拉班站起身来时,一道耀眼的剑光突然在他眼前闪过,直奔雷蒙胸前要害之处而来。
“偷袭!”没想到拉班居然还留了这一手,雷蒙此时也是又惊又怒。然而这拉班也知现在是生死关头,出手之际招招都是拼命的招式。以至于促不及防的雷蒙在一时之间,居然也被对方闹了个手忙脚乱。
此时的拉班已经没有了刚才可怜的模样,而是满脸狞笑地向雷蒙发动攻击。要知道拉班虽然是个贵族,但从小苦练斗气,到现在也是个四级上阶的战士。现在在这生死攸关之时,拉班更是发挥了全部的潜力,一招疾似一招地向着雷蒙攻去。
只听到“嗤”地一声轻响,雷蒙本来就被烧得破破烂烂的衣服,又被拉班的长剑划出一道口子。不过虽然此时雷蒙的形势看来凶险,但他已经慢慢稳住了阵脚。就在衣服被对方划后没多久,雷蒙就已经慢慢地占据了主动。
两人又交手了几招后,雷蒙已是攻多守少。而刚才还气焰嚣张的拉班,此时已经脸色苍白,显然已是到了力尽气竭的时候。
雷蒙屡次吃拉班的亏,早就想将他毙于拳下。现在眼见对方已是强弩之末,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。在抢攻几拳逼得对方露出破绽后,雷蒙运起全身的力气,重重一拳击中拉班的右臂。
当初在费伍斯森林中,就连六角狂牛都抵挡不住雷蒙的一拳,这拉班又怎么能和六角狂牛相比?只听到“喀啦啦”一阵脆响,拉班握剑的右手已经骨骼寸断。而雷蒙这拳蕴涵的巨大力量,并没有就此消散。而是顺着拉班的手臂传到他的体内,将他的肋骨尽数震断。
“噗!”骤然遭此重击,拉班连惨叫都没有机会发出,就从口中喷出一口鲜血。而后他并不算瘦小的身躯就如断了线的风筝,向后飞出好远,这才颓然落到地上。
落地后的拉班手脚抽搐了一阵,很快就不再动弹了。虽然对自己的力气很有自信,但知道这拉班实在是太狡猾了。虽然他已经一动不动,但雷蒙还是小心翼翼地上前仔细检查了一番。直到确定拉班是真的没了气息,这才放下心来。
“呼,叫你再想害我!”看着拉班渐渐变冷的尸体,大仇得报的雷蒙喃喃自语道。不过此时对雷蒙来说,他更加关心的还是苏菲和莉莉丝的情况。旅馆已经被拉班付之一炬,不知道这两个美女会如何度过着漫漫长夜呢?
想到这里,雷蒙立刻向白月城赶去。不过在立刻“凶杀现场”之前,雷蒙老实不客气地捡起了拉班先前递给他的口袋。
因为先前追赶拉班以及和他动手花了不少力气,所以雷蒙用了两倍的时间,才回到白月城里。等到心急火燎的雷蒙赶回到原来旅馆所在之处,发现大多数市民都已经散去了。留在现场的除了苏菲和莉莉丝外,就只有闻讯赶来的艾米莉还在陪着他们了。
“雷蒙回来了!”三人中要数猫人少女的视力最好,见到雷蒙高大的身影从黑暗中出现后,莉莉丝一脸的欢喜地大声喊道。
听了莉莉丝的话,刚才安静地坐在一块石头上的苏菲也站起身来,用颤抖的声音向雷蒙说道:“你……你回来啦!”此时苏菲的口吻,就象是一个留在家里的妻子,终于见到了出门许久的丈夫回家一般。
不过雷蒙这个粗人,却没有听出苏菲的语气,和平时有什么不同。他一面大步向三人走去,一面大声问道:“咦,你们怎么还在这里啊?”
“你不说要我们在这里等你的么?”看了已经走到面前的雷蒙一眼,苏菲有些嗔怪地说道:“你自己说的话,怎么那么快就忘记了?”
“我是怕你们独自留在这里不安全!”听了苏菲的话,雷蒙连忙解释道。虽然他在城外干掉了拉班,但他两个手下还不知所踪。那两个人虽然不是什么好手,但对付苏菲等人也是绰绰有余了。
还没等苏菲说话,莉莉丝已经“哇”地一声大哭起来。雷蒙最怕女孩流眼泪,见状连忙摸着猫人少女的小脑袋问道:“莉莉丝,为什么要哭啊?”
听了平时一直粗声粗气的雷蒙,现在居然如此柔声问自己问题。莉莉丝象是得到了某种鼓励般,一下子扎到雷蒙的怀里,抽抽噎噎地说道:“我……我还以为,你不要莉莉丝了,丢下我们跑了呢!”
“哈哈,傻姑娘。”听了莉莉丝的话,雷蒙大笑着安慰道:“你放心吧,我是绝对不会丢下你们的!”
听了雷蒙的话,神色有些黯然的苏菲也是眼睛一亮,看着他似乎想要说些什么。不过苏菲的话还没说出口,一边早就不耐烦的艾米莉抢先说道:“现在既然他已经回来了,你们还是到我那里去休息一晚吧。经过了这么危险的事情,大家一定都累坏了。”
艾米莉一得到旅馆失火的消息,就立刻从住处赶来了。不过艾米莉得到消息为时已晚,再等她赶到旅馆时,就只看到满脸烟灰的苏菲和莉莉丝,以及一片还在燃烧的灰烬了。在得知是雷蒙救出了两人后,艾米莉对这个“色狼”的印象稍稍好了一点。不过当艾米莉要苏菲和莉莉丝跟她回家时,两人却怎么也不愿意挪步。原因就是雷蒙离开时叮嘱过的,要两人在这里等他的那句话。
拗不过苏菲和莉莉丝,艾米莉被迫和她们一起等待不知所踪的雷蒙。此时的艾米莉,也不知在心中暗骂了他多少声了。现在见雷蒙总算出现了,早就等得心焦的艾米莉也不管自己打断了别人的谈话,催促大家跟她回家。
“好,我们一起走吧!”见等待的人已到,苏菲也不再坚持留在这里。虽然旅馆被烧让她伤心欲绝,但此地只剩一堆废墟,再留在这里也是徒增伤悲而已。而莉莉丝只要能在雷蒙身边,去哪里她都没有意见。
既然众人意见统一,于是一起向着艾米莉在城里的住处走去。出乎雷蒙意料的是,这个美少女虽然是个生意精,平时做生意时精明得令人害怕。但她的住处,倒是一间大得有些离谱的房子。
跟着其他人进了艾米莉的家,雷蒙发现这幢大房子里只住着她一个人而已。整幢房子里,除了一楼的几个房间堆了一些艾米莉收购来的货物外,几乎所有的房间都是空的。
“哎,你们到了这里就象到了自己家一样,千万别客气啊!”也许因为难得有客人上门,艾米莉显得特别高兴。当然,她这句话是对着苏菲和莉莉丝说的。而对雷蒙这个曾经吃过自己豆腐的家伙,艾米莉一向是没有好脸色给他看的。要不是看在苏菲的面子上,艾米莉恐怕连家门都不会让雷蒙进。
不过雷蒙本人对艾米莉的态度,倒是丝毫没有放在心上。事实上他一路从洛克西斯来到白月城,有不少人都认出,他其实是在大陆上消失了许久的种族——野蛮人。和那些人对雷蒙的态度相比,艾米莉可算得上是和善的了。
虽然刚刚从惊吓中恢复过来,也着实疲惫不堪了。但苏菲和莉莉丝却还不肯休息,反而缠着雷蒙,要他说出刚才将她们从火海中救出以后,究竟急匆匆地去了哪里。
本来雷蒙是不想对其他人提起这件事情,但经不起苏菲和莉莉丝再三询问。加上在座的包括艾米莉在内,也都是可以相信的人。所以雷蒙就把火灾前发现可疑的人影,而后发现这一切都是拉班在捣鬼。最终自己又从火灾现场跟着拉班到了城外,最终把他彻底解决掉的事情都说了一遍。
“雷蒙,你要我你说什么好!”听了雷蒙的一番话,苏菲含着热泪对他说道:“你为什么要为了我们,冒那么大的风险?”
要知道对雷蒙来说,这件事开始是和他完全没有关系的。而他不但冒着生命危险,从火海中将苏菲和莉莉丝抢救出来。后来更是追踪拉班到城外,把这个贵族也一并干掉了。虽然在这几年中,垂涎苏菲的美貌,向她献殷勤的男人也不在少数。
但象这样不但不求任何回报,还如此拼了命地维护着苏菲的,却只有雷蒙这么一个人而已。想到雷蒙为自己做的这些事情,苏菲只觉得内心一阵感动。而雷蒙在她的眼中,也变得更加可以信任和依靠了。而莉莉丝也深为雷蒙的作为感动,此时猫人少女早就把他当成最可信赖的人,也不管苏菲和艾米莉还在,就这么轻轻靠在雷蒙的身上。
然而对雷蒙来说,这并不是件多么伟大的事情。在野蛮人的传统中,为朋友办事本就是天经地义的。更何况这拉班也已经开始对付雷蒙,所以在他看来,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。
所以听了苏菲的话,雷蒙只是憨厚地笑道:“也没有为什么,我只是觉得那个拉班太可恶了,应该好好教训他一下。”
不过虽然雷蒙说得是轻描淡写,但他的这份心意,却是苏菲不能忘怀的。就在这个成熟美女满怀感激地看着雷蒙的时候,他突然想起一件事情,大声对苏菲说道:“对了,我还答应你,为你建造一家新旅馆的。明天等我去佣兵公会交了任务后,我们就去找城里的石匠吧!”
虽然对雷蒙干掉拉班一事,也感到十分解气。但对雷蒙早有成见的艾米莉还是以为,他这么做不过是为了搏取苏菲的好感而已。所以在听到雷蒙说,还要为苏菲重建旅馆时,艾米莉终于忍不住对他说道:“切,你以为造一家旅馆那么容易啊!别的不说,就是建造费用,至少也要一千个金币左右吧!”
“那么多?!”听了艾米莉的话,雷蒙也是吃了一惊。不过他也很清楚,从这个奸商少女口出报出的价格,肯定是十分准确的。然而雷蒙这一个多月来的佣兵报酬,不过只有一百多金币而已。离艾米莉所说的一千金币,差的可不止一点两点。
苏菲本就知道,雷蒙来白月城就是为了赚取进入魔武学院学费的。要他一下拿出一千个金币来重建旅馆,的确也有些为难他了。本来在苏菲看来,只要雷蒙有这份心意,她就已经十分高兴了,此时立刻出言为雷蒙解围道:“没关系,我这几年也攒了四、五百个金币,重新建造一家小旅馆也应该勉强够了。”说到这里苏菲顿了一顿,然后有些犹豫地说道:“不过……我的钱都留在旅馆里了,不知道经过那场大火后,还会不会留下来。”
“先别说那些钱还在不在。”听了苏菲的话,艾米莉看了雷蒙一眼冷冷地说道:“苏菲,你应该相信我,想要重建旅馆,五百金币是绝对不够的!”
就在苏菲面露难色之时,一旁的雷蒙突然大声笑道:“啊哈!我有办法了!”这句话出口后,雷蒙不顾其他人惊讶的目光,从怀中掏出了那个拉班给他的小口袋。
轻轻把口袋扔在艾米莉的面前,雷蒙有些得意地对她说道:“你看看吧,这里面的东西值多少钱?”
看着雷蒙信心满满的样子,艾米莉半信半疑地打开口袋,把里面的东西都倒在了桌上。只听到“哗啦啦”一阵轻响,所有人的双眼顿时被一阵珠光宝气迷住了。只见在不算明亮的灯光下,一小堆各色宝石散发着颜色各异的光芒。虽然在雷蒙看来,这些东西既不能吃,又不能用,的确没有什么用处。但在另外三个女性的眼中,这堆宝石却无疑有着极大的吸引力。
“啊!”
“呀!”
“真漂亮!”
和所有的女人一样,苏菲等人也对宝石没有什么免疫力。在见到这么一堆宝石后,就连财迷艾米莉的灵动的双眼中,都流露出一丝迷醉的神采。
对雷蒙来说,他更看中的是这些珠宝的价值。所以没等艾米莉从惊愕中缓过神来,他就有些迫不及待地问道:“这些珠宝都换成钱的话,应该足够重建旅馆了吧?”
“啊?够了,足够了!”听了雷蒙的话,艾米莉才从最初的惊愕中清醒过来。此时的她已经从沉醉于美丽珠宝中的小女人,恢复到了一个奸商的身份上。在大致看了一下桌上的珠宝,艾米莉立刻对他说道:“既然是为苏菲重建旅馆,我就不收太多的费用了。不管这些珠宝能卖多少钱,我只收你一成的手续费,怎么样?”
对雷蒙来说,反正这些东西是拉班的,艾米莉抽取多少费用他并不关心。反正卖的钱够为苏菲重建旅馆,那就足够了。是以听了艾米莉的话后,他连想都没想,就点头答应了。
然而在苏菲看来,雷蒙的这个态度却让她感动得无以复加。要知道雷蒙本来就是来白月城赚钱的,现在居然自愿放弃这么大一笔钱,来为自己重建旅馆。想到这里,苏菲觉得自己绝对不能接受雷蒙这么重的馈赠,连忙出言拒绝道:“雷蒙,你自己也需要用钱。我看,重建的旅馆的事,就先放一放再说吧,反正我最近也想休息一阵子。”
“这可不行,我答应了你的事,自然要做到的!”听了苏菲的话,一向注重承诺的雷蒙连忙说道:“至于学费,我会想办法筹措的,你不用为我担心。”
而艾米莉惦记着那一成的手续费,自然是力劝苏菲接受雷蒙的好意。最后在一片争论中,苏菲终于同意,让雷蒙以入股的名义,投资一千枚金币用以重建旅馆。而在旅馆建成后,苏菲则优先把利润还给雷蒙,也好让他及时地凑齐学费。
有了这么一个计划,对雷蒙和苏菲来说,自然是皆大欢喜。就连艾米莉也看在那一成的费用上,对雷蒙的态度也和善了不少。居然破例给他准备了一个房间,让他在旅馆建成之前居住。
第二天天刚亮,雷蒙就来到了旅馆的废墟边,找回了自己的宝贝自行车和那个装了几百狼耳朵的大口袋。带着战利品到了佣兵工会,雷蒙立刻引起了一阵轰动。
“这……这些野狼都是你一个人消灭的?”当雷蒙把战利品一股脑地倒在桌上后,那佣兵工会的工作人员看着堆得象座小山般的狼耳朵,呆呆地问道:“这里一共有多少只耳朵?”
“好象是三百二十多只吧。”听了对方的问题,雷蒙老老实实地回答道。在雷蒙看来,花半个晚上消灭三百多只野狼,根本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。然而在其他人看来,这雷蒙居然单凭一己之力就消灭了三百多只野狼,他的实力也不可思议了。
“啊!居然有那么多!”听了雷蒙的话,那工作人员也是吃了一大惊。在看了一眼桌上小山般的狼耳后,这工作人员小声对雷蒙说了一句:“请您稍等一下,我要去请示一下。”然后就快步上楼去了,也不知道他去请示什么去了。
原来因为一直没弄清楚狼群的准确数量,所以佣兵工会一直以为,城西草原上的野狼,最多也不过百十来只而已。所以当初在为这个任务定级的时候,才定为二级任务。现在没想到这个雷蒙一下子就带回来三百多只狼耳,这让工作人员有些为难。毕竟这个任务的难度已经超出了二级的水准,所以他要去请示一下工会的长老,看看该给雷蒙怎么样的奖励。
就在雷蒙等待着工作人员的时候,有不少佣兵已经凑了上来,象看宝贝似地看着大个子的雷蒙。这雷蒙的佣兵等级虽然不算高,但他带回来的三百多只狼耳朵,却已经清楚地表面了他的实力。
所以虽然雷蒙自己没有察觉到,但他却已经成为其他佣兵队伍争取的目标了。但对雷蒙来说,他当佣兵就是为了赚钱。所以虽然有几个佣兵队伍,已经向他发出了邀请。但一想到加入队伍后,完成任务得到的奖励要和其他人平分,雷蒙还是礼貌地拒绝了他们。
过了一会,那个工作人员终于从楼上下来后对雷蒙说道:“雷蒙先生,工会充分考虑到你这次任务的意外和艰巨性。所以决定破例提升你为三级佣兵,并额外奖励一百枚金币给你!”
“啊哈,真是太好了!”听了对方的话,雷蒙也特别高兴。毕竟三级佣兵任务的奖励,可要比二级丰厚得多了。这么一来,雷蒙觉得在半年内筹到学费的希望也是越来越大了。
因为下午还要陪苏菲去石匠铺,所以雷蒙在得到三级佣兵徽章后,并没有急着接任务。而是带着任务的奖励,高高兴兴地回到了艾米莉的住处去找苏菲了。
当天下午,雷蒙和苏菲一起到城里的石匠铺,商谈重建旅馆的事宜。今天的苏菲似乎刻意打扮过了。只见苏菲的脸颊上扫着淡淡的腮红,让她的俏脸更显精致。而她那长长的亚麻色头发,则带着如波浪般的起伏,看似随意地披散在苏菲的双肩上,给她增添了一丝成熟女人的风情。
而苏菲身穿的蓝色连衣长裙,则把她苗条修长的身材完全衬托出来。而连衣裙低胸的设计,则让苏菲大一片雪白的胸脯和那深深的沟壑,都暴露在了外面。以至于苏菲出门后,一路上引得那些男人纷纷向和她一起行走的雷蒙,投去夹杂着羡慕的嫉妒的眼神。
不过对雷蒙来说,其他男人的目光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困扰。事实上雷蒙在一路上,除了注意到苏菲丰满的胸部和她微微扭动的翘臀外,根本没有注意到其他事情。而他的表现,都被苏菲尽收眼底。发现自己对雷蒙还是很有吸引力的,苏菲虽然表面上不动声色,但心中却是十分高兴。
两人很快来到石匠铺,听说有大生意上门,那老板十分高兴,对两个大主顾自是十分客气。不过在新建旅馆的规模上,雷蒙和石匠铺老板却出现了很大的分歧。
按照老板的说法,自然是建造一座两层高的,在内部有许多支撑墙的建筑,最为安全坚固。但这么一来,不但新旅馆的大厅会显得十分狭小,就连原来就为数不多的客房,也会减少两间。看着苏菲紧皱的秀眉,雷蒙就知道她对这个方案不满意,于是试探地问道:“老板,难道不能按照旅馆以前的样子,再重新建造一间一模一样的么?”
“这位先生,这是不可能的!”听了雷蒙的话,石匠铺老板微笑着对他解释道:“苏菲小姐原来的旅馆,是完全木结构的设计。因为木材的特性,所以能造成那样的格局。但和木材相比,石头的特性完全不同,所以我们只能建造出这样的建筑来。”
“是受材料特性的限制么?”听了石匠铺老板的话,雷蒙沉吟着说道。雷蒙在向王守义学习科学知识时,倒也对材料和建筑有所涉及。所以在听到对方提到了这两点后,雷蒙很快就想出了解决的办法。
“老板,我知道石料的特性,的确不利于建造大跨度的建筑。”雷蒙一边从桌上拿过纸笔在上面画画写写,一面对石匠铺老板说道:“不过要是在石板下面钉上铁条增加它的抗拉能力,然后在建筑屋上使用这种拱型结构。我想不但房间跨度的问题可以解决,恐怕就连建筑物的高度,也能增加好几层吧?”
“哦?让我看看!”没想到这个年轻人能提出如此专业的问题,石匠铺老板一脸严肃地接过雷蒙手中的羊皮纸,认真地看了起来。只见这老板看着手中的羊皮纸,神情显得越来越激动。到后来他终于忍耐不住,抬起头来用崇拜的眼光看着雷蒙。
“怎么?难道不行么?”被对方的眼神看得有些心中发毛,雷蒙试探着问道。
“这位先生,您说的在材料下增加铁条增加拉力的方法,真是个天才的想法!”在认真研究了雷蒙提出的方案后,石匠铺老板一脸钦佩地对他说道:“如果我们能早点想到这个办法的话,那就可以建造更多大型的建筑了!您的这个发明,一定会改变整个帝国的面貌的!”
“呵呵,您过奖了。”听了对方如此高的赞誉,雷蒙只是淡淡地应道。在他看来,这不过是把王守义以前教过的教的,关于钢筋混凝土的概念用在了石材上而已,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了不起。
而那石匠铺的老板,却对雷蒙提出的这个办法,佩服得五体投地。虽然他嘴上没说,但心中已经暗下决心。就算在这重建旅馆的工程上分文不赚,也要揽下这桩生意。毕竟对他来说,向这个博学的年轻人学习一点新技术,可要比区区几十枚金币的利润重要得多。
见雷蒙似乎只是随口提出的办法,就能让对方如此敬佩。苏菲看向他的双眸中,更是充满了欣赏和钦佩。本来前段时间雷蒙发明了自行车,就已经让苏菲对他另眼相看了。今天她又发现,原来这个令自己心动的男人,还有更多令人惊喜的地方。
“不过……这位先生。”看到雷蒙画的拱形结构,那石匠铺老板有些迟疑地问道:“象这样的结构,真能承受巨大的力量,可以让建筑物建造得更高么?”
虽然在大陆上,拱形结构从来没有经过实践的检验。但雷蒙知道,在王守义的那个世界,这样的结构已经经过了长久的考验,所以十分有把握地回答道:“当然!”
“既然这样,那我们就试上一试吧!”虽然对雷蒙提出的,把铁条和石材结合在一起的主意十分钦佩。但石匠铺老板却对这个所谓的拱形结构,没有多大的信心。毕竟在他看来,只靠改变一下门窗和屋顶的形状,就能大幅度增加建筑物的受力限度,似乎有些不太现实。是以在说话时,也作了几分保留。
“那好,我希望越快开工越好。”虽然听出了对方的话中,有几分不信任,但雷蒙也懒得和他争论。反正等旅馆造起来了,事实自然会说明他的理论是正确的。既然这样,又何必在此时和对方争论不休呢。
在接下来的半个月中,一切事情都在按部就班地发展着。已经升级成为三级佣兵的雷蒙,还是象以前一样,接受一些难度和报酬都是最高的三级任务来做。一点一滴地积累着任务报酬和佣兵经验。而旅馆的重建工程,也在苏菲的监督下,顺利地进行着。
因为采用了雷蒙提出的方法,原来虽然坚硬,但却易断的石料有了钢筋混凝土的特性。所以新旅馆虽然是用石头砌成的,但内部格局却和以前木结构的旅馆十分接近。虽然目前旅馆不过只造到两层而已,但其宽广的底层大厅以及别致的拱形结构,已经让新旅馆看上去有种与众不同的风格了。
“呼,总算又完成了一个任务了!”这天晚上,雷蒙和往常一样从佣兵工会回到了艾米莉的住处。虽然三级佣兵任务的难度已经不低,已经包含了许多诸如猎杀一、二级魔兽的任务。然而对雷蒙来说,这些任务的难度还是太低了。所以在这半个月中,他已经完成了八个三级的佣兵任务。不但积累了大量的佣兵经验,更是积攒了近两百枚金币的学费。
“雷蒙,你回来啦!”听到了雷蒙的声音,莉莉丝立刻从厨房跑出来,亲热地挨在他身边说道:“晚餐很快就做好啦,你稍等一会吧!”自从火灾那晚过后,莉莉丝就对雷蒙特别亲热。在这半个多月中,雷蒙每天回家,都会受到猫人少女如此热情的接待。
虽然莉莉丝平时有些笨手笨脚,但雷蒙对这个身材丰满,又长着一张可爱娃娃脸的猫人少女,还是很有好感的。但虽然莉莉丝对雷蒙的态度十分亲昵,但艾米莉却对雷蒙这个“色狼”十分警惕。以至于苏菲或者莉莉丝单独和雷蒙在一起时,她都会以各种借口出现在两人身边。所以虽然雷蒙对莉莉丝很有兴趣,但这半个月来,他却根本找不到机会,将两人的关系拉近一点。
“没关系,莉莉丝。我现在还不饿呢!”看着满脸笑容的猫人少女,雷蒙乐呵呵地对她说道:“苏菲和艾米莉呢?”
“她们还没回来呢!”听了雷蒙的话,莉莉丝撅着小嘴有些不满地说道:“也不知道她们在忙些什么,今天一整天都没见到她们呢!”
“哦,也许她们有重要的事情呢。”听了莉莉丝的回答,雷蒙看着猫人少女丰满的胸部笑着说道:“她们不在正好,我们可以单独待一会呢!”
“嗯……是啊!”听了雷蒙的话,一丝红晕爬上了莉莉丝的小脸,让她看上去更显可爱。不过虽然莉莉丝一脸羞涩的表情,但她却并没有离开雷蒙的意思,反而把娇小的身子紧紧地贴在雷蒙身上。
感觉到莉莉丝胸部那充满弹性的触感,雷蒙立刻觉得一股热流自小腹中升起。在经过了火灾事件后,苏菲和莉莉丝这一大一小两个美女,对雷蒙的态度愈见亲密,早就让他内心蠢蠢欲动。不过艾米莉一直象防贼一样防着雷蒙,让他虽然有这方面的心思,但却一直没有机会。今天好不容易和莉莉丝单独在一起,雷蒙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。
“莉莉丝,这几天你可辛苦啦,我们的饭都要你一个人做。”雷蒙一面没话找话说,一面不动声色地把大手放到猫人少女的纤腰上,缓缓地上下移动着。
这一招可是野蛮人从王守义给他看的电影中学来的。在电影里面,如果女主角对男主角有好感的话,一定不会拒绝这样的爱抚。所以在雷蒙觉得,只要莉莉丝不抗拒他的爱抚,那今天也许就可以得偿所望了。
果然,对雷蒙那只作怪的大手,猫人少女并没有表现出一丝厌恶。相反地,此时的莉莉丝虽然小脸通红,但却一点都没有离开雷蒙的意思,任由他的大手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腰背。
“没什么的,我愿意为你做吃的……”对雷蒙的爱抚似乎感到有些不习惯,莉莉丝一面有些不安地扭动着身体,一面小声地说道:“就怕你不喜欢我做的……唔。”
猫人少女的这句话只说了一半,就再也说不下去了。原来是雷蒙看着少女如此娇羞的神情,实在忍耐不住,已经用他的大嘴堵住了莉莉丝的小嘴。没等猫人少女反应过来,雷蒙的舌头强行撬开了她的双唇,在她的口中尽情地探索起来。与此同时,雷蒙的另一只大手也已经攀上了莉莉丝丰满的前胸,在两团高耸的玉球上流连忘返。
莉莉丝还是一个未经人事的少女,又如何能经得住雷蒙如此的挑逗?此时的她只感到全身发软,体内有种奇怪的感觉正在蔓延。虽然这种陌生的感觉让猫人少女有些害怕,但她却不愿意离开雷蒙的怀抱,反而想尽情地体验这种令她又爱又怕的感觉。
感觉到莉莉丝的呼吸越来越急促,她身体也变得越来越热。雷蒙只觉得自己的欲望也已经难以抑制,正当他想把莉莉丝抱回自己房间的时候,突然一串脚步声从身后传来。
“莉莉丝,我回来啦!”与脚步声一起响起的,还有艾米莉兴奋的声音。听到这个声音,雷蒙不禁暗暗叹了一口气。他知道,今天要吃了猫人少女的计划,恐怕是无法实现了。
果然,听到了艾米莉的声音,莉莉丝突然清醒过来。想到自己这和雷蒙纠缠的模样会被人看见,猫人少女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,居然从雷蒙的怀抱中挣脱了出来。看着自己衣衫零乱的样子,莉莉丝一面慌忙地整理着身上的衣物,一面忙不迭地向厨房跑去。也许是太害羞了,莉莉丝根本连看都没有看雷蒙一眼,就直接跑进了厨房。只留下雷蒙一个人在客厅里,一脸懊恼地看着猫人少女消失的方向。
“莉莉丝,你在家吗?”此时艾米莉的声音已经到了客厅里,她立刻看到了站在客厅中央的雷蒙,不禁有些奇怪地问道:“咦,雷蒙,你今天怎么那么早回来了?”
知道今天的计划已经泡汤了,雷蒙只得收拾心情,对艾米莉说道:“今天的任务很顺利,所以回来得早了。不过我看你今天的心情很不错啊,一定是有好事发生了吧?”
“嘻嘻,算你的眼光还不错!”雷蒙果然没有猜错,今天艾米莉的心情的确特别好。她一面笑嘻嘻地看着雷蒙,一面从腰带上解下一个大口袋递到他手里,得意洋洋地说道:“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买主,把你的那些东西全脱手了!”
“真的?那可真是件大好事啊!”听了艾米莉的话,雷蒙也很是高兴。虽然雷蒙从拉班那里弄到的宝石品质都很好,而且他开的价格也不高。但因为这毕竟是“赃物”,而且量也不小。所以就算神通广大如艾米莉,一时也很难找到合适的买主。眼看旅馆一天天造起来,想到完工后就要付款。这几天苏菲和雷蒙,一直在为这件事担心。没想到艾米莉居然在此时卖掉了那批珠宝,这让雷蒙放下了心上一块大石头。
“一共是一千八百枚金币。”笑呵呵地看着雷蒙手中的口袋,艾米莉向他报出一串数字:“按照我们的约定,我提取一百六十金币的手续费,现在这个口袋里还有一千六百二十金币,你最好点一遍。”
“不用了,我信得过你!”听了艾米莉的话,雷蒙笑着对她说道。虽然艾米莉老是坏他的好事,但雷蒙对美少女的信用还是很信任的。
“你们在说些什么呀?怎么这么热闹?”就在雷蒙和艾米莉聊天的时候,苏菲也回来了。这位成熟美女今天的心情似乎也很不错,所以她本就风情万种的俏脸上,也多了一层明媚的神色。
“雷蒙的那些东西终于卖出去了。”听了苏菲的话,心情大好的艾莉丝抢着对她说道:“现在你不用为重建旅馆的资金问题担心啦!”
“呀,那真是太好了!”听到这个好消息,苏菲也是非常高兴。她一面拉着艾米莉的小手,一面看着雷蒙说道:“其实我也有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!”
“哦,什么好消息,你快点说啊!”听了苏菲的话,艾米莉好奇地催促道。
“旅馆的二楼已经完工了。”深深地看了一眼站在一边的雷蒙,苏菲满怀喜悦地大声宣布道:“今天石匠铺老板已经做过了测试,他告诉我,雷蒙设计的拱形结构的确十分坚固。按照这样的结构,就算再在二层楼上造上一座同样的旅馆,也绝对没有问题!”
“真的啊!”还没等其他人说话,莉莉丝已经从厨房里跑出来高兴地问道:“这么说我们的旅馆就有四楼那么高啦?雷蒙真是太厉害了!”
“是啊,真是没有想到,不用任何魔法装置,居然也能建造出四层高的建筑物来!”听了莉莉丝的话,苏菲也用饱含柔情的妙目看着雷蒙,轻声地说道:“实在是太棒了!”
要知道因为气候的关系,在大陆北方的洛克帝国,成材的大树很少。唯一有大量树木的费伍斯森林,却又是魔兽出没的地方,很难进行大规模的砍伐。所以洛克帝国内建筑,一般都是由石头建造而成的。
而因为受到建筑水平的限制,完全由石料建造的建筑物,不但不能超过两层。而且内部也需要加很多支撑墙,以免坚硬有余韧性不足的石料,因为跨度太大而从中断裂。当然,对洛克帝国的贵族以及有钱的商人来说,这并不是个问题。他们可以通过在石料上镌刻风系魔法阵,来减轻石料的重量,从而造出高大雄伟的石头建筑来。
然而镌刻魔法阵可是非常耗费时间和金钱的,所以这种方法对普通平民来说,根本是不可能实现的。所以整个洛克帝国内,除了贵族和有钱人的城堡、或者内部实心的城墙外。平民居住的屋子,几乎没有超过两层高的。
而现在雷蒙发明的拱形结构,石材下增加铁条的方法。无疑可以让普通平民,也能住上高大的楼房。这对整个洛克帝国来说,都有着无可估量的影响。
不过这件事情,雷蒙本人倒没有想得太多。被苏菲和莉莉丝崇拜的眼神,看得有些不好意思。雷蒙憨厚地咧嘴一笑,大声对猫人少女说道:“莉莉丝,晚饭做好了么?我可真是饿了!”
“切,虽然发明了什么拱形结构,可骨子里还是个饭桶!”看着雷蒙迫不及待的样子,艾米莉忍不住小声说道。自从雷蒙住在她家中后,艾米莉就一直嘲笑他的大胃口。以至于最近一段时间,在艾米莉口中,饭桶已经渐渐替代了雷蒙以前的称号——“色狼”了。
第二天一早,雷蒙先去旅馆的建筑工地看了一看。本来在这半个月中,雷蒙一心完成任务赚钱,根本没有关心过旅馆的重建问题。不过昨天晚上听苏菲那么一说,他觉得还是应该多关心一下旅馆的事情才对。所以才在去佣兵工会之前,先来工地查看一下。
“哎呀,是您啊!”还没等雷蒙走到工地边,石匠铺老板就远远地迎了上来。这身材健壮的中年人一面对雷蒙陪着笑脸,一面对他说道:“您发明的拱形结构实在是太坚固了,我们昨天已经作过测试,就算再往上造两层,建筑的坚固性也不会有任何问题!”
昨天晚上就知道了这个结果,雷蒙并没有表现出意外的神色。他沉着的表情在对方看来,无疑就是胸有成竹的表现了。见雷蒙对这样的结果似乎早有准备,那石匠铺老板看着他的表情也是更加敬佩起来。
“雷蒙先生,我本想过几天登门拜访的。”恭恭敬敬地请雷蒙在一块石头上坐下,石匠铺老板站着对他说道:“没想到您今天却亲自来了,所以我想借此机会和您商量一点事情,希望您能同意。”
“哦,什么事情?”听了对方的话,雷蒙随口问道。虽然在他看来,自己和对方并没有什么大事好谈的。但既然石匠铺老板这么郑重其事,那倒也不妨听一听究竟有什么事情。
“是这样的,您发明的混合了铁条的石材和拱形结构,绝对会颠覆整个帝国的建筑风格。”那石匠铺老板似乎有些紧张,他一面看着雷蒙脸上的表情,一面文诌诌地对他说道:“所以我打算……是不是可以和您合作,独享受您的这两项发明权?”
“独享我的发明权?”听了石匠铺老板的话,雷蒙有些摸不着头脑地反问道。虽然发明权是洛克帝国法律规定的权利,但雷蒙本就不是洛克帝国的公民,又怎么会知道自己会有这样的权利呢?
见雷蒙一脸不解的表情,那石匠铺老板连忙向他解释道:“发明权指的是凡是在洛克帝国范围内,有任何新发明的出现。发明者都享有这项发明可能取得的利益。”
“哦,原来和专利权差不多啊!”听了对方的解释,雷蒙想起以前在王守义教过的一个词,心中立刻释然了。显然,这个石匠铺老板是看中了他这两项发明,可能带来的巨大利益。所以才赶在别人找到雷蒙之前,来和他谈生意了。
那老板显然不知道“专利权”是什么意思,不过既然雷蒙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,那他应该明白了“发明权”的含义。所以此时他紧张地看着雷蒙,试探着问道:“如果您有兴趣的话,我愿意每年付给您一万枚金币,您看如何?”
“一万枚?!”听了对方的话,雷蒙也有些吃惊。他着实没有想到,自己不过随便拿出一个从王守义那里学来的知识,每年就能赚一万个金币。在洛克帝国生活了一段时间后,雷蒙已经知道了金钱在这个世界里的重要性。如果在这之前他就能有一万金币的话,别的不用说,至少就不用做佣兵来赚取学费了。
“如果您嫌少的话,我们还可以商量。”见雷蒙的语气不对,对方以为他对这个价格不满意,连忙对他说道:“一万五千枚,您看怎么样?”
“好吧,我同意!”其实雷蒙对每年一万枚金币就已经很满意了,现在见对方又自动加了一半,自然立刻答应下来。
“那太好了!”见雷蒙答应了自己的要求,那铁匠铺老板也是十分高兴。要知道整个洛克帝国的建筑几乎都是石头建造的,只要他独享了雷蒙的这两项发明权,一年挣个几万枚金币,绝对是不在话下的事情。
当下两人一起去了白月城的市政厅,在一些官员羡慕的眼光中,办妥了两项发明权的注册和转让事宜。这些官员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人,对城里新建了一座结构神奇的旅馆一事,自然也都有所耳闻。现在一看这两项发明权,立刻就知道这绝对是份赚钱的买卖。是以在看雷蒙和那名叫汤姆的石匠铺老板时,眼神中无不带着几分羡慕。
雷蒙是第一次知道,在洛克帝国,居然还有发明权这么一说。反正已经到了市政厅,他索性把自行车的发明权也注册了一下。虽然目前还没有人来找雷蒙,谈论自行车发明权的转让。但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,所以雷蒙觉得还是早点注册比较好。可惜的是按照和汤姆的协议,雷蒙要等一年后,才能得到第一笔一万五千枚金币的报酬。所以在这段时间里,他还是要尽可能地赚钱,凑足去魔武学院的学费。
所以在叮嘱了汤姆,要他尽快把旅馆建造完成后。雷蒙顺便把旅馆的建造费用,一千二百枚金币付给了他后,就赶到佣兵工会去了。
也许是受到和雷蒙合作的鼓舞,汤姆和他的手下建造旅馆的速度,是明显加快了不少。在半个月后的一天,一座漂亮的,带有拱形门窗和屋顶的四层建筑,终于在原来旅馆的废墟上矗立了起来。
本来按照雷蒙的意思,应该还能再往上造一层的。不过从来没有经验造这么高建筑的汤姆,却是怎么都不敢往上造了。按照他的说法,这叫“安全第一”。要知道石匠铺的老板,还指望着这座新旅馆给他的新技术做广告呢,可不能让它刚刚建成,就因为造得太高而坍成一片废墟。
然而事实证明,汤姆的计划是完全正确的。在见到不用魔法阵的帮助,也能用石头建成如此雄伟的建筑后。已经有许多人找上了汤姆,要求他使用这种新技术,为他们建造更高、更大的新房子。
而更多的市民,则直接把兴趣放在了那座四层高的旅馆上。要知道就算是领主莫里的官邸,也不过只有五层高而已,那还是算上了那座用来警戒的塔楼呢。所以在新旅馆建成后,白月城里立刻流传起一种说法。那就是要是站在旅馆的四楼,就能将全城的景色尽收眼底,甚至可以隐约见到,莫里领主漂亮的女儿在她房间里向窗外眺望的情景呢。
在这样传说的鼓动下,几乎所有白月城的市民,特别是那些年轻的未婚男子,都准备在旅馆重新开张的这天,涌上旅馆的四楼好好开开眼界。以至于忙于旅馆重新开张事宜的苏菲,在得到这个消息后,不得不事先对所有客人进行预约登记。以免旅馆重新开张那天,有太多客人涌入,造成不必要的混乱。
当然,在这热火朝天的景象后面,有一些对事物看得更透彻的人,则纷纷把注意力集中到了雷蒙的身上。虽然并没有刻意将自己,暴露在公众的视线之下,但雷蒙也没有故意隐藏自己的作为。所以只要那些有心人稍加调查就能知道,这个雷蒙不但发明了新的建筑结构,在他的名下,还有一项自行车的发明权。而这个可能有着野蛮人血统的年轻人,虽然身上没有任何斗气或者魔力的痕迹。但却是白月城佣兵工会里,在最短的时间中成为三级佣兵的人。
在得知雷蒙如此丰富多彩的背景后,那些本来就注意他的势力,无疑对这个年轻人更感兴趣了。不过出于各自立场的考虑,这些势力暂时并不打算和雷蒙发生接触,而只是把他作为需要注意的对象,继续进行观察而已。
而雷蒙自己,则对这一切毫不知情。事实上他最近几天简直忙得要死,就连以前每天必到的佣兵工会,雷蒙也有好几天没去了。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,则是因为新旅馆就要开张了。作为旅馆最重要的投资者,雷蒙在苏菲和莉莉丝的软磨硬泡下,不得不暂时把佣兵任务抛在脑后,专而全力处理旅馆开张前的工作。
终于,在忙碌了好几天后,新旅馆终于在这天傍晚正式开张了。此时四层旅馆已经全城闻名,慕名而来的市民有几千人之多。虽然听从了雷蒙的意见,苏菲事先对当晚的客人进行了预约。但还是有许多无法进入旅馆,但却又甘心的市民等在旅馆外面。希望可以找到一个机会,进入旅馆一尝登高远眺的感觉。
为了避免造成混乱,白月城的治安官甚至派了两队士兵前来维持秩序。新店开张居然要用军队来维持秩序,这在白月城的历史上,可是从来没有过的。这件事情,也从一个侧面为新旅馆作了广告。以至于让更多的市民,对四层旅馆产生了兴趣。当然,治安官这么帮忙,他自然也得到了相应的好处。那就是本来没有预约的治安官,如愿以偿地在四楼餐厅得到了一个座位。
虽然此时晚餐时间刚刚开始,但旅馆内已经是一片热闹的景象。除了全是客房的三楼还算安静外,旅馆的一、二楼以及被雷蒙命名为“空中餐厅”的四楼,早就宾客满坐,连一个空位都没有了。
今晚能被邀请上四楼餐厅的,全是白月城里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。除了硬插进来的治安官外,还有几位白月城的贵族,以及新上任的税务官——他的前任拉班在前往橡树村收税途中,不幸遇见强盗以身殉职。不过这些杀害帝国官员的强盗,到现在还没落网。倒让白月城的莫里领主和治安官,一直感到很是头疼。
也许因为今天是新旅馆开张的日子,所以苏菲打扮得特别漂亮。一件合身的黑色长裙,将她本来就十分傲人的身材,衬托得更加完美无缺。而苏菲经过精心打理的亚麻色长发,则被仔细地盘起在头顶,露出了她如天鹅般优雅的脖子。而在苏菲光滑的脖颈下,那精致的锁骨在长裙领头若隐若现,让人一看就有种想在那里亲上一口的冲动。
今晚的苏菲并没有象以前一样,躲在自己的房间里,而是跑上跑下地招呼着三个楼面的客人。毕竟她现在还是旅馆名义上的老板,在开张第一天就不见人影,似乎并不符合她现在的身份。不过苏菲很快就发现,房子高也有高的坏处。
就比如现在,虽然她刚刚才楼上楼下跑了几个来回,就已经感到有些气喘嘘嘘,连双腿都有些发软了。不过今天可是旅馆开业的大日子,苏菲一心想给那些客人留下好印象。要知道雷蒙的学费,已经都投入在旅馆中了。苏菲现在一心想多赚点钱,早点给他把学费凑齐了。
不过当苏菲路过三楼时,终于还是支持不住了。她只觉得双腿一软,穿着高跟鞋的双脚猛然一歪,居然一下子坐倒在楼梯口。现在这楼梯口可是人来人往的交通要道,苏菲当然不希望有人见到到自己这有些狼狈的模样。是以她在坐倒后,立刻双腿用力,想马上站起身来。然而就在她双腿用力的时候,却感到右脚踝上传来一阵剧痛。
“哎哟!”感到这阵疼痛,苏菲忍不住轻声呻吟了一声。而当她再次尝试着站起身来的时候,却发现自己的右脚连一点力气动用不出来了。显然,她的脚踝扭伤了。
“真倒霉,怎么会这样?”看着自己微微肿起的脚踝,坐在楼梯口的苏菲很是有些气馁。本来她想趁着旅馆开业,尽量给顾客们留下一个好印象的。却没料到在这关键的时刻,自己居然不小心扭伤了脚。
“苏菲,你怎么坐在这里啊?”就在苏菲暗自气恼的时候,雷蒙的声音却突然在她身后响起:“是不是跑上跑下,觉得累了?”
“真是倒霉,人家……人家好象扭伤了脚啦!”不知道为了什么,刚才还不想让任何知道自己受伤的苏菲。在听到雷蒙的声音,居然立刻把事实真相告诉了他。而那似乎带着几分撒娇的语气,和她平时成熟的气质大不一样。
听苏菲这么一说,雷蒙连忙转到她面前,蹲下身来查看苏菲受伤的脚踝。果然,苏菲原来那盈盈一握的纤细脚踝,现在已经有些红肿了。似乎不堪忍受脚踝上的疼痛,当雷蒙轻轻地握着苏菲光滑紧致的小腿时,甚至可以感到她在微微颤抖着。
“似乎伤得不轻呢。”看了苏菲的伤势后,雷蒙抬头对她说道:“看来你这几天都不能下床走路了。”
“那可怎么办?”听了雷蒙的话,苏菲连忙对他说道:“这几天旅馆刚开张,事情可多了,我……”
“你就休息几天吧,把这些事交给其他人做就行了!”苏菲的话才说了一半,就被雷蒙打断了:“你的任务就是好好休息,先把伤养好了再说。”
说完这句话,雷蒙也不等苏菲回答,立刻俯下身去,轻轻把她抱了起来。虽然对雷蒙很有好感,但这是两人第一次如此亲密的接触。虽然苏菲不是莉莉丝那样未经人事的少女,但突然被雷蒙抱在怀中,还是忍不住挣扎了一下。
雷蒙自然不会把苏菲那象征性的挣扎放在眼里,他一面抱着苏菲向她的房间走去,一面轻声在苏菲耳边轻声说道:“你可不能老是坐在这里,我抱你回房间吧!”
感觉到雷蒙口中灼热的气息喷在自己的耳朵上,苏菲只觉得全身一软,就再也没有力气多做挣扎。而是静静地躺在雷蒙的怀中,任由他抱着自己向房间走去。
苏菲本就是个充满成熟魅力的女人,今晚她又刻意打扮过一番,所以更加显得美丽而性感。此时雷蒙将苏菲抱在怀中,看着怀中玉人迷离的双眼和微张的红唇,感受着她柔软却又充满弹性的身体,雷蒙不禁感到自己的欲望又开始蠢蠢欲动了。
不过这里是旅馆的走道,不时会有顾客和招待走过。所以就算雷蒙心里有千般想法,但也不敢在这里乱来。是以他强压下心头的冲动,抱着同样有些意乱神迷的苏菲,向她的房间走去。
和苏菲以前的房间不同,她的新房间不但豪华了许多,而且更多了一张足够四、五个人睡的大床。而这张大床,正是雷蒙特意为苏菲挑选的。虽然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,究竟为什么要为单身的苏菲选这么大的一张床。但苏菲对此却似乎并不在意,而是欣然接受了雷蒙的安排。
虽然雷蒙不太舍得结束,他和苏菲这么亲密的接触。但既然已经到了她的房间,也不能老是抱着人家吧。在心中暗叹一声可惜湖,雷蒙轻轻地将苏菲放在柔软的大床上。也许脚上伤得的确厉害,就是这么轻轻的震动,都让苏菲忍不住皱了皱眉头。
看着苏菲楚楚可怜的表情,雷蒙更加舍不得立即离开她的房间。于是他一面迅速思索起留在这里的理由,一面没话找话地问苏菲:“是不是伤得很重?一定疼得很厉害吧?”
“当然,看看才这么点时间,又肿了不少啦!”听了雷蒙的话,苏菲半是撒娇半是认真地对他说道。而苏菲似乎还嫌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,边说边还把受伤的右腿微微抬起,让雷蒙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她脚踝的伤势。因为苏菲抬腿的动作,她身穿的黑色长裙的裙摆,不可避免地滑到了膝盖以上。以至于苏菲修长光滑的小腿,完全暴露在了空气之中。
此时的雷蒙哪里还有工夫去看苏菲的伤势?他的双眼早就在苏菲洁白的小腿上,巡梭了好个几个来回。然而苏菲的长裙将她膝盖以上的部位盖得严严实实,所以雷蒙并没有看到更多的春光。但饶是如此,雷蒙的双眼还是依依不舍地,在苏菲长裙下摆处逗留了好久。
“讨厌,你在看哪里啊?”一眼就看出雷蒙没在查看自己的伤处,苏菲娇嗔地责怪道:“你这个小色狼!”然而虽然她嘴上这么说,但心里却没有一点不快,反而还在为自己能引起雷蒙的注意,而感到有些得意。
“看伤势,当然是看伤势啦!”直肠子的雷蒙当然不知道苏菲此时的心情,他一面讪讪地回答对方的问题,一面绞尽脑汁思索着留下来的理由。突然,一道灵光在雷蒙的脑中闪过。他想起了王守义曾经教过的内功心法中,有如何治疗扭伤的方法。虽然雷蒙从来没有试过这种治疗方法的效果,但一心想要留下的他立刻决定要试上一试。
“苏菲,我会治疗你脚上的伤势。”看了一眼半躺在床上的苏菲,雷蒙笑着对她说道:“要不要试一试?”
“你能治?”听了雷蒙的话,苏菲有些吃惊地反问道。在大陆上,能治疗伤势的,除了医生以外,就只有魔法师的治疗魔法和牧师的神术了。不过这雷蒙无论怎么看,都和这三者一点都搭不上边。
“嗯,应该可以让你早点痊愈的。”想起心法中关于活血化淤和正骨的方法,雷蒙满有信心地对苏菲说道:“也许开始时会有些疼,不过很快就会让你觉得很舒服了。”
“是吗?那就试一试吧!”不知道从雷蒙的话中想到了什么,苏菲脸色一红,小声地回答道:“不过你可要轻一点,我实在是疼得很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见苏菲答应了自己的提议,雷蒙索性在厚厚的地毯上坐下,然后轻轻地抓住了她光滑的小腿。
回想了一下心法中记载的方法,雷蒙轻轻把右手放在苏菲受伤的脚上,然后缓缓运起内力,开始轻轻地为她活动起脚踝来。
“哎哟!”也许是苏菲过于紧张了,所以在感到雷蒙手上开始用力时,她忍不住皱起秀眉呻吟了一声。
“很疼吗?”见苏菲似乎很痛苦的样子,雷蒙连忙紧张地问道。
“没……还好。”见雷蒙一脸紧张的表情,苏菲心中一暖,小声对他说道:“我还忍得住。”
“那好。”听了苏菲的话,雷蒙放下心来,专心致志地为她治疗伤势。雷蒙自己不知道,他学习的心法中记载的疗伤方法,本来对苏菲所受的伤势十分有效。再加上雷蒙本身内力浑厚,又是全神贯注地为苏菲疗伤,所以见效倒是十分之快。
在最初的疼痛过去后,苏菲感到丝丝热流从雷蒙大手中传到自己的腿上,不但伤处没有那么疼痛了,就连腿上原来那酸麻无力的感觉,也渐渐消失得无影无踪了。没想到雷蒙还有这样的本事,苏菲看着他的眼神也越来越亮了。
要知道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,实力最终还是代表了一切。而象雷蒙这样,既有实力又博学多才的男子,自然更受女人的青睐。再加上雷蒙又是个重情重义的人,这点从他舍身在火海中救出苏菲就可以看得出来。所以在和雷蒙接触的这几个月来,苏菲对他的印象越来越好,而这种好感,则在今晚雷蒙为她疗伤时,达到了顶点。
随着脚上的疼痛感渐渐消退,另一种感觉渐渐在苏菲体内复苏过来。随着热流通过雷蒙的双手涌入身体,苏菲体内的那种感觉也越发强烈。
“嗯……”不知道怎么搞的,一声动人心魄的呻吟,不受控制地从苏菲口中传了出来。发现这声呻吟和之前的都大不相同,正在全神贯注为苏菲疗伤的雷蒙忍不住抬起头来,有些奇怪地向苏菲看去。
然而雷蒙不看还好,这一看却让他的大脑立刻陷入了停顿的状态。
只见苏菲原来紧紧靠拢在一起的双腿,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变得微微分开了。从雷蒙的角度看过去,不但苏菲那两条丰满修长的双腿尽收眼底。就连她两腿间那神秘的地带,也若隐若现地出现在雷蒙的视线当中。
而此时苏菲的美目,早已经轻轻闭了起来。而她美丽的脸上,也浮起两朵娇艳的红云。让本就美丽的苏菲,看上去更是娇艳不可方物。
本就是个热血青年,雷蒙看到这副情景,只觉得刚刚才消退下去的欲火,又在胸中熊熊燃烧起来。因为这里是苏菲私人的房间,也不会有人前来打搅,所以此时雷蒙的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。原本为苏菲按摩脚踝的右手,也开始不安分地向着她的膝盖移了上去。
雷蒙一面小心翼翼地移动着右手,一面有些忐忑不安地观察着苏菲的反应。不过此时苏菲似乎完全沉浸在那美妙的感受中,不但没有流露出一丝不快的表情,就连双眼都没有睁开的迹象。
苏菲这样的表现,立刻给了雷蒙很大的鼓励。此时他的右手,已经不再满足只逗留在苏菲修长的小腿上,而是慢慢地向着她丰满白润的大腿移了过去。
只见雷蒙的大手小心而坚定地越过了苏菲的膝盖,终于来到了她圆润丰满的大腿上。感受着手心中那细腻柔滑的感觉,雷蒙只觉得体内的火焰越烧越旺,手上也不由自主地加大的力道。
“呀,你的手……”直到此时,苏菲似乎才缓过神来。只见苏菲一面迅速按住了雷蒙在她裙子里作怪的大手,一面娇嗔地对他说道:“你不是说帮我疗伤的么?怎么把手伸到这里来了?”
只是此时苏菲的神态语气,除了娇羞外,根本看出一丝生气的痕迹来。所以就连神经大条如雷蒙,也看得出来,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举动而生气。想通了此节的雷蒙胆子立刻大了许多,他不但根本没有把手挪开的意思,反而更是往上移动了一段。直到碰到了苏菲身上最隐秘的地带,这才停下大手笑着对她说道:“你脚上的伤已经治好啦,现在该治治其他地方的伤势咯!”
“你真讨厌!”听了雷蒙别有用意的话语,苏菲脸上一阵飞红。不过虽然她嘴里这么说,但手上却悄悄地抓住了雷蒙的手臂,将他拉到了自己的身边。
“雷蒙,尽情爱我吧!”当眼神迷离的苏菲对雷蒙说出这句话的时候,他再也抑制不住体内的欲望,一个翻身将苏菲压在了身下……
和雷蒙以前接触的安妮不一样,苏菲本就是个经验丰富的成熟女人。再加上她对雷蒙心存感激,所以在床上更是用尽全身解数对雷蒙曲意迎缝,但求让他得到最多的快乐。
而雷蒙虽然是个毛头小伙子,但他身为强壮的野蛮人先天优势,以及几年来勤练内功的后天努力。也让他在床上不但充满了冲劲,而且耐力也是好得惊人。就算对苏菲这样久旷的成熟女人来说,雷蒙的表现也是好得令她难以置信。
是以当晚两人再也没有再其他人面前出现过,而是整晚待在苏菲的房间里抵死缠眠。一直到天色快亮时,疲惫不堪的两人才沉沉睡去。
不过雷蒙因为长期修习内功的关系,体力恢复得特别快。所以当天色大亮时,他已经苏醒了过来。看了一眼身边还在沉睡的苏菲,想起她昨晚疯狂的表现。雷蒙忍不住凑过去,在苏菲的额头轻吻了一下。
“唔……你已经醒啦?”被雷蒙这一吻吵醒了,苏菲从被子里伸出洁白浑圆的手臂,搂着雷蒙的脑袋回吻了他一下,迷迷糊糊地说道:“天已经亮了么?”
“天早亮啦!”知道昨晚苏菲太过疯狂,恐怕到现在还没恢复过来呢。雷蒙一面坐起身来一面对她说道:“你再休息一会吧,我要去佣兵工会了。”要知道最近几天一直在忙旅馆开张的事,雷蒙已经好几天没去佣兵工会了。担心着那些报酬高的任务给别人接了去,所以雷蒙决定今天无论如何,也要去佣兵工会看看才是。
“哎呀,天已经亮啦!”然而听雷蒙说天早就亮了后,苏菲也睡不下去了。虽然她的身子的确还有几分疲惫,但作为旅馆的老板娘,苏菲可不愿意自己给其他人留下自己懒惰的印象。更何况昨天晚上雷蒙在她的房间里过了一夜,虽然不清楚其他人知不知道这件事。当万一让人知道了,而苏菲今天又那么晚才起床。这么一来,她可就没脸见人了。
想到这里,苏菲也立刻坐起身来。只是她的动作太急,这么突然一坐起来,原本盖在身上的被子立刻滑落下来。于是苏菲那坚挺丰满的胸部,立刻暴露在了空气中,看得雷蒙暗暗咽了一口唾液。
看着苏菲微微颤抖的胸部,雷蒙只觉得自己身体的某个部分又开始蠢蠢欲动了。他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欲望,而是凑到苏菲身边对她说道:“苏菲,你太美了……”而在这句赞美出口的同时,雷蒙的大手也已经抚上了苏菲的胸前。
“哎哟!”感受到雷蒙的大手在自己胸前作怪,苏菲忍不住娇吟一声。不过她很快就按住了雷蒙在胸前的大手,气喘嘘嘘地对他说道:“好啦,现在是白天啦,你就不能收敛一点。再说昨晚你折腾了我一个晚上,难道还没个够吗?”
“怎么会够呢?嘿嘿!”对苏菲的问题,雷蒙毫不掩饰地回答道:“最好天天晚上都折腾才好呢!”
“去你的!”听了雷蒙的话,虽然苏菲心中暗暗高兴,但还是娇嗔地打掉了他的大手。看了一眼雷蒙坚挺的欲望,苏菲软语相求道:“雷蒙,天都亮了,还是快点起床吧。而且昨天晚上疯了一夜,我实在是没力气啦!”
见苏菲这么说了,雷蒙倒也不舍得勉强她。在她身上大逞了一番手足之欲后,雷蒙才在苏菲的催促下,穿好衣服悄悄地溜出了房间。
到了下面的大厅里,雷蒙发现莉莉丝已经在准备早餐了。想到昨天晚上众人一定都忙到很晚,莉莉丝一定也不例外。雷蒙连忙对猫人少女说道:“莉莉丝,你那么早就起床啦?怎么不多休息一会啊?”
今天的猫人少女似乎有些心事,直到雷蒙第二次重复自己的问候,莉莉丝才醒悟过来,看着雷蒙有些勉强地笑道:“哦,可能是换了新地方,我晚上一时睡不着。所以就早点起床,给你准备早餐呢。”
“哦,原来如此啊。”听了莉莉丝的话,雷蒙也不疑有他。在象往常一样吃过早餐后,雷蒙骑着自行车向佣兵工会驶去。
“雷蒙先生,你来啦?”当雷蒙高大的身形出现在大厅里时,几个工作人员纷纷向他打起了招呼。
虽然成为一个佣兵还不到两个月时间,但雷蒙已经是一个三级佣兵了。在白月城的佣兵工会中,这么快的升级的速度,可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。再加上雷蒙接受任务后,一般最多两人就能顺利完成任务。而且到现在为止,还从来没有任务失败的记录。所以他现在在佣兵工会,也算是一个小小的名人。所以那些工作人员见到雷蒙,都会主动向他打招呼了。
“呵呵,是啊!今天有什么好任务啊?”雷蒙一面热情地对其他人打招呼,一面凑到一个工作人员面前问道。
经过这段时间后,所有人都知道。雷蒙所谓的好任务,就是那些报酬高的任务。至于这任务的难度,雷蒙是从不关心的。不过他有那个实力,其他人自然也不好说什么。见雷蒙又来找所谓的“好任务”,这工作人员笑着对他说道:“今天正好有个消灭不死生物的任务,报酬是不少,但危险性么……”
“啊,给我看看!”雷蒙一向只关心任务的报酬多少,对危险性根本不放在心上。所以还没等对方把话说完,他就急着要看任务简报了。
这个任务是白月城的领主莫里亲王的委托,据说在北面的橡树村,最近有好几个不死生物在活动。本来这种事情,莫里都会派军队前去处理。不过最近西边的兽人似乎有些异动,所以莫里决定把所有的军队,都驻扎在白月城附近。而这橡树村的不死生物,就交给佣兵工会处理了。
“雷蒙先生,因为这是领主大人的委托,所以不但报酬特别高,而且佣兵经验也很多。”工作人员一面在任务羊皮纸上写上雷蒙的名字,一面对他说道:“不过不死生物可不象魔兽,除非你把它们彻底打碎,否则的话它们会不停地向你进攻的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听了对方的提醒,雷蒙点了点头说道:“放心吧,最多三天我就能回来了。”因为已经看过了任务简报,雷蒙知道橡树村的不死生活除了几个骷髅外,就还有两、三个僵尸而已。而这种低级不死生物的实力,最多不过和二级中、上阶的魔兽相当而已,所以雷蒙根本没把这任务放在心上。在他看来,这个任务不过和以前那些任务一样,只要他一出马,就能很轻松地搞定了。
在佣兵工会办完了接受任务的手续,雷蒙又赶回了旅馆。因为这次任务的所在地橡树村,和白月城相距很远。所以雷蒙估计一来一去,至少也要三、四天的时间。所以他回旅馆一方面是要准备一点干粮,另一方面则是和苏菲打个招呼。毕竟雷蒙昨晚刚刚和这风情万种的女人有了亲密的关系,今天就要离开她三、四天的时间,还真的让他有些不舍得呢。
“什么,你要去橡树村?”也许是昨晚真的累坏了,苏菲正趁着此时旅馆客人还少的时候,在自己房间休息。不过当她听到雷蒙要去橡树村时,虽然尽力克制,但脸上还是流露出依依不舍的表情来。
自从昨晚和雷蒙有过亲密的关系后,苏菲就正式把他当成了自己的男人。没想到两人刚刚共度了一个激情的夜晚,雷蒙就要离开好几天的时间。虽然因为昨晚过于疯狂的缘故,苏菲的身体到现在还没完全恢复。但就算是这样,她还是更愿意每晚和雷蒙待在一起。而不是由着雷蒙满世界乱跑,而她却一个人孤零零地守在旅馆里。
“是啊,我在那里接了个任务呢。”看着一脸不舍的苏菲,雷蒙坐在她身边说道:“你放心吧,虽然橡树村很远,可我骑自行车去,最多四天,也许三天就能赶回来陪你啦!”
“那你可要早点回来啊!”听出了雷蒙话中对自己的依恋,苏菲觉得稍稍好过了一点,连忙叮嘱他道:“完成任务的时候千万小心点,路上也要注意,不要为了急着赶回来,把车骑得太快啦!”
“知道啦,你放心吧!”听出了苏菲话中对自己浓浓的关切,雷蒙也是感到心中一暖。他一面在苏菲光洁的脸颊上吻了一下,一面安慰她道:“不过是个小任务而已,你不用太担心。”
“嗯,等你回来!”听了雷蒙的话,苏菲微微侧过脸来,深深地吻上了他的大嘴。两人唇舌一番激烈地交缠,直到苏菲感到自己的呼吸又开始急促了,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雷蒙的大嘴。
在安抚了苏菲的情绪后,雷蒙一溜烟地来到一楼。却发现莉莉丝这个乖巧的猫人少女,已经把他要的干粮准备好了。知道雷蒙一向是个大胃王,所以莉莉丝为他准备的干粮,足够两个人吃上四、五天的了。
“啊哈,那么多干粮啊,坚持四天应该是够了。”见到桌上那一大包干粮,雷蒙满意地对猫人少女笑道:“谢谢你啦,莉莉丝。你可真能干!”
“没关系,这是我应该做的。”听了雷蒙的夸奖,莉莉丝的小脸上闪过一丝笑容。不过笑容并没有在她脸上保持多久,猫人少女很快就又沉下了俏脸。不过因为急于赶往橡树村,所以雷蒙并没有注意到莉莉丝反常的表现。就在一丝阴霾爬上莉莉丝那张小脸的时候,雷蒙已经提着干粮冲到了旅馆外,骑着自行车绝尘而去。
橡树村不但是莫里领地最西北角的一个村子,同时也是位于洛克帝国版图上最西北的一个人类聚居地。因为实在太偏僻了,所以在村子里除了偶尔经过的冒险者和佣兵外,就只有税收官每年会去几次而已。
最近几天不知道怎么搞的,村子附近出现了不少不死生物。这些可怕的家伙在村庄附近游荡,已经杀害了好几个在附近耕作的村民。特别是到了夜晚,这些不死生物的活动更为活跃。受到新鲜人类血肉的诱惑,这些不死生物整夜在村外徘徊,前几天的晚上甚至还对村庄发起了攻击。
好在因为地处边陲,所以橡木村本身就有不错的防御工事。再加上人人都知道,一旦被这些不死生物侵入,整个村子将毁于一旦。所以在危机时刻人人奋勇争先,和那些不死生物展开了激烈的搏斗。虽然橡木村一向民风彪悍,几乎所有的成年男性村民都会上几手。但在不死生物的进攻之下,也牺牲了好几个年轻人的生命,才将它们阻挡在了村子外面。
对这样的大事,村长早就把情况向白月城报告过了。但不知道怎么搞的,莫里领主却一直没有派军队来清剿不死生物。以至于在这段时间里,村民们一直过着战战兢兢的生活,甚至连村外的田地也因为没有人耕种,而渐渐荒废了起来。
就在所有村民为这件事担忧的时候,一个大个子的年轻人却坐着一部奇怪的东西,巴巴地赶到村里来了。当然,这年轻人就是接受了清除不死生物任务的雷蒙。在离开了白月城后,雷蒙一路紧赶慢赶,总算在天黑之前赶到了橡树村。
虽然现在还是白天,但为了防备不死生物的骚扰,橡树村防御工事的大门,还是紧紧关闭着的。雷蒙在村外叫了半天,才有两个小伙子神色紧张地开了大门,让雷蒙进入了村子。
“年轻人,我是这里的村长。”因为不死生物肆虐,橡树村已经好久没有外人来到了。所以橡树村的村长亲自出马,迎接雷蒙这个不速之客。白发苍苍的老村长一面偷偷打量着雷蒙的自行车,一面开口问道:“不知道你到我们村来,有什么事情吗?”
“我叫雷蒙,是个佣兵。”雷蒙一面观察着气氛紧张的村子,一面对村长说道:“这次来是为了完成一个任务,听说你们这里有不死生物出没?”
“唉……是啊,最近不知道怎么搞的,村子周围多了好多不死生物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村长长长叹了一口气回答道。不过他很快就想起了什么似地,看着雷蒙惊讶地问道:“你……你的任务不会就是来消灭这些不死生物吧?”
“是啊,怎么了?”虽然听出了对方话中的惊讶之情,但雷蒙却不以为这有什么不对的,所以他的回答中也充满了信心。
见雷蒙的回答这么有把握,那村长倒也不敢小瞧于他。在重新仔细打量了雷蒙一番后,才试探着问道:“那,你的伙伴们什么时候能到?你们最晚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工作?我们可被这些不死生物害惨了,因为没人敢去村外种地,有些田地已经开始荒芜了。要是再不消灭这些不死生物的话,今年的收成可就悬咯……”原来这村长见雷蒙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,以为他是一个佣兵小队的成员,而其他人还在路上没有赶到呢。
“伙伴?”听了对方的话,雷蒙摇了摇头回答道:“我没有什么伙伴,就一个人来的!”
“什么?”到现在才确定,雷蒙原来是单枪匹马来消灭这些不死生物的。村长在大吃一惊的同时,不禁也在心中暗怪领主大人,根本没有把橡树村这个小地方放在心上。
不过雷蒙可没注意到,村长脸上既惊讶又带着几分不满的表情。自从昨晚和苏菲春风一度后,雷蒙对这个成熟美艳、经验丰富的女子,就有了深深的迷恋。所以此时的他一心想快点完成任务,也好早点回到白月城去。
“村长大叔,那些不死生物在哪呢?我怎么一个都没看到?”已经在村里待了一会,求战心切的雷蒙忍不住开口问道。
“那些邪恶的不死生物都在村外游荡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觉得他不知死活的村长没好气地回答道:“要是让它们冲进村来,我们哪能还有命在?”
看了一眼村子周围用石头堆成的围墙,雷蒙有些悻悻地说道:“原来都在村外啊,那我不如现在就出村消灭它们去吧!”在他看来,要是早知道不死生物都在村外的话,还不如直接去消灭它们,省得进村来浪费时间了。
见雷蒙如此“不知好歹”,那村长也不愿意和他多说什么。看了一眼跃跃欲试的雷蒙,淡淡地对他说道:“佣兵先生,如果您真的想靠一人的力量消灭那些不死生物,我建议你晚上再去。那是不死生物最活跃的时候,希望你能为村子除害,把它们全消灭了!”
“放心吧,包在我身上!”没有听出村长话中的讥讽之意,雷蒙拍了拍强壮的胸脯,向对方打着包票。
见雷蒙原来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楞头青,村长也懒得再和他多说什么。反正这个佣兵是不是橡树村的人,就算他被不死生物撕成碎片,村长也不会眨一眨眼睛。村长甚至觉得,如果这个白月城派来的佣兵,惨死在不死生物手下。莫里领主就会重视这里发生的事情,也许下次就能派大量军队前来呢。抱着这样的想法,村长自然不会管雷蒙的死活。他拉过一个村民,小声嘱咐了几句后,就找个借口离开了雷蒙。
雷蒙当然不知道,自己已经被别人当成了牺牲品。眼看天色还早,他无聊地在村里逛了一圈,等待着黑夜的降临。
虽然现在正是夏天,夜晚来临得比较晚,但夜幕最终还是降临在了橡树村的上空。看着天际出现了第一颗星星,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的雷蒙,立刻要求站岗的村民打开大门,让他出去消灭不死生物。
因为早就得到了村长的嘱咐,所以那几个村民配合地打开了用树枝编成的大门。不过前几天不死生物的进攻,显然让橡树村陷入了恐慌之中。是以一等雷蒙走出了村子,大门立刻在他身后关了起来。
“这些胆小鬼……”看着身后迅速关上的大门,雷蒙一面在嘴里喃喃说道,一面向村外的田野走去。此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,空中的星星也是越来越多。看着一片暮色的大地,雷蒙不禁有些后悔刚才没有问清楚,不死生物大致会在哪个方向出现。象现在这么漫无头绪地找下去,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目标了。
不过从那些村民的表现来看,雷蒙知道,此时再要他们打开大门,恐怕是不可能的了。无奈之下雷蒙只得随便选择了一个方向,向着茫茫原野走去。
不知道是雷蒙的运气好,还是橡树村周围的不死生物的确已经泛滥成灾。还没等他走出多远,就见到两具惨白惨白的骨头架子,摇摇晃晃地在田野中蹒跚而行。
“嘿,总算找到了!”看着那两个骷髅,雷蒙兴奋地大喊了一声,然后向着它们跑了过去。
此时那两具骷髅也感受到了雷蒙身上的生气。只见他们眼眶中燃烧的淡青色火焰突然一亮,然后齐齐转身,向着雷蒙靠拢过来。
在夜晚的旷野上,有两具白惨惨的骨头慢慢前进着。这景象在任何人看来,都会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。然而对雷蒙来说,他早就在王守义播放的全息影像中,仔细了解过人体骨胳的结构。所以虽然他也是第一次见到不死生物,但并没有其他人那样惊慌失措。
眼看着两具骷髅离自己越来越近,雷蒙大喝一声,两拳同时击出。这酷髅的动作本就有些迟钝,根本无法避开雷蒙的拳头。只听见“呯、呯”两声,雷蒙的这两拳已经结结实实地击中了目标。
雷蒙这两拳虽然没出全力,但也不是骷髅这种低级不死生物可以承受得了的。只见这两具骷髅先是摇晃了一下,然后就“哗啦啦”地变成了两堆碎骨。不过虽然已经变成了一堆骨头,但骷髅头眼眶中的火焰却还没有熄灭。虽然被雷蒙打成这样,但它们不但没有立刻死亡,反而不停地开合着光秃秃的下腭,看样子似乎还想咬雷蒙一口。
不过神经大条的雷蒙并没有被这诡异的景象吓倒。他毫不犹豫地跨上一步,抬脚就把两个骷髅头踩得粉碎。
“除了难以杀死外,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嘛。”看了一眼两具彻底不动的酷髅,雷蒙一面喃喃自语一面开始寻找新的目标。
其实这不死生物,是吸收了死亡之气后,重新复活的生物。虽然它们号称不死,但其不过是生命力比普通生物更强一些而已,并不是真的杀不死的。虽然高等不死生物的实力,和高级魔兽也不相上下。但象雷蒙遇见的白骨酷髅,不过是最低级的不死生物而已。
虽然一具白骨骷髅的实力,和一个二级下阶战士差不多。但遇见象雷蒙这样拥有强大实力的敌人时,这些低等不死生物根本就不是对手。
此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。雷蒙惊讶地发现,在他的周围,又出现了几只不死生物的影子。不过这次除了几具骷髅外,还多了两个僵尸出来。和骷髅相比,僵尸的动作虽然更迟钝些,但它们的力量和抗击能力,也要强了不少。前几天不死生物攻击橡树村时,正是因为有僵尸混杂其中,才差点攻破了橡树村的防御工事。
不过对雷蒙来说,僵尸虽然比骷髅难对付一点,但也根本不是他的对手。只见他挥起连六角狂牛都能一拳打倒的拳头,对着围上来的不死生物就是一阵猛攻。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捞到,围上来的十来个不死生物就彻底死去了。
在干掉最后一个僵尸后,雷蒙突然发现在远处的原野上,有一处淡淡的亮光,若有若无地漂浮在黑漆漆的夜空中。
“咦!那里有人?”见到那绿色的亮光后,雷蒙也是非常好奇。因为按照村长的说法,橡树村的村民就连白天都不敢出去了,更别说在这夜晚了。想到这里雷蒙不禁好奇地向那亮光走去,想弄清楚究竟是什么人,敢在这不死生物横行的荒郊野外露宿。
然而事情并没有象雷蒙想象的方向发展。他在那绿光附近,并没有找到任何人的踪迹。相反地,雷蒙却在那亮光的所在地,发现了一座由人类骨头搭成的高台。而他先前看到的亮光,此时正漂浮在那高台的上空。在绿光闪耀之中,雷蒙发现不时有不死生物,从高台中央的洞口爬出。
如果雷蒙是个经验丰富的冒险者,他一定会为眼前的这副景象大吃一惊。因为这个完全由白骨搭成的高台,正是传说中可以连接起冥界和现实世界白骨祭坛。
这个祭坛出现的时间显然还短,所以它现在只有半人多高而已。而能通过它来到这个世界的不死生物,也不过只是象骷髅或者僵尸等低级不死生物而已。而随着时间的推移,通过祭坛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不死生物杀的人越多,这白骨祭坛会自己成长起来。到那时候不但祭坛会长高许多,还会有更高级的不死生物,通过祭坛来到这个世界。
“原来都是这个东西捣的鬼!”虽然不认识白骨祭坛,但见到这副情景,雷蒙立刻明白,为什么最近橡树村附近会出现如此多的不死生物了。既然接受的任务是消灭不死生物,雷蒙觉得自己应该摧毁这个高台,才能永远避免不死生物再次在橡树村附近出现。
想到这里,雷蒙立刻大步上前,重重一拳打在祭坛之上。他这一拳用上了七分力量,就算是四级魔兽,也会在这么重的拳头下一击毙命。然而这祭坛虽然看上去不过是由白骨垒成,并不是十分牢固。但雷蒙这力含千钧的一拳,却根本没有对其造成什么伤害。
“还挺牢的嘛。”见自己一击无功,雷蒙立刻又是一拳击出。这拳他却是用出了全力,只听见“呯”地一声巨响,那白骨祭坛被雷蒙的这一拳打得微微一晃。有几根细小的白骨,也被打飞出去,远远地落在草丛之中,然后化成几道绿色的磷光,很快消失不见了。
见自己的攻击奏效,雷蒙深受鼓舞。只见他立刻大喝一声,又是一拳向祭坛击去。这次雷蒙可是用足了十二分的力气,就算是六角狂牛全力一撞,恐怕也不能和这一拳的力量相提并论。那祭坛毕竟是刚刚出现没几天,就算再怎么坚固,也还是有个限度的。
是以雷蒙这一拳击出后,这白骨祭坛不但摇晃得更加厉害了。甚至在被雷蒙击中的地方,已经塌了一小块,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破洞。
说也奇怪,这祭坛就象是有生命的物体一般。被雷蒙打了两拳后,不但开始微微地扭动,更是隐约发出了凄厉的呼叫声。而那些刚刚从祭坛内爬出的不死生物,仿佛也知道雷蒙正在破坏它们的出生地。不约而同地从四周聚拢过来,想要把雷蒙撕成碎片。
不过以雷蒙的实力,这些骷髅啊僵尸啊根本对他构不成任何威胁。只见他只是随意地三拳两腿,就把围上来的不死生物全部解决掉了。其消灭敌人的速度之快,甚至比祭坛生成不死生物的速度,还要快上几分。
解决了那些烦人的不死生物,雷蒙立刻把注意力转移到摧毁这个祭坛上。在连续击出几拳后,那祭坛破损得更加厉害,而那凄厉的嘶叫声,也变得更加刺耳了。
见自己几拳击出后,祭坛还在原地矗立着。雷蒙不禁有些懊恼地自言自语道:“早知道会是这样,我就该带把大锤子来!”只是他哪里知道,这白骨祭坛由冥界的死灵之气聚成,有哪里会被普通工具破坏?
想要摧毁这样的祭坛,最有效的办法,当然就是信仰光明的牧师施展的神术将其净化。要是想依靠工具破坏白骨祭坛,至少也需要神器级的武器才行。而象雷蒙这样,单靠自己的拳头,就能把白骨祭坛打得摇摇欲坠的,恐怕在大陆上就只有他一个人而已了。
不过在雷蒙看来,空手想要摧毁这个怪东西,除了要多费点时间力气外,并没有什么难的。是以他根本没有罢手的意思,而是一拳接着一拳地轰向祭坛,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其摧毁。
就在那祭坛被雷蒙数次重拳击中,显得有些摇摇欲坠的时候。那团悬浮在祭坛上的绿光突然大盛,然后一个魁梧的黑色身影,渐渐从祭坛中央的洞口中显现出来。
和之前爬出的骷髅和僵尸完全不同。这魁梧的身影身穿一套锈迹斑斑的盔甲,手里还拿着一把足有莉莉丝身高那么长的阔剑。这副装扮再配合它闪着绿光的双眼,让站在祭坛之上的这个家伙,看上去很是有些威风凛凛的感觉。
“哟,来了个大家伙。”正在一心一意摧毁祭坛的雷蒙,也看到了这个大个子。他还注意到,那些先前出来的低级不死生物,根本不敢接近这个家伙。自从它出现在祭坛上之后,那些骷髅僵尸什么的,立刻就离得远远的。看来这些本来不知害怕为何物的低级不死生物,对这大个子有着本能地恐惧感。
这个身穿盔甲的不死生物,正是一个僵尸武士。和普通僵尸相比,僵尸武士不但在力量和抗击能力上强了许多,而且其动作也十分敏捷,甚至和一般的战士不相上下。更为可怕的是,和那些没有智慧,只知道依照本能行动的低级不死生物不同,僵尸武士还有着不低的智商。虽然以人类的标准来看,僵尸体武士的脑筋还略显迟钝。但僵尸武士不高的智商,却足以让它在战斗中将自己的实力发挥到极致,成为一个可怕的敌人。
这白骨祭坛在冥界的出口,正好开在这僵尸武士的地盘上。而最近通过祭坛来到橡树村周围的不死生物,则都是它的手下。本来只要再过几天,让那些不死生物获得足够的血肉。白骨祭坛中的通道,就能打开到足够宽阔,可以让僵尸武士顺利通过了。
然而此时雷蒙却突然出现,大肆破坏这两个世界间的通道。眼看白骨祭坛就要被摧毁,僵尸武士自然不甘心,这大好机会就此消失。所以它才拼着损失一部分实力,来到这个世界上,阻止这个不知死活的人类,继续破坏白骨祭坛。
此时的僵尸武士犹如神兵天降,手持阔剑站在白骨祭坛之上,居高临下地看着两手空空的雷蒙。虽然这附近就这么一个人来类,刚才破坏白骨祭坛的事一定是他干的。但头脑略显迟钝的僵尸武士怎么都想不明白,这个两手空空的人类,究竟是怎么破坏这几乎坚不可摧的白骨祭坛的。
不过不擅动脑的僵尸武士,很快就厌倦了思考这个问题。在它看来,既然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,那就可以尽情享用人类新鲜的血肉。至于这第一个出现在僵尸武士面前的雷蒙,自然被它视作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份美餐了。
向着雷蒙张大嘴吧,发出一声无声的大吼后,僵尸武士终于开始行动了。只见它拖着沉重的阔剑,大步走下白骨祭坛,向着雷蒙疾跑过来。虽然它也是僵尸,但动作却丝毫不慢。只是几次呼吸的时间,僵尸武士和雷蒙之间的距离,已经到了可以发动攻击的程度。
高高举起在地上划出一道深痕的阔剑,僵尸武士打算一剑就将雷蒙砍成两半。然而出乎它意料的是,这个人类面对如此快速猛烈的攻击。竟然只是微微一侧身,就躲过了对方这志在必得的一击。
似乎为自己这次失手感到有些惊愕,先是微微一愣,然后才再次举起阔剑,向着雷蒙猛砍过来。只是这次它眼中的绿芒更盛,显然已经尽了全力。
然而面对如此可怕的攻击,雷蒙就象是闲庭信步般向左移动了两步,就再次躲开了对方的攻击。这次雷蒙可没有再给僵尸武士机会,在它还没转过身来之前,就已经重重地一掌印在了它的身上。
只听见“噗”地一声闷响,雷蒙只觉得这一掌如击败革,从对方身上传来的反震之力,让他觉得手臂也有些微微发麻。要知道僵尸本就是不死生物中,防御力最高的物种之一。而这僵尸武士的防御力,更是高得惊人。再加上这只僵尸武士的身上,还套了一件盔甲,防御能力自然更进了一步。所以雷蒙这一掌几乎用了全力,但也只是打得僵尸武士一个趔趄,似乎并没有真地给他造成伤害。
不过雷蒙可不是轻易就会放弃的人。眼见强攻不起作用,他立刻改变策略,开始和对方游斗起来。这僵尸武士虽然动作不慢,但和雷蒙相比,速度还是差了一大截。只见在夜色下的旷野中,两个同样魁梧的身影缠斗在了一起。虽然僵尸武士的速度,远远比不上雷蒙,别说它想用手中的阔剑砍中对方,就连躲避敌人的攻击,也是件不容易的事情。
只见雷蒙围着僵尸武士不停游走,在躲避对方的阔剑之余,不时重重地一掌印在敌人的身上。要是面对的是普通敌人,雷蒙的这几掌就算不能毙敌,也足以让对方疼痛难忍,失去战斗力了。
然而身为不死生物,僵尸武士根本没有疼痛的感觉。是以虽然被雷蒙打得不时脚步踉跄,但它还是不时挥舞阔剑反击,期望可以把这个罕见的强敌斩于剑下。
这僵尸武士也是一个中级不死生物,但其真实的实力,也不过和五级下阶的魔兽相当而已。本来以僵尸武士这样的实力,根本不是雷蒙的对手。但它的优势就在于有强大的防御力,并且还不惧疼痛,这才能在雷蒙面前坚持到现在而已。
不过就算是这样,在雷蒙连续不断的重击下,僵尸武士也有些坚持不住了。虽然作为不死生物,僵尸武士感受不到任何疼痛的感觉。但它坚韧的身体,却在雷蒙一次又一次满含内力的攻击中,受到了巨大的伤害,开始渐渐地瓦解了。
就在雷蒙重重一掌击中僵尸武士的左肩后,它的一条手臂突然“啪”地一声,掉在了地上。虽然对一个不死生物来说,这样严重的伤势也不会令它感到任何疼痛的感觉,但伤害毕竟还是存在的。从僵尸武士越来越迟钝的动作,和渐渐黯淡下来的双眼来看,雷蒙知道它很快就要坚持不住了。
虽然和僵尸武士纠缠到现在,但雷蒙除了消耗了一点真元外,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损伤。现在眼见对手已经坚持不住了,雷蒙长啸一声,一掌快似一掌地向僵尸武士攻了过去。
与此同时,就在离白骨祭坛不远的地方,有四个人影正在向雷蒙所在的方向靠拢。在明亮的星光下可以清楚地看到,这四人中走在最前面的,是一个身材魁梧的战士。在队伍中间的,除了一个牵着一匹骏马的骑士外,还有一个身穿白色长袍的年轻男子。而悄无声息地走在队伍最后面的,则是一个修长窈窕的身影。
听到了雷蒙的长啸,走在队伍中间的骑士和身边的白袍男子对视了一眼,两人的脸上都流露出一丝惊讶的表情。而走在最前面的战士,也以最快的速度的跑到两人面前,有些急促地对那白袍男子说道:“殿……托尼队长,声音似乎是从祭坛方向传来的。”
“嗯,杰克逊,你留在我身边。”听了那战士的话,白袍男子立刻对身边的骑士说道:“安迪,你的速度比较快,先赶过去看一下!”
“遵命!”听了那白袍男子的话,那骑士先向他行了一礼,牵马走开几步后才翻身上马,向着白骨祭坛的方向赶去。
“阿芙拉,你注意警戒!”看着骑士远去的身影,那白袍男子连头都没回,冷冷地对身后那身形窈窕的女子说道。
“是!”听了那白袍男子的话,那女子冷冷地应了一声。这是个有着一头红发的女子,虽然长得十分美丽。但冷漠的表情和没有一丝感情的双眼,却让她看上去就象遗弃冰原上的冰川般,永远给人冰冷的感觉。
也许是早就了解这女子的性格,虽然她回答时的语气比冰山更冷。但那白袍男子似乎并不在意,只是挥了挥手,示意众人开始前进。
此时在祭坛边的雷蒙,也终于打倒了僵尸武士。虽然得益于不死生物可怕的生命力,倒在地上的僵尸武士还在勉强挣扎。但它的两条手臂和一条大腿,都已经离开了原来的位置,远远地四散在地上。
而僵尸武士原来的武器,则已经落在了雷蒙的手中。此时雷蒙正手握这把阔剑,重重朝着僵尸武士的脖子砍了下去。在和不死生物交过手后,雷蒙已经知道,想要彻底消灭僵尸,只有把它们的脑袋砍下来才行。
虽然僵尸武士的阔剑并不是非常锋利,但在雷蒙的手中,要砍下它的脑袋还是非常容易的。只见一道剑光闪过,僵尸武士的脑袋已经离开了它的身体。
僵尸武士那斗大的脑袋在地面“骨碌碌”地滚出好远,直到撞上了白骨祭坛,这才停了下来。而它只剩一条腿的身体,也在此时停止了挣扎。看着僵尸武士的双眼中绿光连闪,然后渐渐黯淡下去,最终完全没有了亮光。雷蒙知道,这个大家伙总算被消灭了。
“呼,还真是经打啊。”看着僵尸武士滚在祭坛边的脑袋,雷蒙一面自言自语,一面一脚将其踩得粉碎。在他看来,这不死生物除了“经打”这一点外,也着实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优点了。就拿这僵尸武士来说吧,虽然力量不小速度不慢,但在这两点上,却根本不是雷蒙的对手。虽然它的防御力比普通生物强了不少,又感觉不到疼痛。但在雷蒙这样占据了绝对优势的敌人面前,这两个优点不过是能让它多坚持一点时间而已。
解决了僵尸武士,雷蒙又把注意力放到了那个祭坛上。他惊讶地发现,这祭坛就象是有生命一样。在刚才雷蒙和僵尸武士战斗的这点时间里,本来已经被他破坏得七零八落的祭坛,居然自己开始恢复原样起来。虽然此时祭坛,还没完全恢复到之前的模样。但雷蒙相信,只要再等上一会,这东西肯定会完好如初的。
“这可不行。”见到这样的情况,雷蒙可不愿意自己的劳动成果毁于一旦。于是立刻挥舞起手中的阔剑,向着祭坛狠狠砍了过去。
“你想干什么?!”就在此时,一个声音冷冷地在雷蒙身后响起。原来是那个名叫安迪的骑士赶到了。
“咦,居然还有人来?”听到了背后的声音,雷蒙心中也是有些惊讶。要知道橡树村本就地处偏僻,而这祭坛所在的位置,更是人迹罕至之处。雷蒙能找到这里,也是实属偶然。所以他根本没有想到,居然还会有人找到这里。
不过虽然心中奇怪,但雷蒙手下可丝毫没有停顿的意思。毕竟在大陆上,不死生物可说是所有生物的公敌。现在雷蒙在对付的又是和不死生物有关的东西,想必对方应该不会对他不利才是。
只听到“砰”地一声巨响,雷蒙手中的阔剑重重地击中了祭坛。在这一剑中雷蒙可是使上了不少的力量,一时间只看到白骨纷纷四处飞散,绿光乱窜。刚刚恢复了一点的祭坛上,立刻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缺口。
就在雷蒙挥剑的同时,安迪“唰”地一声拔出他的双手剑。从他阴郁的表情来看,似乎对雷蒙的行为很是不满,正准备出手教训他一样。
然而当骑士见到,雷蒙这一剑对白骨祭坛造成多么严重的破坏后,他似乎又有些犹豫了。对这白骨祭坛有多坚固,安迪心中是十分清楚的。就算以他五级上阶骑士的实力,恐怕也很难对祭坛造成这样的破坏。然而在他面前的这个大个子,虽然身上没有任何斗气的痕迹,但力量却大得惊人。这让安迪有些犹豫,不知道该不该和雷蒙发生冲突。
然而安迪就是这么一迟疑,雷蒙又是一剑砍在了祭坛上。因为知道阔剑可以承受更大的力量,所以他在这一剑上又加上了几分力量。而这次造成的破坏,自然比上次还要大。只见白骨祭坛的一边完全坍塌下来,整个祭坛也已经摇摇欲坠。就连那团漂浮在祭坛上放的绿光,也变得明暗不定起来。而那个不时有不死生物怕出的洞口,也已经坍了一半,正好把一只往外爬的僵尸卡在中间。
“住手!”见雷蒙还在破坏祭坛,那骑士终于忍不住大声喝道:“别再砍了!”
“嗯?”听了对方的话,雷蒙回头看了他一眼,冷冷地问道:“为什么?”要知道雷蒙这次接受的任务,就是消灭橡树村的不死生物。而只要这祭坛不被破坏,就会有不死生物源源不断地从里面爬出来,那他的任务自然也就完成不了了。
虽然雷蒙平时脾气不错,不但对人和蔼,连性格也是大大咧咧的。但要是要有人阻止他完成任务,妨碍的他筹措学费的计划,那雷蒙可是绝对不会给他们好脸色看的。
看到雷蒙冷冷的表情,安迪只觉得心中没由来的一慌,脸色也变了一些。要知道安迪的家族可是历史悠久的贵族家庭,他也一向因为自己高贵的血统而感到骄傲。没想到这个一看就是个普通贱民的大个子,居然敢用这种态度对待自己。一时间安迪怒火冲天,立刻想要上前教训一下这狂妄的家伙。
“这位勇士,我朋友说得没错,你的确不应该再砍了!”就在此时,一个热情的声音在安迪身后响起。一听到这个声音,安迪连忙收起自己的武器,后退两步向那人点头行礼。原来在这么一会工夫里,那身穿白袍的男子和战士已经赶到了这里。
也许是对方那句“勇士”的称呼,让雷蒙听了觉得很舒服,于是他停下手问道:“为什么不要再砍了?”
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散落满地的不死生物残骸,以及雷蒙手中得自僵尸武士的阔剑。那白袍男子的脸上流露出和善的笑容,看着雷蒙爽朗地说道:“其实你面前的这个东西,就是邪恶的白骨祭坛。这祭坛是连接冥界和这个世界的通道,单靠物理攻击,是不能将它完全摧毁的。”
“啊?”听了对方的话,雷蒙也感到有些吃惊。看了一眼几乎已经坍塌的祭坛,他有些气馁地自言自语道:“这可怎么办,恐怕这个任务要失败了。”
“这位勇士,我叫托尼,是一个牧师。”见雷蒙似乎相信了自己的话,那白袍男子微笑着对他说道:“还没请教您的名字呢。”
“哦,我叫雷蒙。”对那和善的牧师印象不错,雷蒙大声对他说道:“我来这里是因为一个佣兵任务,要我消灭橡树村附近的不死生物。”
“看来你的任务完成得很出色啊。”看了一眼周围的情况,托尼笑着对雷蒙说道:“我们一路走来,连一只不死生物都没遇到。”
“可是只要有这个祭坛,不死生物会不停从里面出来啊!”指一指身后又开始慢慢恢复的白骨祭坛,雷蒙有些恼怒地说道:“这么一来,我根本不可能完成这个任务啊!”
“如果你愿意的话,话我倒能助上一臂之力。”看了一眼雷蒙身后的白骨祭坛,托尼笑着说道:“这样一来,你就能完成这个任务了。”
“哦,你有办法?”听了对方的话,雷蒙脸色一喜,连忙追问道:“能把祭坛彻底摧毁?”
“呵呵,你别忘了,我是个牧师啊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托尼乐呵呵地笑道:“我掌握的光明神术,正是这种邪恶之物的克星。”
“这倒也是。”听了托尼的话,雷蒙低头思考了一会后对他说道:“那就麻烦你了,等任务完成后,我把奖金分你一半!”
“呵呵,消灭邪恶事物,本就是我辈的职责。摧毁这白骨祭坛,本就是我份内的事情。至于佣兵奖金么……”听了雷蒙的话,托尼肃容对他说道:“我们可不会要,毕竟你消灭了这么多的不死生物,那是你应得的奖励。”
“这似乎不太好吧。”一直以来,付出就有收获的信条,一直牢牢地根植于雷蒙的心中。所以当他听到对方准备无偿帮忙时,总觉得有些不太好意思。
“呵呵,我非常钦佩象你这样的勇士,也很乐意助你一臂之力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托尼爽朗地对他说道:“如果你真地觉得不好意思的话,那就把我当成你的朋友吧。”
“哈哈,那好得很啊!我们今后就是朋友了!”听对方这么说了,雷蒙倒也不再犹豫。事实上作为一个野蛮人,他是非常喜欢结交朋友的。而今天遇见的这个托尼,既和善开朗、又乐于助人,而且对雷蒙也很是友好。所以当他提出要交个朋友时,雷蒙立刻就接受了这个提议。
“呵呵,我的朋友。”见雷蒙似乎十分重视“朋友”这两个字,托尼微笑地问道:“今后我怎么才能找到你呢?”
“我就住在白月城的四层旅馆,你只要去那里一打听,就知道在哪里了。”既然托尼已经是自己的朋友了,雷蒙也不隐瞒,把自己的住处告诉了对方。
“好!我们正好要去白月城的佣兵工会,到时候一定去找你!”听了雷蒙的话,托尼笑着对他说道:“不过现在,我要先施展神术,把这邪恶的白骨祭坛摧毁!”
“对对,先把任务完成了,我也好早点回去。”既然托尼已经是自己的朋友了,雷蒙也不客气,连忙催促道:“需要很长时间么?”
“不需要。”听了雷蒙的问题,托尼微笑地对他说道:“很快就好,你看着吧。”
“嗯,好!”一听不需要太长时间,雷蒙满意地点了点头。然后全神贯注地看着托尼,看他是怎么摧毁这白骨祭坛的。
只见此时的托尼脸色肃穆,一步一步走到白骨祭坛前面。而后伸出双手,开始向他信仰的神灵祈祷。随着托尼开始祈祷,他身上也隐约出现了乳白色的圣光。只见这圣光越来越亮,最终犹如火山爆发般,突然变得极其明亮耀眼,甚至把夜晚的天空都照得一片光明。
“哎呀!”毫无防备的雷蒙突然被这耀眼的圣光一照,双眼立刻什么样都看不到了。虽然他努力地想看清楚周围的情况,但却只能看到一大片乱晃的光影而已。
见雷蒙变成了一个睁眼瞎,骑士安迪立刻用手握住了自己的武器。然而托尼显然不赞同他这么做,在向安迪微微摇头后,托尼看了一眼自己面前的白骨祭坛。
虽然一脸的不解,但安迪还是放开了握住剑柄的手,迅速跑到白骨祭坛前,然后蹲了下来。只见他伸手在祭坛下的某处掀动了一下,然后那祭坛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,迅速越变越小。几乎就是一眨眼的工夫,那祭坛已经缩到手掌般大小。趁着雷蒙的双眼还没恢复,安迪迅速从地上捡起那微缩的白骨祭坛,放进自己的怀里。
直到此时,雷蒙的双眼才开始恢复,终于渐渐可以看清楚东西了。此时的他完全不知道,自己已经在地狱门口转了一圈。而是一面揉着双眼,一面嘟囔道:“太亮了,太亮了。差点把我的眼睛照瞎了。”
“哎呀,实在是非常抱歉。”此时的托尼早就换上了一副和善的面孔,他一面满怀歉意地看着雷蒙,一面用内疚的语气对他说道:“实在抱歉,因为要摧毁白骨祭坛,需要调动大量的神圣之力,自然也会出现非常明亮的圣光。我没想到你不知道这件事情,所以事前没有提醒你,实在是非常抱歉啊!”
听托尼这么一说,雷蒙自然不会再说什么。在雷蒙看来,托尼是在为他出力办事呢。而他眼睛被晃到,只不过是人家的疏忽而已,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。其实此时雷蒙最关心的,是那白骨祭坛的情况。不过当他看到,原来祭坛所在的地方,已经变得空无一物时,顿时放下心来。在他想来,这白骨祭坛一定是已经被托尼摧毁了。
“哈哈,真是谢谢你啦,托尼!”想到对方为自己解决了这么一个难题,雷蒙对托尼很是感激。他一面向对方表示感谢,一面出言邀请道:“既然这里的任务已经完成了,那我们一起回白月城吧。”
“哦,你先回去吧。”听了雷蒙的邀请,托尼微笑着对他说道:“我想在这里留一段时间,把附近的死亡气息彻底清楚掉。这样的话,附近的村民就不会受到不好的影响了。”
“这样啊……”听了托尼的话,雷蒙犹豫了一会后对他说道:“要不我也留下来等你们吧。”
“不用不用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托尼笑着对他说道:“你早点回去交任务吧,我们在这里也耽搁不了多少时间。等这里的事情一完,我们就去白月城找你。”
“那……好吧!”听了对方的话,知道自己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。而且说心里话,雷蒙也想早点回去和苏菲相聚。所以在再次叮嘱了托尼,到了白月城一定要去找他后,雷蒙转身向橡树村的方向前进。
“阿芙拉,跟上去。看看他到什么地方去。”等雷蒙高大的身影走远后,托尼收起了笑脸,冷冷地对一直藏身在附近的红发女子说道。
“是!”还是那毫无感情的回答声,阿芙拉修长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了旷野中。
“殿下,为什么要放过那个家伙?”直到此时,一直没有开口的安迪才走上前来,有些疑惑地问脸色冷峻的托尼:“他把我们的计划完全破坏了!”
“你不觉得这个野蛮人很有意思么?想必你们也发觉了,这家伙身上根本没有一丝斗气”此时的托尼已经完全没有了刚才温和有礼的样子,而是用一种阴沉的语气缓缓说道:“反正白骨祭坛也没有被破坏,我们以后有的是机会。”
“是啊,不过野蛮人真的有那么厉害,就算没有修炼斗气,也能消灭那么多不死生物么?”听了托尼的话,杰克逊也来了兴趣。这个崇尚力量的战士一面周围不死生物的残骸,一面若有所思地说道:“有机会倒要和他较量一下。”
“呵呵,放心吧,会有机会的,杰克逊。”听了战士的话,托尼冷冷地笑道:“任何事物都有他的利用价值,就象我们的阿芙拉,不是也为我们出了不少力了么?”
雷蒙自然不知道,他刚结交的“朋友”,正在背后算计自己。既然任务已经完成了,他只想去橡树村取回自行车,然后早点回白月城去。
然而因为天还没亮,所以无论雷蒙怎么大声要求,橡树村的守卫都不肯开门放他进去。以至于雷蒙只得无奈地等到天亮,这才进村取了自行车,然后急匆匆地向白月城赶去。
当然,急着回去领奖金见苏菲的雷蒙根本没有注意到。在他骑车离开橡树村时,一个窈窕的身影,正在路边的灌木丛后注视着他。虽然雷蒙的自行车,是大陆上绝无仅有的交通工具。但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的阿芙拉,却没有流露出一点惊讶的神色来。事实上这个美丽女子的脸上,根本连一点表情都没有。她只是静静地待在灌木丛后,直到雷蒙骑车的身影在消失在道路尽头后,才转身向托尼等人所在之处行去。
一路上紧赶慢赶,雷蒙总算是在当天回到了白月城。不过在佣兵工会交割了任务后,他并没有立刻回旅馆,而是去了铁匠铺和木匠铺,把两个老板都叫到了一起。
看着在羊皮纸上涂涂画画的雷蒙,铁匠铺老板用有些期待的语气问道:“雷蒙先生,不知道您有什么指教?”
自从上次雷蒙在两人这里定做零件,然后制成了自行车后,两个老板对他都是另眼相看。特别是从石匠铺老板汤姆那里得知,四层旅馆的构思和设计,也是由雷蒙完成的后,两人对他更是十分敬佩。所以今天雷蒙来找两人时,他们都十分激动。希望这年轻人又设计出什么新玩艺,也好让他们开开眼界。
“我想让你们帮我制造这样一件东西。”事实上雷蒙来找他们,也的确有东西要做。所以当对方问起后,他立刻把羊皮纸上的图纸递给对方看。
“这……这是用水力驱动的?”看了雷蒙画的图纸,木匠铺老板首先问道:“可是这个东西有什么作用呢?”
“这你们就别管了,按照这样的尺寸和要求,多长时间能做好?”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,雷蒙看着两人问道。
“这可是个大家伙。”两人看着图纸上标注的尺寸,一面喃喃自语一面对雷蒙说道:“至少需要五天时间。”
“嗯……好吧。”听了两人的估计,雷蒙沉吟着说道:“五天以后,我在旅馆里等你们。”
“行,我们现在就开始制作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铁匠铺和木匠铺老板,也立刻投入到工作中去。说心里话,两人也想早点建成雷蒙图纸上的东西,看看这么个怪玩艺究竟有什么用处。
交代完了自己的新发明,雷蒙又马不停蹄地赶回到旅馆。此时还没到晚餐时间,所以大厅里并没有几个客人,苏菲也还没有下来。偌大的大厅里,除了几个客人外,就只有莉莉丝一个人。
此时的猫人少女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心事,虽然雷蒙已经走到了她的身后,莉莉丝还是混然不觉。
“莉莉丝,在想什么啊?”习惯性地摸了摸对方的小脑袋,雷蒙笑呵呵地对她说道:“想得那么认真?”
“雷蒙,你回来啦!”听到了雷蒙的声音,猫人少女一下子转过身来,惊喜地看着他说道:“苏菲不是说,你要明天才回来么?”
“呵呵,任务比较顺利,自然就早点回来啦。”看着莉莉丝脸上欣喜的表情,雷蒙笑着对她说道:“我每次出去可都想着你和苏菲啦,所以能早回来,自然不会在外面耽搁啦。”
“你说的是真的么?”听了雷蒙的话,莉莉丝的小脸突然涨得通红,有些紧张地问道:“没有骗我吗?”
“傻姑娘,我骗你做什么?”没想到自己随便说的一句话,会让莉莉丝那么紧张。雷蒙一面摸着她的脑袋一面笑道:“当然是真的啦!”
“这……这真是太好了!”听雷蒙亲口确定后,莉莉丝一脸喜色,把头靠在他的胸前轻声说道:“我真高兴……”
“你今天这是怎么啦?”被莉莉丝反常的举动搞得有些莫名其妙,雷蒙轻轻捏了捏她头上的猫耳朵,笑着对她说道:“在外面跑了两天,实在有点累了。我先回去休息一会,等到了开饭时间,别忘了给我准备双份的晚餐啊!”
“知道啦,你去休息吧!”此时的莉莉丝显然心情很好,她一面把雷蒙推到楼梯口,一面笑着对他说道:“一会儿我给你准备三人份的晚餐!”
“哈哈,那最好不过了!”听了莉莉丝的话,雷蒙一面大笑一面向楼上走去。要知道在旅馆里,雷蒙的大胃口可是出了名的。每次他从外面回来,都会好好地吃上一顿。所以猫人少女刚才的那句话,可说是深得雷蒙欢心。
虽然对莉莉丝说是回房休息,但一路小跑到了三楼的雷蒙并没有回自己的房间。而是趁着左右无人,悄悄地来到了苏菲的房间外。也许是因为现在还是白天,所以苏菲的房门并没有上锁。所以雷蒙得以轻松地推开了房门,悄无声息地进入了她的房间。
也许是因为在自己的房间里,苏菲身上只有一袭薄如蝉翼的睡衣,将她丰瘦合度的美丽身躯包裹其中。那件几乎透明的睡衣,不但没有遮掩住苏菲身上的春光,反而使她丰满的娇躯在若隐若现之间,更加显得性感迷人。
没有察觉到房间里已经多了一个人,苏菲以一种极其慵懒的姿势躺在她的大床上。午后温暖的阳光透过窗帘间的缝隙,照在苏菲的身上,在她迷人的身体上投下斑驳的阴影。
看着这副迷人的画面,雷蒙只觉得欲火不可抑制地升腾起来。根本没有任何犹豫,雷蒙突然纵身一跃,跳到了苏菲宽大柔软的大床上,同时也把她娇嫩的身体压在了自己身下。
突然受到这样的袭击,苏菲本能地挣扎起来。然而当发现压在自己身上的,原来是雷蒙后。她原来紧绷着的身体,立刻松弛了下来。刚刚还怒目而视的双眼,也变得媚眼如丝起来。
“你吓死我了,什么时候回来的?”苏菲一面抵挡着雷蒙在自己身上作怪的大手,一面娇喘着问道:“不是说要去三、四天的么?”
“嘿嘿,想你了呗。”听了苏菲的问题,雷蒙嘻嘻笑着对她说道。不过虽然嘴上在回答苏菲的问题,雷蒙的双手可没闲着。此时他的一只手正罩在苏菲丰满的胸前,轻轻地揉动着。而雷蒙的另一只大手,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从苏菲睡衣的下摆中钻了进去,此时正在向她两腿之间那最隐秘的所在缓缓滑去。
“雷蒙……现在不行!”苏菲一面手忙脚乱地抵抗着雷蒙的上下夹击,一面用柔媚到了极点的声音对他说道:“雷蒙……现在不行!”自从和雷蒙
“为什么不行?”听了苏菲的话,雷蒙一面反问,一面继续向她发动进攻。
“现在是白天呀,外面有人呢!”没想到雷蒙会问出这样的问题,苏菲娇嗔着对他说道:“你怎么可以……唔!”不过她的话音到此嘎然而止,原来是雷蒙已经用大嘴把她的红唇堵了个严严实实。
本就心神荡漾的苏菲遭到雷蒙如此偷袭,更是觉得头脑一阵晕眩,竟然不自觉地张开了小嘴,让雷蒙的舌头滑了进来。自从和雷蒙共度了一晚,重新享受到鱼水之欢苏菲,身体变得越发敏感起来。雷蒙的这番挑逗,早就让她意乱情迷。刚才苏菲拒绝雷蒙,不过是因为害怕被人发现而尴尬而已。
不过在雷蒙刻意地挑逗之下,现在的苏菲已经彻底地抛去了这份担忧,完全沉浸在了火热的欲望之中。看了一眼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苏菲,雷蒙呵呵一笑,撩起了她睡衣的下摆……
两人疯了好长时间,直到外面渐渐传来客人的喧哗,才从激情中冷静下来。眼看此时已是晚餐时间,雷蒙赶忙穿衣起身,到楼下填他的肚子去了。而苏菲的身体可没有雷蒙这么强壮,在如此激烈的运动后,她被迫躺在床上休息,恐怕今天要晚点在客人面前出现了。
接下来的几天里,雷蒙如往常一样,接受了几个佣兵任务,然后用最快的速度完成任务,赶回白月城和苏菲共度良宵。虽然在雷蒙看来,对这样的生活可谓是心满意足。要不是还惦记着回魔武学院的话,他真想一直在白月城这样生活下去了。
五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,这天一早,铁匠铺和木匠铺的老板就依约前来。和他们一起的,还有十几个抗着各种物品的伙计,以及两辆装得满满的马车。
“啊哈,这些家伙来了。”听得外面人声鼎沸,雷蒙从苏菲的窗口向下看了一眼后,回过头笑着对苏菲说道:“我去招呼他们一下,你再睡一会吧!”
“嗯,你先去吧,我晚点再下去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还在半梦半醒之间的苏菲口中嘟囔了一句,又翻身沉沉睡去。最近苏菲天天晚上和雷蒙腻在一起,尽情享受着鱼水之欢。虽然雷蒙野蛮人傲人的天赋,让苏菲享受到了无上的快乐,但他强壮的体魄和不知疲倦的索取,也让苏菲在幸福之余,感到有些难以招架。所以近几天来苏菲白天是越起越晚,几乎要到午饭时间前后,才会离开晚上被雷蒙和她当成战场的大床。
虽然雷蒙在晚上的付出,要比苏菲多得多。但他得益于野蛮人的天赋,以及修炼内功的后天培养,所以根本没有感到晚上的消耗,对他有什么影响。穿好衣服后,雷蒙重重地在苏菲的翘臀上拍了一把,然后就下去指导工作去了。
“雷蒙先生,东西都做好了,接下来该怎么办?”见到雷蒙出现,性急的铁匠铺老板立刻迎上来对他说道:“我们就等着你一句话呢。”
“你们把东西在这里架起来。”把众人带到旅馆边的一条河流边,雷蒙对他们说道:“注意河边地面的承受能力、架子和旅馆之间的距离,以及这个斜坡倾斜的角度。”
这些问题雷蒙虽然是随口说出,但却全部都切中要害。听得两位老板对他十分佩服,自然也更是期待,雷蒙这次又会设计出什么新奇的玩艺出来。不过他们不知道,这些需要注意的问题,也是雷蒙从王守义那里学来的。虽然在这之前,雷蒙从来没有类似的经验。但他只需要照本宣科地把那些知识说出来,就足以让其他人对雷蒙另眼相看了。
在叮嘱了众人一番后,雷蒙回旅馆吃早餐去了。对他来说,一个星期不洗澡,也许算不上什么。但要是错过了一顿饭,那可就了不得了。
“雷蒙,那些人在旅馆边造的是什么呀?”在为雷蒙送上早餐时,莉莉丝好奇地询问道:“他们带了那么多的木头,看来造出来东西会和旅馆一样高呢。”
“呵呵,莉莉丝果然聪明啊!”听了猫人少女的话,正准备吃早餐的雷蒙笑着说道:“看到这些材料,就知道那东西有多大了!”
“嘻嘻,原来我没猜错呀!”听了雷蒙的称赞,莉莉丝显得十分开心。她一面向旅馆外张望,一面缠着雷蒙问道:“那你告诉人家呀,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吗?”
“莉莉丝,你老实回答我。”没有急着回答猫人少女的问题,雷蒙正色问道:“现在我们的旅馆比以前高了许多,但在招待客人时,你们跑上跑下的累不累?”
“这个……客人多的时候的确会有点累。”听了雷蒙的问题,莉莉丝歪着头考虑了一会,这才小心翼翼地回答道。不过猫人少女担心听了自己的回答后,雷蒙会不高兴,立刻补充道:“不过没关系,我已经习惯了。”
“哈哈,你这个小滑头!”听出了莉莉丝的言不由衷,雷蒙也并没有生气,他只是拉了拉猫人少女头顶的耳朵,然后对她说道:“这也是我疏忽啦,没考虑到你们。不过等这东西造好了,你们就不用那么累啦!”
“究竟是什么东西啊?”听了雷蒙的话,莉莉丝更加好奇,忽闪着大眼睛追问道。
“是啊,雷蒙,外面那些人建造的究竟是什么?”与此同时,苏菲的声音也在楼梯上响起。虽然还想多睡一会,但外面吵闹的声音,却让苏菲根本无法入睡。所以她在梳妆后也匆匆下了楼,想找雷蒙把此事问个明白。
“嘿嘿,等造好你们就知道了。”神神秘秘地卖了个关子,雷蒙开始专心对付起自己的早餐来。
在两个老板的监督下,工程的进度十分迅速。只是到了下午时分,一架水车已经在旅馆边的河岸边立了起来,开始在水流的推动下,轻快地转动起来。而一个足有四层旅馆高的架子,也已经紧靠旅馆矗立了起来。这架子下宽上窄,两面都有一定的倾斜角度。考虑到坚固问题,那些工匠把架子直接固定在了旅馆的墙上。这样一来,只要旅馆不倒,这架子也很难遭到破坏。
眼看高架已经基本建成,那些工匠正在往架子中的活动轨道上安装木板。而这奇怪的装置,早就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。此时就有许多好奇的市民围在旅馆周围,边关注着工程的进度,边小声谈论着这个大架子的用途。
要知道虽然雷蒙来到白月城的时间不长,但那些发明自行车,建造四层高的旅馆等种种神奇的事迹,早就在市民心目奠定了他天才的形象。而今天雷蒙又如此大动干戈,在旅馆边造了这么一个东西,自然是特别地引人注目。就连路过此地的白月城治安官,在见到这副景象后,也忍不住驻足观看,在心中暗暗猜测这东西的用途。
而铁匠铺和木匠铺的老板,眼见这工程引起那么多人的关注,自然也是特别起劲。一个劲地在工地里上窜下跳、大呼小叫,生怕围观的市民不知道,自己是这些工匠的老板似地。
看眼着木架和水车已经完全装配好,就连活动轨道上的木板,也只差几块没有到位了。雷蒙看着夕阳中自己的杰作,满意地点头道:“啊哈,就要完工啦。”
而在他身边一左一右站着的苏菲和莉莉丝,则同时不满地抱怨道:“这究竟是什么东西,你到现在还没告诉我们呢!”
“别急嘛,很快你们就知道了。”看着苏菲和莉莉丝好奇的表情,雷蒙还是不为所动地回答道。
“切,故弄玄虚!”听了雷蒙的话,不远处的艾米莉一脸不屑地说道:“我看这不就是一道楼梯嘛!”其实艾米莉说得也没有错,如果不去不过虽然她口中这么说,但双眼中也分明闪烁着好奇的光芒。
“雷蒙先生,都弄好啦!”就在此时,铁匠铺老板满头大汗地跑到雷蒙面前对他说道:“接下来要怎么办?大家都在等您的指示呢!”
“接下来的事让我来做吧。”听了铁匠铺老板的话,雷蒙向身边的两个美女使了个眼色,示意她们在原地等待,然后就大步走了出去。
在众人目光的注视下,雷蒙提起一根两头都镶嵌着铁质齿轮的圆木,然后向着水车走去。见到这副情景,围观的市民为雷蒙巨大的力量所震惊,纷纷发出了惊叹之声。
此时那些围观的市民也忍耐不住,纷纷围上前来,想尝试一下不用花费力气,就能升上半空的感觉。而有了上次旅馆开业时的经验,在见到雷蒙直直升上四楼后,白月城的治安官就已经调集了一队士兵到现场维持秩序。当然,他这么做的后果,就是自己成为这个世界上第三个使用这个装置的人。
“雷蒙先生,您真是个天才!”一踏上旅馆的四楼,治安官就翘起大拇指连声称赞道:“坐着这木头架子上来,实在比以前要顺着楼梯爬到四楼省力多啦!”
要知道这治安官可是旅馆四楼的“空中餐厅”的常客,虽然那种高高在上,一面欣赏四周美景一面用餐的感觉,着实令人心旷神怡。但对他这样四肢不勤的贵族来说,每次吃饭前都要爬到四楼,实在是件痛苦的事情。而现在有了这神奇的木头架子,治安官已经思量着要在空中餐厅长期包下一个位子了。
“呵呵,这不叫木头架子。”此时的雷蒙心情大好,笑着对治安官说道:“这叫——自动扶梯!”
“这个名字好!”听了雷蒙的话,莉莉丝大声说道:“雷蒙你真棒,发明了这么好的自动扶梯!”
“呵呵,其实也算不了什么。”听了猫人少女的称赞,雷蒙憨笑着对她说道。这倒不是野蛮人有着谦虚的性格,而是他的这个发明,不过是照搬王守义给他看过的,那些影片中出现过的设计而已。事实上,就连“自动扶梯”这个名字,也是雷蒙生抄硬搬过来的。
而在那些影片中,这自动扶梯不过是最普通的装置,根本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。更何况和那些电动扶梯相比,雷蒙的这架自动扶梯也显得非常粗糙。所以面对他人交口的称赞,雷蒙还是表现得很是冷静。
不过因为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发电厂和电动机,所以雷蒙只得转而用水力推动这具自动扶梯了。也好在正好在旅馆旁边,有一条水流量足够大的河流。据说这条河流是从城北的卡拉火山中流出的,是以虽然白月城地处大陆北部,这条河却是终年流淌从来不会冻结。正因为如此,雷蒙的自动扶梯才有了稳定的动力来源。否则的话,这大陆上首部自动扶梯在冬天就无法使用了。
“苏菲,你快上来啊!”见苏菲还站在自动扶梯前犹豫,莉莉丝兴奋地向她挥着手,想让苏菲也享受一把迅速上升的乐趣。不过苏菲显然没有猫人少女那么大的胆子,虽然在自动扶梯前犹豫良久,却始终没有勇气跨出那一步。
眼见苏菲还在自动扶梯前踌躇不前,雷蒙连忙从另一面下到地面,来到了苏菲的身边。“怎么?害怕啦?”看着一脸犹豫的苏菲,雷蒙在她耳边轻声问道。
“没……没有啊!”虽然嘴里说着不怕,但苏菲的表情和动作,却表明了她此时真实的想法。
“放心吧,你看其他人都上去了。”见苏菲俏脸上犹豫的表情,雷蒙在她耳边轻声说道:“难道你不相信我设计的东西吗?”
“不,我不是这个意思!”听雷蒙这么说,苏菲连忙分辩道:“我……我真的有点害怕。”
“没关系的,我陪你一起上去。”听了苏菲的话,雷蒙轻轻揽住她的纤腰说道:“来,只要跨上去就行了。”
听了雷蒙的鼓励,而且他又陪在自己身边,苏菲的胆子也大了一些。只见她紧紧地握住雷蒙的手臂,然后战战兢兢地跨上了自动扶梯。
随着自动扶梯的运转,两人缓缓向上升去。而在最初的惊慌过去后,苏菲也开始渐渐习惯雷蒙的新发明。虽然还有些紧张,但却已经没有刚才那么害怕了。
“怎么样,我说不用害怕吧。”发现苏菲没有刚才那么紧张了,雷蒙在她耳边小声说道:“自从旅馆开张那天,我见你跑上跑下结果扭伤了脚。就一直在想造一架自动扶梯,你就不用那么辛苦啦。”
没想到雷蒙这么大张旗鼓建造自动扶梯的起因,居然是因为自己那天扭伤了脚,苏菲满怀深情地对他说道:“谢谢你……”
“谢什么呀,我们俩还分彼此么?”听了苏菲的话,雷蒙挥了挥手对她说道:“你也太见外了!”
“嗯,是我不对。”此时苏菲的心中充满了柔情蜜意,也不顾两人此时正众目睽睽之下,就把头轻轻地靠在了雷蒙健壮的胸膛上。此时的苏菲只希望这自动扶梯永远没有尽头,好让她永远这样和雷蒙在一起。
不过两人还是很快地到了四楼,见苏菲似乎没有离开自己的意思。雷蒙搂住苏菲细腰的手臂微一用力,就把她抱了起来,然后才小心翼翼地放下苏菲,让她可以稳稳地站在阳台上。感受到了雷蒙这些动作中的柔情,苏菲妩媚地看了他一眼。不过两人却都没有注意到,他们的一举一动,都被一边的莉莉丝看在了眼里。
当天晚上,因为雷蒙的新发明,旅馆的生活比往常更加火爆。有许多来晚的了市民,虽然眼见四楼餐厅已经没有了位置。但还愿意付钱乘坐自动扶梯,为的只是体验一把不用动脚,就能升到半空的美妙感觉。
要知道四层高的建筑虽然罕见,但也并非只此一家。毕竟只要有钱请得起魔法师镌刻魔法阵,就能建造起同样高的建筑来。就算在这白月城中,至少就有莫里领主的官邸,还有几个贵族的庄园,在高度上和旅馆不相上下。
雷蒙发明的自动扶梯,却是整个大陆上唯一的一具。别说在这小小的白月城中没有第二具,就连帝国首都洛克西斯城里,都休想找出另一具自动扶梯来。是以当晚不但许多市民来到旅馆,体验一把升上半空的感觉。就连城里的几个贵族,也纷纷来到旅馆,有些不顾身份地和平民们挤在自动扶梯上,享受这上上下下的感觉。
而发明了这造成轰动效应自动扶梯的天才——雷蒙,此时正躲在自己的房间里,盘膝坐在床上,修炼着内功心法。虽然在最近的每个夜晚,雷蒙几乎都是在苏菲的房间里度过的。但在去她的房间之前,雷蒙总是会先在自己的房间里,依王守义教授的方式,打坐运气一番。
虽然连雷蒙自己都不是很清楚,修练这门内功心法,究竟会给他带来什么好处。但这毕竟是雷蒙视若天人的王守义所授,而且每日晚上练功打坐,也在十来年的时间,渐渐成为他的生活习惯。所以虽然在离开野蛮人村庄后,雷蒙一直在为攒到足够的金钱,请矮人铁匠回村而奔忙。但这每天炼气打坐的功课,倒是一次都没有拉下。
当初王守义传授雷蒙这套内功心法,其实分为上下两部分。上半部分着重记载了如何打坐练气,提高修练者在各方面的能力;而下半部分里,则着重教授修练者如何利用体内已有所成的气机,或外放伤敌、或用来治病救人。
当初为了试验一下,这个世界上人类的身体特征,是否地球人相似。王守义才把这套心法的上半部分,传授给了雷蒙。其实这套内功心法,本是正宗内家心法。要是有人能一心一意地潜心修炼,最终的成就可说是无可估量。然而在科技已经十分发达的地球上,又有谁会有这个耐心,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目标,付出数十年的辛苦?
是以虽然这套心法是极佳的,但目前地球上却没有一个人练成。而对雷蒙来说,这套修炼方法,几乎是他童年和少年时期唯一的娱乐活动。再加上野蛮人的身体特性,要比普通人更适合这套内功心法。所以在经过了这几年的修练后,雷蒙在这方面的造诣,已经达到了一个非常高的水平。
此时雷蒙震摄心神,用意念推动真气,沿着体内的经脉运行起来。在经过了十来年的修炼后,雷蒙对体内十二正经的分布走向,已经十分熟悉。随着真气沿着体内特定的路线,一圈又一圈地运转起来,雷蒙的呼吸更加平稳。一呼一吸所耗的时间,居然比他平时要长上数倍有余。
真气每在雷蒙体内运行一周,就会变得更加浑厚一点。虽然这变化极其微小,但却瞒不过正全神贯注练功的雷蒙。事实上,此时他体内这雄浑的内力,正是在多年的时间内,这么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。
当真气在体内运转了数十周后,雷蒙如往常一样,将体内的真气聚集起来,缓缓引导真气进入一条从未被他打通过的经脉之中。
按照内功心法中的记载,人体内除了十二正经外,还有八条经脉,被称为奇经八脉。只有打通了这八条经脉,这内功心法才算真正达到圆满的境界。虽然在这些年里,雷蒙已经先后打通了十二正经,实力也已是大增,但却连一条奇经八脉都还没有打通。是以他在每次练功结束前,都会将真气引导至奇经八脉之中的冲脉内,希望能早日打通这条经脉。
雷蒙觉得有一股热流沿着冲脉缓缓流动,然而这热流在到达某一个位置后,就停滞不前了。雷蒙知道,此处正是经脉阻塞的地方。当下不断地催动内力,不停地向着这经脉阻塞之处冲击。
然而这经脉阻塞之处,又怎么会是如此就能轻易冲破的?虽然雷蒙不停地催动内力,犹如涨潮的海水般,一波接一波地冲向那阻塞之处。但就是冲不破那看不见的阻碍,以至于汹涌的内力每次冲到那一个点上,就无功而返,丝毫不见有什么成效。
然而雷蒙似乎不想就此放弃,他接连不断地运起内力冲击那个阻塞之处,全然不顾经脉中因为内力积聚过多,而传来的那饱涨欲裂的感觉。几年的修炼经验让雷蒙知道,在内力修为这一点上,可是来不得一点投机取巧的。此时他一面承受着这种可怕的痛楚,一面继续催动内力冲击阻塞之处。
虽然体内的痛楚之感越来越强烈,但雷蒙同时也隐隐感到,经脉中的阻塞之处已经有了松动的迹象。受这一变化的鼓舞,雷蒙强忍痛苦继续催动内力,想要一鼓作气冲破经脉的阻塞之处。
也不知道过了多久,就在雷蒙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。突然感到冲脉中的压力骤然一松,原本聚集在那阻塞处的真气如流经悬崖的河流般,猛地向下宣泄而去。这种舒适的感觉,让刚才还痛苦不已的雷蒙在心中长长松了一口气。
不过虽然打通了冲脉中的一个阻塞之处,但雷蒙并未打通整条经脉。那些真气沿着冲脉运行了一段距离后,又在下一个阻塞之处聚集起来。不过就算如此,雷蒙的实力,也比之前有了不小的进步。
事实上只要雷蒙打通每一处奇经八脉内的阻塞之处,他的实力都会有一定程度的上升。而要是能打通整条经脉,那实力上升的幅度自然会更大。不过雷蒙也知道,这种事情也只能循序渐进地进行。是以虽然因为打通了经脉中的一处阻塞处感到十分兴奋,但雷蒙还是缓缓收功,将真气纳入了丹田之中。
虽然刚才承受了极大的痛苦,但此时的雷蒙却觉得神清气爽,全身似乎有使不完的力气一般。“咕咚”一声跳下床来,雷蒙走到门边侧耳倾听了一会,发现外面已经全然没有了之前的喧闹声。显然,现在时间已经不早,在旅馆里用餐的客人,以及外面那些看热闹的市民,都已经离开了。
没想到自己这次运功用了那么长的时间,雷蒙心下也是有点惊讶。不过想到自己又多打通了冲脉上的一个阻塞之处,雷蒙的心中也是释然了。不过既然此时已是夜深人静,雷蒙决定还是潜进苏菲的房间,和她共度良宵才是。
自从旅馆被重建成四层后,位于三层的客房就一直供不应求。原来几乎完全空关的客房,现在都住满了客人。好在当初在翻建旅馆时,雷蒙就把苏菲等人的房间安排在了走廊尽头,和其他客房隔开的一定的距离。所以现在雷蒙在潜入苏菲房间时,也不用担心会被其他客人发现。
然而当雷蒙闪身进入苏菲的房间后,却发现躺在大床上的美艳女郎早已沉沉睡去。这几天苏菲每晚和雷蒙一起夜夜笙歌,也已经是疲惫不堪。今天虽然她本来也是想等雷蒙的,但雷蒙因为练功来得晚了,苏菲竟然先睡着了。
虽然此时雷蒙身上似乎有使不完的力气,但是要吵醒苏菲来满足自己的欲望,这种事雷蒙倒也做不出来。在犹豫了一会后,雷蒙还是悄悄地退出了苏菲的房间,并顺手把门也关上了。
雷蒙作为一个热血青年,又是刚刚体会到男女之间的乐趣,又如何能抵挡住苏菲这样成熟美艳女子的诱惑?所以他这几天,才会夜夜都待在苏菲的房间里。而苏菲也沉迷于雷蒙强壮的体魄和年轻的冲劲,所以也对他的要求来者不拒。
但今天见苏菲居然睡得这么沉,雷蒙终于知道,原来苏菲已经有些难以承受了。明白了这一点后,雷蒙决定今后也要有些节制。因为根据王守义传授的中医理论,过度房事可是会影响健康的。
不过虽然作了这样的决定,但因为在内功造诣上进了一大步,所以现在雷蒙的精神特别好。真要他回房休息,一时倒也睡不着。所以雷蒙便随意在旅馆里踱起步来,不知不觉中走了到了四楼的空中餐厅。
此时旅馆中早就没有了用餐的客人,就连那些新找的招待,也都收拾完一切回家去了。现在的旅馆里可以说,除了三楼客房里的一些客人外,就已经没有其他人了。看着窗外已经爬上半空的两个月亮,雷蒙只觉得心中宁静安乐,于是轻轻在一张桌子边坐了下来。
正在雷蒙安静地享受,这离开村子后难得的静谧时光的时候。突然一阵轻微的抽泣声,传进了他的耳朵。这抽泣声似乎被人刻意压低了,要不是雷蒙耳聪目明,此时又是安静的夜晚,他还真听不到这哭泣的声音呢。
确定了声音是从阳台方向传来的,按捺不住心中好奇的雷蒙悄悄站起身来,向着阳台走了过去。轻轻地推开了阳台的门,雷蒙一眼就看到,在转动的自动扶梯边,蹲着一个娇小的人影。从对方不停耸动的双肩来看,发出抽泣声的人就是她没错。
“莉莉丝?”虽然只见到一个背影,但对方头顶上小小的耳朵、以及身后微微颤动的尾巴。还是让雷蒙一眼就认出,深更半夜坐在这里哭泣的,居然是猫人少女。
“呀!”似乎被雷蒙的声音吓了一条,猫人少女赶忙从地上跳起来。不过她并没有象平时一样,立刻靠到雷蒙身边来。而是站在原地背对着他,同时不停地在脸上擦着什么。然而雷蒙的一句话,就立刻让原来想掩饰自己正在哭泣的莉莉丝,停止了动作。
“莉莉丝,你为什么哭呀?”见猫人少女的肩膀还在微微抽动,雷蒙连忙走上去扶着她的柔嫩的肩膀问道:“是不是有谁欺负你啦?说出来,我去给你报仇!”
“哇!”然而出乎雷蒙意料的是,听了他的话后,原本只是在抽泣的莉莉丝突然转身扑在雷蒙怀里,继而放声大哭了起来。
虽然对雷蒙来说,消灭六级魔兽都不在话下。但此时面对哭泣的莉莉丝,雷蒙却是没有丝毫办法。有些不知所措的野蛮人,只是本能地抱着莉莉丝,让她在自己的怀里哭个痛快。
也不知道过了多久,痛快地发泄过一通的莉莉丝,才渐渐止住了哭声。而此时雷蒙胸前的衣服,已经被猫人少女的眼泪浸湿了。这让他既是心疼,又有些好奇。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事情,让莉莉丝哭得这么伤心。
“莉莉丝,究竟是谁惹了你啦?”好不容易等到猫人少女渐渐平静了下来,雷蒙这才扶起她娇小的身体大声问道:“快点告诉我那混蛋究竟是谁,我现在就去找他算帐!”
“没……没事!”听了雷蒙的话,莉莉丝似乎有些生气,跺着小脚对他说道:“我很好!”
“很好?那你刚才为什么还哭得这么伤心啊?”听了对方的话,雷蒙指着胸前湿了一大片的衣服反问道:“看看,把我的衣服都哭湿了。”
“都是你不好,呜呜呜……”听了雷蒙的话,莉莉丝似乎又伤心了起来。她一面握起小小的拳头,不停地在雷蒙的胸前敲打着,一面呜咽着说道:“就是你欺负我了!”
“我?”听了莉莉丝的话,雷蒙也是有些摸不着头脑。
虽然雷蒙已不是没有接触过女人的初哥,但他和第一个女人安妮,不过相处了半个月时间;而苏菲则是个很独立的成熟女人,根本不会对雷蒙作出这种小儿女的神态。所以雷蒙在见到莉莉丝的这种神态后,根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。
“雷蒙,你老实说,你是不是喜欢上苏菲啦?”见雷蒙瞠目结舌的样子,莉莉丝咬了咬牙,然后看着他问道:“我最近晚上,天天听到你们在一起!”
“这……”没想到猫人少女会问这样的问题,雷蒙一时不知道有些怎么回答好。
要知道这几天他和苏菲在一起很是疯狂,发出的“噪音”自然也不会小。不过旅馆房间的隔音措施都很好,所以两人倒也没太在意。然而莉莉丝却是个猫人,听觉和视觉都要比普通敏锐不少,所以竟然听到了两人激情时的声音。
猫人少女本来就对雷蒙芳心暗许,却没想到被苏菲捷足先登,自然心中闷闷不乐。而今天雷蒙在自动扶梯上对莉莉丝说的话,让她心中欣喜不已,以为在雷蒙的心中,自己还是占据了一个位置的。然而后来雷蒙扶苏菲上扶梯时温柔的表现,却把猫人少女心中最后的希望打得粉碎,让一直注意他俩的莉莉丝非常难过。
“雷蒙,你会离开我吗?”见雷蒙吞吞吐吐不回答自己的问题,莉莉丝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,突然紧紧抱住了他说道:“我喜欢你,请你不要离开我!”
“莉莉丝,我不会离开你的。”雷蒙本就不是个傻瓜,只是对待女孩欠缺一些经验而已。现在莉莉丝把话说到这种程度,雷蒙自然明白,原来猫人少女是喜欢上了自己。
听了雷蒙的回答,猫人少女抬起头看着认真地问道:“这么说……你也是喜欢我的吗?”
“当然!”看着莉莉丝一脸期待的神情,雷蒙毫不犹豫地回答道:“我当然喜欢你啦!”
说实话,对这身材异常火爆的猫人少女,雷蒙还是很有些心动的。不过一方面因为莉莉丝的年纪实在太小,而且最近雷蒙又和苏菲有了亲密的关系,所以一时对猫人少女也没有太多的想法。不过现在既然莉莉丝主动提出了,那雷蒙自然也不会放过这个机会。所以当他听到猫人少女的问题后,回答得十分干脆。
听了雷蒙的回答,莉莉丝的脸色先是一喜,而后又沉了下来。而后猫人少女狐疑地看着雷蒙,轻声地问道:“如果你真的喜欢我,那……那为什么没有……没象你晚上对苏菲那样,对过我啊?”
听了莉莉丝的话,雷蒙不禁愣了一下。没想到这小妮子人小鬼大,居然想到了这个问题。在犹豫了一下后,雷蒙终于想到了一个理由,吞吞吐吐地回答道:“这……这不是因为你的年纪还小嘛!”
“我还小呀?明年我就十五啦!”听了雷蒙的理由,莉莉丝有些不依地说道:“在我的家乡,女孩子十五岁就能做妈妈了!”要知道半兽人的成长速度,本来就要比人类快许多。所以莉莉丝说的,倒的确也是事实。然而对雷蒙来说,野蛮人的传统是年满十八才算成年。所以他一时之间,还很难接受莉莉丝的观点。
“可是……这……”看着猫人少女坚决的表情,雷蒙一时间也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去说服她。
不过莉莉丝并不象雷蒙那样,有些手足无措的样子。含羞看了一眼雷蒙,莉莉丝把身子紧紧贴到了他的身上,有些撒娇地对他说道:“人家不小啦!你看我哪里小了!?”
要知道莉莉丝虽然身材娇小,但却是雷蒙见过的最丰满的一个女孩。现在猫人少女这么贴在雷蒙的身上,她那伟大的胸部,自然给雷蒙带来了极大的冲击。
感受到从莉莉丝身上传来的柔软的触感,雷蒙只觉得小腹中有一股热流缓缓升起,忍不住喃喃自语道:“不小了……的确是不小啦!”
“你真坏!”听出了雷蒙的言下之意,莉莉丝有些害羞地低下了头去。然而此时的雷蒙体内正燃烧着一股熊熊大火,又怎么会轻易地放过她?只见他双手稍一用力,就把身材娇小的莉莉丝高高地抱了起来。
“呀!”没想到雷蒙会这么做,莉莉丝不禁发出一声惊呼。然而此时雷蒙的大嘴,已经贴到了莉莉丝的小脸上。猫人少女这一张嘴,正好给了他一个最好的机会。根本没给莉莉丝再次发出声音的机会,雷蒙的的嘴巴已经把她的小嘴堵了起来。
这几天每晚和苏菲在一起斯混,雷蒙着实学习了不少的技巧。此时的他早已不是当初和安妮在一起时,只知道使用蛮力的毛头小伙子了。在莉莉丝的小嘴中,雷蒙的舌头灵活地活动着,很快就让她变得意乱神迷起来。
只见猫人少女的双臂,不知道在什么时候,已经悄悄地围上了雷蒙的脖子。而在雷蒙刻意地引导下,莉莉丝已经放开了最初的羞怯,渐渐开始回应起他的热情来。虽然猫人少女口舌的动作,还显得有些生涩。但也正是这份生涩,却让雷蒙感到有些别样的激动。
此时四楼早就没有一个客人了,雷蒙抱着莉莉丝来到一张桌子前,然后把她轻轻地放了上去。此时的猫人少女早就沉浸在雷蒙的热情之中,对此根本没有一点抗拒的意思。看着莉莉丝星眸半闭,脸色潮红的可爱模样。雷蒙再也忍耐不住,轻轻地解开了猫人少女的衣襟。
在雷蒙的努力下,莉莉丝那早就让雷蒙叹为观止的伟大胸部,终于挣脱了所有的束缚。也许是夜晚的空气有些凉意,当莉莉丝的上身完全暴露在空气中后,她小麦色的肌肤上,皱起了一粒粒细小的疹子。而在猫人少女丰满得有些夸张的胸前,两颗精致的红豆,已经在雷蒙的挑逗下站立了起来。见到这迷人的景象,雷蒙忍不住低下头去,轻轻地允住了其中一颗红豆。
“啊!”胸前最敏感的地方遭到了雷蒙的袭击,莉莉丝忍不住叫出声来。只见猫人少女高高抬起了她的小脑袋,脸上却是一副迷醉的神色。
此时雷蒙心中也是十分激动,他一面拨弄着莉莉丝丰满的胸部,一面小心地卷起了她招待服的裙子。只见在莉莉丝紧紧绞着的双腿间,已经有了一丝湿润的痕迹。看来猫人少女果然说得没错,她已经是个成熟的女孩了。
见到这样的情景,雷蒙更是无法抑制自己的欲望。他轻轻地抬起莉莉丝娇俏的臀部,为她褪下了身上最后的束缚。
虽然从来没有接触过男女之事,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,猫人少女也知道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。虽然在内心深处,莉莉丝对把自己交给雷蒙是千肯万肯。但少女的羞涩还是让她悄悄伸手蒙住了双眼,不敢再看面前这个即将占有她的男人。
此时的雷蒙以是箭在弦上,不得不发。既然莉莉丝已经向他表明了心迹,雷蒙这个直肠子自然也不会再有什么顾虑。在明亮下月光下,雷蒙轻轻分开猫人少女结实的双腿,然后稍稍用力,侵入了那从没有人进入过的秘境之中。
此时的雷蒙已经知道,将女孩变成女人的第一次,需要特别温柔才行。而且莉莉丝的实际年龄,和她娇小的身材,也让雷蒙对他特别地怜爱。然而作为一个野蛮人来说,雷蒙的天赋实在是太粗壮了。所以虽然他已经十分小心,但还是让莉莉丝感到有些难以承受。
“唔……”虽然已经作好了准备,但莉莉丝娇小的身体,还是很难承雄壮的雷蒙。只见她的小脸上流露出一丝痛苦的神色,连赤裸的身体也微微向上拱起。而猫人少女平时灵活的尾巴,也缠在了雷蒙粗壮的腰部。从那不停颤抖的尾尖上,就可以看出此时莉莉丝正在竭力地忍受,体内饱涨的痛苦。
借着窗外命令的月光,雷蒙把莉莉丝脸上的表情看得清清楚楚。不过虽然很是心疼,但此时身陷窄小花径中的雷蒙,已经是欲罢不能。所以雷蒙只得强忍冲动按兵不动,等待莉莉丝从最初的痛苦中缓过来。
“嗯……”也不知道过了多久,猫人少女从喉咙深出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。而她体内的痛苦,似乎也随着这声叹息减轻了不少。微微睁开双眼,看着有些紧张的雷蒙,莉莉丝向他嗔怪地白了一眼,似乎在怪雷蒙带给她这么剧烈的痛苦。
然而就在雷蒙以为弄伤了猫人少女,正准备不甘心地从她体内退出来时。莉莉丝却是媚眼如丝地向雷蒙微微一笑。
就算是再迟钝的男人,看到这一笑,也明白自己现在该做些什么。见到莉莉丝这样的笑容后,雷蒙如蒙大赦,开始渐渐活动起了自己的腰部。不过刚才猫人少女痛苦的表情犹在眼前,雷蒙一开始倒也不敢过于放肆。直到莉莉丝开始发出动人的呻吟,甚至开始主动迎合起雷蒙的动作后。他才敢渐渐开始放开手脚,享受起这令人心醉的快感。
出乎雷蒙意料的是,也许是半兽人体质的关系。在最初的痛苦过去之后,她很快就完全进入了角色。而猫人少女有异于人类的体质,和她稚气未脱的脸庞,则给雷蒙带来了完全不一样的感受。
终于在肢体交缠之间,两人同时攀上了令人难以忘怀的高峰。在莉莉丝渐趋平缓的娇吟声中,雷蒙满意地将猫人少女娇小的身体搂在怀中,轻轻地拨弄着她胸前小巧的红豆。
“雷蒙,我真高兴。”躺在雷蒙强壮的臂弯中,莉莉丝柔声对他说道:“今天是我有生以来最开心的一天!”
“哦,为什么呀?”听了莉莉丝的话,雷蒙有些明知故问道。
“你真讨厌!”知道雷蒙是故意的,莉莉丝一面用自己灵活的尾巴挠着他的痒痒,一面幽幽对雷蒙说道:“从今天起,我就是你的人啦。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,你都不能离开我哦!”
“放心吧,我一定会保护你,对你好的!”听了猫人少女这看似平淡,但却满含深情的话语,雷蒙斩钉截铁地对她说道。在野蛮人的传统中,一个男人拥有几个妻子,本就是件十分平常的事情。所以在雷蒙看来,只要这些女人愿意留在他身边,他是绝对不会拒绝的。
“你真好!”知道雷蒙是个注重承诺的人,所以听了他的保证,莉莉丝自然是十分高兴。
虽然四楼没人,但两人都躺在硬梆梆的桌子上,自然很不舒服。所以雷蒙抱起了还是赤裸裸的莉莉丝,小声对她说道:“我们下去休息吧,天都快亮啦。”
“嗯。”对雷蒙是言听计从,莉莉丝立刻同意了他的提议。于是雷蒙把两人的衣物统统让莉莉丝拿着,自己则抱着猫人少女回到了自己的房间。
经过了刚才的激情,雷蒙和莉莉丝都有些累了。是以两人一回到雷蒙的房间,就一起在床上沉沉睡去了。
虽然昨晚刚从女孩变成女人,但莉莉丝一向早起惯了。所以当外面天色刚刚开始转亮时,睡在雷蒙怀中的猫人少女就已经醒了过来。看了一眼身边还在沉睡的雷蒙,莉莉丝伸出手轻轻摸着他健硕的胸肌,嘴角流露出一丝幸福的微笑。
在猫人少女看来,既然她已经把身体交给了雷蒙,那从今以后就是他的人了。而且昨晚雷蒙也亲口答应过,会好好地照顾她。这让从小就和父母失散,一直和苏菲生活在一起的莉莉丝认为,自己总算有了一个新家了。
莉莉丝就这么默默地看着雷蒙,大大的眼睛中充满了柔情。直到窗外的天色越来越亮,猫人少女才依依不舍地从雷蒙身边起身,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。
然而就在莉莉丝在雷蒙的房间里,寻找昨晚随便扔在地上的衣服时,房门突然被打开,穿着睡衣服的苏菲突然闯了进来。
“雷蒙,你怎……”就象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,苏菲一面推门进来,一面似乎想和雷蒙说些什么。然而她的话却被莉莉丝的惊叫声打断了。虽然苏菲也是女人,但全身赤裸的猫人少女还是本能地双手抱胸,然后一下子蹲在了床的后面。
被莉莉丝这么一叫,雷蒙自然也醒了过来。当他翻身从床上坐起后,却愕然发现原来是苏菲闯进了房间。
“你……你们昨天晚上在一起?”看着全身赤裸的两人,苏菲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。因为最近太疲倦了,所以昨天晚上苏菲在等雷蒙的时候,不知不觉地睡着了。等她早上一觉醒来,发现雷蒙昨晚应该来过自己的房间,但却又离开了后。就马上来找雷蒙,想向他解释一下昨晚发生的事情。然而苏菲却没有想到,会在雷蒙的房间里,看到一丝不挂的莉莉丝。
本来苏菲一直以为,她和雷蒙的关系是没有其他人知道的。所以当她突然在雷蒙的房间里见到莉莉丝后,一时之间也很是尴尬,不知道究竟该说什么好。
而猫人少女则更加不好意思。且不说苏菲和雷蒙发生关系在先,让莉莉丝有种抢了她爱人的感觉;就只和现在穿着睡衣的苏菲相比,猫人少女也为自己身上未着一缕,而感到十分害羞。
就在这一大一小两个美女僵持当场,气氛变得十分尴尬之时。神经大条堪比恐龙的雷蒙终于开口,说了一句令苏菲和莉莉丝都大吃一惊的话。
“莉莉丝,你蹲在床下面干什么?”显然,雷蒙对猫人少女蹲在床边感到很是奇怪,一面拍着床一面对她说道:“还不快点上床来!”
而还没等莉莉丝作出反应,雷蒙又看着呆立在门口的苏菲说道:“苏菲,你傻站在那干嘛,还不快点上床来?”
本来还是十分尴尬的气氛,被雷蒙的这两句话一说,顿时轻松了许多。苏菲毕竟是个见过世面的成熟女子,在听了雷蒙的话后,首先从错愕中恢复了过来。只见她看了还蹲在床边莉莉丝一眼,然后似笑非笑地走到了床边。
“你老实告诉我,究竟是什么时候和莉莉丝在一起的?”看着床上的雷蒙,苏菲认真地对他说道:“我要听实话哦!”
虽然和雷蒙有了亲密的关系,但苏菲心里很清楚,她是不可能独占这个出色的男子的。所以对她来说,最重要的是想弄清楚,雷蒙和莉莉丝在一起多久了。对苏菲来说,她可以和其他女人分享雷蒙,但却不能忍受这个男人欺骗她。
“昨天晚上!”听了苏菲的问题,雷蒙和莉莉丝几乎是同时说出了问题的答案。
“原来如此……”得到了答案后的苏菲脸色好了不少,她看了一眼还蹲在床边的莉莉丝,叹了一口气缓缓说道:“莉莉丝,你也别蹲着啦,快点上床来吧。”这句话一说完,苏菲首先老实不客气地上床,靠在了雷蒙的身边。
“就是,莉莉丝,你这样不累啊?”不知道一次危机刚刚过去,雷蒙看着猫人少女大声说道:“快点上来吧,你看,连苏菲都上来啦!”
“上来吧,莉莉丝。”见猫人少女还是一副萎萎缩缩的表情,已经在床上的苏菲也开口说道:“要是你再不上来,雷蒙可就要生气啦!”
也许是听出苏菲话中并没有什么怒意,又或是害怕雷蒙真的为生气。在犹豫了一下后,莉莉丝终于从床后站起身来,然后以飞快的速度钻进被子里,只在外面露出她小小的脑袋。
虽然莉莉丝动作迅速,但在她翻身上床的一瞬间,苏菲还是看到了猫人少女的身体。虽然莉莉丝身材不高,但猫人少女线条夸张的曲线以及圆润的身材,还是向所有人表明,她早已经不是个小孩子了。
“我以前一直没注意到……原来莉莉丝早就长大了。”看到了猫人少女充满年轻活力的身体,苏菲不禁轻声叹息道:“我真的是已经老啦。”
“你别胡说啦。”听出苏菲话中有几分萧瑟之意,雷蒙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大声说道:“你看上去比莉莉丝也大不了几岁,就象是她的姐姐。”这句话可不是雷蒙的原创,而是他从王守义放的电影中学来的。一般来说,年纪稍大的女性听到这句话,都会开心起来。
听了雷蒙的话后,苏菲的心情果然大好,微笑着对他说道:“没想到你看上去挺老实的,却那么快就把莉莉丝骗到手了。她可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,要是你以后对莉莉丝不好,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!”
“这哪能啊?”听了苏菲这“恶狠狠”的威胁,雷蒙连忙她说道:“你放心吧,我会对她好的。”说完这句话后,就象脑袋突然开了窍一般,雷蒙一面将自己的大手悄悄放到了苏菲高耸的胸部上,一面补充了一句:“就象对你一样好!”
“讨厌!”虽然表面上还是对雷蒙不假词色,但从苏菲没有把他的大手从自己胸前赶走,就知道她对雷蒙这不着痕迹的情话,着实十分受用。
此时莉莉丝也从最初的惊慌中恢复过来,和苏菲生活了好几年的猫人少女,自然立刻看出来,此时苏菲并没有生气。于是她连忙趁着这个机会,可怜兮兮地对苏菲说道:“苏菲,对不起。我真的很喜欢雷蒙,所以才……”
“算啦,你都别说啦。”见了莉莉丝楚楚可怜的样子,苏菲叹了一口气说道:“你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,现在也已经是个大姑娘啦。既然你喜欢雷蒙,我也不会阻止你们来往。以后我们也算是一家人了,只要大家能开开心心地在一起,就比什么都强了。”
“苏菲,谢谢你……”听到苏菲说出这样的话来,莉莉丝也是十分感动。她从小和父母失散,是苏菲收留了她,让她不至于成为其他人的万物。所以虽然苏菲名义上是莉莉丝的老板,但猫人少女早就把她当成亲人看待。
本来莉莉丝以为,苏菲当场撞见她和雷蒙在一起,就算不立刻勃然大怒,至少也会让她无法再在旅馆里待下去。却没想到苏菲不但没有责怪她,反而默认了两人和雷蒙之间的三角关系。这无疑让猫人少女十分激动,一时之间除了“谢谢”两个字外,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。
“好啦。苏菲不是说了吗,我们都是一家人啦!”神经大条的雷蒙,根本没留意到莉莉丝患得患失的心情。而是另一条手臂搂住了莉莉丝光滑的肩头,然后大大咧咧地说道:“既然是一家人了,还说什么谢不谢的?”
听了雷蒙这理所当然的语气,苏菲和莉莉丝忍不住同时笑出声来。不过他的这句话,也让两人的心结消失于无形之中。毕竟苏菲和莉莉丝都知道,雷蒙是个实在的人。既然他已经把两人当成了家人,那以后自然不会做对不起她们的事。
不过此时雷蒙心中关心的,却是另一个问题。虽然昨天晚上才和莉莉丝大战过三百回合,但对雷蒙这样的热血青年来说,半晚的时间足以让他重整雄风了。何况此时躺在雷蒙两边的苏菲和莉莉丝,一个全身赤裸,一个只穿着薄薄的睡衣。这旖旎的情景,已经让雷蒙身体的某一部分重新苏醒过来,一副蠢蠢欲动的样子。
只是现在正是仲夏季节,床上只有一床薄被而已。再加上雷蒙的本钱本就十分雄厚,所以他身体的异动,立刻被就两女发现了。
“你讨厌!”苏菲本来就是个经验丰富的女子,见到这样的景象,只是娇嗔地在那地方轻轻拍了一下,并没有太大的反应。
而莉莉丝却只是个初经人事的少女,见了这样的景象,早就羞得满脸通红。当她想到在雷蒙的另一边,还躺着一个苏菲时,更是把脑袋都钻进了被子里,无论如何都不敢探出头来。
看着身边的两个美女,一个娇媚入骨,一个却是青涩可爱。雷蒙只觉得欲望突然间变得不可抑制,忍不住大叫了一声,然后一个翻身把苏菲和莉莉丝同时压在了身下。
也不知道过了多久,雷蒙才从苏菲和莉莉丝的怀抱中爬起身来。而在他的努力工作下,苏菲和莉莉丝都只能暂时留在床上,好好休息一阵了。
说也奇怪,自从昨晚打通了经脉中的一个阻塞之处后,雷蒙觉得自己的精力似乎又充沛了许多。虽然他付出的劳动,比苏菲和莉莉丝加起来的都多。但此时却还是精神抖擞,一点都没有疲倦的感觉。
雷蒙一面在两女身上大逞手足之欲,一面迅速穿上了衣服。虽然今天因为这意外的情况拖延了时间,但雷蒙却不愿意浪费时间。所以在简单的梳洗后,还是前往佣兵工会,看看有什么值得完成的任务没有。
然而令雷蒙郁闷的是,他的好运似乎都在苏菲和莉莉丝身上用光了。虽然他在佣兵工会已经转了好久,但却连一个合适的任务都没有接到。
这倒不是说雷蒙的眼界突然变高了,佣兵工会公布的任务,没有一件是他看得上眼的了。事实上,雷蒙对那件剿灭盗贼团的任务,就十分地感兴趣。这个任务要求消灭一伙藏身于城南山上的盗贼,解除他们对附近村民和来往客商的威胁。
虽然这群盗贼也是最近才出现在白月城南,但就在这不长的时间里,他们已经打劫了三个商队和附近的五个村庄。而且这些家伙生性凶残,每次出手都必然会有人命损伤。所以这个任务,也被佣兵工会作为重点任务发布。完成任务的佣兵,不但可以有近百枚金币的任务报酬。佣兵工会更是决定,将盗贼的财产也作为任务报酬,奖励给完成任务者。
然而令雷蒙觉得郁闷的是,虽然此时他也已经是个三级佣兵,但对这个三级上阶的任务,却只能望洋兴叹。因为根据佣兵工会保护佣兵的原则,凡是三级上阶及以上的任务,都必须由佣兵小队接受。
而雷蒙作为一个单独的佣兵,根本无权接受这样的任务。唯一解决问题的方法,那就是他也加入一个佣兵小队。然后说服其他佣兵,以小队的名义,接受这个任务。
然而对雷蒙来说,他完成任务正是为了任务报酬。要是他加入了佣兵小队,那任务奖金自然就是众人平分了。如果那样的话,倒还不如他一个人接点其他任务来做了。
然而这个任务近百金币的报酬,以及盗贼抢来的财产,对雷蒙来说无疑有着巨大的吸引力。要知道雷蒙之前积攒起来的金钱,都已经花在了翻建旅馆上。虽然在旅馆开业后,苏菲把所有的利润都交给了雷蒙。但要靠旅馆每天一、两个金币的利润,积攒到巨额的学费,显然是非常困难的。而石匠铺老板汤姆那里的提成,要到一年后才能拿到。所以对目前的雷蒙来说,最重要的还是尽可能地赚取奖金才是。
“这不是雷蒙先生吗?”就在雷蒙在佣兵工会里焦急地走来走去,但却想不出办法的时候,一个爽朗的声音在他背后响了起来。
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,雷蒙连忙转头一看。却发现叫自己名字的那个人,正是他在橡树村外认识的牧师托尼。
“原来是你啊。”雷蒙在白月城认识的人不多,难得遇见几个认识的人,自然十分高兴。他一面迎上前去,一面对托尼说道:“你是什么时候来的?”
“我也是刚到工会,没想到就遇见了老朋友,呵呵!”似乎对能遇见雷蒙感到十分高兴,托尼英俊的脸上满是开心的笑容:“不过我老远就看到你在这里走来走去,是不是遇到什么为难的事情了?”
“唉,别提了。”对这个爽朗的牧师印象很好,雷蒙没有准备对他隐瞒什么,而是叹了一口气对托尼说道:“我看中一个任务,可是要是一个佣兵小队才能接。”
“哦,是什么任务啊?”听了雷蒙的话,托尼眼中精光一闪,饶有兴趣地问道。
“诺,就是这个消灭盗贼的任务啊。”根本没注意到托尼的表情,雷蒙老实说道:“奖励很高,可惜啊,我不能接!”
瞟了一眼任务简报,发现这是个三级上阶的佣兵任务,托尼的嘴角闪过一丝冷笑。看了一眼身边一脸可惜表情的雷蒙,托尼露出那阳光般的微笑,客气地对佣兵工会的工作人员说道:“这位先生,这个任务我们小队接受了!”
“啊?好的!”看着托尼递过来的,四级佣兵小队的徽章。那工作人员动作利索地为他登记了任务,然后把填写了佣兵小队的羊皮纸递还给了托尼。
“谢谢!”虽然这是对方的职责所在,但托尼还是非常客气地向那工作人员道谢。
而一直非常想接受这个任务的雷蒙,则一脸羡慕地看着托尼手中的任务凭证,暗暗为为自己失去了一个赚钱的机会感到可惜。
“雷蒙,这个任务可是很有些难度的哦。”看着雷蒙脸上毫不掩饰的表情,托尼微笑着对他说道:“要是让你一个人去的话,你有把握完成么?”
“当然!”听了托尼的问题,雷蒙满怀信心地对他说道:“不就是几个小贼么,有什么难对付的?可惜啊……”
“那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。”没等雷蒙把话说完,托尼干脆地对他说道:“既然我们是朋友,我也不和你绕圈子了。任务由你一个人完成,所有的任务奖励也都归你,怎么样?”
“这……这怎么好意思呢?”听了托尼的话,雷蒙连忙推辞道:“我可不能抢你们的任务啊!”
要知道为了保证任务的完成率,一个佣兵小队,只能同时接受一个任务。虽然托尼把这个任务让给雷蒙去完成,但在佣兵工会的登记册上,这个任务还是他的小队接受的。也就是说,托尼把这个任务让给了雷蒙,还放弃了任务的奖励。就等于在雷蒙完成任务的这段时间里,他和他的小队只能无所事事地留在白月城了。
“我们是朋友嘛,互相帮助是应该的。”看着一脸不好意思的雷蒙,托尼微笑着对他说道:“反正我和我的小队也想留在城里休整几天,你就不要客气啦。你要是还是推辞,那就说明没把我当成朋友啦!”
“那好吧,我就不客气啦!”雷蒙也是个直爽的人,见托尼已经这么说了,也就不再客气,痛快地接过了那张羊皮纸。
“呵呵,这才对嘛!”见雷蒙接受了自己的好意,托尼显得十分高兴。他一面拍着野蛮人的肩膀,一面对他说道:“今天天色已晚,你想要出城也来不及了。不如我们找个地方坐下,然后好好聊聊吧!”
“好啊,我知道一个好地方。”对这个爽朗的牧师,雷蒙也很有好感,闻言笑着对托尼说道:“那是一家旅馆,我就住在那里。我们一起去吧!”
“好,你带路吧!”听了雷蒙的话,托尼对身后的伙伴使了一个眼色,然后率先和兴高采烈的野蛮人走了出去。
在雷蒙的带领下,一行人来到苏菲的旅馆。饶是托尼见多识光,但对这座不需要魔法,就能造到四层高的建筑,还是赞不绝口。不过在雷蒙看来,这不过是他借鉴了其他人的经验,照般而来的成就而已,并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。所以雷蒙也没有向众人说明,这旅馆是他设计的。而是直接把托尼等人带到了二楼,在餐厅里坐了下来。
“这里还不错吧?”和托尼等人坐在旅馆的二楼,雷蒙一面大口吃着晚餐,一面对他们说道:“这里的食物味道很好,量也很多。”
“果然是平民佣兵,不懂得欣赏这四层高的建筑,却把注意力放在食物上面。”听了雷蒙的话后,从一开始就看他不顺眼的骑士安迪用不屑的语气说道:“不过这也难怪,你怎么能够明白,这种技术对大陆会有多大的影响呢。”
“安迪,你怎么能对雷蒙这么说话呢。”听了骑士这明显带了几分挑衅的话,托尼有些不快地对他说道:“雷蒙先生是个实在的人,所以他才会对食物更加关心而已。”
“对不起,托尼先生。”说也奇怪,虽然安迪是个以自己的贵族身份为傲的家伙。但他面对托尼时,却完全没有平时那趾高气昂的态度。
“我向您道歉,雷蒙。”深深看了安迪一眼,托尼一脸诚恳地对雷蒙说道:“安迪他并不是有意的,还请原谅他的无礼。”
“没事没事。”雷蒙一面大口吃着盘中的食物,一面对托尼说道:“每个人关心的事情不一样,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。”
“呵呵,你果然有副宽广的胸怀啊!”听了雷蒙的话,托尼举起手中的杯子对他说道:“我敬你一杯!”作为一个牧师,托尼是不能喝酒的。所以在他的杯子里,装的是覆盆子果汁。
“干杯!”听了托尼的话,一边的杰克逊也举起杯子大声说道。作为一个战士,他的杯子里可是货真价实的麦酒。在一口气灌下大半杯麦酒后,战士的脸色也变得更加红润起来。而原本有些尴尬的安迪,也在一杯麦酒下肚后,渐渐恢复了正常。
“托尼,你的这个队员我上次好象没有见到过啊。”一口气消灭了盘中的食物,雷蒙这才好奇地问一直保持微笑的牧师:“她怎么老是板着个脸,是不是对我抢了你们的任务有些不满啊?”
雷蒙口中的那个队员,自然是红发美女阿芙拉。上次在橡树村,她并没有在雷蒙跟前露面,所以今天是阿芙拉第一次出现在他的面前。刚才在佣兵工会时,雷蒙一直把面无表情、一言不发的阿芙拉,当成了一个不相干的人。直到此时在餐厅里,眼见这个冷冰冰的美女一直和众人坐在一张桌子上。雷蒙才算知道,原来她也是托尼的队员之一。
不过阿芙拉真是冷得可以,她对身边的一切似乎都毫不在意。就算是现在雷蒙当面和托尼谈论她的时候,阿芙拉也只是面无表情地轻啜着面前的饮料。似乎雷蒙和托尼谈论的不是她,而是另外一个陌生人似地。
“你是问阿芙拉啊?”听了雷蒙的问题,托尼看了一眼面无表情的红发美女,带着一丝忧色对他说道:“她是我们上次完成任务时,无意中救起的一个冒险者。当时阿芙拉重伤昏迷,我们好不容易才救醒了她。可惜的是虽然保住了她的性命,但她却失去了所有的记忆。除了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外,其他的事情全都记不起来了。
“原来如此啊。”听了托尼的话,雷蒙对这个失忆的冰山美女,又多了几分同情。不过这念头在雷蒙的脑中也是一转而逝,现在他更关心的,是如何又快又顺利地完成今天的任务,也好尽量少耽误托尼等人的时间。
也许是看出了雷蒙的心事,托尼并没有在餐厅里留太长的时间。在喝了两杯饮料后,牧师又对雷蒙嘱咐了好久。要他在完成任务时,不要因为赶时间而忽略安全,这才依依不舍地告辞离开。
本来雷蒙是想让托尼等人在旅馆留宿的。不过现在的旅馆可不比以前,三楼的客房早就被预订一空。所以虽然不太舍得和新朋友分开,但雷蒙也只能在留下联络方式后,和托尼等人依依惜别。
“殿下,我们为什么要帮助那个野蛮人?”走出旅馆后,发现周围没人注意到自己,安迪忍不住对托尼小声说道:“这家伙当初还差点毁了我们的东西呢!”
“呵呵,安迪。你什么都好,就是有时候会有点目光短浅。”听了骑士的话,托尼英俊的脸上洋溢着开朗的微笑:“虽然目前看起来,那个野蛮人的确对我们没有什么帮助。但我总觉得,以后他对我的事业,会有举足轻重的作用。”
“我怎么看不出来那小子这么有本事呢?”听了托尼的话,杰克逊也有些不服气:“他身上连一点斗气都感觉不到,根本就是个靠蛮力混饭吃的家伙嘛!”
听了杰克逊的话,托尼笑得更加愉快。一身白袍的牧师本就十分惹眼,再加上他英俊的外貌,以及那如阳光般灿烂的笑容,引得路上几个晚归的少女,频频回首望向他。
“而且他的身上也没有魔法波动的痕迹。”托尼一面向那几个少女投去一个善意的笑容,一面接着杰克逊的话说道:“我要的正是这样一个人,看上去没有任何威胁,但却有惊人的力量。你们想想,要是这么一个看上去完全无害的家伙,却正好出现我那个哥哥的身边,会是什么样的情况呢?”
“我明白了。”听了托尼的话,安迪的脸上也流露出了一丝笑容:“殿下您的意思是……”
“没错,我和你想得一样。”此时托尼脸上的表情更加愉快,他看着南方的天空喃喃说道:“就象我说的那样,任何东西都是有利用价值的……”
此时的雷蒙自然不知道,他在几个“新朋友”心目中的地位。此时的他正一个人盘膝坐在自己的房间,例行每晚要做的功课。
虽然和苏菲以及莉莉丝之间的关系已经挑明了,但当天晚上雷蒙却是一个人睡的。原来莉莉丝因为害羞,晚上根本没来找雷蒙;而苏菲则是因为白天过于疯狂,晚上需要休息,也没去雷蒙的房间。结果雷蒙虽然有两个女人,却也只能独守空房。好在雷蒙第二天要去完成清剿盗贼的任务,是以当天晚上他倒也没有乱来,而是老老实实地睡了一觉。
第二天天刚蒙蒙亮,雷蒙就离开白月城出发了。根据情报,那帮盗贼藏身的山区,离白月城有五十多里远。要是骑自行车的话,在中午以前就能赶到了。不过考虑到自行车在白月城地区的知名度,雷蒙决定步行前往任务地点,所以他才会那么早就启程。但就算如此,没有了自行车这超时代的代步工具,雷蒙也要到下午才能到达目的地。
出了城后,雷蒙沿着通往南边的大路,快步前进着。几个月之前,他正是通过这条路,从帝国首都洛克西斯来到白月城的。不过在那个时候,那伙盗贼还没有出现,通往南边的大路还是非常太平的。
随着雷蒙离白月城越来越远,周围的地势也渐渐变得崎岖起来。通往南方的大路,在这里会穿过一片丘陵地区,所以原本宽阔的大路,到这里就变得狭窄了许多。而大路两边原来一望无际的旷野,也被嶙峋的巨石和灌木代替。正是因为这地形的变化,以及此地远离白月城有段距离的地理位置,才让那伙盗贼得以在此安营扎寨。并且在这段时间里,从来没有失手的记录。
看着大路周围环境的变化,雷蒙知道,自己已经进入那些盗贼的地盘了。根据任务情报的介绍,这些盗贼经常会在附近埋伏,等待过往的商队进入他们的包围圈。然后才一拥而上,做那杀人越货的勾当。
而对象雷蒙这样的单身行人,那些盗贼是不屑于出手的。所以对现在的雷蒙来说,他必须先找出目标的所在,然后才能将他们彻底消灭。
不过对雷蒙来说,要以他一人之力,在短时间内搜索这么大一片丘陵地带,显然是不可能的。在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后,前一刻还在大路上行走的雷蒙,突然一个闪身,已经蹿进了路边的灌木丛中。
这种灌木丛在北方随处可见,它们不但可以忍受寒冷的冬季,更因为枝杆上长满了小刺,所以几乎没有其他动物会以这种灌木为食。而对皮糙肉厚的雷蒙来说,这些小刺虽然有些麻烦,但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大的影响。所以虽然裸露在外的皮肤上,被这些木刺划出不少小口子,但雷蒙还是四平八稳地藏身在灌木丛的中央。
虽然从来没有接受过潜行及埋伏的训练,但雷蒙挑选的这个地方,是一般人都会远离的灌木丛。再加上他修炼内功十来年,打坐养气的工夫可说是炉火纯青。所以在一头扎进灌木丛后,雷蒙居然一直保持一动不动的状态。这么一来只要不把头伸进灌木丛来,根本不可能发现,在这长满尖刺的灌木从中央,居然还埋伏着一个人。
此时已是下午,根据雷蒙的计算,从南方前往白月城的商队,一般都会在这个时候,经过此处。因为只有这样,商队才能赶在天黑以前到达白月城。而要是那些盗贼想要抢劫商队,在这个时候出手成功率自然也是最高的。
一动不动地隐蔽在灌木丛中,雷蒙透过灌木间的缝隙,不停地向外张望着。在他的四周除了偶尔传来动物和鸟类的叫声外,就只有阵风掠过山间时发出的呼啸声了。然而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,敏感的雷蒙就地发现,那些鸟鸣声都消失了,周围突然变得特别安静起来。
“果然来了么?”雷蒙一面转动着眼球向四周张望,一面在心中暗暗想道:“王爷爷教过的,‘螳螂捕蝉,黄雀在后’的这一招果然有用。”虽然在这个世界上,这句话中的三种动物都不存在,但雷蒙好歹明白了话中的意思。也正因为这样,他才能看到接下来的一幕。
此时在大路的尽头,隐隐出现了一行人影子。以雷蒙超人的视力看过去,他勉强可以分辨出,这应该就是一个路过的商队。毕竟伙盗贼出现的时间不长,所以这条路上不太平的消息,并没有传得很广。所以在这个时候,还是经常会有商队经过。
一动不动地盯着那个商队,看着他们渐渐靠近。雷蒙心中不禁也有些紧张,希望可以看到盗贼从山上冲下来的情景。因为只有那些盗贼出现了,他才能尾随其后,找到他们的巢穴。
那些商人自然不知道,他们被雷蒙当成了诱饵。还是以之前的速度,不紧不慢地缓缓向雷蒙藏之处走来。而雷蒙也察觉到,在路边的山上,开始有细微的声音发出。显然,那些埋伏于此的盗贼也准备开始行动了。
果然不出雷蒙的所料,就在商队行进到道路最狭窄的一段时,突然从路边的山坡上传来一声大喝。紧接着,就有十几个身影从嶙峋的乱石堆中站了起来,大喊着冲向大路。在这些身影中,一个特别高大粗壮的家伙,引起了雷蒙的注意。
虽然距离很远,但雷蒙还是清楚地看到,那家伙比周围的盗贼要高上一倍,而体重更是至少在他们的三倍以上。也就是说就算和雷蒙相比,这个盗贼在身高体重上,也要远远地超过他。
“嚯,居然还有个食人魔!”仔细打量了那大个子一会,雷蒙终于判定了他的种族。没想到在这个小小的盗贼团伙中,居然还有食人魔的存在,雷蒙不禁在心中也感到有些惊讶。
食人魔是大陆上的一个亚人种族。他们有着高大强壮的体格,以及和身材相适应的暴躁性格。顾名思义,这种生物的智商虽然普遍不高,但他们却依靠着强壮的体格,把包括人类在内的生物都当场自己的食物。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,食人魔被当成是大陆上最不受欢迎的生物之一。
虽然食人魔个体实力强横,但因为他们数量较少而且智商不高,所以在人类密集的区域,已经很少能见到食人魔的身影。雷蒙也没有想到,在离白月城如此近的大路边,居然能见这传说中以人类为食的生物。
不过食人魔虽然脑筋不太灵活,但他巨大的身躯看上去,还是非常有压迫感的。特别是当一个食人魔挥舞着足足有成年大腿粗的木棒,嗷嗷叫着从山坡上冲下来时,就更是如此了。
那个商队虽然也请了几个护卫,但他们的人数本来就没盗贼多。再加上对方还有个食人魔夹在中间,所以这些护卫一见情况不对,立刻转身向来路跑去。那动作甚至比他们的主顾——那些商人们还要快上许多。
而在最初的惊愕过去后,那些商人也纷纷撒腿就跑。虽然这么一来,那些货物都会落入盗贼的手中。但这些商人都是见过世面的人,他们当然明白,在这种情况下,能保住性命就是保住了本钱。要是能顺带保住身上带的金币,那就是额外的赚头了。
接下来的事对那些盗贼来说,就非常简单了。因为等他们冲到大路上时,商队的人几乎都已经跑光了。盗贼中除了食人魔用大棍子,敲翻了跑得最慢的那个人外。其他人根本连武器都没用上,就将商队携带的货物据为己有了。
那些盗贼眼见周围已经没人,于是抬起留在大路上的货物,嘻嘻哈哈地向山上走去。而那食人魔似乎对食物更感兴趣,他没有去帮别人抬货。而是把那个被他敲翻倒霉鬼抗在肩上,跟在众人身后向山上走去。
在灌木丛隐蔽了好久的雷蒙眼看时机已到,悄悄地离开了扎人的灌木丛,远远地跟在那些家伙的身后。
自从修炼的内功之后,雷蒙的视力比普通人要强了许多。所以虽然他一路上都跟在那些盗贼身后,但根本没有被任何人发现。那些盗贼因为带着抢来的货物,所以前进速度并不快。一路上就这么走走停停,直到太阳下山后,才总算到了他们落脚的地方。
根据雷蒙的估计,这里离大路已经有十多里的距离。要不是他想出了这个办法,跟在盗贼们的身后找到这里。恐怕至少需要五天时间,才能慢慢地搜索到这里。
这是一个安静的山坳,四周都被群山围住,很难有大队人马可以通过。而进出山坳唯一比较好走的路,只是一条峡谷而已。不过在峡谷最窄处,横着几根粗大的树杆作为路障。在路障边上,则还有几个手持武器的盗贼在站岗。
虽然这山坳看上去易守难攻,应该是安营扎寨的好地方。但在向王守义学习过大量兵法的雷蒙看来,却满不是那么回事。
“这明明就是兵法上说的‘死地’,在这种地方安营扎寨,一旦被敌人把守住入口,连逃跑的路都没有,只能被对方活活困死。”藏身的远处的雷蒙一面观察着盗贼的动向,一面自言自语地说道:“选这种破地方做基地,这些家伙真是一群大白痴。”
不过那些盗贼显然不象雷蒙这么想,在他们看来,这里无疑是他们的天堂。见到外出做“生意”的同伴回来了,留守的盗贼纷纷迎了出来,打探着今天的收获。
“二十一、二十二。”而在隐蔽在一棵树上的雷蒙,也在心中数着对方的人数,暗暗计算今天会有什么样的收获。
就在此时,雷蒙突然发现,那个扛着一个人的食人魔,并没有跟其他盗贼一起回他们的老巢。而是慢悠悠地向他藏身的地方靠拢了过来。
虽然肩上扛着一个人,但食人魔鲁鲁的脚步并没有显得十分沉重。虽然从身后传来那些人类的欢呼声,但鲁鲁并没有因此感到特别高兴。作为一个食人魔来说,此刻鲁鲁肩上的那个人类,才是他最感兴趣的东西。
鲁鲁是生活在西部荒原上的食人魔。不过半年前他得罪了食人魔大王,所以不得不离开自己的故乡,向东来到人类的地盘。鲁鲁之所以决定来东方,那是因为听部落里的老人说,在东方遍地都是白白胖胖的人类。在食人魔的看来,这就和人类到了一个遍地都是食物的地方差不多。
不过当鲁鲁来到了东方后,才知道就算是被他们当成食物的人类,在聚在一起时,其力量也是非常可怕的。这一路上他别说能填饱肚子了,有几次甚至连性命都差点保不住了。
不过这种情况到了最近,总算是有所改变了。自从加入了盗贼团后,食人魔不但有了安稳的住处,还有了稳定的食物来源。现在鲁鲁所要做的,就是在其他人大喊冲锋后,以最快的速度跑下山,打倒跑得最慢的家伙当成食物。至于那些商人留下的货物,他既不关心,也不在乎。对食人魔说来,只要有新鲜的食物,其他的都不重要。
虽然脑筋比较迟钝,但鲁鲁也知道。他的那些人类伙伴,其实是非常害怕见到他吃饭的样子的。所以每次下山有了收获后,食人魔总会扛着他的食物,找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生上一堆火。然后仔细地把那倒霉鬼烤熟,心满意足地享受自己的晚餐。
值得一提的是,学会吃熟食,这可是鲁鲁向他人类伙伴学习的文明习惯。在他的家乡,食人魔都是喜欢吃生食的。不过在吃过熟食后,鲁鲁发现烤过的人肉有种特别的香味,这个他们在活着的时候那种味道完全不同。
说到活人的味道,鲁鲁突然发现,从附近隐约传来一股陌生的气味。这股味道既不是食人魔肩膀上的食物发出的,也和他那些伙伴们的味道很不相同。就在鲁鲁疑惑地东张西望,想找到这陌生气味来源的时候。突然觉得后背一阵剧痛,居然已经被人重重地击中了。
向食人魔发动突袭的,自然是藏身附近的雷蒙。本来他以为,只要自己在藏身处一动不动,就不会被这个大个子发现。然而雷蒙还是低估了食人魔对人类气味的敏感。看着那食人魔站在原地,不停地抽动他丑陋的塌鼻子。雷蒙知道,自己迟早会被他发现。所以才决定先下手为强,向食人魔发动了突袭。
虽然这一掌是雷蒙仓促发出,并没能使出全力。但被击中的鲁鲁还是觉得眼前一阵发黑,痛得几乎背过气去。不过在大陆上,食人魔可算得上是一个强悍的种族了。所以虽然这一掌让鲁鲁眼前一黑,但却没有让他失去战斗力。
鲁鲁一面发出一声痛呼,一面抛下了扛在肩膀上的“晚饭”。虽然食人魔的身形庞大,但他们的动作着实不慢。几乎是在鲁鲁发出痛呼的同时,食人魔从不离手的武器——那根粗大的木棒,也向着雷蒙重重地挥了过来。
食人魔手中的这根大棒子,足有雷蒙的大腿粗细,长短也和他的身高差不多。为了防止棒子在剧烈的碰撞中开裂,那些盗贼还为鲁鲁在棒子的顶端,还加上了三道加了钉刺的铁箍。这么一来,不但棒子不会在战斗中开裂,更是增加了不少重量。而这大棒子的杀伤力,也大大提高了。
虽然曾经和四角狂牛正面较量过,但雷蒙也不愿意硬接食人魔的这下攻击。眼看挟着风声的棒子向自己袭来,雷蒙连忙向后一跃,躲开了这重重的一击。
对鲁鲁来说,以往自己的这一下子,根本没有人类躲得过去的。现在眼见这个身材高大的人类,只是轻轻一跃,就让自己的攻击落了空,食人魔也愣了一下。不过对身形高大、头脑迟钝的食人魔来说,在战斗中是不需要思考的。所以鲁鲁只是稍稍犹豫了一下,然后就挥舞着手中的大棒子向雷蒙冲了过去。
食人魔的这种举动,却是正中雷蒙的下怀。要知道他最担心的,就是对方在发现了自己的形迹后,就立刻出声示警。而这傻大个居然一声不吭地向雷蒙发动了进攻,这对他来说无疑是最好的呀种情况了。
眼看着食人魔把他的大棒子舞得虎虎生风,但在动作敏捷性不疏于盗贼的雷蒙面前,这些进攻完全没有任何作用。虽然鲁鲁的这阵棍棒,打断了不少植物、敲碎了许多岩石,但却没有一下招呼到雷蒙身上的。
“呼哧呼哧……”一阵猛攻过后,食人魔也开始有点疲惫了。只见他丑陋的鼻翼不停地扇动着,发出比跑累了的骏马更响亮的喘息声。
不过虽然已经露出疲态,但食人魔的攻势还是十分惊人的。虽然他的大棒子,挥舞得已经没有刚才那么快了。但雷蒙丝毫不怀疑,只要被这带着钉刺的棍子击中一下,就算不死也得受重伤。
好在雷蒙身怀内功,耐力本就比其他人要强上许多。所以虽然雷蒙不停地腾挪跳跃,躲避着对方的进攻。但他速度不但丝毫减慢。不仅如此,雷蒙的动作反而因为真气渐渐流注进身体的各处,而变得越发流畅起来。
然而和雷蒙相比,食人魔的动作却更加迟滞了。虽然对他来说,作为武器的大棒子并不十分沉重。但在这么长时间的挥舞下,鲁鲁还是觉得这原来十分趁手的武器,变得越来越沉了。
虽然不停地躲避着食人魔的进攻,但雷蒙还是立刻发现了对方的变化。早就等着这一刻的雷蒙瞅准机会,突然加快了速度,从食人魔刚刚挥过的大棒边迎面而上,然后重重一掌印在了他的胸腹之间。
在战斗开始时,雷蒙就有一掌击中了食人魔的后背。虽然那掌是他仓促击出,不过只使出了四成力量而已,但食人魔只是踉跄了一下,似乎并没有受到严重的伤害。所以雷蒙在这一掌上,足足把力量增大了一倍,用上了八成的力量。
只听见“呯”地一声巨响,雷蒙重重地击中了目标。虽然食人魔的身形庞大,但还是被这重重一掌打得一个跟斗翻倒在地。虽然和人类相比,食人魔在各方面的实力都要高上许多。但雷蒙这用了上八成力量的一掌,足以放倒一头四角狂牛,所以就算是正处在壮年的食人魔,也经不起这重重地一击。
只见倒地的食人魔还来不及爬起身来,就喷出了一口紫色的鲜血。而他那根从不离身的大棒子,也脱手飞出,落到了雷蒙的脚边。虽然食人魔挣扎着想要爬起身来,但雷蒙那一掌的力量却不是他能承受的。此时他的肋骨几乎断了一半,内脏也都被那一掌震成了碎片。受了这么重的伤,就算食人魔有比人类强得多的生命力,此时也已是无法起身,只能躺在地上沉重地喘息着。
看了一眼滚到自己脚边的大棒子,雷蒙发现在其前端的钉刺上,积满了褐色的血液。看来这食人魔用这根棍子,也不知道杀死过多少人了。
虽然这棒子和雷蒙差不多高,但他还是轻而易举地拾起棒子,然后几步走到了食人魔的身边。此时的食人魔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威猛,而是有气无力地翻着眼珠,看着越走越近的雷蒙。直到此时,他那不怎么灵活的脑筋还没弄明白。为什么这个看上去十分普通的人类,会有这么强的实力,只是一下子就能自己打得倒地吐血。
不过对食人魔来说,他再没有机会弄清楚这个问题了。走到他身边的雷蒙根本没有犹豫,而是挥起手中的棒子,就照着他的脑袋狠狠地砸了下去。只听见“噗”地一声,这根敲碎过上百个脑袋的大棒子,把它主人的脑袋也敲得粉碎。
解决掉这个食人魔手,雷蒙随手把他的武器抗在肩上。虽然这根棒子足有五百磅重,但在雷蒙看来,却是根本算不上什么。只见他扛着棒子向那些盗贼的巢穴走去,那步伐竟然比食人魔的还要轻快不少。
本来以雷蒙的实力,虽然抗着几百磅重的物体走山路的确也算不上什么,但却也绝不会如此轻松。然而最近他刚刚打通了奇经八脉中的一出阻塞之处,内力修为又增进了不少,是以才会显得如此轻松自如。
不过雷蒙显然不知道这些,他甚至还不明白,自己之所以能在既没修炼斗气,体内又没有魔力的情况下,还能有如此强横的实力,就是因为王守义教他的内功心法所致。事实上到现在连雷蒙自己都以为,他之所以能有这么大的力气,完全是天生的呢。
很快就靠近了那些盗贼的老巢,这次雷蒙可没有隐藏踪迹的打算,而是就这么直接地向盗贼走去。之前雷蒙选择找地方隐蔽,知道众盗贼暴露踪迹后,才跟他们来到这里。完全是因为他急于找到对方的落脚之处,而不得已用了一点计谋。
然而对身为野蛮人的雷蒙来说,他最喜欢的还是光明正大地敌人杀个你死我活。而且刚才和食人魔的那一战,更激起了他的血性。所以这次雷蒙根本没有其他打算,而是准备直接面对敌人。
虽然此时天色已晚,但在夕阳的余辉下,那些盗贼还是很快发现了雷蒙的踪影。一时间报警声呼哨声此起彼伏,许多盗贼都从那几间房子中冲了出来,准备迎接敌人的到来。不过当他们见到敌人只有雷蒙一人时,纷纷站在一起肆无忌惮地大笑起来。
要知道这些盗贼虽然普遍实力不强,但却都是些刀头舔血的亡命之徒。要真是白月城派军队前来围剿他们,这帮家伙也许跑得比谁都快。但现在他们只见到雷蒙一个人而已,虽然这家伙的个子比较大。但这些盗贼相信,只要众人一拥而上,就能立刻将他乱刀分尸。
虽然不知道对方在笑些什么,但雷蒙也听得出那些盗贼是在嘲笑自己,这让注重荣誉的野蛮人有些恼怒。反正这次的任务是消灭这些盗贼,雷蒙也不准备和他们多说什么。举起原来拖在身后的大棒子,然后就向敌人冲了过去。
本来雷蒙是把棒子扛在肩上的,不过后来因为担心棒子上沾着的食人魔血液弄脏衣服,所以才改为在身后拖着它走。因为他个子本来就大,所以一开始那盗贼倒也没有注意到。然而当雷蒙亮出这原本属于食人魔的棒子时,对面的嘲笑声立刻消失不见,取而代之的是一阵阵惊呼声。
已经和食人魔合作了一段时间,这些盗贼自然知道,雷蒙手中的棒子应该是属于那个叫鲁鲁的食人魔的。而现在这食人魔从不离身的棒子,却已经落到了雷蒙的手中,那他的下场自然也不言而喻。
没想到这个年轻人居然干掉了食人魔,众盗贼对他的观感自然立刻不同了。一股凝重的气氛开始在盗贼间蔓延,几个胆子特别小的家伙的双腿甚至已经有些发抖了。
此时雷蒙已经冲了过来,虽然他的身形远没有食人魔高大,但身上包含的气势也十分惊人。因为那些盗贼的落脚之处,根本没有其他路可退。所以见到雷蒙冲了过来,他们也发一声喊,纷纷举起武器,准备迎战。
然而虽然盗贼们在数量上占据了绝对优势,但他们和雷蒙在实力上差距,实在是太大了一点。所以当雷蒙挥舞着大棒子冲进盗贼们中间时,就象是一头雄狮冲了一群兔子中,根本就是单方的屠杀。
本是这些盗贼为食人魔准备的武器,现在则成了他们的催命符。这几百磅重的大棒子在雷蒙手中,完全变成了一种杀人机器。那些盗贼只要被棒子擦到一点,就是个头破骨折的下场。而棒子前端的钉刺,更是其他人的梦魇。有许多盗贼就是被这尖锐的钉刺刮到,在一眨眼间就失去了一大块皮肉,然后倒在地上痛苦地呼号。
而那些胆子比较大敢用兵器和雷蒙硬拼的盗贼,下场也没有好到哪里去。虽然他们根本从雷蒙身上,感受不到斗气的影子。但却没有一个人能抵御从棒上传来的巨大力量。有几个盗贼已经是三级的战士,但还是在和雷蒙一次交手后,就口喷鲜血昏了过去。
虽然场面显得有些凄惨,但雷蒙却丝毫没有收手的意思。长年生活在条件极其恶劣的北方,雷蒙早就明白,千万不能对敌人有怜悯之心。是以虽然那些盗贼看上去着实有些可怜,但雷蒙还是一股劲地发动进攻,根本没有停手的意思。
在雷蒙势如破竹的进攻下,很快就只有几个盗贼还能站着了。其他的家伙不是已经一命呜呼,就是已经奄奄一息,眼看也活不长久了。
而剩下的三、四个盗贼中,有一个特别引起了雷蒙的注意。只见他不象其他盗贼那样,身上只穿着简单的皮甲,而是穿着一套精致的连身板甲。而他手中的武器,是一把闪闪发光的双手剑,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货色。而他沉静的神色,也和其他人完全不同。虽然也是一脸的严肃,但雷蒙从他的脸上却看不到一丝恐惧的表情。从这个家伙的装备和气度来看,应该正是这盗贼团的首领才是。此时他手持剑,同时身体微微躬起,正准备迎接雷蒙的攻击。
不过雷蒙可不是个普通的敌人,虽然这盗贼的确是个好手。但杀得性起的野蛮人根本没有多考虑,而是挥舞起沾满了鲜血的大棒,狠狠地向他撞了过去。
眼见雷蒙来得凶猛,那盗贼也不敢大意。连忙双手举剑,全力迎了上来。只听见“当”地一声脆响,两件武器重重地撞在了一起。然而虽然他也是个四级上阶的战士,但却完全不是雷蒙的对手。
虽然这盗贼勉强抵挡住了雷蒙的攻击,但他的双手剑却已经被折成了两半。而在这巨大的冲击力下,这盗贼自己也受了不轻的内伤,在抛掉了手中的半截断剑后,一口鲜血从他口中喷了出来。
“嘿,有点力气嘛!”见对方居然挡住了自己的一击,雷蒙有些意外。虽然刚才他只花了五成力量,但这力量也不是一般人能抵挡得了的。至少雷蒙在和盗贼们较量到现在,就没有一个人能在这样的一击中有生还的机会。
不过虽然挡住了雷蒙的第一次攻击,但那盗贼已经很难有再战的力量了。他也是个心狠手辣的角色,知道自己绝无生还的希望。居然在倒地不起的同时,抽出一把匕首,直接割断了自己的咽喉。
没想到这盗贼还有这样的勇气,雷蒙也是呆了一呆。而剩下的几个家伙,则趁着两人交手的机会,没命地向山上跑去。看着他们惊慌失措的身影,雷蒙倒也没有追上去的兴趣。反正这个盗贼团的大部分都被消灭了,就算有几个漏网之鱼,也不可能继续在这附近作恶了。
既然任务已经完成,雷蒙丢下沾满鲜血的大棒子,就开始打扫战场起来。要知道任务上可说得清清楚楚,在消灭了盗贼团之后,不但有一笔丰厚的奖励,甚至连他们的赃物都是属于雷蒙的。
不过当雷蒙兴高采烈地在那几间屋子里搜索了一番后,却只发现了一个装着几十枚金币的钱袋。这让原来以为可以大发一笔的雷蒙,郁闷得不行。原来他以为,这些盗贼在短短的几个月里,做了那么多次案,应该很有钱才对。却没想到那么多人加起来,只有几十枚金币的财产。
不过事实如此,就算雷蒙再怎么郁闷,那些金币也不会多几个出来。所以在打扫完战场后,雷蒙随手把这些盗贼今天抢来的货物捆在一起,然后就准备回白月城去了。不过就在雷蒙走过盗贼首领的尸体边时,却意外地发现在他开裂的胸甲中,滑出了一个闪着金光的东西。
“什么东西?”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,但既然这盗贼首领随身携带,那一定非常重要。于是雷蒙赶忙捡起那个东西,发现原来是个黄铜打造的小盒子。打开这个盒子,雷蒙发现在里面有一张羊皮纸地图。
虽然雷蒙肚子的知识不少,但那都是王守义教的。所以他对大陆上的文化,反倒没有多大的了解。而这张地图上的文字,并不是雷蒙认识的通用文字。所以虽然他翻来覆去看了半天,但还是一无所获。不过此时的雷蒙管不了那么多,他随手把地图往怀里一塞,然后抗着打包的货物,向白月城走去。
回到白月城,已经是后半夜了。虽然城门都已经关闭了,但这对雷蒙来说,并不是一个问题。他随便找了个没有士兵巡逻的地方,然后就神不知鬼不觉地翻过城墙回到了旅馆。
此时天已经快大亮了,累了一整天的雷蒙也没有去骚扰苏菲和莉莉丝。而是把搬回来的货物随手往地上一放,然后就倒在床上进入了梦乡。
第二天天亮后,雷蒙先带着他搬回来的货物,去找了艾米莉。自从上次把从拉班那里得到的宝石,交由这她出手后,雷蒙就和这个美少女建立了合作关系。他已经几次把在任务中得到的魔晶之类的物品,交给艾米莉出手。虽然她给雷蒙的价格,总是要比别人低一些。但早就把她当成朋友的野蛮人,对次并不十分在意,这次从那些盗贼处得到这些货物后,雷蒙第一个想到的,还是去找艾米莉。
“艾米莉,你帮我看看,这些东西值多少钱?”到了美少女的家里,雷蒙也不客气,而是直接对她说道:“能卖的话就帮我卖了吧!”
“你又搞到什么啦?”听了雷蒙的话,艾米莉一面打开那几个箱子,一面随口问道。虽然在第一次见面时,雷蒙就“非礼”了艾米莉一把。但对这傻大个的实力,美少女还是十分信任的。所以她对雷蒙这次带来的东西,倒也着实充满了兴趣。
“呀!是空白魔法卷轴!”然而当艾米莉打开那几个箱子后,还是大吃了一惊。她一面用力关上箱子,一面小声问道:“这些东西是从哪里来的?”
要知道魔法卷轴可是好东西。这种物品可以让普通人,都能非常容易地施展出威力强大的魔法来。特别是对经常在生死边缘打滚的冒险者来说,有时候一个魔法卷轴,就能挽救整队人的性命。
不过这魔法卷轴虽然用处很大,但制造起来却也不是件容易的事。首先只有三级以上的魔法师,才有能力制作魔法卷轴,而且只能制作比自己等级低两级以上的卷轴。也就是说,一个三级的魔法师,只能制作能发出一级魔法的卷轴来。然而就算如此,一个魔法师每天能制作的卷轴数量,也是极其有限的。
这魔法卷轴不但制作起来十分困难,而且其材料也更加难得。为了保证魔法师在大陆上的尊贵地位,魔法师工会每年对制造魔法卷轴的材料,都有严格的控制。就算是白月城这样,冒险者和佣兵众多的城市,每年的配额也并不是很多。而有能力弄到这些材料的,都是在帝国内很有实力的组织。
所以当艾米莉发现,雷蒙带来的,居然是大批制造魔法卷轴的原料时,不禁也有些吃惊。因为有之前拉班的先例,所以美少女立刻以为,雷蒙这次又是得罪了哪个有势力的家伙,从他手中抢来了这批货物。
见艾米莉有些误会,雷蒙连忙把得到这些东西的经过向她解释了一遍。听了雷蒙的解释后,知道这批货物是合法得来的后,艾米莉的双眼中立刻冒出了闪闪的金光。要知道这批材料虽然不是很多,但也能制造出不少魔法卷轴了。
而在白月城中,就有几个等级不低的魔法师。虽然这几个魔法师,一直是为莫里领主服务的,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平时做点魔法卷轴赚些外快。而魔法师可都是有钱的主,要是把这些卷轴材料卖给他们,一定可以得到不少利润。
“雷蒙,你准备把这些卷轴交给我处理?”想到金灿灿的金币,艾米莉看着雷蒙微笑着问道。事实上也只有在这个时候,这个小奸商才不会用类似于“色狼”或者“饭桶”等称号来称呼雷蒙。
“没错啊,否则我来找你干嘛?。”听了艾米莉的话,雷蒙大声对她说道:“不过我有个想法,你看看能不能行得通。”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,而现在雷蒙手中却只有五百多个金币而已。所以他不得不想更多的办法,尽可能地在期限到来前凑足学费。
“什么想法,快点说说看!”和雷蒙相处久了,艾米莉知道外表看似憨厚的他,经常会有一些奇思怪想。虽然这些想法看上去实在有些异想天开,但每次都能取得很好的结果。所以听了雷蒙的话后,艾米莉也急于想知道,他这次又有什么新主意了。
“既然这些是制造魔法卷轴的材料,我觉得还是不要把这些货物直接卖掉比较好。”听了艾米莉的介绍,知道了这些货物的用处后,雷蒙沉吟着对她说道。
“不卖掉?可是我们自己可没办法做出魔法卷轴来啊!”听了雷蒙的话,艾米莉不太明白地对他说道:“这些材料如果留在我们手中,根本一点用处都没有。”
“你可以先到佣兵工会发布一个消息,说可以定做指定的魔法卷轴。”看着一脸迷惑的艾米莉,雷蒙缓缓说道:“然后按照顾客的要求,去找魔法师加工需要的卷轴品种。我相信这么一来,能赚到的利润一定会高许多。”
“对啊,我怎么没想到呢!”艾米莉毕竟在商场上打滚多年,听了雷蒙的想法后略一思考,就想明白了其中的优点。魔法卷轴的种类极多,对冒险者来说,本就不是每种卷轴都适合他们的。这么一来,要找到合适自己的魔法卷轴,就变得非常重要了。
而雷蒙想出这个主意,却能让所有的冒险者,都能买到合适自己的卷轴。这么一来,制造的卷轴会更有针对性,作为卷轴经营者的雷蒙和艾米莉,自然也能赚到更多的利润了。
想到这里,艾米莉对雷蒙的观感也有了更大的改变。美少女看着一脸憨厚的雷蒙,心中却是十分地惊讶。她实在没有想到,这个平时看上去有些迟钝的家伙,居然能想出如此绝妙的主意来。这让一向对自己在商场上表现十分自信的艾米莉,也对雷蒙生出了几分敬佩的感觉来。
“雷蒙,你实在太聪明了,居然能想出这种办法来!”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不错,艾米莉迫不及待地对雷蒙说道:“我现在就去佣兵工会发布这个消息,相信生意很快就会上门的!不过因为这笔生意会消耗我更多的精力,所以收入中我要占三成。”
“可以。”对自己的朋友,雷蒙一向是非常大方的,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就同意了艾米莉的要求。在商量完后,两人离开了艾米莉的住处,一起前往佣兵工会。
果然,艾米莉的消息一发布,就吸引了大批的客户。其实雷蒙的这个主意的灵感,完全得自王守义给他的那些电影。在电影里面,只要是按照客户定制的产品,一定是既好卖又赚钱。没想到把这个方法用到魔法卷轴上,也有这么好的效果。
不过雷蒙来到这里,可不是只为了观察自己这个主意的效果。他来佣兵工会的另一个目的,自然就是寻找托尼等人了。
要知道雷蒙之前完成的,消灭盗贼团的任务,可是托尼以佣兵小队的名义接受的。所以他现在想要来领取任务报酬,自然也要通过托尼才行。好在佣兵公会里虽然人来人往的佣兵不少,但大多数人都被艾米莉定吸引过去。所以雷蒙很容易地就在工会的一角,找到了脸上一如往常带着灿烂笑容的托尼。
“呵呵,我的朋友。”还没等雷蒙开口,已经见到他的托尼就迎上来对他说道:“看你那么快就回来了,这次任务应该很顺利吧?”
“是啊,呵呵!”托尼的那声“我的朋友”,让雷蒙感到十分高兴。他一面笑着迎上前去,一面大声对托尼说道:“这也全靠你的帮忙,否则的话我连接受任务的资格都没有呢!”
“呵呵,大家都是朋友么,你太客气了!”听了雷蒙的话,托尼的脸上洋溢着真诚的笑容对他说道:“既然任务完成了,那我们就去注销任务吧。也好让你早点得到报酬。”
“好啊。”雷蒙完成任务就是为了报酬,既然托尼这么说了,他自然不会客气。
于是两人来到佣兵工会的工作人员前,递上了记载任务的羊皮纸。因为这次是盗贼团的消灭任务,所以要求雷蒙带回他们首领的武器,作为完成任务的凭据。也不知道佣兵工会的情报是从哪里来的,反正当雷蒙把断成两截的双手剑交给那工作人员后。他立刻判断雷蒙已经完成了任务,并当场发放了报酬。
“托尼,这次任务全靠你帮忙我才能接到。”雷蒙一面接过那一袋金币,一面对身边的托尼说道:“我看这任务报酬,你和你的小队也占三成吧。”
“哎,这怎么可以!”听了雷蒙的话,托尼连忙推辞道:“这本来就是帮朋友的忙,怎么可以要你的报酬呢!”
“可是……”听了对方的话,雷蒙觉得有些不好意思。在他看来,虽然托尼等人没出什么力,但毕竟耽误了他们的时间。所以给一点补偿,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。
“别说什么可是啦!”见雷蒙还想说些什么,托尼把脸一板,故意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说道:“除非你没把我真的当朋友,否则的话就把这些钱都收起来!”
“既然这样,那我就不客气啦!”见托尼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,雷蒙也不好再坚持。不过经过这件事后,以他直爽的性格自然把托尼当成了最要好的朋友。
“这样才对嘛!”见雷蒙不再坚持己见,托尼的脸上又浮现出他招牌式的笑容:“快把钱袋收好吧。”
听了托尼的话,雷蒙只得把钱袋收进了怀中。然而就在他放好钱袋,把手从怀里抽出来时,却意外地带出了一张羊皮地图。
“咦,这是什么?”见到了那张地图,托尼眼睛一亮,却装出一副不怎么在意地样子随口问道。
“哦,是我在盗贼首领的身上发现的。”对托尼的问题,雷蒙老实回答道:“可是上面的字我都不认识,也不知道是什么地图。”
“能让我看看么?”虽然竭力保持平静,但托尼比平时更高的声音,还是泄露了他此时的心情。
“拿去吧。”根本没注意到托尼的情绪变化,雷蒙随手把那张羊皮纸塞到了他的手里。
“谢谢。”虽然托尼心中十分激动,但还是先微笑着对雷蒙说道:“谢谢你对我这么信任……”
“我们之间就别客气啦。”听了托尼的话,雷蒙挥了挥手大声说道:“我们是朋友嘛!”作为一个野蛮人,雷蒙一向把朋友看得十分重要。虽然和托尼认识的时间并不长,但对方友善的态度以及豪爽的行为,已经让雷蒙把他当成了好朋友。
“呵呵,你说得对。”虽然托尼还在漫声应着雷蒙,但他的注意力全已经完全集中在了地图上。而随着托尼的目光,在那张羊皮纸上停留的时间越多,他的脸色也越发凝重起来。
“队长,发生什么事了?”不远处的安迪也发现托尼的脸色有些不对,连忙走上前来问道。
看了一眼托尼,安迪没有理睬他,而是转头笑着问雷蒙:“雷蒙,我的朋友。你还记得那个盗贼首领的长相吗?”
“我想想……”听了托尼的问题,雷蒙想了一会回答道:“那是一个长着大胡子的中年人,左手少了一只手指……哦,对了,我还记得他的左边脸上有条疤,从眼睛下面一直通到嘴巴边!”
听了雷蒙的回答,托尼和安迪忍不住对视了一眼,双方都从对方的表情中看出了一丝惊愕。不过托尼很快就镇定了下来,他先向安迪使了个眼色,然后把地图还给雷蒙,笑着对他说道:“雷蒙,你走运啦,这可是一张藏宝图啊。也许在地图上记载的地方,有大量的宝藏等着你去发掘呢!”
“是吗?”听了托尼的话,雷蒙脸色一喜,不过他很快就摇着头对托尼说道:“可惜我根本不认识上面的字,这张地图对我来说没什么用。”
“呵呵,我认识啊!”听了雷蒙的话,托尼微笑着对他说道:“我可以帮你翻译好,这样不就行了么?”
“真的?”听了托尼的话,雷蒙也是眼睛一亮。不过他很快就想到了什么,笑着对托尼说道:“就不用那么麻烦啦,反正你们小队也没接任务。不如和我一起去找宝藏,如果真的有收获,我们一人一半,你看怎么样?”
“这怎么好意思,地图是属于你的嘛。”虽然听了雷蒙的话,托尼脸色一喜,但他还是连忙推辞道:“我们怎么能分属于你的财宝呢。”
“你刚才还说,我们是朋友啊。”听了托尼的话,雷蒙有些不乐意了,他看着对方说道:“除非你没把我当朋友!”
“哈哈,瞧你说的。那这样吧,我们一起去探宝,得到的财宝我们三七分帐,我三你七。”见雷蒙似乎还想说什么,托尼连忙对他说道:“你就不要推辞了,我们拿三成已经很好了。如果你还不同意,那我们肯定不会和你一起去!”
“那好吧。”见托尼这句话说得如此斩钉截铁,雷蒙决定不在这个问题上过多地纠缠,反正他现在也的确急需学费。不过野蛮人已经暗自决定,以后有了机会,一定要好好报答托尼这个好朋友。
“呵呵,这样才对嘛。”见雷蒙不再反对,托尼笑着对他说道:“不过看这地图,宝藏似乎在西部荒原上,这一来一回需要不少时间。我看今天我们都回去准备一下,明天一早在这里汇合,然后一同前往藏宝地点吧。”
“行,那就明天早上见吧。”雷蒙是个干脆的人,在答应了托尼的建议后,也不多说什么,而是立刻回旅馆准备行装去了。
而托尼则满脸笑容地把雷蒙送到了佣兵工会外,直到野蛮人的身影消失在大街的尽头,那一直洋溢在托尼脸上的微笑,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安迪一直跟在托尼的身后,在确定周围没人注意两人后。他才跨上一步,轻声地说道:“殿下,您说这张图是真是假?”
“哼,这野蛮人虽然实力不弱,但却是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家伙。想必他也不会知道,我们圣安东尼王国的秘密。”听了部下的话,托尼冷冷地说道:“而且那给我们描述的,那个盗贼首领的外貌,你应该也听出来,那人是谁了吧?”
“如果我没猜错,那个家伙应该是皇家特别行动队的副队长。”听了托尼的问题,安迪沉吟着回答道:“不过我却不明白,他到这里来干什么。”
“先不管他来这里做什么,地图是从他身上发现的,我看这张图九成是真的。”看着大街上人来人往的热闹景象,托尼冷笑着对安迪说道:“你想想看,如果我带着圣之法杖回到国内,我那位已经当上了国王的大哥,会是个什么表情?”
“那就要恭喜殿下了。”看着冷笑的托尼,安迪连忙对他说道:“根据我国的传统,只有国王才能拥有圣之法杖。如果当民众知道,现任国王手中的圣之法杖是假的,就算教皇不立刻下令废黜他的王位。恐怕也会对他继承的合法性产生质疑,到那个时候,我们的机会可就来了。”
“哈哈,你说得很对。”听了安迪的话,托尼脸上也浮现出一丝得意的微笑:“我真想亲眼看看,那时候我亲爱的哥哥会是什么表情!”
“可是殿下,既然那张图很可能是真的,我们为什么要和那个野蛮人一起去?”安迪一向讨厌雷蒙,想到这次还要和他一起冒险,心中很是有些不舒服。
“安迪安迪。我早跟你说过了,任何东西都有利用价值。”此刻托尼显然心情很好,他微笑着对自己忠心地手下说道:“我有预感,这次西部荒野之行,绝对不会非常顺利。带上那个野蛮人也好,至少在危急的时刻,可以有人为我们面对危险。”
“呵呵,我明白您的意思了。”听了托尼的话,安迪笑着对他说道:“还是殿下想得周到啊。”
此时的雷蒙自然不知道,自己已经被人当成了挡箭牌。他兴高采烈地回到旅馆,准备把自己明天要和几个朋友一起去探宝的事情,告诉苏菲和莉莉丝。要知道随着半年期限的临近,雷蒙越来越担心自己没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,攒到足够的学费。
虽然算上旅馆的收入,雷蒙手上已经有五百来个金币,但却还有一千多枚金币的缺口没有着落。虽然这次弄到不少魔法卷轴的材料,但雷蒙也没有把握,究竟能赚多少钱。所以他很期待在这次探宝行动中,能有丰富的收获。
听雷蒙这次要去西部荒野一段时间,苏菲和莉莉丝自然都有些不放心。不过她们也知道,是不可能打消雷蒙这个念头的。在无可奈何只下,两人只得再三叮嘱雷蒙,遇事不要冲动,万事都要小心谨慎等等。
对一大一小两个美女的叮嘱,雷蒙自然是满口答应。不过对两人的话究竟记住了多少,那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。不过当天晚上,雷蒙倒是过了一个令他终身难忘的夜晚。因为这次要离开好多天,所以苏菲和莉莉丝,都在他的房间里过夜。
面对即将到来的分别,作为一个成熟的女子,苏菲自然使尽混身解数,和雷蒙极尽缠绵之事。而初为人妇的莉莉丝,虽然一开始还对三人大床共眠,感到有些害羞。但后来在苏菲和雷蒙的鼓动下,也加入了战团之中。
当晚这场缠绵,因为一大一小两个美女的曲意迎逢,雷蒙也是过得十分尽兴。三人一直闹到半夜,这才一同沉沉睡去。
也不知道雷蒙是不是天赋异禀,虽然前一晚闹得那么厉害。但第二天一早,他就精神抖擞地起床了。此时天色刚亮,苏菲和莉莉丝还在沉睡之中。见此情况,雷蒙也没有把她们叫醒。而是独自一人悄悄地离开了旅馆。
显然托尼等人也对这次探宝很是看重,所以虽然雷蒙起得很早。但当他来到佣兵工会时,却发现他们早已经到了。于是一行人出了刚刚打开的城门,向着西方前进。
在一路上,托尼对雷蒙十分友好。不但在生活上处处照顾野蛮人,更是对他讲了不少大陆上的奇闻轶事。这个牧师友好的态度以及他彬彬有礼的行为,让雷蒙对他的印象越来越好。要不是知道大陆上没有这样的习惯,雷蒙就要学在电影里见到的那样,和托尼结拜为异姓兄弟了。
而那骑士安迪,则对雷蒙远没有那么友好。虽然知道托尼的用意,但深受贵族教育影响的他,还是有些看不起平时做事大大咧咧,行为举止没什么教养的野蛮人。那战士杰克逊,却总想找机会和雷蒙打上一架,也好看看这野蛮人究竟有些什么本事,让托尼如此看重他。
而那失忆的女刺客阿芙拉,则一如既往地保持她冰冷和难以相处的传统。负责警戒的她,一路上只和托尼说过几句话。而在绝大多数的时间里,阿芙拉都隐身在队伍周围,雷蒙根本没见过她几次面。
这支表面看来十分融洽的队伍,就这么向西面走了几天。一路上虽然没有发生什么大事,但因为有托尼刻意接近,雷蒙的日子过得也不算无聊。然而在这一天夜晚,发生了一件事情。让原本显得有些平淡的旅途,开始变得有意思起来。
和往常一样,在天色渐暗之后,雷蒙和新伙伴们选择了一块平地扎营休息。作为经验丰富的冒险者,安迪和杰克逊很快就支起了帐篷,并点燃了一堆篝火。在这几天的旅途中,雷蒙已经看出来,作为队长的托尼,在平时是什么事情都不会做的。就算是在吃饭的时候,托尼的食物也是安迪做好以后,才送到他手上的。
虽然在雷蒙看来,这样并不好。但这毕竟是别人的事情,他也不打算对此发表什么意见。不过虽然托尼在其他人面前有些高高在上的感觉,但对雷蒙却是十分友好。有时候雷蒙甚至觉得,托尼对自己实在是太好了。在整个旅途中,托尼甚至是寸步不离地待在雷蒙身边,这让他觉得很是有些不习惯。
和往常一样,安迪在做好食物后,首先递给托尼一份。然而还没等托尼开始享用他的晚餐,远处就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鸟鸣声。
一听到这声音,安迪脸色一变,立刻扑灭了面前地篝火。而几乎与此同时。托尼也拉着雷蒙躲到了不远处的一个土堆边。而杰克逊则早就拔出了武器,虎视眈眈地看着鸟鸣声传来的方向。
对这种鸟鸣声,雷蒙也已经不陌生了。在几天的旅途中,他已经数次听到这种声音。雷蒙知道,其实这并不是真正的鸟儿在叫。而是在营地周围负责警戒的阿芙拉发出的报警声。
这个女刺客虽然沉默寡言,但的确是个合格地斥侯。一路上正是全靠了她,众人才躲过一次魔兽的袭击,并成功地几次提前发现过其他的冒险者。不过令雷蒙觉得有些奇怪的是。托尼等人的表现,似乎有些过于紧张了。特别是在遇见其他的冒险者时,托尼等人这种谨小慎微地态度,甚至让雷蒙觉得,他们似乎把所有人都当成了敌人似地。
和前几次一样,没过多久。雷蒙就见到一队冒险者向营地缓缓走来。看来他们也看中了同一块地方,想在这里休息一晚上。要知道在西部荒野,想要找到一块合适的宿营地,可并不容易。所以常常会有两队冒险者,选择在同一地点休息的事情发生。
看着那队冒险者毫无防备的样子,雷蒙身边的托尼似乎松了一口气。他向另一边的安迪打了一个手势,后者点了点头,从隐蔽处站起了身来。
“请问几位是从哪里来的?”只见站起身来的安迪一面小心戒备,一面大声对那帮人喊道:“我们是白月城的佣兵队,来西部荒野是为了完成任务。”
似乎没发现这里已经有人。那群冒险者先是一阵混乱,然后才由一个人出来大声回答道:“我们也是白月城的佣兵。准备前往西面地一个兽人部落,执行一个送信的任务。”似乎是为了避免冲突。对方在回答安迪问话地同时,纷纷举起了双手,示意他们并没有恶意。
“原来也是路过的。”见到对方这毫无敌意地举动,托尼似乎松了一口气。他一面轻声喃喃自语,一面拉起雷蒙大声说道:“既然大家都是是同行,那欢迎各位和我们一起休息!”
“呵呵,那就打搅了。”对方见托尼这么说,也放松了警惕。缓缓走近来说道:“在这荒野之中,人多也会安全一些。”
“是啊。欢迎各位。”既然托尼这么说了,安迪也只好向那些冒险者表示欢迎。不过虽然骑士脸上挂满了笑容,但他心中却满是不耐。因为托尼特殊的身份,以及他目前的处境,之前他们遇到这种情况,对那些不速之客是绝对不会这么客气的。
事实上自从一行人开始逃亡生涯以来,因为遵循宁可杀错,不能放过的信条。死在安迪等人手上的冒险者,没有一百,也有八十了。不过这次为了给雷蒙留下个好印象,托尼早就关照过,在一路上不得随意杀害冒险者。这么一来,可给安迪等人增添了不少麻烦,自然让骑士心中对雷蒙更加不满。
不过虽然心中不满,但安迪在脸上可绝对不会流露出来。此时那些冒险者已经走到近前,见到被安迪扑灭的篝火以及倒塌的帐篷,脸上都流露出一丝惊讶地神情。要知道冒险者在野外,小心一点自然是应该的。但象托尼等人这样,一发现有人接近就这么紧张地,倒的确也不多见。
“呵呵,我们是第一次到西部荒野执行任务,所以不免有些紧张。”见到对方脸上的神色,托尼连忙笑着对他们说道:“还请各位不要笑话我们才好。”
“哪里哪里,出门在外,小心一点是应该的。”听了托尼的话,对方的一个老者笑着回答道。从其他人对这个老者的态度,及一直都是他出面对答这两点来,他应该是这个佣兵队的队长。
既然双方都没有敌意,安迪和杰克逊很快就重整营地,并让后来的冒险者们,也在篝火边安顿了下来。雷蒙不擅交际,对这些后来者自然也没有什么话说,只是有些好奇地打量着这些冒险者。
这是一个五人的佣兵小队,除了那个老者身背长弓,一看就知道是个游侠外。另外还有三个家伙身材魁梧,还穿着全身盔甲,应该是战士或者骑士一类的肉搏职业者。而最后一个脸色阴沉,目光闪烁不定的家伙,身上只穿了一套黑色布衣。雷蒙猜测他的职业不是刺客或者盗贼,就应该和艾米莉一样,是个武道家。
从职业分配来看,这应该是个非常普通的佣兵小队。因为魔法师和牧师的特点,一般的佣兵小队中,是不可能有这两个职业的队员的。而雷蒙这边的托尼身穿白袍,一看就是个牧师。所以相对来说,反而是托尼的这个佣兵小队,显得更加特别一点。
不过毕竟两队人马只是萍水相逢而已,所以对方虽然有些好奇,但也没有过多地询问什么。就在雷蒙以为,这不过是旅程中一次平常偶遇之时,事情却又有了令人意想不到的转变。
在那些冒险者安顿下来,营地的气氛重又渐渐趋于平在周围巡视的阿芙拉回到了营地。在这几天的旅程中,这个一头红发的冷美人一直是这样,最早一个起床,最后一个休息,负责着众人的安全。
当身穿紧身皮甲的阿芙拉出现在篝火的亮光中时,她那玲珑修长的身形,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。虽然和莉莉丝和苏菲相比,阿芙拉的身材虽然远没有那么丰满。但她修长的身形,纤细的腰肢以及充满力量感的动作,却让阿芙拉另有一种动人心魄的美感。
而等到阿芙拉走得更近一些时,她那轮廓分明的俏脸,以及充满了冷艳味道表情,更是让一众男人看得心驰神往。雷蒙甚至清楚地听到,后来的那些冒险中一个身材最魁梧的战士,在见到了阿芙拉的俏脸后,大力吞咽口水的声音。
然而和这个战士相比,那个身穿布衣,脸色阴沉的家伙却更加引人瞩目。在看清楚了阿芙拉的面貌后,他突然一跃而起,对着女刺客大声说道:“阿芙拉,你怎么会在这里?!”
见这个家伙居然叫出了女刺客的名字,本来满脸微笑的托尼立刻变了脸色。不过他很快就恢复了从容,对着安迪使了一个眼色。在接到托尼的暗示后,安迪立刻不动声色地,向叫出阿芙拉名字的那人靠了过去。而托尼本人。也已经从雷蒙身边离开,从另一边向着那人接近过去。
虽然托尼和安迪两人,完全是一副非常随意地模样。但他们都已经暗中作好了准备,准备一接近那个叫出女刺客名字的家伙,就出手要他的性命。
虽然在其他人眼中,阿芙拉不过是个被好心的托尼收留的,失去记忆的女刺客而已。但托尼心里却很明白,阿芙拉的来历绝对不象他说的那样简单。
两年之前。托尼身为圣安东尼王国地二王子,在和大王子的夺权斗争中失败后,就带着几个心腹部下逃离了自己的国家。在得知对自己威胁最大的托尼逃离后,现在圣安东尼国的国王,也就是他的大哥康德拉四世,立刻派人追杀于他。
虽然作为当时国内最年轻地高级牧师。托尼在属下的拼死保护下,逃到了北方的洛克帝国。但他的属下中也只剩下安迪和杰克逊,还幸运地留得命在。
当然,在长达半年的逃亡生涯中,托尼凭借着自身的实力、属下的拼命保护,以及狠辣多变的手段,也让追杀者付出了沉重的代价。
事实上当时康德拉四世,一共派出六队二十四名圣殿暗杀者,追杀亡命天涯的托尼。然而最后活着回到圣殿地,不过只有区区五人而已。其余的十九人中。有十二人被确认死亡,还有七人失踪。
而这阿芙拉。正是那七名失踪地圣殿暗杀者之一。当时托尼已经逃离圣安东尼王国,而阿芙拉正是最后一队暗杀者中唯一的幸存者。考虑到当时自己地手下。几乎已经伤亡殆尽。在活捉了阿芙拉后,托尼并没有直接杀死她,而是对女刺客施展了牧师的专属神术,精神冲击。
这种神术只有高级牧师才能施展,这种神术能把施术者的思想,强加到目标的头脑里,使其成为施术者忠实的奴仆。在被精神冲击击中后,阿芙拉如托尼所愿。成为了他忠实的手下。
在这两年的时间里,除了托尼和他的两个心腹外。根本没人知道,阿芙拉真正地来历。而现在这个陌生人,一见面就叫出了女刺客的名字,自然让托尼等人紧张不已。
而那个陌生人似乎没有意识到,他刚才地那声喊叫,已经给他带来了生命危险。此时这个陌生人已经跳到阿芙拉的面前,一丝惊喜的表情,正从他阴郁的脸上流露出来。
“走开!”然而女刺客的反应,并不如他预料得那么热烈。如雷蒙所了解的一样,阿芙拉以她一贯冰冷的表情和冷漠的口吻,警告这个在她看来完全陌生的家伙,离开自己的视线。
“阿芙拉,你不认识我了?!”见女刺客脸上没有一丝表情,那人也吃了一惊。不过他显然不愿意就此放弃,似乎还想对阿芙拉说些什么。
“走开!”和刚才一样,阿芙拉还只是说了短短的两个字。不过就连雷蒙都听得出来,女刺客在说这两个字的时候,语气里已经带上了一丝杀气。而阿芙拉纤细却有力的双手,也悄悄搭上她苗条但却充满力量的腰间。了解女刺客的人都知道,那是她收藏武器的地方。
“啊哈,这位朋友,你认识我们的这个伙伴?”就在此时,安迪的手已经搭上了那陌生人的肩膀。他一面把另一只手悄悄放在自己的剑柄上,一面友好地和对方打着招呼。这么一来,只要那人稍有异动,安迪就可以及时用自己的剑柄狠撞对方的肋部。再加上对面随时准备出手的阿芙拉,安迪有十足的把握,在瞬间要了这个家伙的性命。
“是啊,这位亲爱的朋友。”而站在离那人几步开外的托尼,则笑容可掬地询问道:“你知道我们的伙伴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么?自从我们半年前收留了她之后,她除了自己的名字,就什么都想不起来啦!要是你能告诉我们,阿芙拉的身世,我们将非常乐意将她送回家。”此时牧师的语气听上去是那么地担忧,表情又是那么地悲天悯人。几乎在场所有的人,都被他对伙伴的关心感动了。
“是么?”不过那个陌生人显然有些不相信托尼。然而当他眼神一转,看清楚周围的形式后,脸上的表情立刻变得沉重而忧伤。
“我叫费斯,是一个武道家。”看了一眼笑吟吟的托尼,那陌生人继续说道:“三年以前,我和阿芙拉是冒险伙伴。可是在一次穿越费伍斯森林的任务中,我们遇见了强大的魔兽。在那次可怕的战斗中,伙伴们都失散了。我侥幸逃出森林,但却没有勇气回到那里,去看一看伙伴们的情况。于是在这几年里,我不断地四处流浪,想要找到失散的伙伴。”
叫费斯的武道家说到这里后顿了一顿,在看了一眼托用欣慰的声音继续说道:“没想到我今天居然能在这里,再次遇见以前的伙伴。虽然她失去了记忆,但总算保住了性命。真是非常感谢你们,照顾了她那么久的时间。”
虽然费斯说的这翻话声情并茂、合情合理。但在他说话的时候,托尼却始终没有作出任何表态。一直到武道家把所有的话都说完后,牧师才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目光看了他好久,才缓缓开口问道:“这么说,您也不知道阿芙拉的家人在什么地方么?”
“唉,是啊!”听了托尼的问题,费斯叹了一口气回答道:“当初在成为我们的伙伴时,阿芙拉也从没提起过她的家人,所以我们都不知道,她的家究竟在哪里。”
“这可真是可惜了。”听了对方的话,托尼长长地叹息道:“本来我还想,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认识阿芙拉的人,她总算是可以回家了呢!”不过托尼嘴上是在叹息,但在他微笑着的双眼中,分明闪过一丝嘲讽。只是这丝感情一闪而逝,所以就连站在他对面的费斯也没发现。
“是啊,真是可惜。”听托尼这么说,武道家似乎松了一口气。他看了一眼微笑着的托尼,笑着补充道:“不过我看你们对阿芙拉很关心,也算是她的运气不错啦。”
“我们是伙伴嘛。这是应该地。”对费斯的称赞,托尼笑着回答道。与此同时,他向安迪使了一个眼色。后者立刻放开了搭在武道家肩膀上的手,不动声色地退回了原地。
而费斯此时也恢复了平静,在笑着向托尼告辞后,回到了他的伙伴们中间。不过他的脸色看上去更加阴郁,闪烁的目光老是在阿芙拉身上打转,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
而回到篝火边的托尼。则还是面带微笑,一副神定气闲的样子。不过要是仔细看地话,就可以发现,他正在篝火边的地上画着些什么。虽然其他人看不明白,但托尼身边的安迪和杰克逊,都在非常认真地看着那些图案。
也许在众人中。除了当事人,已经失忆的阿芙拉外,就只有雷蒙最是轻松了。他本来就不知道女刺客的来历,所以也没觉得,那个武道家喊出她的名字,有什么奇怪地地方。作为每晚必做的功课,雷蒙很快在营地中找了个比较安静的地方,然后盘膝而坐,修炼起了内功。
虽然在其他人的眼中,雷蒙的姿势很是有奇怪。但大家都以为。这不过是野蛮人传统的坐姿,所以也没有太在意。随着时间的推移。冒险者们陆续开始休息。虽然这片平地的面积并不大,但两队人马还是以冓火为界。泾渭分明地分开在两边。看来他们互相对对方,还是很有些戒备之意。
此时的雷蒙也已经完成了修炼,找了一片安静的地方,躺下休息了。虽然现在已经是夏末秋处,北方地夜晚已经有些凉意。但对从小生活在遗弃冰原上的雷蒙来说,这点寒风还算不上什么。所以他休息地位置,是众人中离篝火最远的。
不象其他人那样满怀心事,雷蒙是第一个进入梦乡地。不过当他睡到半夜后。却被一些奇怪的声音吵醒了。
虽然这声音极其轻微,小得就象是老鼠在荒野中爬行时。发出的那种声音一样。但却还是没有逃过,雷蒙比常人敏锐得多的听觉。觉得有些奇怪的雷蒙象声音传来的方向一看,却发现在篝火的亮光下,有一个个黑影正在远处忙着些什么。
这黑影的动作十分小心,发出地声音,绝对不比一只老鼠路过时的声音更大。所以只有雷蒙一个人,发现了他地行动。而借助忽明忽暗的光芒,雷蒙立刻看清楚,那黑影正是武道家费斯。
只见费斯左顾右盼了一番,然后从怀中取出一根长管子,含在了嘴里。就在雷蒙觉得奇怪的时候,他突然用力一吹,然后就是一道淡淡的闪光从那管子中飞了出来,最后在“噗”地一声轻响中,扎中了雷蒙等人携带的一个水袋。
在那道闪光击中水袋之前,武道家就伏下身去,装出睡觉的样子。所以虽然闪光击中水袋的声音,也惊动了假睡的托尼和安迪。但两人在查探一番后,并没有发现异常,就又倒下身去了。
然而谁都不知道,这一切都被雷蒙尽收眼底。虽然不知道费斯为什么这么做,但雷蒙也可以确定,那击中水袋的,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东西。
不过雷蒙并没有证据,可以肯定这击中了水袋的闪光,是费斯射出的。是以在考虑了一会后,野蛮人还是觉得,这件事暂时不要声张为好。
其实今晚的这种情况,要是落在其他任何一个野蛮人的眼中,都会立刻引起一场轩然大波。而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,这样做的结果,肯定是双方之间会从开始的争论,到最后转变成为一场混战。
但雷蒙却不是个普通的野蛮人。在接受了王守义十来年的教育,学得了另一个世界在几千年间积累起来的一起知识后。在某些方面上,雷蒙绝对可以称得上是这个世界上,最博学的一人了。
而在这些知识中,自然也包括了计谋和兵法。虽然以雷蒙野蛮人天生豪爽的性格,一般情况下他并不屑于使用计谋。但这并不等于,雷蒙看不穿其他人使用的计谋。
当天晚上接下去的时间里,营地一如先前般安静。甚至连造成刚才那个小小插曲的费斯,都陷入了沉睡当中。倒是雷蒙经过了这一幕后,有些难以入睡。以至于一向睡得很好的野蛮人,在这一晚居然失眠了。
因为担心那射中水袋的闪光,在天刚蒙蒙亮时,雷蒙就第一个起身了。而其他人似乎都约好了一样,在雷蒙率先起身后,立刻都纷纷打着哈欠、揉着眼睛醒了过来。
然雷蒙对那么多人几乎同时醒来,感到有些奇怪。I的,却是那只被闪光射中的水袋。所以雷蒙并没有迟疑,而是直接走向那些堆在一起的水袋。
见到雷蒙走向水袋,费斯的目光立刻落到了他的身上。然而雷蒙并没有象他期望的那样,拎起最上面的那只水袋,然后对着嘴巴猛灌一通。相反的,野蛮人提起了所有的水袋,然后将它们全部放到了帐篷的后面。
“哼,喝到那袋水,也不过是迟早的事。”见自己期望的事情并没有发生,费斯只得在心中安慰自己道:“反正他们只有三袋水,最多四天时间,所有的水袋就都会被喝空的。”
虽然对雷蒙这反常的举动,感到有些奇怪,但托尼等人并没有多想什么。事实上除了自己以外,托尼唯一信任的,就只有这个野蛮人了。虽然托尼并没有把雷蒙当成自己人,但牧师相信,只要自己不先对他动手,那野蛮人就会永远把他当成好朋友。
清晨的营地是忙碌的,所有的人都在忙着起床的漱洗,整理行装,准备应付接下来的旅程。而那些动作稍快的人,则开始为大家做早餐,好让所有人在踏上新的旅途前,都能先填饱肚子。
不过就算在这样忙碌的早晨,营地上的两队佣兵,也明显地分为两个阵营。
如往常一样。杰克逊和安迪,正在忙着做出发地准备工作,阿芙拉则一声不吭地为其他人准备早餐。而托尼则安然地坐在篝火前,微笑地看着另外一队佣兵,正在忙碌地做着和自己伙伴们同样的事情。
而昨天那队后来的佣兵,虽然个个默不作声地做着各自的事情。但他们的眼神,却时不时地飘向托尼等人这一边。就连神经大条的雷蒙都能感觉到,在这个平静的早晨。营地上弥漫着一股不安的气氛。
托尼微笑着看着这一切,虽然他地笑容看上去和平时没有任何不同。但就牧师自己都知道,此时他的眼中,一定有着说不出的讥讽之意。说心里话,托尼根本不相信那个费斯说的话。牧师几乎可以肯定,费斯一定也是圣安东尼王国圣殿的人。所以他在见到阿芙拉后。才会显得如此惊讶。
而一个圣殿的人,是绝对不会个普通冒险者在一起地。所以这些所谓前往兽人部落送信的佣兵,肯定也是圣殿的人。托尼知道,阿芙拉一定引起了对方的怀疑,他们对自己昨晚的那番话,一定也是根本不信。
现在两拨人之所以没有动手,完全是因为双方都没有必胜的把握而已。不过托尼相信,对方一定会找机会动手的。想到这里,牧师脸上的讥讽之意更浓。要知道在他这边,可还有个看似没有一点战斗力。但却实力强劲的野蛮人。要是双方真的动起手来,托尼相信胜利一定会属于自己。
此时对方那个身材特别魁梧地战士。正在为伙伴们做着早餐。这家伙明显对阿芙拉有些想入非非,所以虽然正在往火上的锅子里倒着清水。但眼光却一直在女刺客婀娜地身上扫来扫去。
作为一个刺客,阿芙拉很快就感觉到有人在关注自己。冷冰冰的女刺客立刻向那战士瞪了一眼,使得后者立刻讪讪地收回了目光。正是因为这么一个小小地插曲,让这心不在焉的战士没有注意到,他手中的水袋,其实并不是自己的。
早餐很快就做好了,两伙人都各自聚在一起,开始享用起热腾腾的早餐。不过和往常有些不同的是。一向对事物最感兴趣的雷蒙,今天似乎没有什么胃口。他一面有些心不在焉地往嘴里送着食物。一面很感兴趣地看着另一队佣兵。
“雷蒙,你是怎么了?胃口不好?生病了?”见野蛮人完全没有了平时大胃王的风采,托尼一脸关切地对他说道:“要不要我用神术替你治疗一下?”
眼看着随时可能和对方发生战斗,托尼可不愿意自己手中地秘密王牌,在这个时候出什么问题。所以现在他对雷蒙,倒也真是十分关心。
“啊?没事,我很好!”听了托尼的话,雷蒙有些感激地回答道:“你不用为我担心。”
听了雷蒙地话,托尼微笑着对他说道:“呵呵,这我就放心了。我还以为你……”
然而还没等牧师把话说完,另一队佣兵中那个大个子战士,已经“扑通”一声,一头栽到了地上。
“什么事?”“怎么搞的?”见自己的伙伴前一刻还好好地大口吃着早餐,下一刻居然就一头栽倒,那些佣兵纷纷大声嚷了起来。然而没等他们叫嚷几声,就一个接一个地倒在了地上。这情形就象有一种可怕的传染病,在那些佣兵中蔓延开了似地。
此时在那群佣兵中,就只有费斯和那领头的老者,还保持着清醒。费斯之所以没有晕倒,是因为他刚刚把早餐送到嘴边,还没来得及开始吃的缘故。而那老者,则完全靠本身的斗气支持着,勉强没有倒下而已。
而这边的托尼等人,则惊讶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幕。说实话,在昨晚和这群佣兵偶遇后,托尼就不止一次思考过,该如何解决掉这些麻烦。但不论他怎么想,却都没有想到,这些佣兵会象现在这样,自己一个接一个地倒在地上。
面对这意外的变化,似乎连阿芙拉都觉得有些奇怪。只见在她那似乎永远没有表情的俏脸上,也隐约浮现出了一丝惊讶的表情。而众人之中,就只有雷蒙还在大口地吃着他的早餐,似乎这些家伙倒地不起,完全在他的意料之中一般。
面对这意外的情况,那费斯第一个反应过来。他闻了闻还端在手中的早餐,脸色已是微微一变。趁着托尼等人还没反应过来,费斯拿起那战士做饭时用的水袋仔细一看,顿时大惊失色。
原来在这个水袋上,正有一个不易被察觉的小洞。显然,这个水袋正是费斯昨晚动了手脚的那只。不过他怎么也想不明白,这只被下了毒的水袋,怎么会跑到自己伙伴这边来的。
在西部荒原上,有种动物叫做雷兽。因为雷兽的皮坚韧而有弹性,用这种材料制成的水袋就算是有少许破洞也不会漏水,所以一直是附近冒险者最常用的装备。也正因为如此,费斯等人携带的水袋和雷蒙等人的几乎一模一样。
就连费斯这么仔细的人,也是仔细端详了那水袋之后,才发现情况不对的。更别说那个大大咧咧的战士,在做早餐时一直在偷看冷美人阿芙拉,所以他根本没发现那水袋不是自己的。
虽然心存疑虑,但此时的情形已经容不得费斯多作考虑了。他眼看对面的托尼等人,已经从最初的惊愕中缓过神来,纷纷把手伸向了自己的武器。于是连忙轻轻一拍身边那老者的肩膀,大声喊道:“对方居然下毒,我们跟他们拼了!”
那老者本就中毒不浅,此时正强自运用斗气压住体内的毒素,脑子里早就是一片混乱。现在乍听费斯这么一喊,长年服从命令的习惯骤然爆发。居然也是大喝一声,挥舞手中的钢刀向托尼等人冲了过来。
这老者虽然脑子不怎么好使,但也的确是把好手。从他身上发出地斗气光芒判断。此人至少也是个四级高阶的战士了。而更惊人的是,在这老者前冲了几步后。他突然双目尽赤、大吼了一声,紧接着身上原来百色的斗气,居然变成了淡淡的红色!
“狂战士!”眼见这惊人的变化,已经严阵以待的杰克逊大叫一声,脸色变得更加严肃。而安迪也脸色凝重地注视着敌人,轻轻地拔出了自己的双手剑。几个人中只有托尼还是脸色如常,似乎并没有把那老者放在眼里。
狂战士是战士地一个分支职业。传说只有拥有野蛮人或者兽人的血统,才会有这项天赋。狂战士在进入狂化状态后,不但实力会得到大大的增强,就连性格都会变得更加嗜血暴戾,成为人见人怕的杀戮机器。所以在冒险者眼中,狂战士绝对是最可怕的敌人之一。
在场的人包括托尼在内。都没想到这个其貌不扬地老者,居然会是个狂战士。但只从这点来看,对方这个佣兵小队的实力,一定比他们之前估计的要强了许多。这也让托尼在心中暗叫侥幸,要不是今早出现了这意外的“中毒事件”,恐怕要收拾他们还真要花些工夫了。
两队人本来就离得不远,那老者不过冲出了十来步远,就已经到了杰克逊的面前。只见已经红了双眼的他突然大喝一声,然后用力挥舞手中的武器,向着战士狠狠砍了过来。
眼见对方来势凶猛。杰克逊也不敢大意。他同样运足斗气,改用双手握住长剑。用力迎向对方的武器。
只听见“噹”地一声巨响,两人的武器重重撞到了一起。虽然此时天已大亮。但周围的人还是清楚地看到,一串火花从两人武器相交之处炸开,星星点点地落到了地面上。虽然两人都没有在这一击中伤到对方,但杰克逊魁梧地身躯足足后退了两步,那老者的身体不过是晃了一晃而已。所以从场面上来看,还是那老者略胜了一筹。
这情况也让其他人吃了一惊。要知道杰克逊可是个五级下阶地战士,那老者居然能在身中剧毒的情况下,还能在与他地对抗中略占上风。可见在他狂化后。实力至少已经达到五级上阶的水平。
虽然托尼和安迪为那老者的实力所震惊,但他们和杰克逊毕竟是都是身经百战的队友。彼此之间早就形成了一种默契。就在后退的杰克逊脚步未稳之际,安迪的双手剑已经递到了那老者身边。而托尼施展的一个祝福术,也已经加持在安迪身上。
这种神术虽然等级不高,只要是二级以上的牧师就能施展。但却能小幅度提高受术者地力量和敏捷,是战斗中非常实用的一个神术。
只见一道白色地圣光在安迪身上闪过,他的实力立刻由原来的五级上阶,暂时提升到了接近六级的水准,原来砍向那老者的双手剑的速度又快了几分。眼看他的双手剑就要碰到那老者的身体,对方的脚步突然一个错落。竟然在间不容发之际,躲过了安迪这一势在必得的攻击。
而此时杰克逊已经稳住了脚步,重新向那老者冲来。他的身上也被托尼加持了祝福术,速度和力量比之前要更加快一些。而和身为骑士的安迪相比,杰克逊在地面近战的能力,显然还要更胜一筹。虽然他的等级没有安迪那么高,但给对方造成的威胁,却丝毫不比骑士来得小。
那老者虽然是个狂化了的狂战士,但在面对安迪和杰克逊两人的进攻时,还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。不过狂战士狂化以后,除了实力会有大幅度的提升外,作战也会更加勇往直前。所以这老者以一敌二时,已是左支右绌,显得有些难以招架了。
此时的雷蒙早就放下了饭碗,紧握双拳准备冲上去助阵了。然而一心想要帮忙的野蛮人,却被托尼拉住了。作为一队之长,托尼自然知道,这个老者虽然实力不弱。但在安迪和杰克逊的夹击下,也坚持不了多久。更何况这老者已经身中奇毒,只需要托尼的两个属下拖上一会,恐怕他自己就毒发身亡了。在这种情况下,托尼自然不会再让雷蒙出手了。
托尼之所以这么做,是为了防备那个叫费斯的家伙的突然袭击。这个家伙刚才趁那老者冲上来时,自己却消失在了荒野的杂草丛中。
然托尼已经命令阿芙拉前去追击,但女刺客离开时那神,却让生性多疑的托尼觉得有些不安,所以他才把雷蒙留在自己身边。
然而在憨厚的雷蒙眼中,托尼不让他上前战斗,完全是因为他害怕自己受伤而已。所以在野蛮人心中,越发把托尼当成了好朋友,这倒也是托尼在事先没有想到的。
不得不承认,托尼对局势的判断,一向是非常准确的。就在雷蒙用感激地眼光卡着他,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。配合默契的安迪和杰克逊,已经完全掌握了战场上的主动,开始向敌人发动了强攻。只在几招之间,那老者已经发出了一声惨呼,脚步踉跄地向战圈外退去。
原来就在这很短的时间里,安迪的双手剑已经重重地击中了那老者的胸口。虽然骑士的双手剑是不开刃的,但这双手剑在安迪的全力施为下,杀伤力还是十分惊人的。虽然那老者身为一个狂战士,本身的防御力绝对不弱。但被安迪的双手剑击中后,还是自嘴角流出了一缕鲜血来。
更糟糕的是,在受伤之下,那老者体内原来硬压下的剧毒,也爆发了出来。只见他原来赤红的双眼,渐渐恢复了正常。紧接着张大了嘴巴,喷出一口紫黑色的淤血来,然后就直直地倒了下去。
“呸!就这几招,还敢和我们叫板!”眼看那老者已经倒毙于地。杰克逊气喘嘘嘘地说道:“结果还不是败在我们地手下!”不过话虽然这么说,但这老者的确不是个好对付的角色。刚才那一战,也把杰克逊累得够跄。所以他很快收起武器,坐到地上休息起来。
本来以这老者的实力,就算中了这样的剧毒,也不并不是必死无疑的。只要找个安静的地方,全力运用斗气将毒液逼出体内,然后再修养个十天半月的。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碍。然而他不但在这个时候和人交手,甚至还强行狂化,以期和敌人拼个两败俱伤。这么做最终地结果,自然是毒性立刻爆发,落得个毒发身亡的下场了。
而安迪则没有休息的意思。他脸色阴沉地在营地中走了一圈,每次走过那些中毒倒地的佣兵身边。就会用双手剑在对方身上轻轻触碰一下。那些本来还在微微喘息,甚至小声呻吟着的佣兵们,被安迪的武器这么一碰后,纷纷安静下来,连一动都不动了。
不过虽然包括那狂战士在内地大多数敌人,都已经消灭掉了。但托尼的脸上,却还是笼罩着一层寒霜。虽然在这之前,费斯自称只是这佣兵队伍中的普通队员。但从刚才的情形来看,他才是这个队伍中真正的一号人物。而更令托尼担忧的是,这个费斯还一眼就认出了失去的记忆的阿芙拉。这自然让他的真实身份也是呼之欲出了。
虽然一发现费斯开溜,托尼就命令擅于追踪的阿芙拉前去追杀他了。但女刺客接受命令时。眼中闪过地一丝犹豫,却让托尼心中一直隐隐不安。
不过雷蒙可没想得那么多。他甚至没注意到那个费斯的逃离。看到安迪和杰克逊干净利落地解决了那个狂战士,野蛮人羡慕地对战士说道:“杰克逊,你刚才使地是什么法子,躲过那个老头子的进攻地?实在是太帅了,一定要教教我啊!”
“这长期训练的结果!”听了雷蒙的话,杰克逊用带着一丝得意的语气对他说道:“可不是随便就能学会的!”
没有把雷蒙和杰克逊的对话放在心上,托尼和安迪交换了一个眼神,彼此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一丝担忧。要知道当初他们一路从圣安东尼王国。逃到这北方的苦寒之地,就是为了躲避圣殿暗杀者地追杀。而现在居然在这原离圣安东尼王国势力范围之处。又遇见一群圣殿的人,两人地心情自然都是十分沉重。
不过此时托尼还抱有一线希望,那就是阿芙拉能把那个费斯解决掉。这么一来,他们就不用担心会暴露形迹了。
然而事实证明,绝大多数事情的发展,往往和人们的希望相反。没过多少时间,阿芙拉就面无表情地回来了。和往常不一样的是,女刺客并没有给托尼带回来什么好消息。她只是淡淡地对托尼说了句“失败了”,就转而去收拾行李准备出发了。
听了阿芙拉的话,托尼倒是没说什么。不过他看着女刺客的眼神,却似乎有了些变化。当然,作为一个一向心机十分深沉的人,托尼并没有让自己的这种表情,落入其他人的眼中。他很快就招呼安迪和杰克逊收拾行装,准备踏上下一段旅程。
虽然那费斯的存在,令托尼等人很是有些心神不宁。但圣之法杖对托尼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,所以他还是决定继续按照地图,前往埋藏法杖的地点。要知道这根法杖是圣安东尼王国国王的信物,要是托尼拥有了这支法杖,至少能改变一下自己目前的尴尬处境。要是运气好的话,说不定还能鼓动一些对康德拉四世不满的国民,帮助夺取国王的宝座呢。所以虽然知道继续探宝是个危险的决定,但在权利的诱惑下,托尼还是决定这么做下去。
在接下来的几天里,雷蒙一行人继续向西前进。只是有了前几天的遭遇,托尼等人显得更加小心谨慎了。同时因为阿芙拉没有成功地截杀到费斯,所以托尼对她的忠诚,也开始有些怀疑起来。
而女刺客在被费斯认出后,似乎也有了些许改变。她经常在会在队伍休息时,一个人呆呆地望着天边,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把她的这些举动看在眼里,托尼开始更加焦急地赶路。一行人中倒只有雷蒙,还是后知后觉地和众人一起赶路,一点都没觉得情况有什么不对。
在又经过五天的行程后,雷蒙等人终于来到了地图上标明的地点。虽然经
然长期的侵蚀,这里原本有的建筑,已经破败不堪了些遗留下来的废墟来看,这里应该是一处军营的遗址。
雷蒙发现这片遗址占地极广。要是根据当初王守义传授的知识来看,占地如此广阔的军营,至少能容纳几十万之众的军队。不过让雷蒙觉得有些好奇的是,在这样的军营遗址中,除了锈蚀的武器外,还会有什么样的宝物呢?
“哈哈,看来地图是真的!”和雷蒙完全不同,此时的托尼倒是沉浸在一片喜悦之中。他一面看着占地广阔的军营遗址,一面用带着几分得意的口吻自言自语道:“我亲爱的哥哥,恐怕你也没有想到,我会比你的人先一步来到这里吧!”
虽然雷蒙对这个军营遗迹,没有一点了解。但对托尼来说,能在地图上标示的地点,找到这么大规模的一个军营遗址。就等于证明了说明地图上说的,圣之法杖就在这里的说法是完全真实的。
在三百年前的第二次大陆战争中,当时的兽人曾经大举东侵,一直打到了人类生存的大陆中部和东部地区。就在许多国家陷入战火,整个人类社会即将崩溃之时。当时的圣安东尼王国的国王手持圣之法杖,号召所有的人类奋起反抗兽人的暴行。
受到了这位国王的鼓舞,人们聚集起来,和兽人展开残酷地斗争。终于在所有人类的努力下。兽人在遭受了重大损失之后,退回了他们原来生活的地区——西部荒野以西的贫瘠土地上。在获得了这伟大的胜利后,不但那位圣安东尼王国的国王,被奉为人类世界的英雄。他手持的圣之法杖,也成为圣安东尼王国国王地信物。
然而这件信物却在一百年前意外地遗失了。当时经过了两百年的修养生息,人类社会又恢复了往日的繁荣。为了永远解决西部的威胁,当时大陆上众多的国家,集合了几十万的兵力西征西部荒野。打算把兽人从大陆上消灭干净。作为当初抵抗兽人地号召者,当时圣安东尼王国的国王,甚至带着信物圣之法杖亲自带兵西征。
然而历史证明,任何主动发动战争的一方,似乎永远不会有好下场。这次西征的胜者,也换成了守卫自己领土的兽人。当时兽人趁着人类大军初到西部荒野、立足未稳之际。向几十万人类部队发动了突然袭击。
当时人类军队被打得落花流水、溃不成军。不但整个营地被兽人大军破坏殆尽,就连军队中地位最高的圣安东尼王国国王,也死于乱军之中。虽然后来传言,国王的信物圣之法杖被几个忠心的战士拼死带回国内。但作为王室的核心成员,托尼知道,那不过是为了稳定人心而编造的谎言而已。真正地圣之法杖,则已经遗落在了当时的主战场,也就是这军营地遗迹之中。
所以当托尼来到地图上所指的地点,发现这里正是一个军营地遗迹后,立刻就知道。这次找到圣之法杖的希望非常大。
眼看此时天色尚早,但一心想早点得到圣之法杖的托尼。还是决定在军营遗迹中找寻起来。当然,托尼是不会告诉雷蒙。地图上记载的宝物,就是一根法杖而已。
这军营占地广阔,而且到处都是受到战斗破坏的废墟。但对身为牧师的托尼来说,圣之法杖蕴涵的光明力量,让它就象黑暗中的灯塔那么明显。所以托尼很快在一片混乱地军营遗迹中,就确定了圣之法杖的位置。
一路急行来到了军营地中心地带,众人发现场面显得愈加混乱。不但到处散落着锈蚀的武器盔甲,甚至还有许多人类的白骨。若隐若现地散落在草丛中。然而虽然场面看上去十分混乱,但托尼很快就看到了地上的圣之法杖。
说来也是讽刺。这根是圣安东尼王国国王信物的法杖,此时就象是一根普通的拐杖般,静静地躺在地面上。要不是托尼身为王室成员,从小就熟记这法杖的样子的话,也许真的会象雷蒙一样,将其当作是一根普通的拐杖了。
看来也正是这法杖普通的外形,才让它在那次战乱中幸存下来。要是圣之法杖外形十分华丽,甚至镶嵌着珍贵的宝石的话。恐怕在当年就被打扫战场的兽人,当成战利品收到他们的部落中去了。
“这里应该是军营的中心了。”虽然因为找到了圣之法杖而心中狂喜欢,但托尼还是冷静地对雷蒙说道:“要是地图上记载得没错,这里真的有宝藏的话,一定就是在这附近。我看大家就此散开,在周围找找看吧。”
“对,你说得没错!”听了托尼的话,把他当成好朋友的雷蒙不疑有他,开始在附近搜寻起来。
眼见雷蒙转过身去,托尼不动声色地捡起了地上的圣之法杖。把这把足有半人长的法杖,紧紧地握在了手中。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,那圣之法杖很快就缩短到一尺来长。和安迪对视了一眼后,托尼立刻把已经足缩短的法杖收了起来。
想到国王的信物落到了自己手中,即使心机深沉的托尼,也忍不住在脸上流露出一丝微笑来。而和他一起的安迪和杰克逊,更是乐得喜上眉稍。一行人中只有雷蒙和阿芙拉的脸上没有笑容。前者还在地在废墟中,努力地寻找子虚乌有的“宝藏”;而后者则一向是冷冷的表情,虽然把托尼收起法杖的一幕尽收眼底,俏脸上还是没有一丝变化。
不过虽然托尼的这次寻宝之旅,可谓是不虚此行。但对雷蒙来说,这次西部荒野之行,却是一无所获。一心想在这里找到些宝藏的野蛮人,从下午一直找到天黑,除了一些破烂的武器外,雷蒙什么都没有找到。
了让雷蒙彻底死心,同时也继续保持在他心目中的好不但没有阻止他寻找宝藏的行为,反而还装模作样地陪雷蒙一起在军营遗迹中寻找。当然,无论他们怎么寻找,这宝藏是肯定不会出现的。眼看天色暗了下来,雷蒙不得不停止寻找,有些闷闷不乐地去帮助杰克逊和安迪建立营地。
“托尼,你说这里会有什么宝贝啊?”当天晚上,在军营遗迹休息的雷蒙看着周围破败的景象,有些怀疑地问身边的托尼:“这个地方看上去只有破烂嘛。”
“这个么……我也不敢肯定啊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一直看着远处阿芙拉苗条背影的托尼,转头笑着对他说道:“虽然从地图上我可以确定,这地方一定有宝藏。不过也许在我们之前,有其他人来过,把宝藏拿走了呢!”
“唉,你说的也是!”听了托尼的回答,雷蒙对能否找到宝藏,也没有了多大的信心。他躺下身子看着天空闪烁的群星,喃喃自语道:“我们野蛮人有句俗话,叫‘野鹅不会自己掉下来’。看来这宝藏,我们是没希望找到啦。我看我还是早点赶回白月城,多做点佣兵任务赚钱吧,唉!”
“对,很对!”有些心不在焉地回应了雷蒙,托尼的目光重又回到了阿芙拉的身上。自从追杀费斯失败后,托尼开始对女刺客地忠诚产生了怀疑。虽然在以往的冒险中。阿芙拉的确对托尼帮助不小。但在觉得为了自己,可以牺牲任何人的托尼看来,她的利用价值似乎已经是越来越少了。
“那个方向有情况!”就在众人都在想着自己心事的时候,杰克逊突然大声低声喝道。作为今晚第一个放哨的人,战士藏身在一堆倒在一起的圆木堆上。在这个地方既能隐藏身形,又能看得比别人更远些。所以在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,杰克逊能第一个发现。
战士地这声警告,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。雷蒙从地上一跃而起。向着杰克逊手指的方向望去。果然发现在黑沉沉的荒野上,亮起了一排忽明忽暗的火光。虽然这排火光并不明亮,但在夜晚的西部荒野中,也已经是足够引人注目了。
“那些是什么?”托尼弯腰看着那排火光,轻声问身边地阿芙拉。作为一个习惯于行走在暗影中的刺客,阿芙拉的黑暗中的视力。可说是众人中最好的。所以在面对这种情况时,托尼还是习惯性地询问起她来。
“是火把。”听了托尼的问题,阿芙拉沉声回答道:“距离半里路左右,不过并没有移动的迹象。”
“他们究竟想干什么?”听了女刺客的回答,托尼不禁有些紧张。要知道无论从哪方面来看,这些火把的出现,都不是好兆头。特别是在那个费斯失踪几天,都没有什么动静的前提下。突然在夜晚出现这种情况,任何人都会联想到,这两者之间一定有所关联。
还没等众人弄明白是怎么回事。在其他几个方向,也出现了同样奇怪地火光。这次还没等托尼开口。一个得意的声音就从其中一个方向传了过来:“你们已经被包围了,快点投降吧!”
一听这个声音。托尼地脸色立刻变了。事实上连雷蒙都听出来了,这正是前几天对他们下毒的那个费斯地声音。显然,在失踪的这几天里,费斯找来了大量的帮手。而且他似乎也知道,托尼等人的目的地是什么地方。正因为这样,费斯才能准确地出现在这里,并且包围了雷蒙等人。
看着把自己团团围住的火把,托尼也是感到非常不安。从那些火把的数量来看。这伙敌人绝对是不在少数。想到那费斯一定是有备而来,这些敌人中一定还有不少高手。
面对如此严峻的情况。托尼和安迪等人交换了一个眼色,双方都从对方地表情中看到了一丝惶恐。虽然在逃亡的这两年里,托尼等人遭到敌人地追杀,也不是一次两次了。但象这次这样,被数量如此众多的敌人包围,却还是第一次。
“我们往这个方向冲出去!”虽然情况危急,但托尼却还是没有失去判断能力。他打量了一下四周的情况,指着火把最少的一个方向对其他人说道:“杰克逊和安迪开路,阿芙拉断后,雷蒙和我居中策应!”
“等等,我们应该往那个方向冲!”还没等其他回答,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雷蒙却指着火把最多的那个方向对众人说道。
“你懂个屁!”听了雷蒙的话,杰克逊第一个低声喝道。虽然战士也是个贵族子弟,但他一向是个粗豪之人。此时眼见情况危急,这野蛮人却还在大放厥词,杰克逊终于忍不住口出脏言斥责于他。
而虽然安迪则自持身份,没有开口责骂雷蒙。但从他把屑的表情来看,骑士根本没有把野蛮人的话放在眼中。
不过此时的雷蒙却显得有些不依不饶,他并没有在乎战士的恶语相向,还是看着托尼说道:“相信我,那个方向绝对没错!”
此时的野蛮人,已经没有了平时大大咧咧的表情。托尼甚至可以从他的眼中发现,一丝智慧的光芒一闪而过。虽然并没有觉得自己的决定有什么错误,但为了给雷蒙留个好印象,托尼还是随口问道:“雷蒙,你为什么会这么说呢?”
见终于有人重视自己的提议,雷蒙连忙对托尼说道:“我觉得,那个费斯不过是在虚张声势。如果他手下真的有那么多人,早就带人一言不发地冲过来了,又何必点起火把引起我们的注意呢?”
“嗯……你说的倒也不错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托尼也觉得他说得有点道理。不过这事关系到自己和手下的生死存亡,托尼自然不会只听了雷蒙的推测就改变主意。生性多疑的牧师一面
周闪烁的火把,一面沉吟着难以抉择。
“既然对方人数不多,他们就不可能在各个方向都安排足够的人手,来阻止我们突围。”见托尼没有开口反对自己的意见,雷蒙信心大增,滔滔不绝地继续说道:“兵法上有种说法,那就是‘在自己实力强大的地方,故意示弱引诱敌人进攻;而在实力弱小的地方,却装出强大的样子吓阻敌人’。我看这费斯,用的也是这条计策。所以我们应该往火把数量最多的地方突围才是!”
听了雷蒙的分析,托尼也不禁在心中连连点头。就连刚才一脸不屑表情的安迪,也变得认真起来。而杰克逊则大张着嘴巴,惊讶地看着说得头头是道的雷蒙。要知道在他们的眼中,野蛮人不过是个空有蛮力,但却没有头脑的种族而已。没想到雷蒙这个野蛮人,居然对计谋的运用,也如此在行。托尼等人甚至想到,要是个个野蛮人都象雷蒙这么有头脑,恐怕第二次大陆战争的结果,就要完全被颠倒过来了。
雷蒙的这些知识,自然是王守义传授于他的。因为知道这个世界还处在冷兵器的时代,所以王守义将不少地球古代的兵法教给雷蒙掌握。当然,因为地球上的古语对雷蒙来说,显得过于晦涩难懂了。王守义不得不先将兵法翻译成了简明易懂的文字,然后才传授给雷蒙知晓。所以他在向托尼等人解释时。用地自然也是那种非常直白的语言了。
不过雷蒙所用的语句虽然直白,但他的分析却是十分正确、句句在理。否则的话,也不会让托尼等人觉得如此惊讶了。不过这毕竟是雷蒙的推测而已,对一个野蛮人推测的敌情,托尼倒也不敢轻易相信。一向谨慎的他向一直没有作声地安迪作了一个手势,让他潜往火把最多的方向,查看一下敌人的情况。
对着安托尼微微点头,安迪的身影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之中。本来这种探查敌人情况的任务。一向是由阿芙拉去执行的。毕竟在众人之中,身为刺客地她是最适合做这种事情的。不过自从上次追杀费斯失败后,托尼对阿芙拉已经不如以前那么信任。所以这查探敌情的任务,也由其他人去完成了。
“你们还在磨蹭什么?我要你们立刻丢下武器向我们投降!”就在安迪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后,费斯的声音又响了起来。显然,他急着想结束双方的对峙状态。见雷蒙等人一直没有反应,又大声喊道:“我再重复一次,你们被包围了。要是你们还不立刻投降,我们就要向你们发动进攻了!”
“等等!”听了对方的话,托尼也大声喊道:“我们怎么知道,在投降以后,你们不会伤害我们?”当然,托尼是绝对不会向对方投降的。他之所以这么说,完全是为了拖延时间而已。
果然,听了托尼的话。费斯立刻回答道:“只要你们投降,我以自己的名誉向你们保证。你们不会受到任何伤害!”
“让我们再考虑一下!”见对方并没有立刻发动进攻地意思,托尼决定继续拖延时间。等安迪回来再作打算。
“好,那我就再给你们一点时间!”见对方似乎有些动摇,费斯有些得意地大声说道:“不过不能拖延得太久,否则的话,我就下令进攻了!”
自从前几天意外地遇见阿芙拉后,费斯就觉得自己好运来了。虽然还不知道这小群佣兵地身份,但他本能地感觉到,如果能将这些人带回圣殿。一定会得到上司的赞赏。所以当天晚上,费斯就动手在对方地水袋上下了毒。
只是不知道怎么搞的。最终这水袋却来到费斯等人的这边。把和他同行的那些人,全部给毒死了。在那么多人中,也只有见机最快的费斯侥幸逃过一劫。不过经过这次意外后,费斯更是相信,这队佣兵绝对有不可告人的秘密。
好在这次圣殿同时派遣了三个小队,前来西部荒野执行任务。在联系到另外两个小队后,费斯终于在今晚追上了目标。不过因为对方实力不弱,而费斯手中并没有压倒性的力量。要是如常把手下平均分配到各个方向,很难保证托尼等人不会突围逃跑。
所以费斯才想出了把属下集中在一个方向,然后故意在其他方向布下疑阵的方法。他希望这么一来,可以让托尼等人自投罗网地,向埋伏了最多属下地方向突围。却没想到自己的这一番苦心,却被一个野蛮人给看透了。
在众人焦急地等待下,安迪很快就回来了。他先是面色古怪地看了雷蒙一眼,然后才小声对托尼说道:“这野蛮人猜得没有错,那些火把不过只是插在地上而已。不过虽然如此,那个方向还是有几个人在看守地,如果我们想要穿过他们的防线,一定会被发现。”
“人不多的话,我们应该能冲过去吧?”听了安迪的话,雷蒙大大咧咧地问道。此时的他似乎又恢复了野蛮人粗犷的个性,和之前那个分析敌情起来滔滔不绝的家伙完全判若两人。
“不行。”听了雷蒙的话,托尼摇头说道:“只要他们能缠住我们一会,其他方向的人都会赶过来。”
“看来我们应该用引诱老虎离开山峰的方法了。”听了托尼的话,雷蒙点着头说道:“只要有几个人向一个方向发起佯攻,引起敌人的注意。其他人就可以从容地在另外的方向离开了!”
“你说得没错!”听了雷蒙的话,托尼脸色古怪地看了他一眼,然后缓缓说道:“这样吧,我和安迪向火把最少的方向进攻,其他人等敌人都赶往那个方向后,往相反的方向突围!”
可是……”听了托尼的话,杰克逊似乎有话要说。I向战士使了一个眼色,让他闭上了嘴巴。
“雷蒙,本来我是想找到宝藏,也好让你早日凑足学费的。”制止了杰克逊的话后,托尼看着野蛮人诚恳地说道:“没想到不但没有找到宝藏,还遇上了这群强盗,实在是对不起你!”
“别这么说,你又不是故意的!”听了托尼的话,直肠子的雷蒙连忙安慰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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